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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股票收益互換交易業務實施方案表單及制度匯編

發布時間:2024-09-21 00:53:36

❶ 股票收益互換通俗解釋

股票收益互換屬於券商櫃台產品,是指客戶與券商根據協議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限內,針對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現與固定利率進行現金流交換,是一種重要的權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


股票收益互換的特點:

  1. 場外協約成交:

    客戶與證券公司一對一議價,簽署協議即可達成交易,屬於券商櫃台產品;
    客戶和證券公司之間只對收益進行現金流交換,一般不需要進行股票實物交割 。

  2. 交易要素靈活定製:

    可以根據客戶需求靈活設計互換方向、掛鉤標的、終止條件、收益條款等交易要素,滿足客戶融資、投資和風險管理的個性化需求;

    投資者和證券公司之間的股票收益互換有三種模式:固定利率和股票收益的互換,股票收益和固定利率的互換,股票收益和股票收益的互換;

    投資者可以通過股票收益互換,實現股權融資、策略投資、杠桿交易、市值管理和創建結構產品的目的;

    投資者則可以通過該模式向券商進行融資,實現與股權質押融資、買斷式融資相同的交易效果。

  3. 具有信用交易特徵:
    客戶可以通過抵押方式(以自身信用擔保或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約擔保品),並支付資金利息即可換取股票收益,資金收益具有杠桿效果;

    證券公司定期對互換交易和擔保品進行盯市,若擔保金額不足,投資額必須按約定追加擔保;

    可用擔保品的品種包括現金、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大盤藍籌股票等。擔保品折算率不等,現金為100%,國債在90%以上,股票最低的折算率為0%。

  4. 杠桿比率高:
    對於資質優秀的客戶,潛在杠桿率可以達到越5倍(目前最高杠桿比例可以達到5倍)。
    股票收益互換業務最吸引投資者的莫過於杠桿交易,投資者可以以較少的資金,利用杠桿關系獲取更多的股票收益。

  5. 股票收益互換中國國內起步不久:
    2012年底啟動試點,獲得試點資格的券商包括中信證券、銀河證券、光大證券、中信建投、招商證券和中金公司;
    股票收益互換的投資者門檻高:目前只向一般法人和金融機構開放,個人投資者尚無法參與,大部分券商要求投資者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以及不少於3年的證券市場投資經驗,信用狀況良好,無違約記錄;

  6. 投資者與券商之間只對收益進行現金流交換,一般不需要進行股票實物交割。

❷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

權益類收益互換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協議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希望能提供幫助。

摘要: 權益類收益互換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協議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現金流與特定股票、股票指數等標的資產的表現掛鉤,實質上是客戶與證券公司等對手方開展的一筆權益互換交易。快速發展的股票收益互換業務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業務模式更是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擴大金融體系覆蓋方面影響突出。

關鍵詞: 保證金交易;股票收益;互換;場外衍生品

一、引言

2007年在美國爆發的次貸危機影響是深遠的,創新不斷的金融衍生工具被推上了風口浪尖。保羅•克魯格曼(PaulKrugman,2008)曾在《紐約時報》撰文寫道:“人們很難辨別哪一樣金融創新才是對社會真正有益。相反,這些創新成為了逃避金融監管、催生金融泡沫,甚至實施龐氏騙局的越來越高明的手段。”眾矢之的在所難免,金融創新的確存在潛在風險,有必要加強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但是,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擴大金融體系覆蓋方面,金融創新具有不可替代的影響。

權益類收益互換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協議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現金流與特定股票、“一攬子股票”、股票指數等標的資產的表現掛鉤,實質上是客戶與證券公司等對手方開展的一筆權益互換交易。快速發展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業務模式更是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擴大金融體系覆蓋方面影響突出。

2012年底,證監會正式啟動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的試點工作。2013年初,中信證券、銀河證券、光大證券、中信建投、招商證券和中金公司等六家證券公司獲得首批試點資格。截至目前,國內共有28家證券公司擁有可以開展權益類收益互換的場外衍生品業務資格。2014年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下稱“報價系統”)成立後,具備報價系統參與人資格的機構也被允許在報價系統內開展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

截至2015年10月,已有39家證券公司在報價系統開展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累計初始名義本金19115億元,未了結初始名義本金余額1238億元。權益類收益互換已成為報價系統開展業務中規模最大的業務種類。

二、保證金交易功能原理

保證金交易是信用交易的一種,是指客戶通過提供一定比例履約擔保物的保證金形式向他人融資、融券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在滬、深股市的早期階段,信用交易被嚴厲禁止。1999年實施的《證券法》中就明文規定股票交易實行銀貨兩訖的交易規則,也就是不允許信用交易。但不久之後修訂的《證券法》取消了這一規定,也就是說,自此以後開展保證金交易在法律上被許可。一直以來,人們習慣上所說的保證金交易,基本上就是指融資買入股票的操作。

