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發行可轉債對股票算利好還是利空
發行可轉債是利好。
公司發行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較好的開發項目,暫無資金採取的一種有效措施。
對大股東肯定是好事,有錢才好辦事,對中小股東是否好事則要區別對待,如能產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否則就是壞事。但一般來說,市場是當利好來理解的。一般都會使股價上漲,上漲是個大概率事件。
(1)發行可轉換債券需要股票嗎擴展閱讀:
可轉債的申購和新股申購類似,但也存在不同,首先,可轉債的發行面值都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00元,且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由於可轉債申購1手需要的資金較少,因而獲得的配號數較多,中1手的概率較申購新股高。
其次,股票申購時實行T3規則,即申購資金在申購日後第三個交易日解凍,而可轉債申購則採用T4規則,資金解凍在申購日後第四個交易日。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每個股票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委託一經辦理不得撤單,多次申購的只有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
Ⅱ 可轉債在什麼條件下可以轉換成股票
一:股市行情萎靡不振,交易萎縮,指數一路下跌的時候,不適宜出售可轉換債券或轉債轉換為股票,此時應該保留轉債,獲取固定的利息。 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
二:股市行情由弱轉強,交易慢慢上漲,指數上升的時候,可以將債券按照相應價格轉換為股票,以獲得公司業績分紅等其他利益。 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
三:股市行情欣欣向榮,交易旺盛,指數一路飆升的時候,可轉換債券超出成本價格時候,可以直接賣出債券,直接獲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
Ⅲ 發行可轉債對股價的影響有哪些
股市中除了新股、次新股之外,還有可轉債。可轉債的買賣其實和新股相同的。前期都是需求經過申購才能買到的。有些股民在新股中買不到好股票,就會把目光移到可轉債上面來。不過有的可轉債在發行之前股價跌落了 ,對於股票常識不是很了解的股民或許不知道是怎樣回事。那麼發行可轉債對股價的影響有哪些?
可轉債的市場歷來比較熾熱,就算是一再破發也仍舊沒有減少股民朋友們申購可轉債的熱心。在之前的文章中還為咱們介紹過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的相關內容。在可轉債市場上卻會呈現一種狀況,那便是發行可轉債會被鎮壓股價,這是為什麼呢?其背面原因一直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今日就來帶咱們一探終究。
機設想掙錢,他們為什麼不期望股票漲?
由於所謀者大。現在不漲,是為了將來賺更多的錢,這就觸及可轉債的中心:轉股價。
對上市公司來說,轉股價不能太高,由於上市公司最期望的便是整體借主最終都轉股,這樣公司能夠少付利息,不付本金。轉股價太高,之後正股的實踐價格就或許低於轉股價,盡管能夠下調,但對公司晦氣。上市公司最不期望看到的便是借主都不轉股,都拿利息,最終都要求上市公司還本付息,這對公司的財政十分晦氣。所以上市公司在可轉債前通常會經過躲藏贏利和利好的方法,不讓股價漲得太多。
所以上市公司是期望轉股價低一些,也會合作機構。
再說說大股民和主力莊家,他們通常是一夥的,利益一致,所以把它們放在一同來說。可轉債通常向老股民配售,大股民天然不會放過這樣的時機,機構就更不會,所以大股民不會賣,機構要用力買。而在鎮壓正股價格上,它們的利益完全一致。由於機構和大股民到時候除了股票,還會有一大把可轉債,這個東東好啊,好得要命,不只保本,並且能夠暴升,能夠T 0,不受漲跌停板約束。放眼兩市,哪裡找得到這么好的種類啊?
可是暴升的條件有一個,便是轉股價和正股實踐價格的份額,看002491就理解了。
以航天信息為例,轉股價越低,將來相同數量的債券,可轉成的股票越多,此其一;其二,壓住轉股前的價格,就壓住了轉股價,發行完結可轉債後,一個個的利好就會不斷放出來,正股價格就會不斷推高,轉股價和正股之間距離會越來越大,然後,可轉債就會漲到天上去,機構和大股民就會在股票之外再大撈一筆,128007現已言傳身教了。
容易地以可轉化公司債闡明,A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言明債權人(即債券出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能夠持債券向A公司交換A公司的股票。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股民身份的所有權人。而換股份額的核算,即以債券面額除以某一特定轉化價格。例如債券面額100000元,除以轉化價格50元,即可交換股票2000股,合20手。
假如A公司股票市價已漲到60元,出資人一定樂於去轉化,由於換股本錢為轉化價格50元,所以換到股票後當即以市價60元兜售,每股可賺10元,一共可賺到20000元。這種景象,咱們稱為具有轉化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內可轉債。
反之,假如A公司股票市價已跌到40元,出資人一定不願意去轉化,由於換股本錢為轉化價格50元,假如真想持有該公司股票,應該直接去市場上以40元價購,不應該以50元本錢價格轉化獲得。這種景象,咱們稱為不具有轉化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外可轉債。
乍看之下,價外可轉債好像對出資人晦氣,但別忘了它是債券,有票面利率可支領利息。即便是零息債券,也有折價補助收益。由於可轉債有此特性,遇到利空消息,它的市價跌到某個程度也會止跌,原因便是它的債券性質對它的價值供給了維護。這叫Downside protection 。
因而可轉債在市場上具有雙重品格,當其標的股票價格上漲甚高時,可轉債的股性特重,它的Delta值簡直等於1,亦即標的股票漲一元,它也能上漲近一元。但當標的股票價格跌落很慘時,可轉債的債券品格就顯現出來,讓出資人還有債息可領,能夠維護出資人。
對於發行可轉債對股價的影響相關內容就為咱們介紹到這兒了,期望能夠協助到咱們。股民在出資的進程里邊,不能只關注股票的漲跌,還應該對股票出資入門多進行學習了解。
Ⅳ 上市公司為何要發行可轉債它和股票融資有什麼區別
因為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區別:
1、基本含義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2、優勢
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
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股票融資:
(1)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2)股票融資可以提高企業知名度,為企業帶來良好的聲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主權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一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主權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3)股票融資所籌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4)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餘,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餘少,或雖有盈餘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3、特點
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有若干要素,這些要素基本上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條件、轉換價格、市場價格等總體特徵。
(1)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
