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以股抵債
法律分析:「以股抵債」嚴格的說,應該稱作「股份回購抵債」的含義,應該是為了糾正、解決控股股東侵佔上市公司資金問題,允許上市公司依特定價格回購控股股東所持有的股份,並以回購應付價款與控股股東侵佔上市公司資金所形成的負債相抵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並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在債券上標明可轉換公司債券字樣,並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數額。
第一百六十二條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公司應當按照其轉換辦法向債券持有人換發股票,但債券持有人對轉換股票或者不轉換股票有選擇權。
2. 股票如何建立和清償債券債務關系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債券與股票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
二者基本沒什麼關系,要說關系也就是,他們都是金融產品
炒股書籍全2冊 老丁說股:順勢而贏+股市生存戰法 技術指標詳解與案例 呂雪娟喜馬拉雅FM股評丁沖散戶投資炒股票操作指導書¥ 52
購買
(2)以股票清償債券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債權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
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3. 結合企業破產清算的清償順序,談股票與債券的風險差異
1、二者清償順序不同
債券代表著債務關系,因此在公司解散時受償程序是:債券先清償,有剩餘則按比例進行股份分紅。
2、二者超資產引起的法律後果不同
股票面值超資產不是破產原因,而債券總值超資產是引起破產的法定原因。
3、二者需要承擔的風險不同
由公司債券特點所決定,其流通范圍和流通頻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也較為平穩。因此,債券投資基本是無風險的。而股票是一種有風險的投資。股權是權益類證券,投資者持股便是股東,對公司享有一定的權益,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和義務,投資者就是公司的管理者,公司破產,損失就該股東分擔。
4. 什麼是以股還債,有能解答的嗎
什麼是用股票還債?以下是邊肖的介紹.
股票抵債是指股票企業通過在金融市場發行股票的方式籌集資金,用於償還企業債務的方法.股票企業董事會在實施以股票抵債的方式之前,一定要以此為建議,向股東大會討論並作出決定,然後向主管部門申請批准,批准後方稿山可實施.用股票還債有
一種情況是公司債務人用購買的公司股票償還公司債務.通過這種方式使用股票抵債的股民成為股票公司庫存股票的來源之一.
另一種情況是公司發行普通股票,以償還公司到期的公司債券的本金和利息.採用這種還款方式中的債券又稱普通股票可兌換的公司債券.發行此類債券時.信託合同規定,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特定價格將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的普通股票.債券持有人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時,發行公司實際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債權人也在債券到期後Et收回本金和債券還款前定期收取債券利息.這種還款方式對發行公司和債券人都有利.發行公司可以以較低的利率籌集資金,因為可以兌換的債券,其利斗嫌率一空敬手般低於不可調整的債券.債券持有人既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又享有股票市值超過換股價時將債券換股的權利.
5. 債券的求償權優先於股票對嗎
代位權制度從誠實信用原則出發,以社會根本利益為統一標准,對現有法律之間,法律規定與法理的相互沖突以及法律未作規定的領域加以統一協調,以平衡各方利益。從而突破傳統的債的相對性原則,以犧牲某些個人自由為代價,換取商品交換秩序的安全和穩定。因此,隨著社會的發展,固守債的相對性己經會損害到他人的合法利益,所以要對債的相對性進行適當的修正。
在現實社會中常發生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的債權到期卻怠於行使時,債權人債權實現的可能性就受到了危害。因此,為保證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均衡,保證社會流通環節的暢通和流通秩序的穩定,允許債權人越過債務人直接向第三人主張權利,是法律的必然選擇。
代位權制度的設置是為了平衡各方利益,達到交易安全的目的。其並非任何情況下都能適用,只有在特殊條件下才能突破合同相對性原則,協調各方利益。它對「債的相對性原則」僅僅是突破絕不是否定,不能隨意擴大適用范圍,變更適用條件,如果濫用代位權制度,會發生嚴重干預他人合法利益的結果。
「入庫規則」對「債權平等」的釋意:
債權具有相對性,無排他效力,因此數個債權,不論發生先後,均以同等地位並存。代位權來源於債權,是債權相對性原則的延伸。代位權是伴隨著債權的產生、轉移和消滅,不具有獨立性。因此,代位權制度不應超出債權的基本原則,不能背離債權的本質特性,特別是債權的平等性。代位權行使效果的歸屬採用「入庫規則」是以「債權平等」原則為出發點,代位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後,利益歸屬於債務人,並不能優先受償,而只能與其它債權人平等受償。如果代位債權人「優先受償」的話,相對於未提起代位權的債權人,則違背了債權平等原則。因為保全債務人財產的債權人一般是在行使代位權後受益較多的人,這樣的債權人有更大的行使代位權的積極性,因此「入庫規則」所體現的是一種清償平等的觀念:不論債權人在保全債務人財產時付出努力之多寡,債權人在債權實現的結果上一律平等。求償權是指在當權利、資源等因個人或集體而遭受侵害、損失的時候,所具有的要求賠償的權利。
2.
資產負債表為會計、商業會計或簿記實務上的財務報表之一,與購銷損益帳、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並列企業四大常用財務報表。
3.
資產負債表利用會計平衡原則,將合乎會計原則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交易科目分為「資產」和「負債及股東權益」兩大區塊,在經過分錄、轉帳、分類帳、試算、調整等等會計程序後,以特定日期的靜態企業情況為基準,濃縮成一張報表。其報表功用除了企業內部除錯、經營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讓所有閱讀者於最短時間了解企業經營狀況。
所以債券的求償權確實是優先與股票的。
6. 債券與股票的關系
債券市場和理財市場會互相影響。它們之間的關系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是此消彼長的反向關系。常見的例子有:1.由於理財市場行情出現了爆發性的上漲,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大量的資金湧入理財市場。而一段時間內,社會中可以用於投資的流動資金是有限的。這樣導致了同一時間內投資債券的資金減少,債券市場由此會產生相應的變動。
2.在理財行情一直走低的情況下,投資者在理財市場里遇到風險的概率會提高,為了迴避投資風險,投資者會更願意將資金投資到風險低的債券市場,從而導致債券市場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