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袁米」被判侵權,該案件起到了怎樣的警示作用
一度在薇婭直播房間熱銷的「袁米」,是袁隆平院士親自受權的?跟袁隆平院士有什麼關系?4月26日,湖南高院通告,經法院宣判評定,「袁米」侵害袁隆平的姓名權和肖像權。
法院覺得,袁隆平院士為全人類糧食生產安全做出傑出貢獻,針對其名字及肖像,各種社會發展行為主體均理應給予重視,並謹慎、標准地應用。尤其是行業行為主體,在宣傳策劃其與袁隆平的協作時理應秉持著求真務實的標准,不可捏造和誇大其詞彼此相互之間的協作水平,以做到欺詐顧客並獲得利益的目地。
此案中,袁米公司未經同意許可,在宣傳推廣海水稻等企業設備的相關文章中對袁隆平名字及肖像開展盈利性應用,但並不可以取證證實袁隆平與其說宣傳推廣商品中間的聯系水平,也不能證實該關系水平與其說涉案人員宣傳推廣文章內容中所講內容相符合。
法院覺得,袁米公司的該盈利性應用個人行為損害了隆平高科獲得的對袁隆平名字及肖像的商業服務獨享批准應用利益,且有悖誠實信用原則和認可的商業倫理,非常容易致使用戶搞混錯認,並提升誤購風險性,歸屬於不正當競爭法法第二條和第六條第四項制度性的知識產權侵權情況。遂宣判袁米公司馬上終止盈利性應用袁隆平名字和肖像的知識產權侵權個人行為,並賠付隆平高科財產損失10萬余元。
一審判決做出後,彼此當時人均提到起訴。二審湖南高院宣判:駁回申訴,檢察院抗訴。
⑵ 「袁米」被判侵權,這起侵權案件的具體詳情是怎樣的
「袁米」被判侵權的起因是因為有公司或者主播,涉嫌違規使用袁隆平的姓名權、肖像權,在某直播間進行售賣大米,那麼這件事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
在此次案件中,「袁米」公司在未經隆平高科的許可下,就擅自使用袁隆平院士的名字進行宣傳產品,很明顯已經侵犯了袁隆平院士的肖像權和姓名權,而一些觀眾在看到該產品是袁隆平推薦的,自然也會進行購買,所以說,這很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並且會增加誤購的風險,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造成這樣的結果,如果一旦產品出現問題的話,受到指責的就是袁隆平院士,所以,隆平高科對該公司進行起訴,也是維護自身的權益。
⑶ 網紅直播間售賣的「袁米」,被判侵權了,此事涉及了哪些法律問題
“賣米大姐”Viya在天貓直播間賣屬於某農業公司集團的大米,突然冒出一個“米源”的廣告牌。龍騰發現後,向一家農業公司、錢遜(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維雅和淘寶發出了警告信。後因某農業公司仍在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及其網站的相關文章中套用袁隆平的名字和肖像,隆平高科訴至法院。要知道網路直播帶貨是很常見的。網路名人只要名氣大,有粉絲群,有相應的合作夥伴,就能發財。
在維雅直播工作室銷售的《米源》無疑是侵犯了隆平高科的專用使用權。袁隆平高科其實是一家農業科技上市公司,也是袁隆平唯一一家被點名的公司。所以這家公司有權使用袁隆平院士的名字和肖像,也可以說是獨家使用。一旦他人未經其同意侵犯袁隆平的姓名權、肖像權,將被公司起訴。此外,國家非常重視公民的姓名權和肖像權。如果每個人都像網路名人一樣,整個中國將會陷入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