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殘疾人股票印花稅怎麼退
對於殘疾人來說,購買股票時需要繳納的印花稅和一般人是一樣的。但是在退稅方面,殘疾人可以享受印花稅的退還。具體操作方法如下碼蠢:首先,殘疾人需要在購買印花稅時提供殘疾證明,購買完成後將證明交給券商。券商會扮模差將證明提交給證券登記公司廳皮,然後由證券登記公司完成退稅操作。退稅金額會退至購買股票時所使用的銀行賬戶內。需要注意的是,退稅的時間可能需要一定的等待時間。
⑵ 股票交易印花稅可以退稅嗎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來的,是針對股票交易額徵收的稅,是有其自身存在的意義的。一、什麼是股票交易印花稅?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我國稅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稅。股票交易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股票交易印花稅對於中國證券市市場,是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的一個手段。1993年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22億元,佔全國財政收入的0.51%,2000年此項收入達478億元,占財政收入比重更達到3.57%。印花稅增加了投資者的成本,這使它自然而然地成為政府調控市場的工具。深圳市政府在開征股票交易印花稅後半年不到的時間內,改單向徵收買賣雙向徵收6‰的交易印花稅,以平抑暴漲的股價。1991年10月,鑒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稅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1997年5月9日,為平抑過熱的股市,股票交易印花稅由3‰上調至5‰;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稅率由5‰下調為4‰,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稅稅率由4‰下降為3‰。2001年11月談模搜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從世界主要股票市場發展經驗看,取消股票印花稅是大勢所趨。1999年4月1日日本取消包括印花稅在內的所有交易的流通票據轉讓稅和交易稅。2000年6月30日,新加坡取碼老消股票印花稅。目前,我國的證券市場正逐漸與世界市場銜接,特別是QFII的出台讓境外投資機構不斷湧入,推行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印花稅稅率將是一種必然的趨勢。二、股票交易印花稅怎麼算?目前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即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計算舉例:如果含歷買入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麼不需繳納印花稅。如果你賣出1000股10塊錢每股的股票,那麼要繳納印花稅:(1000*10)*0.001=10元。三、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稅的目的是什麼?一般而言,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稅的目的有兩個:一是作為普通印花稅的一個稅目,對股票交易行為徵收。二是在股票交易所得稅,難於徵收的情況下,以印花稅作為股票交易所得稅的替代稅種。為了鼓勵證券投資者能夠長期持有股票,國外常常對股票買賣雙方實行差別稅率,即對賣出方實行較高稅率,對買入方則實行較低稅率或者免徵。中國對股票實行賣方單邊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列明的價款或者報酬,不包括增值稅稅款;合同中價款或者報酬與增值稅稅款未分開列明的,按照合計金額確定。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列明的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產權轉移書據中價款與增值稅稅款未分開列明的,按照合計金額確定。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為營業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應稅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按件確定。 (五)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為成交金額。
⑶ 股票行權交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股票行權交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百分之二十。投資者只有賣出分紅股票時會收取個人所得稅,其它情況不收取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持股期限大於一年的,投薯旅資者所獲得的股息紅利免個人所得稅。⑷ 關於退稅政策
財政部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加強增值稅期末退稅政策實施的公告
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14號
為支持小微企業、製造業等行業發展,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現就進一步加強增值稅期末退稅實施工作的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1.加大增值稅期末小微企業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增量增值稅留抵稅額按月全額返還政策范圍擴大到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一次性返還小微企業留抵稅額。
(一)自2023年4月起,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稅額。2023年12月31日前,退稅條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條執行。
(2)自2023年4月起,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補貼;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可從2023年5月的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股票津貼。
二。加大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謹嫌簡稱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擴大先進製造業增值稅留抵稅額按月全額返還政策范圍,符合條件的,
(一)自2023年4月起,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免稅額。
(2)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自2023年7月起,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免祥祥手稅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從2023年10月申報納稅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補貼。
三。適用本公告政策的納稅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
(二)申請退稅前36個月,不存在騙取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情況;
(三)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未因偷稅受到稅務機關兩次以上處罰;
(四)自2019年4月1日起,本人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退(退)政策。
四。本公告所稱增量免稅額應根據以下情況確定:
(1)納稅人在獲得一次性存量退稅前,增量免稅額為當期期末較2019年3月31日新增的免稅額。
(2)納稅人取得股票留抵一次性退稅後,留抵稅額增量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5.本公告所稱股票留存和信用額度,應當根據下列情況確定:
(一)納稅人在取得股票留抵一次性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於或者等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若當期期末免稅額小於2019年3月31日當期期末免稅額,則股票免稅額為當期期末免稅額。
