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和聯系有哪些
你好,股票和債券的區別:1、發行主體不同
雖然股票和證券是籌資的手段,但債券發行人可以是國家,地方公共機構或企業;但是股票的發行人只能是股份制的公司。
2、收益不同
股票市場的投資者都知道,股票是高收益和高風險的投資項目,購買前股票的股息收益率是不確定的,股息收入也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而變化。相反,在購買公司債券之前,利率是固定的,固定利息可以在到期時獲得。
3、經濟關系不同
由於股票和債券的收益回報不同,市場中的經濟關系也不同。債券代表公司的一種信用,股票代表投資者對於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持有人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的業務管理許可權,但債券持有人沒有這種許可權。
4、本金償還不同
不管誰在在市場投資,都是帶著本金運作的,債券是到期支付投資者的本金,可以本帶利的得到償還;股票的本金移交給公司的話,它就無法收回了。在公司破產後,股票還需要檢查公司剩餘資產的清算,本金自然不能回收了。
5、風險大小不同
一旦公司債券到達清算期,債務人必須償還,否則債權人可以因為不能支付的理由,宣布它已經破產。而作為投資的股票只能轉讓。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有利益的分配請求權。可見股票風險更大。
任何形式的投資都具有不同的風險和收益。從以上差異我們可以看出,債券的投資對象和投資收益相對穩定,且交易的周轉率相對較低,因此債券投資風險比股票小。但是收益就不如股票大了。不管你是投資債券還是股票,選擇自己最想投資的就可以了。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B. 債券和股票的不同點表現在那些地方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有:
1.發行主體不同:
債券發行主體較多,可以是國家或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大型企業等;而股票的發行者只能是股份制上市企業。
2.投資期限不同:
債券投資者與借款人簽訂了合同,明確約定了還本付息日,一旦到期,借款主體應立即歸還本金及利息。股票一般沒有明確的期限,只要發行公司存在,持有者可自由轉讓其持有份額。
3.安全性不同:
債券有強有力的回收性,一旦到約定日期,投資者可以無條件要求借款人歸還本金與利息。即便發行機構申請破產清算,也必須優先償還債券持有者的權益。股票風險很高,如果發行公司破產,一般先行償還公司債務,剩餘股本才會按份額償還投資者的。
4.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收益比較穩定,有合同約定固定的利息收入,到期可提取該收入。股票按股價溢價率計算收益,如果市場變化或公司盈利狀況不樂觀,股價都有可能出現下跌,投資者收益受損。
5.持有權益不同:
債券持有者,無論持有份額多麼大,都沒有權力過問發行機構的經營管理事宜。而股票持有人,若持有份額非常大,可直接或間接干預發行公司的具體管理與經營事宜。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C. 股票和債券分別主要在哪個場所交易
國內來說股票和債券分別主要上證證券交易所和深證證券交易所。
D. 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對股市是利好還是利空為什麼
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對股市是利好。因為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募集的資金主要是用來發展基礎建設,如公路、鐵路等。對於短期來說肯定是個利好,這樣大盤會有反彈。如果再配合其他政策性利好,大盤會有一波像樣的反彈。利空是股市用語,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利空是指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上調、經濟不景氣、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能夠促使股票價格下跌的不利利益。
拓展資料:
1、 債券
債券是發行人為籌集資金,在約定的時間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到期還本而發行的證券。其本質是債權憑證,具有法律效力。發行人通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
因為政府債券有政府稅收擔保,風險最小,但收益也是最小的。企業債券風險最大,收益也較高。債券購買人或投資人與發行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是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人)是債權人。
2、 主要特徵
①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②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以根據需要和市場實際情況靈活轉讓債券,從而收回本金,提前實現投資收益。
③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人營業收入的變化而變化,能夠按期收回本金。
④盈利性
盈利性是指債券能給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益,即債券投資的回報。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一是投資債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化買賣債券賺取差價;三是投資債券獲得的現金流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3、 債券基金沒有風險嗎
有,基金不是保證本金和收益的產品。所有的基金都有風險。只是根據投資對象不同,風險也不同。債券型基金主要投資於債券。基金風險由所投資的債券決定。債券的風險較低,所以債券基金的風險相對較低。
4、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①不同的發行主體
作為一種融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的社會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只能由股份制企業發行。
②收益穩定性不同
在收益方面,無論發行債券的公司是否盈利,在購買債券之前,利率已經確定,到期可以獲得固定利息。一般股票的股息率在購買前是不確定的。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利潤的變化而變化。利潤多了就會多,利潤少了就會少,沒有利潤可得。
E. 地方債券大量發行對股票是利空嗎
有點影響不大,主要大量發型新股是利空。
F. 地方債券是什麼意思
地方債券是指由地方財政和地方政府部門為了籌集資金支持所轄地區經濟發展和建設而發行的債券。比如,為了發展地方教育事業、修建機場、公路、橋梁、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等。地方債券除其信譽度僅次於國家政府公債外,其發行面額一般也較小,以吸引更多的中小投資者,而且地方債券可以免稅。發展中國家很少發行市政債券,但一些有獨立收入作為償還來源的大城市,卻存在發行市政債券的可能性。 又稱地方債、市政債券,是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普遍採用的債務管理方式,它具有雙重創新特性:既是財政管理與債務管理制度的創新,也是金融市場與金融工具的創新
拓展資料:
我國的地方債券是相對於國債而言,以地方政府為發行主體。不過我國債券業內也往往把地方企業發行的債券列為地方債券范疇。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許多地方政府為了籌集資金修路建橋,都曾經發行過地方債券。有的甚至是無息的,以支援國家建設的名義攤派給各單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當部分工資。但到了1993年,這一行為被國務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對地方政府承付的兌現能力有所懷疑。
此後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28條,明確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的禁令一直保持至2009年。 地方政府債券的安全性較高幾乎沒什麼投資風險性,而且,投資者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所獲得的利息收入一般都免交所得稅,這對投資者有很強的吸引力。投資股票的人很少去投資地方證券,因為地方債券雖然安全但是收益不高,沒有炒股收益來的過癮,哪怕實際上炒股往往虧本的時候多。
G. 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由什麼承辦
這個的話應該是有很嚴格的那個規定條件的,難道是那個鎮?是那個證監會嗎
H. 地方債券是否可以和股票一樣交易 具體如何操作
地方債券的收益略高於國債,流通性比不上股票,而且不能小額度交易,只能通過銀行間平台交易。
I. 債券是什麼股票是什麼債券與股票的相同點是什麼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
不同點:
股票是可以參與管理公司,也就是股東。但是公司沒有到期還本付息的義務。 股票可以轉讓。 債券是公司發行的有價證券,到期還本付息,持有人不可以參與公司的管理。只是一個債權人身份。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