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成股份會成為繼中紡投資之後的又一重組股嗎
中紡投資重組安信證券,收益於央行降息券商股集體狂飆,連封14個漲停股價從7月11日停盤前的6.44元,飆升為24.46元,翻倍超過4倍,如果停盤前你有1萬股的話,到周五齣手,投入6.44萬將獲利18.02萬,如果用64萬投入,那麼凈盈利為3倍達到180萬,很多人看到中紡投資重組後帶來的巨大財富增值效應,也都想買入重組概念股,像中紡投資那樣一旦停盤,全面都不用再炒股了,真可謂一勞永逸。
目前,國投系還剩下三個公司未公布重組預案,分別是國投電力、國投新集和中成股份。關於國投羅鉀花落誰家?由於國投羅鉀地處新疆這一特殊環境之中,很多股民分析有新疆建設兵團和農二師在那裡,不大可能出新疆,因此前一段兒瘋傳要重組給冠農股份或香梨股份。近日,關於國投羅鉀重組的預期越發強烈,股吧中又傳出國投羅鉀或可能重組給中成股份和國投新集,那麼國投羅鉀究竟何去何從,我們不妨做一下簡單分析。
首先,讓我們來看一下國投羅鉀的前世今生。
國投羅鉀成立於2000年9月20日,注冊資本5.4億元,主要從事硫酸鉀肥、工業硝酸鈉的生產和銷售。2004年5月19日,冠農股份從德隆手中接過國投羅鉀,控股51.25%。後來由於開發資金問題,於2004年9月21日引入戰略投資者國家投資開發公司,國投羅鉀增資擴股後股本變為5.4億元,國投控股63%,冠農股份在受讓農二師5%股權後佔20.3%。2013年7月1日銀信資產公司評估了新疆冠農果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擬收購農二師綠原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所持國投新疆羅布泊鉀鹽有限責任公司 1.46%股權的相關事宜並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本次1.46%股權的收購完成後,冠農股份合計持有國投羅鉀21.76%股權,仍是國投羅鉀第二大股東。
接下來,看一下國投新集的公司情況。
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1997年11月27日經國家體改委頒發的體改字[1997]188 號文批准,由國投煤炭公司、國華能源有限公司和安徽新集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1997 年12 月1 日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冊地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2號,是安徽省屬的能源公司。2013年8月,國投新集發布公告稱,公司擬向大股東國投公司發行股份,以購買其持有的國投煤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標的資產預估值約28.36億元。國投公司是國投新集的控股股東,現有國投煤炭和國投新集兩個煤炭平台。其中,國投煤炭公司旗下擁有國投大同、國投昔陽、鄭州能源、國投新能四家子公司。國投煤炭分別持有95%、60%、60%、40%的股權。國投新集的主營業務以動力煤的生產與銷售為主,煤炭業務2011年度及2012年度收入佔比分別為99.25%及99.4%。國投新集的經營主要以劉庄煤礦為主,經營區域也主要集中在安徽省境內(安徽省內客戶約占總銷量的70%),而此次的交易標的國投煤炭公司所擁有的煤礦資源分布在山西、河南等我國煤炭主產區,經營范圍也將涉及到全國大多數省份,本次交易可以有效解決國投新集與國投公司之間潛在同業競爭問題。
2014年2月18日,國投新集突然發公告,因標的資產的盈利狀況受煤價影響較大,國投新集擬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事項。國投新集稱接大股東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關於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事項的通知,稱2013年5月,國投開發決定將當時盈利情況較好的資產注入公司,以提升公司在煤炭行業整體低迷情況下的盈利水平。但自公司公告重組預案以來,煤炭市場情況進一步惡化,供需關系進一步失衡,標的資產的盈利狀況受市場影響,未達到預期,並且煤炭價格走勢不明朗,標的公司在短期內盈利能力的提升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同時,在標的資產權屬按計劃逐步完善的情況下,評估報告備案工作仍在履行過程中,難以在規定時間內取得主管部門的核准並如期發出股東大會通知。 國投公司認為,根據相關規定,需要重新召開董事會確定發行價格,但受煤炭板塊整體走勢影響,國投新集目前股票價格較鎖定的發行價格已累計下跌超過30%,重新確定發行價格可能影響中小股東的利益。鑒於此,國投公司建議終止本次重組事項,今後再視行業及資本市場情況,擇機推進相關工作。