事實上,但凡能夠創造資金杠桿、擴大交易規模的業務,包括一些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都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目前比較常見的保證金交易形式有證券公司經證監會批準的融資融券業務,信託公司發行的傘形信託產品,還有很多民間的配資。本文所介紹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同上述業務和產品一樣,投資者作為承擔高風險、獲得高收益的劣後受益人,利用了資金杠桿、擴大了交易規模,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保證金交易在境外擁有成熟的市場,是很普遍的交易方式,也是提高金融活動效率、促進經濟逆周期調節的重要工具。因此,保證金交易在我國證券市場的正面作用也不容小覷。

以融資融券業務為例,除了放大交易、活躍市場、增強流動性等有利影響,通過對比美國、日本等國家的“雙融”交易制度可以發現,在允許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公司資格、客戶資格、對保證金的設置以及個人信用額度的限制等方面,滬、深兩市的相關約束其實最嚴格。

此前,一些信託賬戶以非實名制形式與證券公司交易系統對接,為風險控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在股災中造成了較大的損失。有人將股災的發生歸咎於保證金交易模式,尤其是場外配資的盛行。確實,眼下的技術細節上確實存在不少問題,譬如融資融券余額與流通市值的比例偏高(海外市場的比值通常在2%以內,而滬、深股市的比值可以高達4%以上);傘形信託方面,一些傘形信託的維持保證金比例偏低,允許的持股集中度較高;民間配資方面,一些民間配資的杠桿率更是達到5∶1、甚至9∶1的`水平。上述因素在股市下跌、甚至超跌的背景環境下,自然會引發相關投資者的賬戶信用危機。

總之,保證金交易是現代金融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合規使用杠桿是現代資本市場的基本規則之一。從全球主要市場的評估來看,保證金交易工具已日趨成熟,對市場的影響總體上利大於弊。因此保證金交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而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的場外衍生品業務,尤其是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也有其發展的必然性。

三、業務方案設計

(一)交易流程。

(1)業務申請。客戶向證券公司提出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申請。

(2)審查要點。證券公司對客戶進行資格審查,如凈資產規模不低於 3000萬元、證券投資經驗不少於3年等。

(3)簽署主協議。客戶與證券公司簽署《權益類收益互換交易主協議》、補充協議、股票收益互換交易履約擔保協議等,並簽署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風險揭示書。

(4)提交交易指令。具體執行每一筆交易前,客戶向證券公司提交《交易申請書》,以此下達交易指令。證券公司接收並處理指令,執行完成後向客戶提供《交易確認書》,雙方確認成交要素。

(5)追加/提取履約擔保品(保證金)。根據協議約定,客戶須視損益變化追加/提取履約擔保品,具體估值由證券公司提供。

(6)終止結算。互換交易終止,雙方根據協議約定劃付資金完成交易結算。

(二)基本模式。

比較常見的權益類收益互換多在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公司之間進行,且證券公司多作為對手方與機構投資者簽訂互換協議。業務發展初期,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模式具有代表性,其本質是杠桿交易,與融資融券業務相似,但是杠桿率可以高於融資融券業務。

四、小結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收益互換模式能在大股東增持、大宗交易承接、融資參與定增等投資者需求面提供巨大的業務支持。同時,作為固定收益的換入方,證券公司能夠通過盯市和保證金交易獲取穩定的風險收益,因此在業務開展初期,證券公司會率先試水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收益互換模式,並且隨著業務規模擴大,選擇更多的交易模式、設計更多的業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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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眾贏國際個股期權合法的嗎

首先了解一下期權:「期」指未來,「權」指權利,「期權」就是未來的權利,是交易雙方關於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個股期權是合法的,當然也有一些沒有跟券商合作的對賭平台,希望各位投資者擦亮眼睛。
其次如何判斷場外個股期權交易平台是否正規
第一:查詢該平台官網是否正規
第二:查詢網址備案許可證號是否有異常
第三:查詢該公司工商登記系統是否有糾紛;
第四:是否有跟券商簽訂「股票收益互換賬戶開戶協議」,目前證監會只批准了15家股票期權做市業務資格的批復,分別是西部證券、西南證券、國信證券、廣大證券、長江證券、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招商證券、申萬宏源證券、齊魯證券、華泰證券、海通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廣發證券、東方證券,具體可以到證監會官網搜索「股票期權做市業務資格的批復」查看 詳情;
第五:到各大應用商店搜索看有無正規該平台的APP;
第六:查看是否有行權單,平台與券商交易證明。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現在期權通道已經關閉,能做的肯定不正規哦

