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呢
股票質押是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簡稱,股票質押是將合格資金投入當事人持有的股票質押,一般質押給銀行或債券商。銀行或債券商將資金提供給股票質押方,雙方約定將來由投資者返還資金並取消質押。因此,股權質押主要用於解決上市公司的資金周轉問題。
【法律依據】
《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股票質押貸款,是指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作質押,從商業銀行獲得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
② 股票質押回購指引是什麼意思的呢
首先了解一下股票質押回購指引:
2015年3月16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中證協發〔2015〕54號發布《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該《指引》分總則、風險管理體系與內部管理、融入方准入管理、標的證券管理、業務持續管理、違約處置管理、附則7章31條,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為規范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的風險管理行為,在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會組織起草了《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並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現正式發布實施。
③ 什麼是股票質押和解押
為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擔保法》將抵押和質押作了區分,其中第七十五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屬於可以質押的權利范圍。隨著股份制經濟的發展,股票已成為人們熟悉的有價證券之一,它也逐漸在經濟活動中被當做一種有擔保信譽的權利出質,但這種擔保方式的適用還不是很普遍,這與人們對它的了解和適用的便捷程度有關。《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出台,對理解和適用《擔保法》提供了重要的依據。本文將略抒對股票質押擔保的理解拙見,如有不妥之處盡請指正。
一、股票質押的概念和特點
股票質押是股權質權的一種表現形式,它以公司的股權為權利標的,債權人因擔保其債權而佔有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股票,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就以其所佔有的股票的價值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受償,這種將股票設定為質權的行為就是股票質押。
作為擔保物權,股票質押有著擔保物權的一般特性,主要為:(一)從屬性。股票質押是以擔保債權實現為目的的權利質押,是先有債權產生,再有質押出現,因而具有從屬的特性,它與其擔保的債權形成了一種主從關系,被擔保的債權為主權利,股票質押權為從權利。(二)不可分性。質權的不可分性是指用股票質押擔保債權的范圍及於所出質股票的全部價值,《擔保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其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該質權的效力及於所出質股票的全部,不會受債務清償的多少影響,只要是債務未完全清償,質權人始終就所佔有的全部出質股票行使質權。即使出質股票部分滅失,未滅失的部分仍然擔保著全部的債權,不能因這部分的滅失而相應地減少其擔保的范圍。(三)物上代位權。股票質押的代位權表現為,在股票發生滅失毀損時,股票質押的效力及於它的代位物上。我國《擔保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質權因質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出質財產。」(四)優先受償性。股票質押雖然在債務履行完畢之前由質權人佔有股票,具有留置的效力,但它的根本效力在於以股票的價值優先受償,因此,優先受償也是股票質押的本質屬性。
因受股票這種質物的特殊性影響,股票質押的特點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質物價值的風險性。股票質押因其質物為股票,以股票出質的價值在於它的交換價值,但該價值受公司業績、市場供求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較大,使股價呈現不穩定性,為此,質權人就要承擔質物價值難保的風險。(二)流通性。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依法可轉讓的記名股票通過必要的轉讓登記程序,一般都能達到流通的目的。無記名股票通過國家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可隨意買賣,進行轉讓流通。由於股票有這種變現能力,使其體現出充當質物的優越性和較強的擔保功能。
二、股票質押的當事人
因設定股票質押應通過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簽定股票質押合同,因此股票質押的當事人一般為質押合同的當事人。股票質押的當事人分為股票質押出質人和股票質押質權人。股票質押的出質人可以為債務人,也可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但必須是所出質股票的真正所有人。股票質押的質權人必須是受股票質押擔保的主債權的債權人,不享有主債權的人不能成為股票質押的質權人。
三、股票質押的成立
(一)形式要件。
我國《擔保法》第六十四規定:「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第七十八條又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的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根據物權的特性,物的所有以物的移轉佔有為形式要件,那麼股票質押的質權就自股票移轉於質權人佔有之時起成立。上述條文的規定明確了以股票出質的,除應有雙方當事人的合意外,還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和辦理出質登記和移轉佔有。據此,筆者理解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出質登記和股票的移轉佔有是股票質押成立的形式要件。
