㈠ 為什麼股票是一種債券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用以證明出資人和股東身份的憑證,而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它們既存在共同之處,又有本質上的區別。
作為投資手段,股票和債券的作用是相同的,它們一方面可為投資者帶來收益,另一方面又能夠使發行者籌集到所需的資金。作為有價證券,經過有關部門審批核准後,兩者都可在證券市場進行買賣和轉讓,其流通價格均要受到銀行利率等多重因素的影響。
從投資性質來講,股票和債券有所不同。認購股票是向股份公司的投資,構成公司的自有資金。相應地,投資者成為公司的股東,與公司之間形成股東權與公司生產經營權的關系。公司的經營狀況與股東的利益息息相關,因而股東有權從公司經營中獲取收益,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而購買債券所投入的資金是發行人所需追加的資金,屬於負債的范疇。投資者成為發行者的債權人,與發行人之間產生的是借貸性質的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可向發行人行使債權,要求收取利息,但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所以股票和債券各自包含的權利內容就不盡相同,股票是一種綜合性的股東權,而債券則是債權,其內容包括到期收取利息和本金的權利,在債務人破產時優先分取財產的權利。
從收益多寡與風險程度來講,股票和債券有所不同。持有股票的股東依法獲取的收益是股息和紅利。由於它是從公司利潤中支出,故其數額事先難以確定,完全依賴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況。經營好的,則可獲取大大高於公司債券的收益,而經營不善的,則可能低於公司債券的收益,甚至分文不收。與持有股票不同,持有公司債券的債權人依法獲取的收益是利息,其數額事先固定,並在企業的經營成本中支付,其支付順序要優先於股票的紅利。且企業經營效益的優劣與債券持有人的經濟收益呈鋼性關系,只要發債企業在經營上實現盈虧平衡,債券持有人到期就能收回本息,企業的盈利水平再高,債券的持有者卻不會因此得到額外的利益。
由於股票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要求退股,也不一定能獲取固定的股息和紅利,所以在經濟收益上股東要承擔較大的投資風險。而債券則是一種風險很小的保守性投資。原因是:①認購公司債券是有期限的借貸關系,公司債券持有人到期既可收取固定的利息,又可收回本金。②在收益分配上,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地位優先於公司股東,特別是在公司經營虧損或破產時,要先償還公司債權人的本息,然後才能在股東之間分配盈餘或剩餘財產。③股票和公司債券的流通性有所區別。由於股票是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退股,故只能通過在股票交易市場中買賣轉讓才能收回投資,加之股票投資的風險性很大,使得股票的流通性較強,相應地其交易價格也就受供求關系的影響而有較大幅度的變化,股東在轉讓股票時收回的金額與股票市場的波動直接相關。相比之下,公司債券作為有期限的債權憑證,可以定期收取本金,投資風險較小,其流通范圍和流通頻率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較為平緩。為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信用,確保償債能力,法律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有所限制。比如規定,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凈資產。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對以前發行的公司債券有遲延支付本息等違約行為的,法律則規定不準再發行新的公司債券等。
股票與投資基金的比較
股票與投資基金,其一是發行主體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本時發行的,非股份公司不能發行股票。投資基金是由投資基金公司發行的,它不一定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且各國的法律都有規定,投資基金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其發起人中必須有一家金融機構。
其二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期限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憑證,它的存續期是和公司相始終的,股東在中途是不能退股的。而投資基金公司是代理公眾投資理財的,不管基金是開放型還是封閉型的,投資基金都有限期的限定,到期時要根據基金的凈資產狀況,依投資者所持份額按比例償還投資。
其三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風險及收益不同。股票是一種由股票購買者直接參與的投資方式,它的收益不但受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且還受股票交易者的綜合素質的影響,其風險較高,收益也難以確定。而投資基金則由專家經營、集體決策,它的投資形式主要是各種有價證券及其他投資方式的組合,其收益就比較平均和穩定。由於基金的投資相對分散,其風險就較小,它的收益可能要低於某些優質股票,但其平均收益不比股票的平均收益差。
其四是投資者的權益有所不同。股票和基金雖然都以投資份額享受公司的經營利潤,但基金投資者是以委託投資人的面目出現的,它可以隨時撤回自己的委託,但不能參與投資基金的經營管理,而股票的持有人是可以參與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的。
其五是流通性不同。基金中有兩類,一類是封閉型基金,它有點類似於股票,大部分都在股市上流通,其價格也隨股市行情在波動,它的操作與股票相差不大。另一類是開放型基金,這類基金隨時可在基金公司的櫃台買進賣出,其價格與基金的凈資產基本等同。所以基金的流動性要強於股票。
㈡ 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股票和債券都是一種投資手段,兩者的區別如下:第一,兩者風險程度不同,股票風險較大,股東獲取的紅利和股息是不確定的,而債券風險較小,可以收回本金和利息;第二,兩者的收益不同,股票的收益由公司生產經營狀況決定,波動較大,債券的收益與公司是否盈利無關。此外,股票代表的是股東權,而債券代表的是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六十二條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公司應當按照其轉換辦法向債券持有人換發股票,但債券持有人對轉換股衡鍵票或者不轉換股票有選擇權。
第一百五十四條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債券擔保情況;(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八攜沖)公司凈資產額;(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十)公司債券辯攔殲的承銷機構。
㈢ :為什麼股票是一種債券
