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交易所和證券公司的區別
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可混淆。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的區別:
1、證券交易所主要有兩 種組織形式:公司制和會員制。我國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採用會員制組織形式。由於證券交易是由會員組成,它只給會員提供交易場所,因此普通自然人和法人不能直接到證券交易所進行買賣交易,所有證券交易都必須通過證券商來進行,而證券公司便是這樣的證券商。成為交易所會員的證券公司可以進入交易市場參與交易。
從證券商的功能分,證券商可分為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證券經紀商是代理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的證券機構,是中介者,以賺取傭金為目的,它是每一個證券投資人都必須打資產的證券機構。證券自營商是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以自己的名義、帳戶在交易市場買賣證券。證券承銷商是以包銷或代銷的方式發售證券的機構。在我國證券商可以兼營三種業務。
2、對於投資者來說,只和證券公司有直接聯系,如果需要買賣股票,可到證券公司辦理委託,證券商的業務員在受理委託後,便會立即通知在證券交易所內的駐場交易員,駐場交易員接到委託通知,按一定方式在場內依照委託要求進行公開申報,完成交易。
3、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設立的,為證券的集中競價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和規則的特殊法人。證券交易所既不直接買賣證券,也不決定證券價格,而只為買賣證券的當事人提供場所和各種必要的條件及服務。
證券公司的指依照公司法規定,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