因我國《公司法》將股票分為了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所以不同類別的股票設質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有學者認為,無記名股票得以股票的單純交付而轉讓,無記名股票的設質,也就得以雙方的質押合意和股票的單純交付而為之。由於以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無須辦理登記,以無記名股票設質的,也不必辦理登記。1筆者認為,由於無記名股票可在證券交易所隨意轉讓,如不辦理出質登記,質權人在取得質權後,完全可能在不告知出質人的情況下,將股票移轉變現,從而損害了出質人的利益。所以,雖然是以無記名股票出質的,也應在證券登記機關進行質押登記,在被質押擔保的債權期滿前限制出質股票的交易。
④ 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是利好還是利空
控股股東質押股票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把一部分股權質押給證券公司,或者銀行,獲取一定的資金,對股票的影響不一定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考慮。
如果該公司因為發展主營業務或者開展新項目,增加公司的競爭力,缺乏資金,控股股東進行股權的質押,獲得一筆資金,則是利好消息,如果上市公司進行股票質押,僅是為了解決財務問題,支付員工工資,這種質押是不利於公司的發展,股票的上漲,是一種利空消息。
在一般情況下,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將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睞,同時,當融資方即上市公司被要求追加質押資金時,追加不及時,出資方即證券公司出於風險考慮,會進行股票變現出售操作,導致股價下跌。
利空就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利多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好轉、銀行利率降低、社會資金充足、銀行信貸資金放寬、市場繁榮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對股價上漲有利的信息。
其他股票名詞:
1.利空:對空頭有利,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信息,如:銀根抽緊,利率上升,經濟衰退,公司經營狀況惡化等。
2.利多:對於多頭有利,能刺激股價上漲的各種因素和消息,如:銀行利率降低,公司經營狀況好轉等。
3.熊市:前途暗淡,股票普遍持續下跌的行情。
4.牛市:股市前景樂觀,股票價格持續上升的行情。
5.空頭:預期未來行情下跌,將手中股票按目前價格賣出,待行情下跌後買進,獲得差價利潤。其特點為先賣後買的交易行為。
6.多頭:投資人預期未來價格上漲,以目前價格買入一定數量的股票等價格上漲後,高價賣出差價利潤的交易行為,特點為先買後賣的交易行為。
7.反彈:股票價格在下跌趨勢中因下跌過快而回升的價格調整現象。回升幅度一般小於下跌幅度。
8.盤整:通常指價格變動幅度較小,比較穩定,最高價與最低價之差不超過2%的行情。
⑤ 什麼是股票質押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解除質押是股權質押的解除。股權質押是將其擁有的公司股權(對有限責任公司,又常被稱為出資質押或出資份額質押,對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則稱股份質押)。
為自己或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的行為。股權質押標的物,就是股權。一種權利要成為質押的標的物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是必須出質人有權處分的;二是必須要有財產性;三是必須具有可轉讓性。
《股票質押的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股票質押貸款,是指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作質押,從商業銀行獲得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
⑥ 股票質押辦理流程是什麼
股票質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那麼股票質押辦理流程是什麼?
股票質押的優勢是什麼?
一、股票質押辦理流程是什麼?
股票質押辦理流程:
1、客戶資格申請
2、初始交易(融入資金)
3、購回交易(歸還資金)
4、業務辦理結束
二、申請參與股票質押交易許可權
無開戶時間限制,無需開立新賬戶;
我司證券客戶均可快速申請質押回購交易許可權。
三、個人申請參與股票質押交易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參與股票質押需額外提供:
(1)單身狀態: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單身證明;
(2)已婚人士:婚姻狀況證明、配偶出具的同意融資及質押的證明。
⑦ 股票質押怎麼操作
作為不久之前進入證券市場的投資者,在一些時候也可以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後的上市公司公告稱要解除質押。那麼究竟質押是怎麼一回事呢?質押要分成什麼類?又會和什麼有關呢?今天就讓我這個進入市場好些年的老股民給大家科普一下,大家只需要看這篇就夠了!開始之前,先點擊下方鏈接獲取一份機構精選牛股:【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
股票質押也就是說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會將他持有的股票當作抵押品,接著找銀行申請貸款亦或是為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股票質押所對應的有一個概念那就是股票質押式回購,簡單地來理解的話也就是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再找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且也會約定了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值得我們關注的是,針對股票質押來說,是有上限的,如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應該比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高。此外質押的股票已經抵押給其他單位了,質押的股票是不能用於股票交易的。質押懸在頭頂的兩把利劍一把是警戒線,另一把是平倉線。通常情況下,警戒線和平倉線分別為160%、140%。要是股票下跌並且觸及了質押平倉線,那麼質押機構會放出低價賣出質押的股票,不能太小看這些影響。還有一點要注意,股票質押會被時間和比例而限制,股票質押貸款的期限由雙方共同來決定的,但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一年,60%是質押的最高線。
