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發行可轉債對股票沒有太大影響,不算利好也不算利空,不會影響股票走勢,可轉債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融資後資金可以作為企業日常的生產經營,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認為當前股價被低估了,直接增發股票不劃算,所以發行可轉債。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⑵ 股票轉債是什麼意思,是好事還是壞事
1、股票轉債是什麼意思?
股票轉債指的就是特殊企業債券,可以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條件下,轉換為普通的股票。通常股票轉債為可轉換公司債_的簡稱,可轉換債券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徵。股票轉債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它最大的優勢就是將股票和債_的優點相結合,不僅具有長期增長的潛力,還能獲得固定的收益。
(1)「債」的特性:當上市公司的債主
可轉債字面意思,首先它是「債」,是上市公司向我等股民借錢的行為,我們是這些上市公司的債主。所以可轉債的本質是一種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的債券。那麼上市公司借的這筆債,一般5-6年到期,上市公司還本付息,利息平均年化1%-2%。
既然是上市公司借錢,那麼這筆錢的安全性就比一般公司要好得多!而且你以為所有上市公司都能發行可轉債嗎?不是的!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是要經過證監會的嚴格審核的,達到一定的標准才可發行。有證監會替我們把關,可轉債的安全性又增加了一道防線。投資可轉債至少你的本金是不會有損失的,所以對於我們來說這是一個不會虧本的買賣。非常適合新手投資者。
(2)「股」的特性:當上市公司的股東
有人會說了,年化才1%-2%這收益也太低了!沒錯,所以我們投資可轉債看重的收益不是它的「債」性,而是它的「股」性。
前面我說過,可轉債是可以轉換成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所以在可轉債發行的時候,就會約定好一個轉股的價格,叫「轉股價」。以周一要發行的浦發轉債為例,其約定的轉股價為15.05,那麼每張可轉債(票面價值100元)就可以轉成100/15.05=6.64股浦發銀行的股票。
2、股票轉債是不是利好
股轉債是否是利好要視情況而定,例如,對中小股東來說,如能產生良好效益就是利好,否則就是壞事。但一般來說,市場是當利好來理解的。一般都會使股價上漲,上漲是個大概率事件。
投資是一種風險活動,既然股票轉債是一種投資,它也不例外會有風險,進行股票轉債投資時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股價波動對轉債所造成的影響極大,直接影響了投資者的收益,同時利息損失的風險也很大,我們都知道利率對股票市場的影響有多巨大,當股價下跌到低於轉換價格時,轉債投資者就會被迫轉為債_投資者,股票轉債的利率要比同級的普通債_利率低,所以投資者編會因此受到損失。
⑶ 轉債股票是好是壞
債轉股對股民是好是壞得看具體情況,若是可轉債價格不行,但是對應的正股股價很好,債轉股就是好事,相反就是壞事,不過可轉債的價格與正股股價有關。
可轉債上市六個月之後可以轉成股票,對於股民來說,是否操作債轉股,需要根據轉股價格進行考慮。如果按照轉股價格轉換成股票之後,所得到的股票市值低於持有債券的面值時,意味著投資者在轉股之後虧損了,是壞事;反之在轉股之後,股票市值大於債券面值,則意味著投資者在轉股之後盈利,是好事。
拓展資料:
轉債股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播報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絲綢轉債1手,即1000元面值。在該轉債限定的轉股期限內,此人將其持有的絲綢轉債全部申請轉股,當時的轉股價(R)假定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統接到這一申請,並核對確認此1000元有效後,會自動地將這1000元轉債(P)進行轉股。
轉股後,該投資者的股東帳戶上將減少1000元的絲綢轉債,增加S數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吳江絲綢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盡的零債部分,交易系統自動地以現金的方式予以返還,即該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增加C數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現金。
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如某可轉債所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
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為1000元的可轉值,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捨五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
⑷ 股票發行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金融市場上的行為大多是雙面的,對股票有其利好的一面,也有利空的一面。股票發行可轉債同樣如此,有利好也有利空,兌現在股價上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兩方面帶來的影響。
並非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可轉債,而是至少要滿足以下三點硬性要求:
①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②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公司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③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上述三點其實也比較容易理解,第一點要求換句話來說就是要求公司的業績持續優良,這是因為可轉債具有債券屬性,需要支付利息,如果公司業績不好就會支付不起利息,所以想要申請發行可轉債的公司必須是業績持續優良的公司;第二點要求則是因為許多上市公司為了發展已經有了很多負債,而負債過多一旦資金鏈斷裂就會導致公司經營出現問題,可轉債對公司而言同樣是一種負債;第三點同樣是為了保證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沒有過多的債務。
除開上述三點硬性要求外,還有募集到的資金要專款專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向等要求。而實際上公司發行可轉債往往都是在有不錯的項目的情況下發行的,滿足上述條件的公司在項目的運行上大概率能獲得不錯的收益,而這也會直接提升公司業績,對股價的提升來說就是有利的。
綜上:發行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實際情況,就歷史情況來說可轉債的發行大多都屬於中性偏利好。不過需要知道的是歷史情況不代表未來情況,在投資的時候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
【溫馨提示: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⑸ 股票發可轉債是好事還是壞事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為了向社會公眾融資所發行的一種債券,一般來說,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可以解決其融資難的問題,是一種利好消息,會刺激股價上漲,因此發行可轉債的股票可能會漲,但是,也會出現以下的情況,導致上市公司股票在發行可轉債期間出現下跌的情況:
1、主力出貨
2、市場行情影響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⑹ 轉債股票是好是壞
轉債股票是好是壞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短期來看,從股價計算上看,這對於一家公司來說屬於利空,
因為股本擴大了,降低了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收益率,但是如果轉股前估價上漲,轉股後要看套現賣出的做空量大小而定。
長期看,公司得到了一筆發展資金,如果是好的發展項目,公司有盈利,對公司來說這是利好,最終凈資產收益率會逐步提升。
拓展資料:
轉債股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基本收益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最大優點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投資風險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第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方略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