(2)納稅人取得宴橘股票留存一次性退稅後,股票留存稅額為零。
不及物動詞本公告所稱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發〔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銀發〔2015〕309號)中的營業收入指標和總資產指標確定。其中,總資產指標根據納稅人上一個會計年度的年末值確定。營業收入指標根據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的增值稅銷售額確定;不到一個財政年度,根據以下公式計算
本公告所稱增值稅銷售包括納稅申報銷售、查補銷售和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適用增值稅差別化稅收政策的,按差別化後的銷售額確定。
對工業和信息化部[2011]300號、銀發[2015]309號文件所列行業以外的納稅人,工業和信息化部[2011]300號文件所列行業的納稅人,但未採用營業收入指標或總資產指標確定類型的,微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小企業的標準是增值稅銷售額(年)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中型企業的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
本公告所稱大型企業是指除上述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
七。本公告所稱製造業等行業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年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對應的增值稅銷售額,佔全部增值稅銷售額的50%以上。
上述銷售額比例按照納稅人申請退稅前連續12個月的銷售額計算確定;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超過3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計算確定。
8.適用本公告政策的納稅人應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可退稅額:
允許的增量稅額=增量稅額投入比例100%
允許的庫存餘量=庫存餘量投入比例100%
進項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納稅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全數字化電子發票和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環節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納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為同期全部入賬。
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九、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先辦理免抵退稅。免抵退稅辦理完畢後,仍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於退還留抵稅額。
十、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納稅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十一、納稅人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申請留抵退稅。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
納稅人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同時申請增量留抵退稅和存量留抵退稅。同時符合本公告第一條和第二條相關留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可任意選擇申請適用上述留抵退稅政策。
十二、納稅人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後,應相應調減當期留抵稅額。
如果發現納稅人存在留抵退稅政策適用有誤的情形,納稅人應在下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前繳回相關留抵退稅款。
以虛增進項、虛假申報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留抵退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適用本公告規定留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辦理留抵退稅的稅收管理事項,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十四、除上述納稅人以外的其他納稅人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的規定,繼續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執行,其中,第八條第三款關於「進項構成比例」的相關規定,按照本公告第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留抵退稅工作,摸清底數、周密籌劃、加強宣傳、密切協作、統籌推進,並分別於2023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稅務部門結合納稅人留抵退稅申請情況,規范高效便捷地為納稅人辦理留抵退稅。
十六、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施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部分先進製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國有農用地出租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號)第六條、《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先進製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3月21日
需要滿足條件有:1、必須你年度內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如果你沒有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也就不存在退稅問題。退稅是因為通過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匯算清繳計算的應納稅額小於預扣預繳稅額 也就是說平時預扣預繳申報多繳了稅款。2、申報的數據必須真實。就是你在匯算清繳時要按規定將自己的信息補充完整。比如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以及其他扣除項目、免稅收入數據必須真實,不能為了退稅隨意填報。因為稅務機關通過後台計算機審核和人工審核發現疑點會核查清楚,發現問題也就不會審核同意退稅。3、必須在個人所得稅APP系統提出退稅申請。完成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後,如果有退稅應在系統提交退稅申請。4、以前年度不能有欠稅情況。如果以前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有欠稅 必須按規定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後,才可能提交退稅申請。
法律依據:《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因此,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⑸ 股權激勵收入可以退稅嗎
股權激勵收入是指企業激勵員工和長期合作夥伴,以股票、股權或其他形式的分紅收入,這些收入一般指的是以股票的形式的收族帆入,也可以指的是以股權的形式的收入。
股權激勵收入是可以退租穗喊稅的,但是要求在收入確認的時候,需要繳納稅款。一般來說,企業收入的稅款計算是根據收入的來源和收入的性質來計算的,所以股權激勵收入也是如此。具體的稅率是根據當地的稅法來確定,一般而言,股權激勵收入的稅率一般在10%到30%之間,有的地方甚至會有更高的稅率。
另外,在弊野繳納稅款的時候,也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比如財稅法規規定的免稅政策、專項附加扣除等。
⑹ 2021年怎麼留抵退稅
退稅減費政策操作指南
3354 2023年增值稅期末退稅政策