國投新集改革迫不及待。國投新集2014年第三季報顯示,2014 年1-9 月歸屬母公司凈利潤同比由-2,780 萬元下滑至-11 億元,每股收益-0.42 元。業績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是煤價的下跌以及成本的增長。報告期內利潤率水平下滑嚴重,毛利率下降16 個百分點至1%,經營利潤率下降21 個百分點至-21%,凈利率由-1%降至-22%。凈資產負債率由中報的134%增長至135%。
煤炭行業持續低迷,陷入虧損的國投新集期待大股東的整合。「國投新集是改革急迫性最強的央企煤炭公司。」國泰君安分析師吳傑表示,煤價下跌, 煤炭行業盈利都不景氣,公司已成為市場唯一一家市場一致預期未來三年都將虧損的央企,公司需要改變現狀,否則將面臨ST風險。目前,國投作為首批央企改革試點單位,在國資改革不斷加速的背景下,對其旗下上市公司的整合愈發急迫。中信證券分析師祖國鵬表示,國投試點組建國資投資公司,或進一步調整優化國資投資方向,整合旗下上市公司資產,國投新集或可成為集團旗下煤炭資產的上市平台,或存在集團煤炭資產整體上市的可能。從這方面來看,2014年2月份終止的28億資產注入將會隨著年底煤炭行業的好轉再次重啟,國投煤炭整體注入國投新集將布上正式重啟日程。
此外,國投電力也有望迎來大股東的資產注入。國投集團在2010年公司治理專項活動和再融資時,為徹底解決與公司之間潛在的同業競爭事項,曾做出承諾,擬在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完成後兩年內,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再次啟動電力資產整合工作,將旗下符合上市條件的獨立發電業務資產通過注資、出售等形式注入國投電力公司。國投公司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通過資產購並、重組等方式,將旗下獨立發電業務資產注入公司。目前,國投電力可轉債已轉股完畢,大股東資產注入承諾依然有效。從承諾時間上來看,此事已經進入倒計時。
從對國投新集重組的預期分析來看,國投新集地域在安徽,與新疆相隔遙遠,並且主業與國投羅鉀相距甚遠,重組國投羅鉀的可能性越發渺茫,國投新集最大的重組可能性是國投集團將旗下的國投煤炭整體注入到國投新集中。 但也有其他機構分析,由於煤炭行業的持續不景氣,不管是如今行業環境的持續惡化,還是將國資引向新興行業的改革思路,都預示著國投新集的重組不會再與煤炭相關。一位從業多年的金融人士分析道:「國投新集所處的能源板塊在國投公司中舉足輕重,因此不太可能像國投中魯那樣被賣殼,公司被注入外部資源的可能性不大。而在國投公司的內部資源中,除電力資產外,另一塊盈利情況較好的就是國投羅鉀。」
所以,國投新集重組是大概率事件,不管是國投煤炭還是國投羅鉀,目前重倉國投新集或會重現中紡投資的瘋狂。
接下來,分析中成股份重組的可能性。
中成股份公司成立於1999年3月1日,是由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作為主發起人,聯合安徽省外經建設(集團)公司、浙江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土產畜產進出口總公司、中國出國人員服務總公司以發起方式設立的公司。公司經濟性質為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系外經貿行業。公司注冊地為北京市豐台區南四環西路188號二區8號樓,屬於北京地域的上市公司。
中成股份的基本面良好,2014年三季報最新數據顯示,基本每股收益0.4409,每股凈資產3.42,每股經營現金流1.84,這么好的經營數據,遠不是國投新集每股-0.42的嚴重虧損,因此,中投集團不大可能把這么優質的上市公司給重組掉,極有可能將優質資產注入,並通過中成股份的國際貿易平台,擴大鉀鹽的出口業務。雖然,由於地域的差別,中成股份重組國投羅鉀重組和國投新集有同樣的類似問題,但北京畢竟距離新疆相對安徽來說要近的多,而且對於國投集團這么大的公司來說,解決地域問題應該還是有能力的。同樣,中成股份歷史上有過收購剛果鉀礦的行動,並且在鉀肥方面有一定的技術力量儲備和經驗積累,這些都越發表明中投羅鉀注入中成股份成為大概率事件。
