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股低於1元多久會退市
1、一般在美國上市的公司主要有兩種形式退市。第一,主動退市,即上市公司被主管經理人員或第三方私人投資集團兼並;第二,被動退市。上市公司被主管部門、機構或證券交易所除牌,停止交易。主要原因包括沒有交納年費、交易價格低於規定水平、違反交易規定或違法、破產或清算等。
2、紐約交易所的退市規定,有以下情形者將被摘牌:公眾股東數量達不到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因資產處置、凍結等因素而失去持續經營能力;法院宣布公司破產、清算;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達不到交易所規定的最低要求等。在公司出現退市情形時,紐交所允許公司有18個月的整改期間,18個月後,公司仍未達到持續上市標準的,才被終止交易。
3、納斯達克交易所的退市條件是,如果某公司股票市價低於最低交易價(1美元)超過30個交易日,會向該公司提出退市警告,並限其在90天內改善公司業績,使股票的市價回復到高於最低交易價的「可以接受」水平,否則該公司將被勒令退市。在某些情況下,納斯達克會給上了「退市」名單的公司3個月以上的寬限期,不過前提是該公司必須證明其凈收入超過75萬美元,股東所持股票金額超過500萬美元,或公司市值超過5000萬美元。
拓展資料:
一、納斯達克市場上的個股符合以下條件也會退市:
1、上市公司的有形凈資產低於200萬美元;
2、市值低於3500萬美元;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收益低於50萬美元,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中的兩年的凈收益低於50萬美元;
4、社會公眾持股少於50萬股;
5、做市商數少於2個;
6、股東人數少於300個。
7、其它規定
二、紐約交易所退市的規定: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者總市值少於100萬美元。
3、連續5年不分紅。
4、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5、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6、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7、其它規定
㈡ 美股低於1美元會退市嗎
會的。
在a股市場上,個股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則會被強制退市,同樣,根據納斯達克的退市標准規定,持續上市的標准為最低報買價不得低於1美元,因此,美股低於1美元也可能會退市。
除此之外,納斯達克市場上的個股符合以下條件也會退市:
1、上市公司的有形凈資產低於200萬美元;
2、市值低於3500萬美元;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收益低於50萬美元,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中的兩年的凈收益低於50萬美元;4、社會公眾持股少於50萬股;
5、做市商數少於2個;
6、股東人數少於300個。
7、其它規定
拓展資料:
紐約交易所退市的規定: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者總市值少於100萬美元。
3、連續5年不分紅。
4、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5、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6、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7、其它規定
在股市中,由於股價的走向取決於資金的運動。資金實力雄厚的機構大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甚至操縱股價的漲跌。他們可以利用自身的資金實力,採取多種方式製造虛假的行情而從中獲利,因而使得股票市場有投機的一面。但這並不能代表股票市場的全部,不能反映股票市場的實質。
對於股票市場上的投機行為要進行客觀的評價。股票市場上的種種投機行為固然會對商品經濟的發展產生很大的負作用,但不可忽視的是,投機活動也是資本集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條件。我們應該認識到,正是由於投機活動有獲得暴利的可能,才刺激了某些投資者,使其將資金投入股票市場,從而促進資本的大量集中,使貨幣資金轉化為資本。
術語
開盤價:指每天成交中最先的一筆成交的價格 。
收盤價:指每天成交中最後的一筆股票的價格,也就是收盤價格。
成交數量:指當天成交的股票數量。
最高價:指當天股票成交的各種不同價格中最高的成交價格。
最低價:指當天成交的不同價格中最低成交價格。
升高盤:是指開盤價比前一天收盤價高。
開低盤:是指開盤價比前一天收盤價低。
盤檔:是指投資者不積極買賣,多採取觀望態度,使當天股價的變動幅度很小,這種情況稱為盤檔。
整理:是指股價經過一段急劇上漲或下跌後,開始小幅度波動,進入穩定變動階段,這種現象稱為整理,整理是下一次大變動的准備階段。
㈢ 美股退市港股上市,手裡的股票怎麼辦
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分析,手裡退市的股票是由於什麼原因引起的。
美股退市一般情況下有兩種:被並購或者私有化退市;被交易所強制摘牌(意思是主板的公司業績不行,股價低於1美元連續30天或者市值少於一個標准,就達到了退市的條件。)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往往復牌的可能性很大,屬於資本重組重新上市一類,上市後還會出現公司以高於市價的價格回購股民手裡的股票。
第二種情況復牌的可能性很小,因為公司經營不善退市,等於是買到「垃圾股」了,注意不要購買市值過於低的股票,特別是接近1美元左右的。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截至2018年9月,滬深兩市共105家公司退市,其中56家為強制退市。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如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604規定,交易所對它認為不符合上市標準的公司,有權終止其上市。聯交所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無須經過證交會批准。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01規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體標准,同時指出,即使公司符合這些具體標准,在某些情況下,交易所仍有權對它認為不適合繼續交易的公司作出終止上市的處理。與香港不同的是,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交易所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之前,必須報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6.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深圳創業板公司直接退市,不允許借殼。
㈣ 美股退市規則
