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漲停不能封住是什麼意思
股價漲到1漲停板的價格後,由於買盤缺少持續力量,而賣盤力量加大,導致漲停板後股價又掉下來了,這個就叫漲停沒有封住。x0dx0a出現這種情況,往生有兩種可能x0dx0a一是莊家有意快速拉至漲停板,利用散戶好追買漲停的心理,在漲停板價位不斷拋售手中大量股票,把下跌的風險轉稼到散戶身上。這多出現在漲幅較大的波峰上x0dx0a二是跌了很久的股票,由於利好消息或股市回曖,莊家想在底部建倉,在漲停的時候,有意拋出股票來打壓買盤,讓股民因為封不住而心慌,所以就不斷扔掉股票,結果被莊家換走了。
⑵ 漲停封不住說明什麼
一、就是機構資金量不大,由於拋壓盤過大,機構沒有能力封上漲停板;
二、是機構為了更好的吸籌碼,故意不封漲停板有時還故意將漲停打開;
三、是機構用漲停板出貨(不停的打開又封上,封上再打開)。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中按現行的交易規則,股票當日漲幅不能超過10%(不包括特殊情況),股價上漲10%即為封漲停板,如果看到交易的個股沒有賣盤(賣盤五檔都為0),分時線為直線就是漲停。
我國的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一般情況下,如果利好消息持續性較強,主力資金沒有出貨跡象。並且,股票漲停價格封單較大。那麼,股票後續上漲概率較大,甚至再次出現漲停板,投資者可以選擇持股待漲。
而如果股票漲停板後,換手率突然增大,股票漲停價格封單逐步減少,股票價格出現放量下跌。這就有可能是主力資金在利用漲停誘多出貨,股票價格從漲停板打開就表示上升的多頭力量在逐步減弱,股票在漲停價的買入投資者已經被股票的賣方所消化,股票價格大概率會出現下跌調整,投資者就需要注意減倉或者拋售。
通常情況下,股票價格出現漲停時,如果股票買賣五檔的買一封單較小,就表示股票價格在漲停價沒有很多投資者跟風買入,有部分投資者選擇賣出該股。那麼,股票在盤中很有可能會打開漲停板,表示市場投資者並不是很看好股票價格後續的上漲,股票價格有可能會打開漲停板出現下跌調整的情況。
反之,如果股票買賣五檔的買一封單較大,就表示股票價格在漲停價有較多的跟風買入資金。那麼,股票在盤中出現打開漲停板的概率就相對較低,表示市場投資者看好股票價格後續的上漲,股票價格有可能持續上漲。
⑶ 漲停的股票沒有封住有哪些方面的原因
需要具體分析:
漲停沒封死,次日會如何走。
不同個股會有不同的表現:
第一如果個股是連續上漲之後,位置較高,又恰逢大盤出現弱勢或是滯漲,尾盤沒封住漲停,就有可能是個股的漲升結束的信號;
第二如果是調整階段的個股出現封板打開的話,就有可能是普通的沖高回落,繼續關注;
第三如果是漲升初期的封板打開的話,有可能是小級次的漲升結束,進入調整。具體的股票要具體分析,有很多種不同的表現的。
(3)股票一直不封死漲停擴展閱讀:
漲停板: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中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
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⑷ 股票一直不封漲停板
你好,股票一直不封漲停板是因為
第一、主力資金不足,沒有強封漲停板的實力。
第二、主力吃貨未滿,控盤力度不到位,擔心失控會雞飛蛋打一場空。
第三、下方接盤意願不強,行業沒有基本面做支撐等角度去思考。
並且對於漲停板而言,首先需要分析上市公司是否具有高價值,如果有著高價值且在相對低估區間,就算是漲停板買入,也沒有關系,就算是一時間出現了回調,未來也能夠補漲回來。
拓展資料:一:股票封漲停板,有很多種封漲停板的方式
1、一字板漲停板,代表著強勢漲停,具有海量的買盤投資,一般出現在重大利好、行業性重大利好的情況之中;
2、開盤迅速拉漲停,這種方式的漲停往往也是具有重大利好或者行業性利好,旺盛的投資者期望能夠持股;
3、向上震盪盤中漲停,這種漲停往往受到了來自於市場、行業較為好的環境,逐漸促使成為漲停;
4、盤中急拉迅速漲停,這種漲停板往往存在突然性的利好信息,促使大量的買盤一時間湧入,造成了迅速漲停;
5、尾盤拉漲停,尾盤拉漲停,一般分為幾種說法,有的是為了更好的出貨,為了下一個交易日更好的吸引資金介入,還有就是投資氛圍的影響;
6、震盪式來來回回,漲停板似封不封,最終成為漲停板的漲停板。這種情況的漲停板,受到行業、市場氛圍的影響作用較強,出現盤中漲停,可能尾盤不出現漲停,也可能出現漲停,觀望盤資金很是猶豫。
二:為什麼有的股票看著就差一點點就封板,來來回回最後才封板?