不是的,它們屬於有價證券。 股票與債券的比較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用以證明出資人和股東身份的憑證,而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
不過巴菲特認為股票其實是一種債券,因為從長期來看,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ROE 保持在12%左右上下波動,當以公司凈資產值買入公司股票時且長期持有時,實質上是購買了一種無期限、利率12%的長期債券。
㈣ 股票和債券有什麼區別
股票和債券區別有:
1、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鄭祥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明陪,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而定。
3、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激叢蠢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風險性不同。債券是結構型固定投資,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低得多,股票的交易轉讓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有可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
㈤ 股票和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股票和債券都是一種投資手段,兩者的區別如下:第一,兩者風險程度不同,股票風險較大,股東獲取的紅利和股息是不確定的,而債券風險較小,可以收回本金和利息;第二,兩者的收益不同,股票的收益由公司生產經營狀況決定,波動較大,債券的收益與公司是否盈利無關。此外,股票代表的是股東權,而債券代表的是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六十二條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公司應當按照其轉換辦法向債券持有人換發股票,但債券持有人對轉換股票或者不轉換股票有選擇權。
第一百五十四條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債券擔保情況;(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八)公司凈資產額;(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㈥ 什麼是股票和債券
1、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向出資人發行的持有股份的憑證,這本質是公司募集基金的一種拍斗手段。股票持有者享有權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股分越多,享有更高的權益,承擔更大的責任。
2、和股票一樣,債券也是一種有價證券。可以是由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發行,投資者購買,並且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一定的利率將本金和利息償還給投資人。債券一般有具體的時間期限,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一定的利率將本金和利息償還給投資人。債券一般在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一定的利率將本金和利息償還給投資人。債券一般有具體的時間期限。
3、股票和債券的共同點:
(1)都是有價證券。
(2)發行的主體都以募集資金或者籌集資本。
(3)都是雙贏的投方式:通過這樣的方式募集資金,投資人可以獲得收益。
(4)都是流通的證券,可用於買賣和轉讓。
4、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1)投資的性質不一樣:股票投資者即為公司的股東,股東有一定的公司經營權。債券投資者與發行主體之間僅存在債權債務關系。
(2)橋銀投資風險不一樣:股票投資成為股東之後需要襲消磨承擔比較大的風險,而債券的風險比較小。
(3)投資回報不一樣:股票的收益最終還是看公司的經營情況,經營情況越好,收益回報越多;債券的收益主要來源於利息。股票的收益一般要比債權高得多,但需要投資人承受更大的風險。
㈦ 股票是一種債券債務工具,對嗎
不對。公司債是債券債務工具。股票是一種高風險的權益類資產
㈧ 股票是不是債券的一種
不是的,它們屬於有價證券。 股票與債券的比較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用以證明出資人和股東身份的憑證,而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
不過巴菲特認為股票其實是一種債券,因為從長期來看,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ROE 保持在12%左右上下波動,當以公司凈資產值買入公司股票時且長期持有時,實質上是購買了一種無期限、利率12%的長期債券。
㈨ 股票和債券有什麼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這些就是股票和債券的聯系。
一、兩者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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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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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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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本能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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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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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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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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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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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