❹ 中信證券配股多久能賣

一隻股票配股除權後當天不能賣,只有在T+7日配股到帳後才能賣。T日為股權登記日,T+7日是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七個交易日。
不少股民以為配股就意味著送股票,特別開心呢。但其實這只是它們換了其他的方式來圈錢,這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呢?好好聽我說下去~
在說內容前,先給大家看看機構今天的牛股名單,爭取在沒被刪掉前,立即收藏:【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配股是什麼意思?
配股實際上就是上市公司因為自身需要,給原股東發出新的股票,從而進行資金籌集的行為。換句意思來說,公司的錢有些不夠,想要把自己人的錢湊在一起。原股東有權決定是否行使認購權。
那比方說,10股配3股,這個的具體意思就是每10股有權依照配股價申購3股該股票。
二、股票配股是好事還是壞事?
配股到底是利大還是弊大呢?這就要看是什麼情況下來說了。
通常情況下,配股價格低於市價,因為配股的價格會作一定的折價處理來進行確定。因為新增加了股票數,則需要去除權,那麼股價會按一定比例去降低。
對沒有參加配股的股東來講,股價降低是對他們有不好的影響的。
參與配股的股東覺得,股價是越來越低了,但還好股票的數量一直在變多,所以總收益權並未因此被改變。
另外,配股除權後,尤其是在牛市方面,很有可能會出現填權這方面的狀況,也就是股票恢復到原價甚至高於原價,這種的情況下還有是有可能獲得一定的收益。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某一隻股票在收盤的時候,前一天的收盤價格為十元,配股比例為10∶2,配股價為8元,那麼除權價為(10×10+8×2)/(10+2)=14元。除權後的下一天,要是股價上漲且漲到16元,那麼市場上每支股的差價(16-14=2)元參與配股的股東是可以獲得的。我們光看這一點來說,也不差。
對於哪天進行分紅配股、舉辦股東大會等重要信息,你們都知道要怎麼知道嗎?想要把握股市信息?不妨來看看這個投資日歷:A股投資日歷,助你掌握最新行情
三、 遇到要配股,要怎麼操作?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配股這項操作,沒有確定的好壞之分,最關鍵的問題,是公司如何利用配股的錢。
然而,在有的時候,進行配股就會被認為是企業經營不足或倒閉的前兆,有時預兆著更大的投資風險,所以搞清楚自己遇到的配股是好是壞很關鍵,關於該公司的發展方向如何。

❺ 跨境收益互換大宗商品可以交易的品種有哪些

跨境收益互換是中信證券提供給客戶的櫃台交易合約,客戶與中信證券簽署互換協議後,可按照協議約定就特定境外股票的收益表現與固定利率進行收益交換,客戶與中信證券互為交易對手方。股權衍生品業務線2012年底開始開展A股收益互換業務;在2013年7月份通過了證券業協會的專業評價,收益互換業務可以掛鉤境外股票、指數、基金,在國內率先開展此業務,並沒有大宗商品。

❻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2)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

總之,保證金交易是現代金融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合規使用杠桿是現代資本市場的基本規則之一。從全球主要市場的評估來看,保證金交易工具已日趨成熟,對市場的影響總體上利大於弊。因此保證金交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而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的場外衍生品業務,尤其是權益類收益互換李山業務也有其發展的必然性。

三手歲、業務方案設計

(一)交易流程。

(1)業務申請。客戶向證券公司提出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申請。

(2)審查要點。證券公司對客戶進行資格審查,如凈資產規模不低於 3000萬元、證券投資經驗不少於3年等。

(3)簽署主協議。客戶與證券公司簽署《權益類收益互換交易主協議》、補充協議、股票收益互換交易履約擔保協議等,並簽署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風險揭示書。

(4)提交交易指令。具體執行每一筆交易前,客戶向證券公司提交《交易申請書》,以此下達交易指令。證券公司接收並處理指令,執行完成後向客戶提供《交易確認書》,雙方確認成交要素。

(5)追加/提取履約擔保品(保證金)。根據協議約定,客戶須視損益變化追加/提取履約擔保品,具體估值由證券公司提供。哪薯中

(6)終止結算。互換交易終止,雙方根據協議約定劃付資金完成交易結算。

(二)基本模式。

比較常見的權益類收益互換多在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公司之間進行,且證券公司多作為對手方與機構投資者簽訂互換協議。業務發展初期,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模式具有代表性,其本質是杠桿交易,與融資融券業務相似,但是杠桿率可以高於融資融券業務。

四、小結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收益互換模式能在大股東增持、大宗交易承接、融資參與定增等投資者需求面提供巨大的業務支持。同時,作為固定收益的換入方,證券公司能夠通過盯市和保證金交易獲取穩定的風險收益,因此在業務開展初期,證券公司會率先試水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收益互換模式,並且隨著業務規模擴大,選擇更多的交易模式、設計更多的業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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