至於冠農股份,他們持有國投羅鉀20%的股權,是大股東,國投羅鉀注入中成股份,他們同樣是最大的受益方,因此,基於這點考慮,農二師或許會放馬羅鉀,讓羅鉀回歸中成。
⑵ 中信國安在新天國際里的股份是多少
中信國安從新疆建設兵團國資委那裡買下了新天集團的全部股份,而新天集團又是ST新天的第一大股東。
2008年3月12日,*ST新天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與中國中信國安集團公司已簽署新天集團重組協議。重組後,兵團國資委所持新天集團51%的股權由中信國安增持。
此前中信國安持有新天集團49%的股份,在接手新疆建設兵團的股權之後,新天集團將成為其全資子公司。目前新天集團持有*ST新天17567819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7.35%,即中信國安將間接持有新天37.35%股權,成為新天第一大股東。
⑶ 新疆農業類的股票有哪些
新疆農業類的股票有:000415 000972 600084 600251 600359 600540 600737
⑷ 600509的澄清公告什麼意思
600509 : 天富能源澄清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10-23
股票代碼:600509 股票簡稱:天富能源 公告編號:2014-臨07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准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
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傳聞簡述
近日,有媒體刊登《新疆兵團不止是屯墾 兵團上市公司引領兵
團新型工業化》的報道,其中提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核心產業
化領域和主要資源整合平台的確定,明確了上市公司各自定位:天富
能源為統一的能源發展平台。接下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將以上市公
司為平台推進國有企業資產重組,帶動兵師經濟結構調整,做強優勢
產業,推進產業整合發展。」
二、澄清聲明
2012年8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曾下發文件《關於促進兵團上
市公司發展的意見》(新兵發【2012】57號),其中提到:「充分發揮
上市公司融資擴張和產業帶動的功能,重點圍繞兵團食品、化工、紡
織服裝、能源、新型建材、裝備製造和新興產業、農業產業化領域,
在兵團重點領域盡快形成一批具有國內和國際知名品牌、規模大、競
爭力強、經濟效益好的大型企業??要充分發揮上市公司通過資本市
場配置資源的作用,使各師上市公司都成為一個資源整合的平台,原
則上兵團同類產業、同類產品重點支持1-2家上市公司做強做大,各
師和兵團有關部門要支持上市公司跨師資產重組和項目建設。」
本公司做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唯一的能源類上市公司,符合上述
文件所述的「兵團能源產業資源整合平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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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新疆兵困乳業能重組嗎
能。
兵團已組建乳業集團對乳業進行整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乳業上市公司股價近期走出一波高漲行情。
兵團乳業將逐步加大酸奶、乳酪、奶粉、蛋白粉、奶啤、牛初乳等高附加值產品的產量,並在立足新疆市場的基礎上,積極開拓內地市場;另外,公司計劃從北歐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產線,進軍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產領域。
⑹ 新疆電力股票有哪些
新疆四大電源項目神華五彩灣熱電廠、華能輪台熱電廠、國電克拉瑪依熱電廠、國電庫爾勒熱電廠獲國家發改委核准批復,四大項目總計裝機規模280萬千瓦,總投資125.02億元。上市公司中,新疆電源項目概念股包括特變電工、天富熱電、廣匯能源等。
