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重組,股票價格如何確定
上市公司重組,股票價格通過重新開盤競價確定後股東們為實現公司資源的合理流動與優化配置而實施的各種商事行為。
確定股票價格,申請公司重組的法定程序 :
1、 申請公司重組:一般可由債務企業向法院主動提出,同樣可以由債權人提出;
2、 如果由債權人提出,應組成債權人委員會,召開債權人會議;
3、 由債權人會議制定出重組計劃,重組計劃通常對以下事項作出明確規定: (1)債務人對公司財產的保留; (2)財產向其他主體的轉移; (3)債務人與其他主體的合並; (4)財產的出售或分配; (5)發行有價證券以取得現金或更換現有證券。
每一個企業都希望自身可以不斷壯大盈利能力會變得越來越強,既然是企業肯定需要盈利,實力是一個企業的生命.在新四板掛牌的企業不少,但是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新四板並不是企業的終極目標.大多數企業的目標是成功上市,企業只是把新四板當成了上市的一個過渡和跳板.那麼,企業在新四板掛牌後需要多久才能上市呢?其實,這個並沒有一個確切的時間.主要是看企業自身原來的實力和發展狀況,有的企業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成功上市,而有的企業卻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企業成功上市具體的過程是先由新四板轉板新三板再到主板市場這個過程需要企業不斷的努力,提高自身的實力,一步步使企業變得強大.隨著企業自身實力和競爭力的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會越來越強,企業離上市的目標也就不遠了。 只有企業懂得如何資本運營,不斷提升自己的實力,企業的上市目標就能達到從掛牌新四板到上市的時間就會縮短。
拓展資料:
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重組大多意味著是好事,重組一般來說就是一個公司發展得較差甚至虧損,能力更強的公司把優質資產注入該公司,並使不良資產得以置換,或者通過資本注入使公司的資產結構得到改善,增強公司的競爭力。如果公司能夠順利進行重組的話,那麼公司一般都會脫胎換骨,能夠從虧損或經營不善的困境中走出來,成為成一家優質公司。
⑵ 股票重組什麼意思
股票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重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重組資產一般來說是好事,關鍵還是在於重組的資產質量,經過重組之後,能給公司的股價帶來實質性的利好才是關鍵之處,重大重組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
拓展資料
一、重組的原因
1、減輕企業債務負擔,債轉股之後,企業債務負擔減輕,資產負債狀況改善;
2、盡快退回資產權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債轉股後持有較強控股權;
3、控股重組企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通過債轉股獲得企業控股權,對企業的經營體制進行大力度的調整重組。
二、重組的好處
1、可以提高資本的利用率,更高效的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益;
2、可以避免同也競爭,對於整個市場起到促進作用;
3、可以減少關聯交易,規避風險;
4、把公司不適合的資產分離出來,更利於企業的發展經驗。
三、重組的標志
1、該公司無法運營,持續虧損,面臨從退市,退市,並通過重組尋求重生。
2、大股東產業被整合,一些類似產業的上市公司被剝離或合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3、上市公司主營業務方向發生了變化,出售或購買重大資產等核心邏輯是重組後投入的資產比之前已經死亡的資產更能賺錢、市場會通過對信息披露的利潤數據進行重組,根據當時的平均市場水平來估計這一利潤的價格。
⑶ 股票重組是什麼意思
企業重組,是對企業的資金、資產、勞動力、技術、管理等要素進行重新配置,構建新的生產經營模式,使企業在變化中保持競爭優勢的過程。企業重組貫穿於企業發展的每一個階段。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以此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重組方式主要有三種,第一是合並,是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原有所有企業都不以法律實體形式存在,而建立一個新的公司。第二是兼並,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其中一個企業保持其原有名稱,而其他企業不再以法律實體形式存在。第三是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
⑷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資產重組重組後股價會怎樣,請舉幾個案例
你好,重組(Reconstruction)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重組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重組?
