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創業板虧損幾年可以直接退市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就會直接退市。
新版《創業板上市規則》中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條件如下:
(1)連續虧損;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凈資產為負;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科技型、成長型企業的搖籃。
創業板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於90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
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場的發展,也基本上可以分為上述兩個階段。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機引起經濟環境惡化,股市長期低迷對企業缺乏吸引力,各國證券市場都面臨著很大危機,主要表現在公司上市意願低,上市公司數目持續減少,投資者投資不活躍。
㈡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會怎麼樣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將直接導致退市,創業板股票繼退市之後無法再次申請上市,而創業板股票將繼退市之後進入三板市場。
對於主板市場來說,有主動的退市和被動的退市主動的退市意味著股票知道自己的表現不好,所以他們主動離開股市。
被動的退市是雖然業績不好,但股市還是保留了額度,只是先暫停上市,給了預留額度。如果半年後它的業績繼續虧損,它會退市。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㈢ 創業板虧損幾年退市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就會直接退市。
新版《創業板上市規則》中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條件如下:
(1)連續虧損;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凈資產為負;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拓展資料: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在創業板公司暫停上市的規定中,將原「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改為「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年末未經審計凈資產為負」,以及「最近兩年年末凈資產為負則終止上市」。這是創業板退市制度最具威懾力的條款,也是「相對主板一個最大的進步」。
在董登新看來,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最大創新在於多元化、市場化、定量化以及與IPO標准對稱化。而這些正好是現行主板退市制度的最大空缺,也將是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方向。
多位專家呼籲,主板退市制度設計必須同樣遵循「多元化」的標准體系,以財務類標准為主,以市場化標准及行政性標准為輔,並將凈利潤、凈資產、總資產等指標納入財務類退市標准之中,以此構建真正有效的淘汰機制。
參考資料:投資者教育-創業板學堂
創業板-網路
㈣ 創業板股票連續虧損三年會退市嗎
對,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新增了ST、*ST制度,創業板股票連續3年虧損的情況下存在終止上市風險。
創業板新規財務類的退市指標: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一億元;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其他認定的情況。
(4)創業板股票退市連續虧幾年擴展閱讀: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
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2009年10月23日,中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正式上市。
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主要分類
按與主板市場的關系劃分,全球的二板市場大致可分為兩類模式。
完全獨立於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鮮明的角色定位。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場——美國納斯達克市場即屬此類。
納斯達克市場誕生於1971年,納斯達克股票市場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場中成長速度最快的市場,而且它是首家電子化的股票市場。
每天在美國市場上換手的股票中有超過半數的交易是在納斯達克上進行的,將近有6000多家公司的證券在這個市場上掛牌,同時也有2000多家企業退市。
附屬於主板市場,旨在為主板培養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發展成熟後可升級到主板市場。換言之,就是充當主板市場的「第二梯隊」。新加坡的Sesdaq即屬此類。
㈤ 創業板股票是虧損幾年才退市還是一年
創業板股票是連續三年虧損就會退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的退市標準是連續3年虧損就要暫停上市(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如果之後6個月內仍繼續虧損就要面臨退市處理。
退市的另一種情況發生在公司實施私有化時,在大股東或戰略投資者回購全部流通股後即可宣布公司由公眾上市公司重新變為私有公司,如中石化(600028)對旗下多家上市子公司實施私有化後這些子公司就將一一退市。
(5)創業板股票退市連續虧幾年擴展閱讀:
一、退市類型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二、退市處置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㈥ 創業板連續三年虧損直接退市嗎
創業板連續三年虧損會直接退市,以下情況會導致創業板退市:1、持續虧損;2、追溯調整導致持續虧損;3、未更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者虛假記載的;4、凈資產為負;5、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拓展資料
一、創業板與主板有什麼區別
1、招股審核要求不同:因為創業板和主板的上市要求差別很大。為此證監會專門設立了主板開發審核委員會和創業板開發審核委員會。針對初創企業規模小、業績不穩定、運營風險高、退市風險高等特點,招股說明書還加大力度、提高標准、擴大披露深度,提高初創企業的成長性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標准。
2、上市門檻不同:創業板上市有兩個量化的業績指標,第一個是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000萬元,且連續增長;第二個是最近一年實現盈利,凈利潤不低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過去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 % ,只要滿足這兩個指標中的一個就符合標准。
3、信披要求不同:創業板對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和中期報告的信息披露要求更有針對性,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與主板公司一樣,年報披露期為四個月,中期報告為兩個月,一、三季報為一個月,預計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創業板公司應當及時向深交所報告,並公告延遲披露的原因、解決辦法和期限。
二、創業板退市後怎麼處理
深交所會給予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屆時股票移入退市整理版進行交易,股票漲幅限制仍為10%。另外,創業板退市後,公司會進入股轉系統的專門層次掛牌轉讓,持股人還可以從股份轉讓代辦系統中退出。
三、創業板退市帶來的好處
1、有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退市可以培養投資者和整個市場的風險意識,抑制炒作,形成業績型投資理念,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從根本上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2、有利於市場健康發展,創業板退市對提高我國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初步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起到了積極作用。,嚴厲打擊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保護投資者利益,保持創業板合理進出狀態,吐舊吸新,動態平衡,形成創業板的生存機制。 優勝劣汰,促進市場規范、健康、穩定發展。
㈦ 創業板退市新規下是否上市公司還續幾年虧損也不用退市呀
不是的。
創業板注冊制新規之下,退市制度改為取消單一連續虧損退市指標。引入了「扣非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一個億」的組合類財務退市指標,新增市值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5億元的交易類退市指標。
相比以前可能退市更快了。
(7)創業板股票退市連續虧幾年擴展閱讀:
創業板退市的具體條件如下:
一、交易類退市指標:
1、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二百萬股;
2、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3、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五億元;
4、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公司股東人數均少於四百人;
5、深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財務類強制退市指標: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一億元、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一億元;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規范類強制退市指標:
1、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3、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4、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
5、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7、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㈧ 創業板三年虧損會st嗎
創業板股票不會被st。因為上市公司只要連續三年虧損就會被直接退市,而且深交所和證監會不會對創業板股票進行「特殊處理」和「退市風險警示處理」。
【拓展資料】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交易規則:
證券品種
(1)股票;
(2)投資基金;
(3)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債券等);
(4)債券回購;
(5)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種。
買賣規則: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3)證券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
證券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除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制度外,創業板交易制度與主板保持一致,仍適用現有的《交易規則》。
漲跌幅比例:20%(自2020年8月24日開始,漲跌幅從10%調整為20%)。
交割制度:T+1
連續競價時間:9:30----11:30;13:00----14:57
創業板「炒新」三防線:
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20%時,可臨時停牌30分鍾。
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50%時,可臨時停牌30分鍾。
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80%時,可臨時停牌至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