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發行主體不一: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者企業;股票的發行主體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時期不一:債券到期後發行方需按照約定進行本金利息相應償還;股票沒有時間限定;收益計算方式不一:債券會根據債券風險高低設定固定利息和投入金消滲早額;股票需根據買入和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進行利潤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喊模發生轉讓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拿雀,公司蓋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
❷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點: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只要公司有支付能力。
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而定,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利就不得。股票是高風險、高回報,債券則相對固定。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
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如參加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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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❹ 簡述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一、定義不同
1.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2.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二、收益率不同
1.債券收益率相對比較低。
2.股票收益率比債券收益率相對比較高。
三、風險不同:
1.債券的風險相對比較低。
2.股票的風險相對比較高。
四、性質不同
1.債券代表的是一種債務債權的關系。
2.股票代表的是一種股東所有權關系。
五、發行對象不同
1.債券針對特定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私募發行是指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債券,一般以少數關系密切的單位和個人為發行對象,不對所有的投資者公開出售;公募發行是指公開向廣泛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債券2.股票發行,可以是個人,機構,沒有特定的要求股票上市前,會有特定的投資者和機構,上市後面對所有公眾和機構。
六、發行主體不同
1.債券的發行主體有三大類,政府、企業、銀行。
2.股票的發行主體只有符合上市標準的企業,才具備資格。
七、監管機構不同
1.債券監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企業債券發行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重點企業債券和國家債券發行須經國務院批准。
2.股票監管機構,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需要中國證監會審核,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股票進行過程監管,比如,信息披露等。
八、運行機制不同
1.債券主要是圍繞債券市場運行,基本主要參照央行利率
2.股票市場主要圍繞股市市場運行,跟國家、行業、企業關系密切總之,債券是一種保本保息的投資,股票是一種高盈虧自負的投資。
【拓展資料】
債券與股票的相同點有:①兩者都是有價證券。無論是債券還是股票,盡管它們有各自的特點,但是它們的性質都是有價證券。作為虛擬資本,它們本身無價值,但又都必須是真實醬的代表。持有債券或股票,都有可能獲取一定的收益,並能進行權利的待命和轉讓活動。債券和股票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並構成了證券市場的兩大支柱。
兩者都是籌措獎金的手段。債券和股票都是有關的經濟主體為籌資需要而發行的有價證券。經濟主體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必然會產生對資金的需求,從資金融通角度看,債券和股票都是籌資手段。
❺ 股票和債券主要區別是什麼
你好,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
雖然股票和證券是籌資的手段,但債券發行人可以是國家,地方公共機構或企業;但是股票的發行人只能是股份制的公司。
2、收益不同
股票市場的投資者都知道,股票是高收益和高風險的投資項目,購買前股票的股息收益率是不確定的,股息收入也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而變化。相反,在購買公司債券之前,利率是固定的,固定利息可以在到期時獲得。
3、經濟關系不同
由於股票和債券的收益回報不同,市場中的經濟關系也不同。債券代表公司的一種信用,股票代表投資者對於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持有人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的業務管理許可權,但債券持有人沒有這種許可權。
4、本金償還不同
不管誰在在市場投資,都是帶著本金運作的,債券是到期支付投資者的本金,可以本帶利的得到償還;股票的本金移交給公司的話,它就無法收回了。在公司破產後,股票還需要檢查公司剩餘資產的清算,本金自然不能回收了。
5、風險大小不同
一旦公司債券到達清算期,債務人必須償還,否則債權人可以因為不能支付的理由,宣布它已經破產。而作為投資的股票只能轉讓。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有利益的分配請求權。可見股票風險更大。
任何形式的投資都具有不同的風險和收益。從以上差異我們可以看出,債券的投資對象和投資收益相對穩定,且交易的周轉率相對較低,因此債券投資風險比股票小。但是收益就不如股票大了。不管你是投資債券還是股票,選擇自己最想投資的就可以了。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❻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債券和股票主要有以下區別。首先,它們的初始發行人不同,其次,它們的交易風險不同,第三,它們的盈利能力不同,第四,它們的穩定收益不同,第五,它們的性質卜脊不同。債券和股票的拿坦區別在於,它們都是具有一定價值的證券,可以作為融資手段。
債券和股票的具體區別
1.發行人差異:只有有股份制的企業才能發行股票,而債券是任何企業、國家組織和其他組織;
2、交易風險收益差異:一般來說,股票風險遠大於債券,股票市場價格波動較大,規則模糊,風險很高,起伏不定,但高風險往往帶來高收益,股票收益一般遠大於債券;
2.穩定性差異:債券利率保持不變,購買前已確定,因此利型敏滲息也可以確定,但股票不同。股市每天都在變化。如果市場不好,它可能會賠錢。
❼ 股票與債券有什麼區別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如下:
1、收益穩定性不同。債券是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是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2、定性不同。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股票是股票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場;
3、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股票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4、風險性不同。債券購買者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購買者。無論公司經營好壞,只要沒有宣布破產,就必須足額支付債券持有人的債券到期本息。債券到期可還本付息,末到期則可以在債券市場上買賣轉讓,股票則只能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轉讓,不可以退股還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五十四條 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
(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
(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債券擔保情況;
(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凈資產額;
(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