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你我貸被法院判了
你我貸被法院判了之後要按照判決書積極履行,如果不履行的,會被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㈡ 有道財富和你我貸的關系
有道財富與你我貸同屬嘉銀金科旗下子公司,是兄弟關系,都可以在各自的APP上授權認購高端財富、銀行精選、基金、保險等產品。
拓展資料
嘉銀金科是一個金融科技品牌,從事金融科技創新服務,利用創新科技縮短用戶與金融服務的距離,為用戶提供高效智能的普惠金融服務。2019年5月10日,嘉銀金科在美國納斯達克成功上市,股票代碼:JFIN。
有道財富是上海嘉捷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旗下財富管理軟體,軟體主要為用戶提供定製化的資產配置方案和財富管理服務。
有道財富銀行精選
銀行存款和銀行理財產品,多期項目、不同資產可選,滿足全方位財富管理需求。
有道財富服務優質
平台採用專屬財富顧問,提供一對一服務。
你我貸,國內領先的在線P2P信用投融資平台(是互聯網金融ITFIN 產品的一種),金融改革踐行者,專注中小微企業、個體戶及農戶的資金發展需求,長期致力於全民信用體系的構建與完善。
你我貸P2P網路借貸平台成立於2011年6月,是一家純粹的第三方在線信用投融資服務平台。
作為一家第三方服務平台,你我貸不吸儲,也不放貸,僅提供信用咨詢、評審、推薦和資金調劑對接等一系列相關服務,在投資者和借款者之間搭起資金調配的橋梁。你我貸平台是由上海嘉銀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原上海嘉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獨立建設並運營。
你我貸貸款產品
1. 嘉房貸(適用房貸客戶)
向已辦理房屋按揭貸款且正在還款的產權人提供的專屬借款
借款額度:3 萬-30 萬元
2. 嘉保貸(適用人壽保險客戶)
為在國內排名前列的人壽保險公司投保的客戶提供的專屬借款
借款額度:3 萬-30 萬元
3.嘉車貸(適用有車一族)
向名下擁有車輛的車主提供的專屬借款
借款額度:1萬-20萬元
4.嘉學貸(適用在校大學生)
你我貸關注大學生需求,大學生時代的精彩生活
5.房易貸(適用有房一族)
向有一套、多套、直系親屬房產的客戶提供的專屬借款
抵押情況:一押、二押、轉單;
貸款期限:3個月、6個月
6.嘉險貸(適用有車一族)
向名下有車,且購買商業車險的車主提供的專屬借款
借款額度:2萬-20萬
㈢ 你我貸被法院判了
如果你借的網貸長期未還,並且已經被法院判決,你需要盡快還錢,以免影響你的徵信、生產經營以及正常生活。類為被執行人的後果銀行賬戶和網路虛擬賬戶將會被查封、凍結並且可以被法院依法扣劃;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會在出行、住房、消費奢侈品、購買理財產品、子女入讀私立學校會有諸多限制。如果你已經身陷套路貸,網貸被騙了,可能對方涉及刑事犯罪,觸犯了詐騙罪,應盡快到公安機關立案,挽回自己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