1、通常盤中出現漲停板,觸及之後又回落,代表著沒有很強的買盤力量再助推股票價格穩住漲停板價格,買盤並不強烈。
或者說,股票並沒有吸引更多的買盤資金介入,故而不能封住漲停板。
2、往後的價格交易日可能存在,逐漸的「出貨」。很多投資者,對於漲跌幅很感情緒,卻對促使漲跌幅產生的資金不敢興趣。
有些漲停板卻是一些高持股比例的持股者為了更好的出貨,自己拉的漲停板。
⑸ 漲停了,但是卻 沒有 封死是 什麼意思
簡單點說 漲停了就是你想買可買不到,沒封死就是你還能買到 。
封死漲停就是在漲停的價位上有非常大量的買單在那裡排隊,這時,你如果要賣出,則馬上成交。如果想買入,由於前面排隊的人很多,很難買到。
第一次即將封漲停時,換手率小的比大的好。在大盤處於弱市和盤整市時這一點尤其重要,理想情況是普通股換手低於2%,在大盤處於強勢時這個換手條件可以適當放寬,對龍頭股也可以適當放寬。
(5)股票一直不封死漲停擴展閱讀
具體分析
股價的運動從盤中解釋,即買賣力量的對比。
有量仍封死型比無量空漲型可能上漲幅度要稍遜一籌,其含義是有一部分看空的拋出,但看多的更多,始終買盤龐大,拒絕開板,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不外乎一是突發性政策利好,機構在前一日收盤後得到確切信息,今日開盤後立即以漲停價搶盤;
二是個股主力經過吸納、試盤、震倉後進入急速抬拉階段,或板塊熱炒;
三是個股潛在重大利好。當然過去常有子虛烏有、瞎編亂造之嫌,個股主力希望所坐莊的個股充當大盤或板塊領頭羊的作用,以某個漲停價開始連續拉抬幾個漲停板,創造賺錢效應,吸引散戶入市跟庄;
四是主力融資期限較短,需速戰速決。反正造成巨單封漲停的假象就好,自己往外甩貨,有時打開之後,根據市場分時走勢小量再拉上去。
⑹ 漲停板封不住的原因
如果股票漲停板封不住出現頻繁打開漲停板的情況,這有可能是由於當市場出現追漲停跟風買盤時,如果主力資金完成出貨,那麼股票缺乏集中資金帶動,股票價格很有可能會出現下跌。
一、停板封不住的主要原因
股票漲停板頻繁打開不能封死。而且,出現放量下跌,換手率突然增大的情況。這就有可能是主力資金在利用漲停誘多出貨,股票價格從漲停板打開就表示上升的多頭力量在逐步減弱,股票在漲停價的買入投資者已經被股票的賣方所消化,股票價格大概率會出現下跌調整。因此,投資者就需要注意減倉或者拋售。 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可以通過股票的買賣五檔來觀察分析股票的封單情況,來決定股票打開漲停板後是否需要賣出。通常股票價格出現漲停時,如果股票買賣五檔的買一封單較小,就表示股票價格在漲停價沒有很多投資者跟風買入,有部分投資者選擇賣出該股。那麼,股票在盤中很有可能會打開漲停板,表示市場投資者並不是很看好股票價格後續的上漲,股票價格有可能會打開漲停板出現下跌調整的情況
二、停板封不住的原因
主要應從股價漲幅及大勢冷暖兩大方面研判。吃貨型。多數處於近日無多大漲幅的低位,大勢較好。低迷市、盤整市則無需在此高位吃貨,特點是剛封板時可能有大買單掛在買一等處,是主力自己的,然後大單砸下,反正是對倒,肥水不流外人田,造成恐慌,誘人出貨,主力再吸,之後小手筆掛在買盤,反復震盪,有封不住的感覺;洗盤型。股價處於中位,有了一定的上漲幅度,為了提高市場成本,有時也為了高拋低吸,賺取差價,也會將自己的大買單砸漏或直接砸「非盤」(不是主力自己的貨),反復震盪,大勢冷暖無所謂;出貨型。股價已高,大勢冷暖無所謂,因為越冷,越能吸引全場注意。此時買盤中就不能掛太多自己的了,因為是真出貨,主力或者撤前面的單。
拓展資料:漲停板--證券市場中交易當天股價的最高限度稱為漲停板,漲停板時的股價叫漲停板價。
1、 漲停板
一般說,開市即封漲停的股票,勢頭較猛,只要當天漲停板不被打開,第二日仍然有上沖動力,尾盤突然拉至漲停的股票,莊家有於第二日出貨或騙線的嫌疑,應小心。 中國證券市場股票不包括被特殊處理A股的漲跌幅以10%為限,當日漲幅達到10%限為上限,買盤持續維持到收盤,稱該股為漲停板,ST類股的漲跌幅設定為5%,達到5%即為漲停板。 漲停板,是指當日價格停止上漲,而非停止交易。
2、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
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旨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持市場穩定,進一步推進市場的規范化。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以s,st,s*st開頭的股票不得超過5%),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製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漲跌停價位或之內價格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漲幅限制 我國滬深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幅限制,漲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幅比例為5%。股票、基金漲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幅比例),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幅限制: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閉式基金; 增發上市的股票; 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 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