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大資產重組的督導是多久
你好,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的督導是多久的有關內容,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上市公司 資產重組分為五大類: 一、收購兼並 在我國收購兼並主要是指 上市公司收購 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並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並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並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它與我國上市公司的大宗 股權轉讓 概念不同。「股權轉讓」是在上市公司的股東層面上完成的,而收購兼並則是在上市公司的企業層面上進行的。兼並收購是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當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組方式。 二、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通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權轉讓後一般出現公司股東、甚至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變動,從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調整原有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業務的升級。 三、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 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而由此獲得收益的行為。根據出售標的的差異,可劃分為實物資產剝離和股權出售。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作為減少上市公司經營負擔、改變上市公司經營方向的有力措施,經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國上市公司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上市初期改制不徹底,帶有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為以後的資產剝離活動埋下了伏筆。 四、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資產置換被認為是各類資產重組方式當中效果最快、最明顯的一種方式,經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資產置換行為非常普遍。 五、其他 除了股權轉讓、兼並收購、資產置換、資產剝離等基本方式以外,根據資產重組的定義,我國還出現過以下幾種重組方式:國有股回購、 債務重組 、託管、公司分拆、租賃等方式。
2. 重大資產重組公告後多久完成
法律分析:根據中國證券管理委員會做出的回復,資產重組一般不超過30個自然日。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法律依據:《重大資產重組法律法規》
第二條 上市公司首次召開董事會審議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應當在召開董事會的當日或者前一日與相應的交易對方簽訂附條件生效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應當載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一經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批准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交易合同即應生效。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合同應當載明特定對象擬認購股份的數量或者數量區間、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限售期,以及目標資產的基本情況、交易價格或者定價原則、資產過戶或交付的時間安排和違約責任等條款。
第三條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後,董事會在6個月內未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上市公司應當重新召開董事會審議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並以該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作為發行股份的定價基準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未獲批準的,上市公司董事會如再次作出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決議,應當以該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作為發行股份的定價基準日。
3. 重組公告發出到復牌一般要多久時間啊
一般重組之內的停牌都不會提前公告的,開股東大會的停牌會前一天晚上公告,復牌時間都是在復牌前一天通告。
在股市最常見的事情就包括了公司重組,很多人投資者喜歡買重組的股票,那麼今天我就詳細給大家講講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說的是企業制定和控制的,能夠將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顯著改變。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那麼再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一下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建立一個新的公司。
2、兼並: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其中一個企業保持其原有名稱。
3、收購:指一個企業通過購買股票或資產的方式得到了另一企業的所有權。
4、接管:意思就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況。
5、破產:是指企業虧損狀態長期保持,不能扭虧為盈,最終沒有償還債務的實力,故而企業失敗。不管重組形式究竟是怎樣的,都會對股價產生一定的波動,因此重組消息的獲取一定要及時,推薦給你這個股市播報系統,及時獲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重組並不是一件壞事,重組通常來說是一個公司發展得不好甚至賠本,更有能力的公司為該公司投入優質資產,並置換不良資產,或者採用資本注入的方式來改善公司的資產結構,不斷的加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重組成功一般意味著公司將脫胎換骨,能夠將公司從虧損或經營不善中拯救出來,蛻變為一個有價值的企業。
就我國股市來說,關於重組題材股的炒作全都是炒預期,賭它能不能夠成功,一旦公司要重組的消息傳了出來,一般情況下市場會爆炒。如果新的生命活力在原股票資產重組後再注入進來,又變成可以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重組後就會不斷出現漲停。反之,如果重組後沒有新資金的大量注入,再者就是沒有將公司經營改善,那麼就是利空,股票的價格就會持續下跌。不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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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重組的方案公告後多久之後會停牌
大多數股民聽到股票停牌時,都變得稀里糊塗,好的壞的,真是分不清了。其實,遇到兩種停牌情況不用過度擔心,但是值得注意,當碰到第三種情況的時候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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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停牌是什麼意思?一般會停多久?
