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標的證券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B. 哪些證券可以作為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
有很多大券商、比如東方證券、華泰證券、中信證券都可以。
C. 投資者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的標的證券的權益如何處理
根據《業務辦法》,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並質押;融入方基於股東身份享有出席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等權利。
D. 什麼是股票質押式回購標的證券的質押率
標的證券質押率是指初始交易成交金額與質押標的證券市值的比率。
那央行回購和上市公司回購的異同點在哪裡?回購對股價是有益的還是無益的?相信很多小夥伴都迫切想知道,今天我就給大家詳細講一下。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和證券回購交易都表達相同的意思,意思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的同時里就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債券回購分為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使用現金等方法,從股票市場上買進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舉動。公司有權將所有回購完成的股票注銷。可是在絕大部分時候,公司會將回購股票當做「庫藏股」保留下來,一時半會兒不會對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進行介入。庫藏股以後可以使用到其他的方面去,例如實施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者就是需要資金的時候就會出售它。
2、債券回購:意思是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一時間,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此行為就是說該筆債券由它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以交易發起人作為出發的角度,凡是要抵押出債券的,通常是借入資金的交易都為進行債券正回購;只要是主動把資金借出的,獲取債券質押的這類交易都被叫做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這幾個基本就是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原因了: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以實際情況為標准:
1、回購後注銷:倘若在股價低估的狀況下,回購股票並注銷,如此就會致使公司總股數下降,每一股的收入將大大提高,針對這種回購是利好。如果在股價沒有被低估的情況下回購股票,有意吸引不明真相的群眾來哄抬股價,就有損股東權益,這就是隱蔽起來的利空。
2、回購不注銷: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話,而且是作為庫存股沒有注銷股份,後來當股價在高位的時候,派發股份用來干別的。公司可能會去炒自己的股票,因此不注銷的含義是利空。當然,從短期的角度看,回購股票的意思就是大資金買入股票,其實這是有利於股價上漲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只有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方法,正回購、正回購都屬於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能說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進行逆回購主要是為了進行以下調節,不管是資金流動性還是利率都可以調節。正回購指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還會做出保障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也是一種央行經常會使用的公開市場操作手段,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就可以實現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的行為也就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且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會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實際上就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如果是到期了那麼這就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那麼央行回購到底有好處還是沒好處呢?我們要分不同的情況來看:
1、逆回購:央行使用資金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同時是在向市場投放資金,資金進入實體企業過後,這樣就也就能刺激企業運轉,所以對於股市是利好的。緊接著是市場上的資金增加了以後,這樣子也就有了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這樣的話也就隨之刺激股市上漲了。
2、正回購:當央行賣出逆回購時就是回籠資金,市面流動資金減少,就沒有多餘的自己在流入到股市當中,從而影響到投資情緒變成悲觀,股價會下跌不少。所以早早的了解到回購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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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股票質押式回購證券質押率是什麼意思
標的證券質押率是指初始交易成交金額與質押標的證券市值的比率。
我司對於每隻標的證券按照股份性質、融資期限等設立不同的質押率。
更多問題可關注中銀國際證券官方微信號「boci-cc」,點擊「個人中心-問問客服」尋求幫助。
F. 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特點:
門檻低:限售股+融資規模200萬起
期限活:28天年
成本優:預期年化利率水平低於信託、銀行
資金快:資金到賬優於信託、銀行
用途廣:用途廣泛,可用於實體經營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質押率:
股票質地不同,質押率也相對不同,一般根據股票「股份性質→限售與融資期限→所屬行業→走勢」等因素對基準質押率進行調整以確定項目最終質押率。
最高質押率可以達到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