很復雜的,不同交易所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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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紐約證券交易所的退市標准
在美國,上市公司退市的主要標准包括:股權的分散程度、股權結構、經營業績、資產規模和股利的分配情況。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終止上市:l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市值少於100萬美元;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而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並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6連續5年不分紅利。
紐約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終止上市作了比較具體的規定,這些規定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1公眾股東數量達不到交易所規定的標准;2股票交易量極度萎縮,低於交易所規定的最低標准;3因資產處置、凍結等因素而失去持續經營能力;4法院宣布該公司破產清算;5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欠佳;6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7違反法律;8違反上市協議。
二、納斯達克的退市標准
根據納斯達克的有關規定,上市條件分為初始上市要求和持續上市要求,而且後者是與前者相互對應的。只有符合初始上市要求的公司才能上市。上市以後,由於上市公司的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不一定始終保持初始的狀態,但起碼應當符合一個最低的要求,即所謂持續上市要求,否則將會被納斯達克予以摘牌。以納斯達克小型資本市場為例,其持續上市標准包括:1有形凈資產不得低於200萬美元;2市值不得低於3500萬美元;3凈收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或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中的兩年不得低於50萬美元;4公眾持股量不得低於50萬股;5公眾持股市值不得低於100萬美元;6最低報買價不得低於1美元;7做市商數不得少於2個;8股東人數不得少於300個。上市公司如果達不到這些持續上市要求,將無法保留其上市資格。就最低報買價來說,納斯達克市場規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每股價格不足一美元,且這種狀態持續30個交易日,納斯達克市場將發出虧損警告,被警告的公司如果在警告發出的90天里,仍然不能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自救以改變其股價,將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這就是所謂的「一美元退市規則」。「一美元」是納斯達克判斷上市公司是否虧損的市場標准,而不是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但是,這一市場標准也客觀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實內在價值。除以上數量指標外,納斯達克市場對公司的初始上市或持續上市還有其他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法人治理結構方面的要求,包括年報、中報的報送,獨立董事,內部審核委員會,股東大會,投票機制,徵集代理表決權機制,避免利益沖突等;二是對公司經營合規守法方面的要求。據統計,在納斯達克市場80%左右的股票在上市後的第3年便因公司破產或被購並而退市。可見,在納斯達克市場上,上市公司退市是一種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場行為。
㈤ 美國股票的「退市」是什麼意思
根據新的管理辦法,如果外國公司過去一年在美國股市的成交量低於該股票全球總成交量的5%,該公司即可從美國退市。
回答過題主的問題之後,下面帶大家深入探討一下股票退市的問題!
在股市當中,股票退市是很多投資者不願面對的現實,這也意味著投資者有很大的幾率會虧損,今天我就來講講股票退市的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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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退市是什麼意思?
股票退市就是指上市公司因為不符合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標准,導致的主動或者被動終止上市的情況,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主動性退市與被動性退市都是公司在退市的時候面臨的退市方式,公司自主決定退市屬於主動性退市;被動性退市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被監督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只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可以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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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當股票退市,交易所有會進行整理,有一個整理期,可以這么理解,倘若股票滿足了退市的條件,被要求強制退市,那麼在這個時間可以賣股票。過完退市整理期,這家公司就退出二級市場了,再進行買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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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退市整理期之後,若是將股票還留在手中的股東,進行買賣交易的時候,只能在新三板市場上進行,新三板它的最主要的存在作用便是處理退市股票,如果朋友們有在新三板上買賣股票的需求,還得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才可以進行交易。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退市後的股票,即便說可通過「退市整理期」賣出股票,然而實際上對散戶是很不友好的。股票一旦處於退市整理期,起初大資金必定先出逃,小散戶的小資金賣出去是很難的,由於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大客戶優先是賣出成交的原則,所以等到股票可以賣出去的時候,股價已經下降了不少了,散戶虧損的實在是太過於慘重了。在注冊制度之下,散戶購買了退市風險股所要面臨的風險也是巨大的,所以說千萬不能買賣ST股,ST*股也是千萬不能買賣的。
應答時間:2021-09-24,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