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債券與股票的相同點有
有四點。
1、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2、發行的主體穗枝都以募集資金或者籌集資本。3、都是雙贏的投資方式:拆早通過這樣的方式募集資金,投資人可以獲得收益。4、都是流通的證券,可用於買賣和轉讓旅族雀。
㈡ 債券和股票的相同點,不同點
相同點: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
不同:
1、發行主體不同:
債券發行主體較多,可以是國家或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大型企業等;而股票的發行者只能是股份制上市企業。
2、投資期限不同:
債券投資者與借款人簽訂了合同,明確約定了還本付息日,一旦到期,借款主體應立即歸還本金及利息。股票一般沒有明確的期限,只要發行公司存在,持有者可自由轉讓其持有份額。
3、安全性不同:
債券有強有力的回收性,一旦到約定日期,投資者可以無條件要求借款人歸還本金與利息。即便發行機構申請破產清算,也必須優先償還債券持有者的權益。股票風險很高,如果發行公司破產,一般先行償還公司債務,剩餘股本才會按份額償還投資者的。
㈢ 債券和股票的相同點在於
債券與股票的相同點在於同屬於有價證券。
債券(Bonds、debenture)是發行者為籌集資金發行的、在約定時間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並在到期時償還本金的有價證券。其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1]發行者通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
政府債券因為有政府稅收作為保障,因而風險最小,但收益也最小。公司債券風險最大,收益相應較高。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㈣ 債券與股票有哪些相同點與不同點
債券與股票的相同點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兩者都屬於有價證券。債券和股票本身無價值,是虛擬資本,但又都是真實資本的代表。持有債券和股票,都有可能獲取一定的收益,並能進行權利的行使和轉讓活動。因此,債券和股票都是有價證券體系中的成員,都可以在證券市場上交易,並構成了證券市場的兩大支柱。第二,兩者都是籌措資金的手段。債券和股票都是有關經濟主體為籌資需要而發行的有價證券,從資金融通角度看,債券和股票作為籌資手段,與向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相比,其籌資的數額大、時間長、成本低,且不受貸款銀行的條件限制。第三,兩者的收益率相互影響。從單個債券和股票看,它們的收益率經常會發生差異,而且有時差距還很大;但是,從整個社會考察,如果市場是有效率的,那麼,債券的平均利率和股票的平均收益率會大體上接近,或者其差異將反映兩者的風險程度。這是因為,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證券市場上一種融資手段收益率的變動,會引起另一種融資手段收益率發生同向變動。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第一,兩者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債權持有者只可按期獲取利息及到期收回本金,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票是所有權憑證,股票所有者擁有投票權,可以通過選舉董事行使對公司的經營決策權和監督權。第二,兩者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它屬於公司的負債,不是資本金。股票發行則是股份公司為創辦企業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另外,發行債券的經濟主體不限於公司,還有政府、金融機構等。第三,兩者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期滿時債務人必須按時歸還本金,因此債券是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股東不能從股份公司抽回本金,因此股票是無期投資。第四,兩者收益不同,債券有規定的利率,可獲固定的利息。股票的股息紅利不固定,一般視公司經營情況而定。第五,兩者風險不同,債券風險相對較小,股票風險較大。因為,其一債券利息固定,股票的股息紅利不固定,且在支付時要排在債券利息之後。其二,倘若公司破產,有剩餘資產償還時,債券在前,股票在後。其三,在二級市場上,債券市場價格較穩定,股票市場價格波動頻繁。
㈤ 債券和股票的異同點.快快快
(一)債券與股票的相同點
1.兩者都屬於有價證券。
2.兩者都是籌措資金的手段。
3.兩者的收益率相互影響。
(二)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1.二者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股票則不同,股票是所有權憑證。
2.二者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它屬於公司的負債,不是資本金。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創立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措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
3.二者期限不同:債券有償還期,而股票具有永久性。
4.二者收益不同:債券利息固定,而股票的紅利股息不固定。
5.二者風險不同:股票風險較大,債券風險相對較小。
因為:
第一,債券利息是公司的固定支出,屬於費用范圍;股票的股息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公司有盈利才能支付,而且支付順序列在債券利息支付和納稅之後。
第二,倘若公司破產,清理資產有餘額償還時,債券償付在前,股票償付在後。
第三,在二級市場上,債券因其利率固定,期限固定,市場價格也較穩定;而股票無固定期限和利率,受各種宏觀因素和微觀因素的影響,市場價格波動頻繁,漲跌幅度較大。
㈥ 公司債券和股票相同點是什麼,區別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司債券和股票相同點:1、兩者都是有價證券;2、兩者都是籌措資金的手段;3、兩者的收益率相互影響。區別:1、兩者的權利不同;2、兩者的目的不同;3、兩者的期限不同;4、兩者的收益不同;5、兩者的風險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㈦ 什麼是股票,什麼是債券它們的相同點是
一)股票:
1)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 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2)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3)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股票的作用有三點。
(1)股票是一種出資證明,當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投 資時,便可獲得股票作為出資的憑證;
(2)股票的持有者憑借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 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
(3)股票持有者憑借股票參加股份 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紅,以此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
二)債券:
1)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2)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換。
(3)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益;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㈧ 債券和股票的相同點,不同點
從獲得收益的角度來看,由於投資者每期收益獲得現金流相對固定,優先股與債券同屬於固定收益類產品,市場價格會受到市場利率波動的影響,屬於利率敏感性的產品。一般來說,利率下行,優先股價格上漲;利率上行,優先股價格下跌。類似於債券,境外市場的優先股也有評級機構來進行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