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證券公司的人不允許炒股
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禁止炒股,因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禁止其炒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1)證券公司90天不讓賣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九條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證券交易中發現的禁止的交易行為,應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Ⅱ 證券公司工作的人不能炒股嗎
證券公司工作人員禁止買賣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主要有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Ⅲ 為什麼股票不可賣
股票不可賣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1. 賬戶問題:投資者可能未開通股票交易賬戶或者賬戶狀態異常,導致無法賣出股票。例如,賬戶被凍結或注銷等。
詳細解釋如下:
賬戶未開通或狀態異常。投資者在參與股票交易前,需要在證券公司開設股票交易賬戶。如果未開通賬戶或者賬戶由於某些原因被凍結、注銷,那麼投資者自然無法賣出持有的股票。此時,投資者需要核實賬戶狀態,或者重新開通賬戶。
交易規則限制。股票交易受到交易所的交易規則限制。在某些情況下,如股票價格出現劇烈波動或市場異常,交易所可能會採取臨時措施限制交易,包括限制賣出。這是為了保護市場穩定和投資者利益。
技術系統故障。股票交易需要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如果交易系統出現故障或維護更新,可能會導致交易無法進行。這種情況下,投資者需要等待系統恢復正常後才能進行交易。
此外,還有其他一些原因可能導致股票無法賣出,如持有的股票數量不足、資金不足等個人因素。投資者在面臨無法賣出股票的情況時,應首先檢查自己的賬戶狀態、交易規則以及系統狀況,並核對個人交易條件是否滿足要求。如有疑問,可咨詢所在證券公司的客服人員或專業投資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