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轉債持有多長時間可以轉股
154、可轉債上市半年之後,就可以轉換成股票,持有者可以把手中的可轉債轉換成公司的股票,也可以選擇不轉換,
若是轉換成股票可以在交易市場賣出,若是不轉成股票,可以等到期了公司回收,拿本金與利息。
可轉債的具體轉股期以具體上市公司為准。可以結合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及技術面決定是否轉股。
可轉債單獨操作也挺方便的可以t+0模式。可以當日買入轉債並轉股,同時賣出對應數量的正股,這樣你就能賺到對應的差價。
可轉債轉股是時間到了軟體上直接操作的,需要十個工作日左右的。
轉股操作必須在該可轉債發債約定的轉股期內的交易日進行,轉股時間與股票和債券的交易時間相同。
其次,投資者必須通過託管該債券的證券公司進行轉股申報。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B. 可轉債轉股需要多久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為了融資,向社會公眾所發行的一種債券,具有股票和可轉債的雙重屬性,在發行日的6個月後,投資者就可以進行轉股操作了,轉股後的當天晚上9點以後或第二天早上,轉債消失,出現可轉債的正股,並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賣出。
可轉債申請轉股的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當投資者申請轉股最後得到的股份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
轉股後的股票價值=(轉債價格/轉股價格)×正股價格,當轉股價高於現價(正股價)時,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會虧損;當轉股價低於現價(正股價)時,投資者進行轉股操作,會賺取一定的差價。
【拓展資料】
可轉債轉股的操作方法:
詳滬深兩市的可轉債轉股程序有很大不同,各有幾種方法。
1. 上海市場
1)在證券交易頁面,委託賣出,輸入轉股代碼(注意不要輸成轉債代碼,否則就成買賣交易了),再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即可(不用填轉股價,系統自動顯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託買入亦可。這是因為,只要你下面輸入的是轉股代碼,則系統就默認為你要行使轉股的權利。
2)券商櫃台或電話轉股,方法同上。
2. 深圳市場
網上轉股:在證券交易頁面,選擇其他委託(各個券商界面可能會有所區別,有疑問可向您的券商咨詢)中的轉股回售,操作方式選擇可轉債轉股,下面可以輸轉股代碼,也可輸入可轉債代碼,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即可。同上海市場,選擇其他業務轉股,但這時只能輸可轉債代碼。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C. 可轉債轉股交易時間
可轉債在發行的6個月之後即可隨時轉股,你只要在股票軟體輸入轉股代碼,然後再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就行了,可轉債是T+0的交易機制,也就是可轉債可以當天買入當天賣出,也可以在當天收市前轉股。
拓展資料:
1、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2、 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3、 投資防略: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票面利率 與一般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比較低的,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徵意義,利率的高低對可轉換債券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D. 通常可轉債的轉股期為
可轉債自發行日起的6個月後才可以轉股。轉債的轉換期長短與其期限相關。我國可轉債的期限最短的為1年,轉股期最長為6年,具體還是由發行人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E. 可轉債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多少個月後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六個月。
根據我國《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的規定,可轉債到了轉股期就可以轉換成股票了,轉股一般在申購結束後的第六個月開始。可轉債按交易市場可劃分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兩種類型,上海證券交易所可轉債轉股有專門的轉股代碼,而深圳證券交易所沒有,兩者對應的轉股流程也有明顯差異。所以客戶需要根據自己持有的可轉債類型去相應的證券交易所平台了解具體過程,以及操作流程方便自己到期後轉為公司股票。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債的風險主要來自於3個方面:
1、可轉債被公司強制贖回;
2、公司破產無法償還;
3、可轉債高於面值時買入。
可轉債怎麼買?
投資者可以在可轉債發行當日進行頂格申購,登錄交易軟體,在交易欄目輸入可轉債申購代碼,頂格買入即可,申購之後,其單進入委託頁面,等待中簽。可轉債在上市之後,輸入其代碼,點擊買入,輸入購買數量,再點擊買入即可。
在投資者常見的金融工具中,相比普通債券,可轉債相對復雜,可轉債同時具備股性和債性,導致很多的不確定性,因此需謹慎操作。
F. 可轉債轉股的轉股時機是什麼什麼時候轉股
可轉債的轉股期為6個月,即上市6個月後即可轉股。簡單用可轉換公司債券來說明上市公司a發行公司債券,表明債權人(即債券投資者)在持有一段時間後(這稱為鎖定期)可以持有債券,將a公司的股票兌換為a公司的股票。債權人變成了股東。轉換比率的計算方法是將債券的面值除以特定的轉換價格。比如債券面值10萬元,除以50元的轉換價,可以換2000股,或者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已經達到60元,投資者一定願意轉換。因為轉換成本是50元,換成股票後的利潤將以60元的市場價賣出,每股收益10元,共計2萬元。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稱之為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換債券被稱為價格可轉換債券。 相反,如果a公司股票的市價跌到40元,投資者一定不願意轉換,因為轉換成本是50元。如果你真的想持有公司的股票,你應該直接在市場上以40元買入,而不是50元。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稱之為無換算值。這種可轉換債券被稱為價外可轉換債券。
拓展資料
關於權證風險: 1: 權證有杠桿效應,比如正股波動1%,權證可能會有3%的波動,每個權證的杠桿比例是不一樣的。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權證實質反映的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持有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一定數量的價金之後,就從發行人那獲取了一個權利。這種權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持有人獲取的是一個權利而不是責任,其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契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獲得這項權利,投資者需付出一定的代價(權利金)。
投資者買賣權證前應在其券商處了解相關業務規則和可能產生的風險,並簽署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統一制定的風險揭示書。只有在簽署風險揭示書後,投資者才能進行權證交易。(有些營業部可以電話申請後再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