股票停牌大體的意思就是「某一股票臨時停止交易」。
至於停牌需要持續多長時間,有些股票可能停1小時就恢復了,而有的股票都有可能會停牌1000多天,這些都是有可能的,沒人決定的了這個時間,具體還是要分析出到底是什麼原因才導致了停牌。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
二、什麼情況下會停牌?股票停牌是好是壞?
停牌原因基本上是這三種情況:
(1)發布重大事項
公司的(業績)信息披露、重大影響問題澄清、股東大會、股改、資產重組、收購兼並等情況。
停牌那是通過大事造成的,導致的時間規定也不一樣,可是還是在20個交易日內。
假如需要弄明白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或許會用一個小時,股東大會基本是一個交易日,而資產重組以及收購兼並等這些都是非復雜的情況,停牌時間可以說長達好幾年的呢。
(2)股價波動異常
要是股價漲跌幅連續不斷的發生了異常的波動,假如說深交所有條規定:「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停牌1小時,很多很情況下再十點半都可以恢復交易。
(3)公司自身原因
根據相關的管理資料規定,公司如果發生涉及造假或者違規交易,將要受到停牌處罰 ,停牌時間視情況而定。
停牌是以上三種狀況,(1)(2)兩種停牌都是有益的,但是(3)並不被看好。
就拿前面兩種情況來看,若是股票復牌代表利好,比方說這種利好信號,如果提前知道的話就可以先排兵布陣。這個股票神器於你有益,提醒你哪些股票會停牌、復牌,還有分紅等重要信息,每個股民都必備: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輕松把握一手信息
即便知道停牌、復牌的日子也是不夠的,關鍵要知道這個股票好不好,怎麼布局?
三、停牌的股票要怎麼操作?
部分股票在復牌後或許會大漲也或許會大跌,著重的點是要看手裡的股票未來呈現怎樣的趨勢,這需要根據手中的資料整理分析出相關的結論。
大家要學會冷靜,不要自亂陣腳,這是很重要的,要先對手中的股票進行深度的分析。
於一個沒有這方面的經驗的人而言,不會使用其他方法來判斷股票的好壞,所以學姐特地給大家准備了診股方法,哪怕你才初次接觸投資,此時判斷一隻股票的好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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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
一、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第十一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二條:「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購人購買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屬於金融、創業投資等特定行業的,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
前款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治理與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二、將《重組辦法》第十二條中的「計算前條規定的比例時」修改為「計算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比例時」。
將該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上市公司在12個月內連續對同一或者相關資產進行購買、出售的,以其累計數分別計算相應數額。已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報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資產交易行為,無須納入累計計算的范圍,但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情形除外。」三、將《重組辦法》第十七條中的「上市公司擬進行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以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修改為「上市公司擬進行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至(三)項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以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四、在《重組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中增加一項,作為該款的第(一)項:「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五、將《重組辦法》第三十五條修改為:「獨立財務顧問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對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續督導職責。持續督導的期限自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之日起,應當不少於一個會計年度。實施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持續督導的期限自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之日起,應當不少於3個會計年度。」六、在《重組辦法》第三十六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獨立財務顧問還應當結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後的第二、三個會計年度的年報,自年報披露之日起15日內,對前款第(二)至(六)項事項出具持續督導意見,向派出機構報告,並予以公告。」七、在《重組辦法》第四十一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上市公司為促進行業或者產業整合,增強與現有主營業務的協同效應,在其控制權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可以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之外的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發行股份數量不低於發行後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發行股份數量低於發行後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擬購買資產的交易金額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創業板上市公司擬購買資產的交易金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八、在《重組辦法》第四十一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三條:「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可以同時募集部分配套資金,其定價方式按照現行相關規定辦理。」九、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六條修改為:「發行方案涉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其配套融資按照現行相關規定辦理。」十、本決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重組辦法》、《實施細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6. 重大資產重組公告後多久完成
