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券客戶經理能否知道客戶的資金投入,持倉,盈利等情況
股民在證券公司的信息是裸體,證券公司是肯定知道客戶的資金情況、持倉情況,以及客戶的盈虧情況,但客戶經理是未必都知道所有客戶的情況。
首先要清楚一點,股民只要在證券公司開戶投資資金進行操作買賣之後,證券公司都是非常清楚的,股民的信息是透明的,他們能知道股票賬戶、密碼、資金、持有哪些股票、並非還能清楚賬戶的盈虧等。
比如張三是我的客戶,而李四就是你的客戶,我是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我可以查閱張三的股東賬戶信息,可以知道張三的很多信息。但我無權去查閱李四的股東信息,要想知道李四的證券賬戶信息,必須要證券公司高管和前台,這些人員是有許可權看好股民大部分信息的。
所以綜合通過上面進行分析後得知,股民在證券公司的個人信息是透明的,但盡管透明的,由於客戶經理職位最低,根本沒有權利查閱整個證券公司客戶信息,答案就是客戶經理不一定會知道股民的證券資金、持股情況、以及盈虧情況的,即使知道這些都是保密的,不會輕易泄露個人信息給任何一個人。
總而言之,一定要明白即使證券公司工作人員知道客戶的信息,但由於監管層會進行監督,類似銀監會對銀行進行監督的性質,內部工作人員知道客戶信息是正常,但不會泄露給他人,一旦泄露屬於違規違紀,必須要受到懲罰的,所以建議大家不用擔憂這個問題。
Ⅱ 在證券公司上班的感受怎麼寫
1、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對證券行業的工作很陌生,對於證券的知識掌握得也不是很透徹,簡單的大盤都不會看。但在指導老師耐心系統教導的下,教會我們如何看大盤,學習股市的常用術語,如何更好地分析股市,了解一些證券行業的相關理論和一些炒股的小技巧,在職場上的如何更好地塑造自己。
2、對於證券行業有了更深刻的認識,讓我們了解了證券市場的殘酷性,學會用實事新聞去看股市大盤,分析如今股市走向未來的股市發展,最重要的教會我們用良好樂觀的心態面對工作生活。
3、起初面試時,領導有提及許多與崗位有關的專業問題。那時候我對一家非證券公司的證券部知之甚少,回去自己認真搜索、網羅、惡補過這些專業知識,但從根本上深入了解自己的職責還是在工作過程中。
4、這段時間,我從學習企業輝煌歷程、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資料開始,對企業及自己的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之後在接觸工作的過程中,通過前期材料的撰寫准備到參與整個會議過程,再到後期的資料整理歸檔,讓我對三會操作有了深入的認識,也讓我懂得了學習最快的方式是積極參與、獨立思考,這也是領導一直以來對我的期許。
5、信息披露業務,這兩個月我還仍然停留在學習、摸索階段,雖然自己模仿寫過一些擬披露公告,但還未達到可以提交的水準。這部分工作要求我必須特別熟悉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指引等系列文件內容,需要時刻了解公司發生的重大事項,同時分析判斷各個事件的詳細情況,對披露與否以及各時間點的掌握也要有非常清晰地認識。
6、在測試期間,我們利用了下班和加班的形式進行了測試工作,由於系統一個控制項聯繫到多個菜單,所以每次測試都是要每項業務菜單都測試一遍,包括、機構賬戶,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對於一些新增內容重點學習,比如新增了客戶的證件簽發機關、聯絡方式和聯絡頻率,修改了客戶反洗錢風險等級設定,最終配合總部完成了每次測試工作。
Ⅲ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炒股嗎這是什麼原因
證券從業人員一般具有較高的學歷和扎實的專業基礎。其次,證券從業人員比普通投資者更容易獲得信息,這可能導致內幕交易。因此,證券從業人員是不允許炒作股票的。這種管理方法主要是為了規范證券基金機構員工的行為。比如,對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的董事、監事和高級職員從事前者的審批改為後者的審批;取消證券公司外籍人員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比例限制;優化員工條件;列出底線要求和禁止性行為!
簡單地說,通過證券業務資格考試後,我到類似證券公司的單位工作,然後通過公司系統在證券業協會注冊。經過10天左右的考試和驗證,我取得了執業資格,成為一名正式的證券從業人員。如證券分析師、投資顧問、財務經理、證券經紀人等。離職後通常,證券公司可以幫你注銷執業資格,恢復以後的 "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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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證券經紀人知道股票內幕嗎
知道
所謂「內幕信息」需具備三個條件:一是該信息未向社會公開;二是該信息是否有實質價值,即一旦公開,將對證券價格產生重大影響;三是符合我國法律對內幕信息所作的列舉式或概括性規定。
首先,關於信息怎樣才算公開,根據《證券法》第七十條規定:「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應當在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媒體發布,同時將其置備於公司住所、證券交易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其次,該信息是否有實質價值。一般而言,內幕信息與小道消息之間的界限模糊,關鍵在於該消息是否明確、敏感、重大到「足以影響投資判斷的信息」。如兩家公司剛剛開始接洽合並事宜,目標公司完全可能拒絕合並,另一方介入不深,可能隨時取消合並計劃,所以,該消息本身沒有過多實質價值,則該消息尚不能成為內幕信息;如果兩家公司合並事宜被雙方董事會開會多次磋商,並明確合並計劃表,該消息就具有實質內容,足以影響投資判斷。本案中,A告知妻弟乙,本單位與外單位合作意向書內容及雙方簽章信息,已屬重大、敏感到足以影響投資判斷的消息,屬於刑法意義上的「內幕信息」。
第三,我國法律對「內幕信息」作出列舉式和概括性規定,《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屬內幕信息:(一)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三)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四)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五)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六)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七)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八)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Ⅳ 證券公司的投資經理那麼懂股票,為什麼還要到公司上班拉客戶
很多人是因為熱愛這個行業才從事這個工作的,但從業人員不能炒股,他們只有作出選擇了。他們也不是都很懂股票,大部分是和我一樣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