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以漲停價買入,會不會以漲停價成交
股票以漲停價買入,不一定以漲停價成交 。
如果股票已經漲停,那麼就是漲停價;如果股票沒有漲停,就是當前的股票交易價格。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Ⅱ 股票買賣規則
買賣規則包括幾個部分,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
1、競價成交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一、 股票交易單位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手或其整數倍。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託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三、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例:行情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漲跌幅限制,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ST"股票,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字樣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拓展資料: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
1、股票是什麼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2、股票的歷史
股票至今已有將近400年的歷史,它伴隨著股份公司的出現而出現。隨著企業經營規模擴大與資本需求不足要求一種方式來讓公司獲得大量的資本金。於是產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態出現的,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1611年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就進行著股票交易,並且後來有了專門的經紀人撮合交易
Ⅲ 開盤漲停股票的成交
系統誠認的委託價格最高只能是當日的漲停價,如果股票已經漲停,你的委託價就沒辦法高出這個漲停價了,只能以同樣價格委託排隊買入, 如果有人拋出,你才能買到,如果漲停價的單子已經堆積很多了,你進得晚,排在很後面,那麼買到的機會就很小了,除非有大量拋盤,漲停價打開
Ⅳ 漲停板上,什麼單先成交
股票的買賣成交是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漲停板的股價只有·一個價格,只適於時間優先的原則,由於漲停板之後,絕大多數人是看高一線的而不再賣出股票,使得成交更加困難。
Ⅳ 發現快漲停的股票如何掛單才能快速成交
你所說的有時還是不能成交有多種情況:網路延時/軟體接收延時/電腦運行速度等等多方面原因;
如果你確認該股還有上漲潛力並且股價價位相對低位漲幅不大,可以直接攻擊賣二或賣二以上甚至直接攻擊漲停價掛單,既:限價委託,但你在交易前必須先通過交易軟體的「系統---系統設置---交易設置---修改默認買入價格為:賣一(或賣二及以上,一般不建議設置超過賣一)。
你所說的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不建議你使用,其原由可參看有關規則。
假如現價10元(假設為賣一價位)當委託掛單數量小於你所要買進的數量時,此時掛10.00十有八九會買不到或只成交一部分,所以,在買入前一定要眼快手快,注意賣一和賣二甚至賣三價位的掛單數量了是否能滿足你的買入需要,如果不夠,就不要掛這些價位。
Ⅵ 股票開盤前,以漲停價掛單,開盤後成交的話,是當時的即時價格,還是漲停價
如果你參加了競價,當該股賣出價等於或者高於你的賣出價時,按開盤價成交。如果你掛的買進價是漲停板時,只要該股開盤低於漲停板,你的買單就按競價開盤價成交;所以你掛漲停板買進,該股跌停板開盤,你的買進價格就是跌停板成交。
要是股票的開盤價是漲停的話,買入的話,有可能不成交,賣出的話,就是以漲停的價格賣出,要是開盤價不是漲停價格,那麼買入的話,是以開盤價來成交的,賣出的話,就不會成交,只有達到漲停的價格,賣出才有可能成交,否則全天都是不會成交的。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集合競價時,只要是有效委託,無論委託價高低,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盤和所有低於開盤價的賣盤都以開盤價成交;如果委託買賣價之間沒有相交而導致沒有成交,滬市會空缺開盤價,直接進入連續競價。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綜上所述,你的委託不是百分之百以開盤價成交的,但成交概率還是相當高的,不過如果重要利好在前一天出台,股票一開始就有可能巨量買單砸漲停,這種情況是很難買到。
Ⅶ 股票漲停了,怎麼還有交易量其中的規則(原理)是怎樣的啊
漲停以後,大買單在漲停位置 接著,只要有賣單就立即成交,所以賣1位置看不到掛但.
漲停以後如果賣單多,有跌停的可能.
Ⅷ 股票交易時如何提前掛漲停價漲停再成交有何好處
股票交易可以掛漲停價,但是沒到漲停板就不是漲停價成交,而是以當前價成交,漲停了就封板了,好處是下個交易日就可以賣掉。
Ⅸ 股票頭一天掛跌停賣,第二天漲停按什麼成交
如果是15點以前掛跌停賣,不存在第二天成交的問題,如果是20點以後掛的隔夜委託單,要看第二天的開盤價是多少,如果開盤價為漲停,那麼就是按漲停價成交。
股票成交原則:
1.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2.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拓展資料
漲停是什麼意思?
漲停簡單來說就是個股在交易日的當天達到上漲上限幅度,即10%,這就是所謂的漲停。按照相關規定,除ST股票規定只能每天漲5%就漲停、科創板個股每天漲20%就漲停以外,其餘的個股都是每天漲10%就漲停。當然,股票所有的價格升降都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所以股票市場的漲跌和買賣雙方有關,也和市場貨幣供應量有關。
Ⅹ 股票的漲停是根據什麼標准來定的
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目前,滬、深兩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餘交易時間均為連續競價時間。在集合競價期間內,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只儲存而不撮合,當申報競價時間一結束,撮合系統將根據集合競價原則,產生該股票的當日開盤價。滬、深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自動撮合,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
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1、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ST股票的成交價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5%以內,PT股票漲幅不超過得5%,無跌幅限制;2、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3、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
# [# l# v9 A V4 S5 { 兩市股票的收盤價是該股票當日的最後一筆的成交價,而是該股票當日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的加權平均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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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深市和滬市,滬市股票沒有最後的集合競價,但是深市的存在,即00開頭的股票,最後三分鍾是競價交易,決定最後收盤的價格,在最後顯示出來的委託單,就是這3分鍾之內所有交易的買賣單,如果3分鍾的交易很大的話,那麼總和就是很大的,如果交易很少的話,一也不會出現紫色的大單。所以你看到的大單只是針對部分股票,不是全部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