1.適用對象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培野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簡稱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批發零售業。修理及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業,以及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下簡稱批發和零售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二。政策內容
(一)自2023年4月起,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稅額。
(2)自2023年4月起,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補貼;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可從2023年5月的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股票津貼。
(三)自2023年4月起,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免稅額。
(4)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自2023年5月申報納稅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津貼;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從2023年6月申報納稅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補貼。
(五)自2023年7月起,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免稅額。
(六)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企業,自2023年7月起,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貨免稅額。
三個操作過程
(一)享受方式
納稅人申請退稅應提交《退(抵)稅申請表》。
(二)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和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站可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辦稅服務」欄目查詢。
(3)申報要求
1.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申請退稅。2023年4月至7月,停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
2.納稅人出口貨物和勞務以及發生跨境應稅行為屬於免稅、退稅范圍的,可以在同一申宴中困報期內申請免稅、退稅以及留抵退稅。
3.申請退(留)稅的納稅人,出口貨物和服務及跨境應稅活動申請退(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按期申報退(免)稅。當期可申報免退稅的出口銷售額為零的,實行免退稅零申報。
4.納稅人申報免稅、退稅並申請退稅的,稅務機關應當先辦理免稅、退稅。免稅、退稅後,納稅人仍符合減稅、退稅條件的,再申請減稅、退稅。
5.退稅期間,因納稅申報、檢查、評估、調整等原因導致最終免稅額發生變化的,按照最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最終免稅額確定允許退稅的最終免稅額。
6.納稅人在同一申報期內申請免抵退稅和申請留抵退稅的,或者在納稅人申請留抵退稅時存在未被稅務機關核定的免抵退稅金額的,在稅務機關核定免抵退稅金額後,通過扣除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的免抵退稅金額,確定允許的增抵稅額。
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可抵扣應退稅額,是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可抵扣應退稅額」第15欄中,納稅人當期已核定但尚未申報的可抵扣應退稅額。
7.納稅人既有增值稅欠費又有期末抵稅額的,按照最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抵稅額扣除增值稅欠費後的余額確定允許的增量抵稅額。
8.納稅人在辦晌念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和免抵退稅申報後,在稅務機關批准免抵退稅前,批准上期退稅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扣除稅務機關批准免抵退稅後的余額計算本期免抵退稅。經稅務機關核定的退稅額,是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上期退稅」第22欄中納稅人本期已核定但尚未申報的退稅額。
9.納稅人在收到稅務機關批准退稅的本期《稅務事項通知書》後,用稅務機關批準的抵扣進項稅額抵減最終抵扣稅額,並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填寫「上期抵扣稅額退稅」。
10.納稅人如需申請退還全部已退稅款,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繳回留抵退稅申請表》。納稅人已全部退還已退稅款後,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納稅人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上期退稅」第22欄填寫負數,可繼續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四)相關規定
1.申請退稅時必須同時滿足的條件。
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申請退稅前36個月沒有騙取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沒有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退(退款)政策。
2.增量稅免稅額
遞增稅免稅額,區分
以下情形確定: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3.存量留抵稅額
存量留抵稅額,區分以下情形確定: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於或等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4.劃型標准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銀發〔2015〕309號)中的營業收入指標、資產總額指標確定。
資產總額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年末值確定。營業收入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增值稅銷售額確定;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增值稅銷售額(年)=上一會計年度企業實際存續期間增值稅銷售額/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
對於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銀發〔2015〕309號文件所列行業以外的納稅人,以及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所列行業但未採用營業收入指標或資產總額指標劃型確定的納稅人,微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小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中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
除上述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外的其他企業,屬於大型企業。
按照2023年第14號公告第六條規定適用《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銀發〔2015〕309號)時,納稅人的行業歸屬,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關於以主要經濟活動確定行業歸屬的原則,以上一會計年度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對應業務增值稅銷售額佔全部增值稅銷售額比重最高的行業確定。
5.行業標准
製造業、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是指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業務相應發生的增值稅銷售額佔全部增值稅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上述銷售額比重根據納稅人申請退稅前連續12個月的銷售額計算確定;申請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滿3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計算確定。
