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交所業績預告披露規則
一般來說,市場上的預披露方式有兩種——「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另一種是正式報告的「財務報告」。
業績預告主要是對公司當期凈利潤的粗略估計。
與業績預告相比,業績報告更加全面詳細,一般披露公司主要財務數據,相當於一份准年度正式報告。
上交所和深交所的「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的披露規則會有所不同。
對於主板企業來說,業績預披露不是強制性的,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是需要的。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要求不一樣,下面介紹。
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
答:業績預測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上市公司預計年度經營業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1.31前)披露業績預告。預計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的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業績預告。
1.凈利潤為負。
2.凈利潤較去年同期增減幅度超過50%。
3.扭虧為盈。
2. 年報預告披露時間規定
年報披露時間一般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一般在正式披羨罩露前一段時間會進行預披露,這個沒有強制性規定。除了年報,上市公司還需要披露1季報、半年報、3季報;這里半年報的披露時間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
補充資料:
如果上市公司沒有按照相關規定披露財報,那麼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比如1季報末在4月30日前披露,交易所將從5月1日起對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同時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2)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季報預報要求擴展閱讀:
一、年報預報披露規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對於進行年報時候,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出現虧損、扭轉為盈或者凈利潤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漲50%的情況,應該在本年度結束後的1月31日進行業績預告。沒有上面的三種情況,可以不進行年報的預告披露。對於深圳交易所的主板市場,在凈利潤為負、扭虧為盈、實現盈利並且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出現增長或者下降50%的情況、期末凈資產為負以及年度營收低於1千萬元,應該進行業績預告,年報預告應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對於中小板市場,年報應該3-4月份進行披露的,在2月底完成年報披露業績快報;年報披露在3月份之前的,不進行業績快報披露;創業板中,在3-4月進行年報披露的,也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業績快報。
二、上市公司一定要出業績預告嗎?
根據交易所相關規定:當滬深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凈利潤為負值;實現扭虧為盈;實現盈利,且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年度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時需要進行業績預告。
而如果上市公司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且以每股收益作為比較基數較小的,經本所同意可以豁免進行業績預告。
三、業績預告披露的時間規定為:
一季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的4月15日前;
半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的7月15日前;
三季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的10月15日前;
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業績預告有沒派或兩種方式:業績預告和枯伍業績快報。業績預告主要對於當前公司的凈利潤情況加以預告,業績快報更為詳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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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交所半年報業績預告規定
上交所和深交所a股業績預告披露規則不同:
一、上海證券交易所
業績預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對於年報,上市公司預計出現虧損、扭虧為盈、凈利潤比上年增減50%以上等三種情形的(基數太小的除外),應當在當前會計年度結束後的1月31日前披露業績預告。不存在上述三種情形的,可以不披露年度業績預告。半年度和季度報告沒有強制性要求。
二。深圳證券交易所
1.母板
業績預告:若預計報告期(一季度、半年、三季度、年內)發生以下情況,應進行業績預告:凈利潤為負、扭虧為盈、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增減50%以上(基數太小者除外)、期末凈資產為負、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可以不披露業績預告。
如需披露業績預告,業績預告的時間要求為: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4月15日前;半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7月15日前;當年10月15日前的第三季度業績預告報告期;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為次年1月31日之前。
2.中小板
業績預測「公司應在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三季度報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的業績預測。預計公司一季度業績將出現歸母凈利潤為負,與去年同期相比增減幅度超過50%(基數太小者除外),實現扭虧為盈。業績預告應不遲於3月31日作出(在年報摘要或臨時公告中)。中小板業績預告強制披露。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進行業績預告,但並沒有強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披露一季度業績預告,這一點很容易被忽視。
3.創業板市場
業績預告:如果公司在上次定期報告中未能對本報告期的業績進行預測,應及時以中期報告的形式披露業績預告。創業板的業績預告是強制披露的,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進行業績預告。
業績預告的時間要求是:上一年度年報第一季度業績預告預定在3月31日前披露的,最遲應在披露年報的同時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年度報告擬於4月份披露的,應於4月10日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半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當年7月15日前;當年10月15日前的第三季度業績預告報告期;年度業績預告報告期為次年1月31日之前。
4. 上交所股票時,可不可以不披露業績預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年度報告需要提前披露業績預測,季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不需要強制性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預計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測。預計中期和第三季度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業績預測:1。凈利潤為負值;2.凈利潤較去年同期上升或下降50%以上;3.扭虧為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的業績表不強制披露。只有在業績發生重大變化或股票基本面發生變化時,才需要提前披露。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上述三種情況之一,不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同一年度報告業績預測後,不得披露半年度報告業績預測和半年度報告業績預測。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上市公司不得在4月份業績前發布業績預測,不得在4月份業績預測前發布業績預測和半年度報告業績預測,但不得在本年度報後發布業績預測,不得在年度報告業績而應在主板上市場完成前發布。
5. 上證中報預披露規則
法律分析:業績預告包含有兩種方式:一為業績預告;一為業績快報。業績快報主要對於當前公司的凈利潤情況加以預告;業績快報更為詳細一些,披露公司的主要的財務數據。兩大交易所對於兩者的披露規則有一些不同,具體如下:上海證券交易所 一、業績預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對於進行年報時候,上市公司預計全年出現虧損、扭轉為盈或者凈利潤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漲50%的情況,應該在本年度結束後的1月31日進行業績預告。沒有上面的三種情況,可以不進行年報的預告披露。半年報和季報沒有強制規定。二、業績快報在年報沒有進行編制好之前,可以對外進行業績快報的披露。不做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
第三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決定,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發行申請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內。不予注冊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二十三條 證券發行申請經注冊後,發行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證券公開發行前公告公開發行募集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發行證券的信息依法公開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開或者泄露該信息。發行人不得在公告公開發行募集文件前發行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