(2)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券時的票面利率(或優先股股息率),發行人根據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一般低於相同條件的不可轉換債券(或不可轉換優先股票)。
(3)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
股票融資: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分享紅利等。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Ⅳ 可轉債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發行
《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三)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四)募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六)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
(七)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第(三)、(四)、(五)、(六)、(七)項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的財務報告已經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二)有明確、可行的企業改制和上市計劃;
(三)有可靠的償債能力;
(四)有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保證人的擔保。
(5)發行可轉換債券需要股票嗎擴展閱讀
1、發行
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有兩種會計方法:
一種認為轉換權有價值,並將此價值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另一種方法不確認轉換權價值,而將全部發行收入作為發行債券所得,其理由,一是轉換權價值極難確定,二是轉換權和債券不可分割,要保留轉換權必須持有債券,行使轉換權則必須放棄債券。
2、債券轉換
當債券持有人將轉換成股票時,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賬面價值法和市價法。
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贊同這種做法的人認為,公司不能因為發行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沖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
再者,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股票,發行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而非兩筆分別獨立的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
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採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信息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Ⅵ 發行可轉換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來說,發行可轉債對公司經營是利好的,但一般來說不影響公司大的基本面,是改良而不是改革,其影響弱於重組和定向增發,因為後兩者往往改變公司的運營方向和策略。
對廣大投資者也是一種選擇,如果不看好股市,可選擇持有債券獲得較高利息;如果看好股市,等到可轉債可以轉股的時候再轉成股票,分享公司發展成果。對於投資者來說應該是利好,當然可轉債的發行對股市有一定分流資金的作用,可能造成股市的下跌。
總的來說,公司發行可轉債有多方面的影響,投資者需要理性看待並做綜合分析,以上就是全部內容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最後需要提醒投資者: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公司發行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較好的開發項目,暫無資金採取的一種有效措施。
對廣大投資者也是一種選擇,可持有債券,獲得較高利息;也可轉成股票,分享公司發展成果。應該是利好!當然對股市有一定分流資金的作用。
1、對大股東肯定是好事,有錢才好辦事;
2、對中小股東是否好事則要區別對待,如能產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否則就是壞事。但一般來說,市場是當利好來理解的。一般都會使股價上漲,上漲是個大概率事件。
拓展資料: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為了向社會公眾融資所發行的一種債券,一般來說,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可以解決其融資難的問題,是一種利好消息,會刺激股價上漲,因此發行可轉債的股票可能會漲,但是,也會出現以下的情況,導致上市公司股票在發行可轉債期間出現下跌的情況:
1、主力出貨
一些主力會趁發行可轉債的消息進行出貨操作,即在個股公布發行可轉債時,主力在上方派發手中的籌碼,等籌碼全部派發到散戶手中之後,完成出貨的目的,則會導致股價下跌。
2、市場行情影響
在發行可轉債時,市場行情較差,個股受市場行情的影響,則會引起市場上的投資者恐慌,從而拋出手中的籌碼,導致股價下跌。
Ⅶ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什麼時候可以轉為股票
可轉換公司債券一般指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一個特定的轉換期限,在該期限內,允許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股票。我國《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Ⅷ 為什麼要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對於發行人,以可轉換債券融資比直接發行債券或直接發行股票更為有利(1)可轉換
債券的比率比直接發行的企業債券利率要低,如果可轉換債券未被轉換,相當於公司發行了較低利率的債券;(2)可以避免一般股票發行後產生的股本迅速擴張的問題;(3)一般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比
公司股票市場價格高出一定的比例(溢價),如果可轉換債券被轉換了,相當於公司發行了比市價為高的股票。
對於投資者,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實際多了一項品種選擇,也多了一條規避風險的渠道(1)當股市向好,可轉換債券隨市上升超出其原有成本價時,持有者可以賣出轉券,直接獲取收益;(2)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業績轉好,其股票價格預計有較大提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以享受公司較好的業績分紅或公司股票攀升的利益;(3)當股市低迷,可轉換債券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
可轉換債券及將轉券轉換為股票都不合適時,持券者可選擇保留轉券,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因此,可轉換債券提供了股票和債券最好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安全和收入優勢。
Ⅸ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要多久,發行條件是什麼
你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
(3)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還應當符合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