6.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
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確定: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在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的進項構成比例時,納稅人在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無需從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中扣減。
7.出口退稅與留抵退稅的銜接
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先辦理免抵退稅。免抵退稅辦理完畢後,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於退還留抵稅額。
8.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與留抵退稅的銜接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納稅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9.納稅信用評價
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個體工商戶,可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4號)發布之日起,自願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參照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參加評價,並在以後的存續期內適用國家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對於已按照省稅務機關公布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參迦納稅信用評價的,也可選擇沿用原納稅信用級別,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10.其他規定
納稅人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納稅人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同時申請增量留抵退稅和存量留抵退稅。
同時符合小微企業和製造業等行業相關留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可任意選擇申請適用其中一項留抵退稅政策。
四相關文件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號)
(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2023年第17號)
(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持續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2023年第19號)
(四)《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的公告》(2023年第21號)
(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20號)
(六)《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4號)
(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1號)
(八)《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2023年7月份增值稅留抵退稅申請時間的公告》(2023年第15號)
需要滿足條件有:1、必須你年度內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如果你沒有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也就不存在退稅問題。退稅是因為通過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匯算清繳計算的應納稅額小於預扣預繳稅額 也就是說平時預扣預繳申報多繳了稅款。2、申報的數據必須真實。就是你在匯算清繳時要按規定將自己的信息補充完整。比如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以及其他扣除項目、免稅收入數據必須真實,不能為了退稅隨意填報。因為稅務機關通過後台計算機審核和人工審核發現疑點會核查清楚,發現問題也就不會審核同意退稅。3、必須在個人所得稅APP系統提出退稅申請。完成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後,如果有退稅應在系統提交退稅申請。4、以前年度不能有欠稅情況。如果以前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有欠稅 必須按規定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後,才可能提交退稅申請。
法律依據:《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因此,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⑺ 國家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新政策有哪些規定
國家稅務局關於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的最新規定是退稅的條件主要就是按照6萬元預交個人所得稅,但實際收入低於6萬元的或其他原因導致多交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所得稅退稅的辦理時間和辦理方式,詳細的解釋了,交個人所得稅的過程中可以專項扣除的費用。⑻ 退稅股票印花稅可以退嗎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雀渣一條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嫌伏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納稅人多繳頃者悄的印花稅款能否辦理退稅或抵繳,要根據具體的繳納方式來確定:在「三自納稅」方式下,多貼印花稅票的,不得退稅或抵用。在按期匯總納稅方式下,多繳納的印花稅款,應允許按稅收征管法相關規定和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辦理退稅或抵用。
⑼ 個人股東分紅能否退稅
《 個人所得稅法 》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 個人所得稅 ,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但個人股東從 上市公司 取得的分紅可以減半征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02號)第一條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 法規 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鏈李跡,為免稅收入。第三條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擾純益,也為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棚並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其所稱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也就是說,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的分紅要繳稅,其他的分紅都不需要繳稅。 對於股東之間的利潤分配情況,應當根據實際的收益情況來處理,但不同的利潤分配情況應當由公司召開股東大會來進行認定,並在達到規定數量的股東在投票表決後,根據最後的結果來進行分配處理,並且還需要繳納相關的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⑽ 股票紅利稅可以退稅嗎
股票紅利按照20%的擾純稅率棚並扣稅。股票紅利是指上市公司向投資者派發股利的行為,以現金、股票的方式派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鏈李跡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