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隻股票的即時價是買1價還是賣1價 怎麼計算出來的
一、一隻股票的即時價,可能是買1價,也可能是賣1價。即時價是有人主動掛單買入或賣出,並能成交的價格。比如:有人掛10元在賣1,有人9.99在掛買1,此時有一筆大單將10元以上價位統統吃掉假設為500手,一直吃到賣五10.10(假設從10元到10.10共有498手掛單,夠它吃),此時即時價就是10.10元。假設這個人掛10.10買500手,但從10元到10.08共有600手賣單,但到10.07有490手賣單,則這時即時價為10.08,也就是實時價。
二、股票相關內容:
1.即時價是每分鍾最後一筆成交價作為該分鍾顯示的價格。
2.成交均價是到今日開盤到此時此刻已成交股票的總金額除以累計成交股數所得到價格。
3.股票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股票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 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 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 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4.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5.一般在股票正常交易時間內,股票按市價買入是可以買入隨買隨成,賣出也是隨賣隨成的。價格方面也是實時價格的;以掛價的方式委託,當達到或穿透您指定的股票價格時就可以買到或者賣出。而在股票不能交易時間內,無法隨買隨成,也無法隨賣隨成的。
『貳』 股票的集合競價是如何交易的
1、集合競價期間是不能成交的。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點25分。深證14點57分至15點00分,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2、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開盤之前,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在集合競價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下單,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就會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到9:25分以後,就可以看到各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
『叄』 集合競價時怎樣才能買進股票
集合競價的開始時間是9點15分至9點25分,所謂的九點15分開始集合競價,是指券商向交易所上報開始時間。我們平時看到一隻漲停的股票第二天想去追,發現集合競價已經有幾萬手甚至幾十萬手掛單,根本無法買入,因為他們採用的是掛隔夜單方式。
要想集合競價時買入某隻股票,首先要在所在的券商公司排第一位,想在自己所在的券商公司排第一位,就要在9點15分開始掛單,就是所謂的掛隔夜單。
由於每家券商與交易所結算時間不同,所以掛隔夜單時間也不同,證券交易所要求券商每天與交易所結算完畢後才能掛隔夜單,我所在的券商是每天凌晨零點完成結算,所以我想掛隔夜單就在凌晨零點開始,據說最早的的隔夜單可以在當天下午三點半。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2006年7月1日,深滬證券交易所實施開放式集合競價。即: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滬深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點25分,14點57分至15點00分 [2] ,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肆』 股票的集合競價是什麼意思
集合競價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是,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者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和價格。
股票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的9:15到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心裡可接受的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只有進行股票集合競價,才能夠確定開盤價,即確定股市開市時間9:30一到出現的第一個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晨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