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市場禁入是什麼意思
被股票市場禁入是指不能擔任公司或機構的高管、董事、監事、法人等職務。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後立即停止從事證券業務,並由其所在機構按規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擔任的職務。
拓展資料:
股票規則:
股票規則是包括股票交易的時間、股票交易單位以及跌漲幅度限制等購買股票的相關規則。其中,股票交易時間一般在工作日的上午九點半到到三點之間。而且,股票交易單位以「手」來計算,一手代表一百股。另外,股票的跌漲幅度一般不能夠超過前一日的百分之十。
除此以外,股票規則,還有關於報價單位和競價成交的相關規則規定。股票報價單位為「股」,它與股票交易單位不同。而且,一般情況下,競價成交時買單和賣單優先情況也是不同的,買單價格高的優先,賣單價格低的優先。所以說,如果想要購買股票進行投資,我們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股票購買的相關規則。這樣,我們才能夠保證自身利益,才能夠通過購買股票這種方式獲得真正穩定的收益。
購買股票需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第一:根據我們的日常了解,股票購買是一種風險大收益高的投資方式。所以,我們在購買股票時需要注意把握股票投資規律。這樣,我們才能夠通過股票投資或獲得收益。
第二:日常生活中,我們進行股票投資時,一定要順應市場上升和下降的大致趨勢來決定自己的投資策略。市場趨勢上升時,我們要盡可能地選擇交易;而市場趨勢下降時,我們則需要避免交易。
股票的性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也就是說股票是有價值和價格的,這也是股票流通的基礎。
股票是一種要式證券,股票應記載一定的事項,其內容應全面真實,這些事項往往通過法律形式加以規定。千層金炒股配資
股票是一種資本證券,股份公司發行股票是一種吸引認購者投資以籌措公司自有資本手段,對於認購股票的人來說,購買股票就是一種投資行為。
股票是一種綜合權利證券,股票持有者作為股份公司的股東享有獨立的股東權利。股東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包括出席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分配股息和紅利等。
❷ 在我國禁止持有、買賣股票的人員有哪些
證券法規定的禁止持有、買賣股票或者獲得股票的主體主要有
(1)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因其所屬機構或者組織是專業從事證券交易和證券經營業務的單位,他們不僅有獲得信息的便利條件,而且有業務的優勢。因此,要防止他們利用其業務和信息優勢參與股票交易而不利於其他投資者,以保證證券交易活動的公開、公正。
(2)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因其參與對證券活動的監督管理,其中包括擬定和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參與對股票公開發行的審核,以及對證券活動實施調查和檢查等,如果允許其參與證券交易活動,將與其所承擔的職責發生利益沖突,有失公正。
(3)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
因地位、職務和與有關人員的關系,而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他們也屬於禁止持有、買賣股票或者獲得股票的主體范圍。
❸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賣股票嗎
證券從業人員不可以買賣股股票。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從事證券交易的。
1、《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018年4月1日起實施的修訂後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也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員工不得買賣股票。證券業從業人員不得買賣法律禁止買賣的證券,不僅包括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買賣相關證券,也不得以化名、他人名義等買賣禁止買賣的證券,證券業從業人員通過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買賣相關證券的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2、證券從業人員是指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批準的證券從業機構正式聘用或與其簽訂勞務協議的人員。證券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取得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在各項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應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除符合豁免規定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各類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
拓展資料:
一、證券法,是指有關調整證券的發行、買賣和其他交易行為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對有價證券的發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動進行規范,提供法律保證和限制的行為規范,它以證券交易法為主,同時包括公司法、破產法等法規中有關證券的相關條款。
二、《證券法》是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法規,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按國際慣例、由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組織而非由政府某個部門組織起草的經濟法。
❹ 證券市場禁入能炒股嗎
根據證監會《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4條規定,證券市場禁入是指不得從事證券業務及擔任上市公司的董監高,並不是指不能投資股票。所以炒股還是可以的。
❺ 為什麼證券公司的人不允許炒股
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禁止炒股,因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5)證券市場禁入賣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證券交易中發現的禁止的交易行為,應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