上市公司之所以重組,是因為企業資產重組就是以產權為紐帶,對企業的各種生產要素和資產進行新的配置和組合,以提高資源要素的利用效率,實現資產最大限度的增殖的行為。而有人甚至認為資產重組只是產權重組的表現形式,是產權重組的載體和表現形態。該定義突出了資產重組中的「產權」的一面,但又排除了不涉及產權的資產重組的形式
重組就是對上市公司資產進行一個重組,在公司業績連續進行虧損兩年左右的公司需要進行以個重組把資源合理化進行重組,重組後該公司更有利於以後的發展與盈利。而且通常上市公司重組後股價會有大漲
上市公司重組的相關內容:
重組的方式 上市公司通過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託管資產、受贈資產,和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實現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具體工作有:
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屬於在企業層面發生,根據授權情況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即可實現重組;
對企業股權的重組由於涉及股份持有人變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如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審核或核准,涉及國有股權的還需經國家財政部門的批准。
實現資產重組會帶來以下幾個好處:
1提高資本利潤率
2避免同業競爭
3減少關聯交易
4把不宜進入上市公司的資產分離出來
什麼樣的公司適合進行資產重組
當企業規模太大,導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當剝離出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業務;當企業規模太小、業務較單一,導致風險較大,此時就應當通過收購、兼並適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種經營,以降低整體風險。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⑸ 股票重組是好事還是壞事
對於被重組的公司來說一般都是利好。
公司重組大多情況下都是好事,重組一般是指一個公司發展得不好甚至賠本,更有能力的公司為該公司投入優質資產,並將不良資產都置換掉,或者通過資本注入讓公司的資產結構得以改善,使公司擁有更強的競爭力。重組成功一般意味著公司將脫胎換骨,能夠將公司從虧損或經營不善中拯救出來,蛻變一個優質的企業。
中國股市對於重組題材股的一系列炒作也都是炒預期,賭它會不會成功,一旦傳出了公司要重組的消息,在市場上普遍會爆炒。一旦把新的生命活力注入了原股票重組資產,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又可以借題發揮了,重組之後的漲停現象會不斷在這個股票中出現。反之,要是在重組以後缺失新的大量的資金注入,又或者沒有使公司的經營得到改善,那麼就是利空,股價會繼續下跌。
但是,通常重組完成以後被收購公司的資產質量會得到改進。不過對於收購方來說不一定是利好,因為收購以後收購方公司面臨如何消化被收購公司的問題,而且在收購過程中收購方通常要溢價購買被收購公司的股權,收購成本比市場價格高。但是只要是收購公司有一定的實力,這些也不算做是利空。
綜上所述,資產重組大部分情況都是利好公司,並且利好短線交易的投機者,但是風險較高,投資者要謹慎投資。
什麼是股票重組:
股票重組是指上市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1)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2)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3)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以及名稱改變。
通常很多投資者會通過公告了解到該上市公司會進行資產重組,但可能無法判斷資產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那麼資產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呢,我們來了解一下。
⑹ 股票重組是好是壞
股票重組一般是好事。重組一般來說就是一個公司發展得較差甚至虧損,更有實力的公司通過向該公司置入優質資產,而置換出不良資產。
或者通過資產注入改善公司的資產結構,使公司的競爭力加強。重組成功一般意味著公司將脫胎換骨,完全從以前的微利甚至虧損中擺脫出來成為優質的公司,當然也有特例。
拓展資料:
股票重組是指上市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以及名稱改變。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1)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該股份有限公司應自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在3年以上。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2)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發行人的資產完整、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在獨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嚴重缺陷。
(3)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4)發行人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量正常。
(5)募集資金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
⑺ 企業重組股票會怎麼樣
上市公司重組對股票來說屬於重大利好消息,但利好並不等於股價會上漲,公司重組的時候一般會進行停牌,停牌期間股價不會有變化。重組後才開始復盤,復盤股價可能會大漲可能會下跌,主要和重組的內容有關。
(7)上市公司股票重組嗎擴展閱讀:
並購重組,是搞活企業、盤活國企資產的重要途徑。現階段我國企業並購融資多採用現金收購或股權收購支付方式。隨著並購數量的劇增和並購金額的增大,已有的並購融資方式已遠遠不足,拓寬新的企業並購融資渠道是推進國企改革的關鍵之一。
僅僅依賴收購方自有資金,無法完成巨大收購案例。
銀行貸款要受到企業和銀行各自的資產負債狀況的限制。
發行新股或實施配股權是我國企業並購常用的融資方式,但它卻受股市擴容規模限制及公司上市規則限制,許多公司無此條件。發行公司債券,包括可轉換債券,也是可使用的融資方式,但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的資產規模、負債、償債能力方面均達到一定要求,方有資格發債。上述並購單一融資方式顯然制約了多數並購重組的進行。在此情況下,杠桿收購融資方式就成了我國並購市場亟待探討和開拓的融資方式。
杠桿收購的資金來源組合可因各國具體金融環境而異,並不一定完全照抄美國模式。例如,在我國,杠桿收購不一定要以被並購企業的資產作為擔保融資,也可用收購方的資產和收入為基礎,或以並購雙方的資產和收入為基礎擔保融資。對於許多公司企業,杠桿比率不宜太高,但參與者必須是信用高的公司和金融機構。高風險高收益的垃圾債券不宜採用。自有資金和現金支付也應佔有一定比例。運用股票和債券融資還必須符合國家監管機構的有關法律規定。同時,國家監管機構也需要對有信譽的公司、銀行、證券交易商放寬融資限制,這樣才能真正推動企業的資產重組。
⑻ 上市公司准備重組,股票還能買入嗎
個股情況不同,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對於相關個股屬於利好,目前大盤和個股處於反彈過程中,相關利好有利於股價走強,投資者可以結合個股基本面和技術面擇機操作。
⑼ 上市公司重整是利好還是利空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對該股票是利好,伴隨新的優質資產重組以及結構重組成功後是股價會上漲,
且首個交易日是沒有限制漲跌幅上限的,但是如果重組失敗則股價下跌的可能性會比較大。
但是即使股票並購重組成功也只是說連漲的可能性會比較大,並不是必然的,具體還得由盤中資金的走向以及股票當前股價與實際價值是否對應決定,如果高溢價那麼甚至可能會跌。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類型
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6、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債券型上市公司
1、已經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2、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3、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4、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債券發行的條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特點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等。
2、上市公司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須經過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發行的股票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