而股權質押實際上是擔保的一種方式,簡而言之就是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出質給債權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作為債權人就是有權利優先享受股權。股份質押簡單理解起來就是在出質人所持有的股份上,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上有設定限制性物權。當債務人到期後都還沒進行償還債務時,這種情況債券人則能按照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在平日里,就可以看看股市播報,了解股市的最新行情,了解股市的最新資訊,提升自己的文化能力,避免虧損風險。投資者朋友想要了解質押情況的話,推薦【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二、為什麼會有股票質押?股票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
股票質押實質上就是是上市公司平時所歸用到的一種融資手段。一般在財務狀況不佳、公司經營不善的情況下,那麼,就像一些股比例較大的大股東就偏向於這種融資方式。當然,股票質押也有風險,要是股票下跌並且觸及了質押平倉線,且大股東未補倉或回購,就有股價下跌甚至崩盤的可能性。所以,作為一名好的投資者,一定時刻注意公司的質押行為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
1、股權質押公告會對上市公司的股價在短期內產生負面的影響,因為股權質押釋放了一種公司現金流不充裕的信號,市場預期被降低。
2、咱們從以長時間來看,要是上市公司股東進行質股票押,對股價的作用傾向於偏好。
股票質押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股價的走向,但是,不是只有一個因素在影響股價,必須聯系多種的技術指標朝更深刻的方向分析。如果實在沒法判斷,可以直接進入這個診股平台,輸入股票代碼,可以幫你判斷解禁股的情況如何,值不值得買:【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三、怎麼辦理股票質押?
依照物權法規定,不簽訂質押合同就不能進行股權質押。之後需要去工商局辦理一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給相應的文件就好。講到這里,大家對股票質押的相關內容是不是都明白了呢?希望朋友們都有收獲哦,祝您投資之路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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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 看了不就懂了
股票質押式股市中常見的手段,但還是有很多股市新人不知道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那麼就股票質押為大家做出合理的解釋。⑨ 股票質押新規
法律分析:1、質押比例超過50%的股票,不得作為質押標的再融資。原本的規定只要求單一融入方累計融資余額不得超過證券公司凈資本的10%,證券公司可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確定具體比例。但這次討論稿增加了對質押集中度的要求,未來可能對在途合約造成影響。
2、金融機構和類金額機構、資管產品不得作為融資人。此前的規定並未對融資人的主體類型作出明確限制,而這次討論稿強調資金融入方為參與實體的企業與個人,資管產品不得作為融資人,這也直接禁止了資管計劃通過股票質押式回購的方式加杠杠。
3、資管產品出資的股票質押式回購,單只股票的融資額與數量分別不能超過產品規模和股票數量的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⑩ 股票質押式回購風控指引是什麼
一、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已具備制度基礎。
2015年3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指引》將對券商在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起到很好的規范作用。
二、股票質押式回購風控指引主要內容
《指引》主要對券商開展此項業務的風險管理體系、融入方准入管理、標的證券管理、業務持續管理和違約處置管理作出了要求;其中,《指引》規定,單一融入方累計融資余額不得超過證券公司凈資本的10%。
在凈資本管理方面,《指引》規定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的,融出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本的200%,證券公司可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確定具體比例;應當及時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開展和市場變化情況,對業務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類風險進行壓力測試。
在標的券准入方面,《指引》標的證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證券公司應當審慎評估質押該標的證券的風險:一是單一標的證券已質押數量占總股本超過50%;二是標的證券所屬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虧損且本年度仍無法確定能否扭虧;三是標的證券漲幅較高;四是標的證券對應的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風險;五是標的證券對應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實際控制人正在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六是證券公司認為存在風險較大的其他情形。
證券公司還應當根據融入方、標的證券的不同情況,設置差異化的履約保障比例;應當制定融入方持續管理制度。
《指引》要求,證券公司應當建立標的證券管理制度,明確標的證券篩選標准或准入條件、質押率上限、具體項目標的證券質押率確定機制、標的證券集中度管理機制等,並明確調整機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其適用性進行評估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