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轉債交易時最大漲跌幅是多少
可轉債雖然也是通過股票賬戶進行交易,但可轉債不設漲跌幅限制,價格可隨著市場的供求關系自由變動。不過可轉債交易價格也有一些限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需要注意的是,盤中交易價格一次性上漲或者下跌超過30%(含)的,直接觸發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具體停復牌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
(1)債券型股票漲幅大不大擴展閱讀
可轉債買賣技巧
可轉債雖然沒有設置漲跌幅限制,但一般轉債也不會無限制上漲。可轉債發行公告中一般都有明確寫明「強制贖回」條款。
一般上市公司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於轉股價130%的閥值(一般是當期轉股價的130%),則會觸發強制贖回。
強制贖回價通常不會很高,所以投資者如果沒有及時將債券賣出或者轉股,那麼有可能因強制贖回而損失一部分利潤。
Ⅱ 可轉債的漲幅限制是多少
可轉債沒有漲跌幅限制,但是有停牌機制,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20%時停牌30分鍾,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30%時停牌至14:57,14:57之後可轉債自動復牌,另外可轉債打新沒有別的限制條件,只要投資者開通股票賬戶即可參與打新。
【拓展資料】
滬市可轉債:交易價格較100元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深市可轉債:交易價格較100元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臨時停牌至14:57。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深交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深交所可以視可轉換公司債券盤中交易情況調整相關指標閾值,或採取進一步的盤中風險控制措施。
可轉債不進行轉換,持有者到期時可以收取本金和利息,如果持有者看好發債公司股票發展潛力,可以在寬限期內信使轉換權,投資者也可以申購新債,只需在股票軟體上申購即可。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根據了解,在股票市場上,可轉債是通過股票賬戶進行交易,但可轉債不設漲跌幅限制,也就是說,可轉債價格是隨著市場的供求關系自由變動。不過,可轉債在交易價格會有一些限制,比如集合競價范圍和熔斷機制情況下會有限制。
集合競價范圍:深交所可轉債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70%-130%,上交所70%-150%;而非上市首日有效競價范圍不能超過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90%-110%。連續競價和尾盤集合競價每筆交易漲跌幅限制是最近一筆成交價格的10%。除了深交所規定集合競價范圍外,上交所可轉債還設有熔斷機制,比如漲跌超過20%將停盤30分鍾;漲跌超過30%將停牌至14:55分;14:55分以後不熔斷。
Ⅲ 股票中的債券的每天的漲幅限制是多少
可轉債雖然也是通過股票賬戶進行交易,但可轉債不設漲跌幅限制,價格可隨著市場的供求關系自由變動。不過可轉債交易價格也有一些限制。
上市首日:深交所可轉債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70%-130%,上交所70%-150%。
非上市首日:深交所可轉債非上市首日有效競價范圍不能超過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90%-110%。連續競價和尾盤集合競價每筆交易漲跌幅限制是最近一筆(不是一天)成交價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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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投資注意事項:
利率風險。利率是影響債券價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當利率提高時,債券的價格就降低,此時便存在風險。債券剩餘期限越長,利率風險越大。
流動性風險,流動性差的債券使得投資者在短期內無法以合理的價格賣掉債券,從而遭受降低損失或喪失新的投資機會。
信用風險是發行債券的公司不能按時支付債券利息或償還本金,而給債券投資者帶來的損失。
Ⅳ 債轉股後股價會上漲嗎
債轉股後股價會上漲嗎,答案是會。 分析人士普遍認為,從宏觀上看,實施債轉股,切實降低企業杠桿率,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能增強我國經濟中長期發展韌勁和後勁,為股市穩健運行提供有利的宏觀經濟基本面支撐。 從微觀上看,高負債行業上市公司擁有良好股權流通性和更大價值提升空間,是債轉股重要潛在對象,債轉股有利於減輕這些行業企業負債壓力,帶來業績增長預期,提升股票估值水平;同時,債轉股也有助於上市銀行降低不良貸款率,改善信貸資產質量,增強其股票投資價值。債轉股對銀行股和失去償貸能力的上市公司來說是較大的利空,銀行成了越來越多企業股東,肯定影響業績。一旦要變現,一大批個股會拋壓沉重。
1.債轉股堅持市場化方向 債轉股堅持「銀行、實施機構和企業自主協商」的市場化方向,形成幾個市場主體間自主決策,風險自擔,收益自享的相互關系。 華泰證券指出,與「政策性」債轉股的差異體現為政府的「不強制」和「不兜底」。 「不強制」指的是,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不幹預債轉股市場主體具體事務,不得確定具體轉股企業,不得強行要求銀行開展債轉股,不得指定轉股債權,不得干預債轉股定價和條件設定,不得妨礙轉股股東行使股東權利,不得干預債轉股企業日常經營。
2.「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損失,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 華泰證券判斷,未來債轉股的規模不大,將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漸擴大規模,轉股主體將以資產負債率高的大中型國企為主。 實施方式確定為銀行「先售後轉」,實現風險隔離 《指導意見》將實施方式確定為「先售後轉」,即銀行不直接轉股,而是先將債權轉讓給實施機構,再由實施機構轉股並持股經營。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採用的方式,可避免銀行自持股份所帶來的風險集聚、資本消耗過大等問題,並且均在現有法律和監管體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