法律分析:根據中國證券管理委員會做出的回復,資產重組一般不超過30個自然日。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法律依據:《重大資產重組法律法規》
第二條 上市公司首次召開董事會審議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應當在召開董事會的當日或者前一日與相應的交易對方簽訂附條件生效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應當載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一經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批准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交易合同即應生效。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合同應當載明特定對象擬認購股份的數量或者數量區間、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限售期,以及目標資產的基本情況、交易價格或者定價原則、資產過戶或交付的時間安排和違約責任等條款。
第三條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後,董事會在6個月內未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上市公司應當重新召開董事會審議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並以該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作為發行股份的定價基準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未獲批準的,上市公司董事會如再次作出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決議,應當以該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作為發行股份的定價基準日。
7. 持續督導的期限有何規定
1、公司債券需保薦,但不需持續督導;
2、保薦期間包括上市推薦期間和持續督導期間。
保薦期間分為兩個階段,即盡職推薦階段和持續督導階段:
①從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公司申請文件到完成發行上市為盡職推薦階段。
②證券發行上市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期間為「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兩個完整會計年度」;上市公司再次公開發行證券的,持續督導期間為「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一個完整會計年度」。
持續督導期一般重大資產重組主板中小板再融資(包括公開、非公開、可轉債)創業板再融資上市公司收購新三板(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掛牌期間都要持續督導。
8. 公司宣布重組公告後多久停牌
法律分析: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一十條 上市公司可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其上市交易股票的停牌或者復牌,但不得濫用停牌或者復牌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券交易所可以按照業務規則的規定,決定上市交易股票的停牌或者復牌。
9. 股票重組證監會已經無條件通過,那麼證監會核准要幾天下發呢哪位大神告訴一下謝謝
股票重組證監會已經無條件通過,等證監會把正式文件擬定出來,領導簽字,然後列印敲章,然後寄給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拿到書面的紅頭文件後就會再發個正式公告的。以目前的效率,個把星期應該差不多了。
股市之中,常見的事就有公司重組,也有不少投資者喜歡買重組的股票,那麼今天我就讓大家知道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其實就是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會使得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發生極大變化。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就這樣然後再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就是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起來建立一個新的公司。
2、兼並:就是把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不過將其中一個企業的名稱保留。
3、收購:指通過購買股票或資產,一個企業得到了另一企業的所有權。
4、接管:說的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這樣的情況。
5、破產:是指企業長期處於虧損狀態,沒有扭轉虧損在為盈利,並逐漸發展為無力償付到期債務的一種企業失敗。不管重組形式究竟是怎樣的,都會對股價有比較大的影響。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重組一般不是壞事,重組通常就是一個公司發展不好甚至虧損,通過更有實力的公司為其注入優質資產,而把不良資產都置換出去,或者通過資產注入改善公司的資產結構,不斷的加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公司一旦重組成功,一般就意味著公司會脫胎換骨,能夠將公司從虧損或經營不善中拯救出來,成為一家優秀的公司。
中國股市顯示出,像是重組題材股的炒股都只是炒預期。賭它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一旦公司要重組的消息傳了出來,一般在市場上都會炒的很厲害。一旦在原股票重組資產中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又可以借題發揮了,重組後就會不斷出現漲停。反之,若是重組但沒有新的大量資金來注入,再者就是沒有將公司經營改善,說的簡單點,就是股票利空,股價就會有所下落。
10. 資產重組一般要多久完成
根據中國證券管理委員會做出的回復,資產重組一般不超過30個自然日。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並且,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完成必要的批准程序或取得全部相關部門核准後,應當及時公告並盡快安排實施。重組方案自完成相關批准或核准程序之日起60日內未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應當於期滿後次一交易日披露重組實施進展情況公告,並在此後每30日披露一次進展公告,直至實施完畢。中國證監會已核準的重組交易,自收到中國證監會核准文件之日起超過12 個月未實施完畢的,核准文件失效。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在我國現階段出現的上市公司為保「殼」或類似目的而進行的資產重組,其實是包含債務重組(剝離)、股權重組、職工安置(國有職工身份置換)等一系列社會、經濟、政治因素在內的系統工程。因而,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在符合資產重組一般規律的前提下,還具有地方政府主導參與等鮮明的中國特色。比如,我國的國有股回購與成熟市場當中的「股份回購」是不同的。這些正是源自於中國特殊的制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