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債務重組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200W
累計折舊 40
貸:固定資產 200
營業外收入40
要是詳細一點的話,就是:
②固定資產抵債
a.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b.借: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貸:固定資產清理
c.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d.借:應付賬款(債務額)
銀行存款(收到的補價)
貸:固定資產清理(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轉讓生產用動產設備時匹配的銷項稅)
銀行存款(支付的補價)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債務額+收到的補價(或-支付的補價)-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生產用動產設備匹配的銷項稅額]
e.認定固定資產的清理損益
當固定資產清理產生盈餘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當固定資產清理產生虧損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㈡ 用股份抵債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上市公司應該按抵償債務的金額,貸記其他應收款或應收賬款科目。據股份回購的賬務處理要求,按回購股份的面值,借記股本科目。
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解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按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確認相關資產的所得或損失。
發生債權轉股權的,應當分解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債務人應當按照支付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所得。債權人應當按照收到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2)債務重組以股票抵債分錄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44號)第57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的內容無效。該內容的無效不影響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內容的效力。
㈢ 將債務轉為資本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答案:
取得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低於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
壞賬准備
將債務轉為資本的會計分錄
貸:應收賬款
取得的股權的公允價值高於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
壞賬准備
貸:應收賬款
資產減值損失
對於債務人的處理:把債務轉為股份。債務的賬面價值高於股票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股票的公允價值高於面值的部分確認為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借:應付賬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關注環球網校將債務轉為資本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㈣ 雙方債務重組的分錄
此題一個較難的地方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對或有事項的一個處理。債權人不應對此確認為資產,而債務人應對此確認為一項負債,這是出於會計信息質量謹慎性的考慮。
對債務人威遠公司,資產抵債後剩餘的債務:4500-1620-2430=450
豁免450*20%=90,還應付360(利息在以後支付時考慮),90中包含預計負債90*50%=45,重組利得=45
借:固定資產清理 1350
累計折舊 900
貸: 固定資產 2250
借:應付賬款 - 申達公司 45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350
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處置凈收益270
股本 2250
資本公積 - 股本溢價 180
預計負債 45
應付賬款-債務重組 360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45
對債權人,對於預計能收回的45萬元,不確認為資產,即不確認為應收項目。
借:應收賬款-債務重組 4410(4500-90)
壞賬准備 90
貸:應收賬款 4500
借:壞賬准備 30
貸:資產減值損失 30
(這30的部分是債權人多計提的壞賬准備)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㈤ 債務重組會計分錄
一、如下
借:應付賬款 200W
累計折舊 40W
貸: 固定資產 200W
營業外收入 40W
二、債務重組會計分錄
固定資產抵債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貸:固定資產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借:應付賬款(債務額)
銀行存款(收到的補價)
貸:固定資產清理(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轉讓生產用動產設備時匹配的銷項稅)
銀行存款(支付的補價)
三、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債務額+收到的補價(或-支付的補價)-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生產用動產設備匹配的銷項稅額]
1、認定固定資產的清理損益。當固定資產清理產生盈餘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2、當固定資產清理產生虧損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5)債務重組以股票抵債分錄擴展閱讀
以資產清償債務
(一)以現金清償債務
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作為營業外收入,計入當期損益。其中,相關重組債務應當在滿足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條件時予以終止確認。
債權人應當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計入當期損益。其中,相關重組債權應當在滿足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時予以終止確認。 重組債權已經計提減值准備的,應當先將差額沖減已計提的減值准備,沖減後仍有損失的,計入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沖減後減值准備仍有餘額的,應予轉回並抵減當期資產減值損失。
(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某項債務
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作為營業外收入,計入當期損益。其中,相關重組債務應當在滿足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條件時予以終止確認。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轉讓資產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債務人在轉讓非現金資產的過程中發生的一些稅費,如資產評估費、運雜費等,直接計入轉讓資產損益。對於增值稅應稅項目,如債權人不向債務人另行支付增值稅,則債務重組利得應為轉讓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和該非現金資產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與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如債權人向債務人另行支付增值稅,則債務重組利得應為轉讓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
㈥ 債務重組債權人會計分錄怎麼做
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方式進行債務重組
借:長期股權投資(放棄債權公允價值+直接相關稅費)
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
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會計處理原則 債務人的會計處理原則: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拓展資料:
抵債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A,抵債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按存貨的公允價值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同時結轉商品的銷售成本,認定相關的稅費; B,抵債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其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C,抵債資產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其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債務重組方式。但債務人根據轉換協議,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於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資本,不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
債務重組原則
企業進行債務重組,在債務重組日進行會計處理時,需把握以下原則:
1、基本原則是債務重組日,債權人和債務人都不能確認債務重組收益,有收益的情況下,只能記資本公積,但確認重組損失。
2、實際收到或將會收到的貨幣性資產,按照以實際收到或預計將會收到的價值來入賬;對於實際收到或預計將會收到的貨幣性資產價值小於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部分,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
3、對於非貨幣性資產,收到資產的入賬價值為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
4、債務人重組差額的確認原則。
5、對於債務重組中發生的相關稅費,債權人,應計入收到資產的入賬價值中,但對於債務人來說,應當和用於償債的資產的賬面價值一同計算。
㈦ 企業實施債轉股會計分錄
債轉股會計分錄為:
借: 長期借款等負債科目
貸: 股本、資本公積等
債轉股賬務處理分三種情況進行處理:
一是債轉股實現日的會計處理。當債務人為股份制企業時,債務企業應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確認為股本;當債務人為非股份制企業時,債務企業應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股權份額確認為實收資本。股權份額的公允價值與實收資本(股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重組債務的帳面價值與股權份額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
借:長期借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
二是債轉股實現後企業運作階段的會計處理。對於國有企業來說,債轉股後企業維持正常持續經營,其會計業務核算按一般業務處理。在這個過程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要參與國有企業的經營的決策,但不幹預其日常運作,因而其會計處理與一般經營周期相似。在年終分發股利或分紅時,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資人處理。
三是金融公司階段性持股後退出國有企業時的會計處理。由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只是解決銀企不良債權債務關系,中介的性質決定了對其企業的持股只是階段性的持股,實現持股目標收回資金後必須退出企業。這分為兩種情況來處理,一種是企業擺脫困境,實現盈利,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達到收回投資目的,不良債權轉化成功,則可以轉讓股權,退出企業;另一種是企業經營失敗,最終導致企業清算破產。前一種情況有兩種方式:一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將股權出售給其他公司,此時債務企業的會計處理應為:若為上市公司,無需作處理;若為非上市公司,應在減少「實收資本——資產管理公司」股票份額的同時,增加等額的「實收資本——**公司」的股票份額;二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將股權出售給其他企業,而是直接出售給債務企業,這種情況下,債務企業的會計信息應同時反映貨幣資金的減少和所有者權益的減少。對後一種情況,只能適用於破產清算會計,實際上是把企業破產時間延後,債轉股時的潛在風險還是轉化成為實際的投資損失
㈧ 債務重組雙方會計分錄
債權人:
借:無形資產 510000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 28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7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1000【791000/1.13*0.13】
債務人:
借:庫存商品 7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 稅(進項稅額)91000【791000/1.13*0.13】
累計攤銷 40000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62000
貸:無形資產 600000
資產處置損溢 12000
營業處收入-債務重組 2810000
㈨ 會計債務重組會計分錄
甲公司
債務重組損失 40-38-4=-2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38
壞賬准備 4
貸:應收賬款 40
營業外收入 2
乙公司股票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也計入當期損益,所以其賬面價值即公允價值38萬
乙公司債務重組利得 40-38=2
借:應付賬款 4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38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