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債和股票的關系
轉債和基礎股票的關系可以簡單介紹為:債券到期後能等額轉換為公司股票,都屬於融資手段。轉債股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轉債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能夠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轉債其實是具有債權和期權雙重屬性,它的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然後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能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把轉債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者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有一種說法是,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一種股票。
轉債是可以依照協商好的價格兌換成股票,從理論上來講,股價越高,投資者轉債時能夠獲得的收益也就越高,可是很多投資者都不會持有到期,而是直接在二級市場上賣出可轉債。
總體來說,正股的價格上漲會對可轉債的價格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從長期來看,可轉債的價格也和股票的價格呈現出正相關的關系,但這並不意味著可轉債總是會跟著正股價格上漲。可轉債其實是一種權益類的衍生工具,價格會受到股票價格影響外,還會受到轉股價、正股與轉債規模、正股歷史波動率、可轉債的期限等因素的影響。
【拓展資料】
可轉債,顧名思義就是可以轉換公司股票的債券,發行價都是100元。它有三種獲得收益的機會。持有可轉債,獲得定期利息收入,但利息很低,只有1%-2%之間;待上市後,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獲得買賣價差;條件合適時(例如該股票大漲),也可以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賺它一筆。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股票下跌了,那你也可以直接向公司要回本金跟利息。當然這只是基本原理,實際操作起來要復雜一些。從今年6月份開始,可轉債的申購方式上做了很大的調整,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只要是股票賬戶,裡面無論有沒有市值都可以參與可轉債的申購,且是頂格申購。鑒於申購成功後,往往有10%以上的投資收益,也因此吸引了大量個人投資者的參與,與此同時,市場上可轉債的數量也在快速增加,當然,這些都離不開證監會的大力支持。
證監會如此加大可轉債發行的力度,從側面來看,也對保護廣大普通個人投資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從市場方面來看,透明度高了。相比於此前定向增發出現的惡意集資、利益輸送那些貓膩等,發行可轉債的中間環節要少了許多。轉債市場短期利空,資金被分流,溢價下降,在牛市的時候大量轉股,也可以有效抑制市場過熱,避免大起大落,也是好事一樁;再從投資者來看,一般的可轉債到140元左右就贖回了,上有高山,下有保底,至少103以上吧,雖然也有跌破面值的風險,但總的來說虧也虧不了多少;按照目前的中簽率來看,大約每7個賬戶中1個,假設上市後平均漲10%,則7個賬戶能賺100元,你說這是不是好事?不光對於個人投資者,可轉債作為一種融資手段,對企業來說也是好事。
證監會規定可以持有正股(即發行可轉債的股票)的股東可以參與可轉債的配售,那麼發行可轉債的控股股東也是可以參與配售的,因此有很多可轉債在上市後立馬被賣出獲取暴利的例子也是屢見不鮮。當然啦,要是能直接取消配售,把可轉債全部使用申購模式,比如增加大股東參與配售後的限售期,減少這種大股東的套利行為,讓更多的小股民收益就更好啦。
2. 可轉債對應的股票怎麼查
可通過可轉債交易頁面中的「F10」選項中點擊「發行人」來查詢可轉債對應的股票。
可轉債的價格主要受到正股價格的影響,所以我們需要知道可轉債的股票,另外,在轉股的時候,我們需要了解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因此也要對正股有所了解。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參見:可轉換信用債券,convertible debenture。
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和發行公司都有較大的吸引力,它兼有債券和股票的優點。可轉換債券的售價由兩部分組成:
一是債券本金與利息按市場利率折算的現值;
另一是轉換權的價值。轉換權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當股價上漲時,債權人可按原定轉換比率轉換成股票,從而獲得股票增值的惠益。
3. 股票和轉債有什麼關系
轉債和股票的關系可以簡單介紹為:
債券到期後能等額轉換為公司股票,都屬於融資手段。轉債股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轉債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能夠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拓展資料】
一、可轉債其實是具有債權和期權雙重屬性,它的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然後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能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把轉債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者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有一種說法是,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一種股票。
二、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3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三、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四、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五、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4. 可轉換債券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可轉債的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債券。所以說,可轉債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股票和可轉債有什麼區別?1、債券發行時的票面價格都是100元,對應的最小買入金額是1000元。股票股價是不一樣的,便宜的股票只要幾塊錢,貴的股票高達上千元1股,最少要買100股,所以,股票和可轉債的投資門檻是不同的。2、可轉債無漲跌幅限制,只要市場允許漲跌多少都是有可能的。但是我國的股票交易是有漲跌幅限制的,滬深兩市主板的股票漲跌幅限制為10%,創業板和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3、很多投資者都感覺到股票交易的T+1交易的風險,如果今天買入的股票,今天就下跌,那麼也只能等到明天賣出。但是,可轉債可做日內交易。總的來說,可轉債的操作方式比較靈活,買賣、轉股皆可,又有利息預期收益保底,所以投資風險適中,適合穩健型的投資者。股票屬於高風險投資品種,投資者在投資股票之前應該確認好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可轉債在一定條件下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可轉債和股票不能說哪個好哪個壞,各有各的優點,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方式來選擇可轉債或者股票進行投資。可轉債與股票的具體關系:(一)同為融資方式,股票與可轉債價格為正相關,當股價上漲時,可轉債價格也會上漲,同時股價下跌時,可轉債價格也會下跌。(二)可轉債的漲跌不會影響到股價漲跌。(三)可轉債可以轉換為股票,在上市交易6個月後,投資者就可以行使轉換權利。(四)股票無法轉換為可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