新疆天富熱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一九九八年十二月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兵函[1998]55號文的批准,由石河子電力工業公司按照相應的重組方案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富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於1999年3月成立,2002年2月28日在上海上交所發行上市,募集資金4.2億元,是西北第一家熱電聯產的上市公司
拓展資料:
新能源股票公司有哪些
太陽能
天威保變(600550) 形成太陽能原材料、電池組件的全產業布局
小天鵝(000418)大股東參股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
岷江水電(600131)參股西藏華冠科技涉足太陽能產業
生益科技(600183) 控股的東海硅微粉公司是國內最大硅微粉生產企業
維科精華(600152) 成立的寧波維科能源公司專業生產各種動力、太陽能電池
安泰科技(000969) 與德國ODERSUN公司合作薄膜太陽能電池產業
長城電工(600192) 參股長城綠陽太陽能公司涉足太陽能領域
樂山電力(600644) 參股四川新光硅業主要生產多晶硅太陽能矽片
華東科技(000727)國內最大的太陽能真空集熱管生產商
春蘭股份(600854) 大股東計劃投資30億開發新能源
威遠生化(600803) 實際控股股東新奧集團從事太陽能等新能源產品生產
力諾太陽(600885) 太陽能熱水器的原材料供應商西藏葯業(600211) 發起股東之一為西藏科光太陽能工程技術公司
新華光(600184) 太陽能特種光玻基板
特變電工(600089) 控股的新疆新能源從事太陽能光伏組件製造
航天機電(600151) 控股的上海太陽能科技電池組件產能迅速提升
南玻A(000012) 05年10月擬首期2億元建設年產能30兆瓦太陽能光伏電池生產線。
交大南洋(600661) 控股的交大泰陽從事太陽能電池組件生產
杉杉股份(600884) 參股尤利卡太陽能,掌握單晶硅太陽能矽片核心技術
王府井(600859) 全資子公司深圳王府井聯合了中國最大的太陽能專業研究開發機構--北京太陽能研究所成立了北京桑普光電技術公司
風帆股份(600482)投巨資參與太陽池、鋰電、太陽能電池等項
風能
金山股份(600396)風力發電,風力發電設備安裝及技術服務
湘電股份(600416)控股股東與德國萊茨鼓風機有限公司簽訂了合資生產離心風機協議,風電資產主要在控股股東中
粵電力(000539)
風力發電
特變電工(600089)與沈陽工業大學等設立特變電工沈陽工大風能有限公司
京能熱電(600578)為國華能源第二大股東,間接參與風能建設
東方電機(600875)
寶新能源(000690)廣東寶麗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⑺ 中信國安算的上一支好股票么
非常好 兩個主營業務 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有線電視 硫酸鉀鎂肥
1)鹽湖資源優勢:公司持有青海國安99.4%的股權。青海國安具有獨家采礦權的西台吉乃爾鹽湖是我國眾多鹽湖中資源條件好且具備大規模開發條件的鹽湖,與鹽湖鉀肥正在開發的察爾汗鹽湖並稱青海省兩大極具開發價值的富湖,西台吉乃爾鹽湖已探明儲量約摺合氯化鉀2600萬噸,氯化鋰308萬噸,氧化硼163萬噸,氯化鎂18597萬噸,按設計產能計算以上資源至少可供公司開采25年以上。西台吉乃爾鹽湖的潛在經濟價值達1700億元。如果公司的設計產能達產,未來青海國安的收入將超過33 億元/年,將成為硫酸鉀鎂肥、碳酸鋰等產品的國內最大的供應商。
(2)硫酸鉀鎂肥:公司青海西台吉乃爾鹽湖一期30萬噸/年硫酸鉀鎂肥生產線已實現穩定批量生產,年產30萬噸硫酸鉀鎂肥生產線的技術改造工作已經完成,第三條15萬噸硫酸鉀鎂肥生產線已開始建設。目前生產線運轉情況良好,日生產量約為800噸-1000噸;已與17家代理商簽訂了協議訂貨量70餘萬噸,產品供不應求。預計2008年j將70萬噸,2008年該部分業務的凈利潤貢獻約1.8億元。
(3)碳酸鋰將實現大規模生產:隨著市場需求的增加,青海國安加緊進行碳酸鋰規模化生產線的建設,萬噸級碳酸鋰生產線於07年初建成並一次性投料試車成功。07年碳酸鋰總產量有望達到1.7萬噸,若按5萬元/噸的銷售均價,3.5萬元/噸的凈利潤計算,07年將帶來5.95億元的凈利潤。06年12月位於東台吉乃爾湖一設計產能5000噸的碳酸鋰量產試驗裝置聯機投料試生產。
(4)數字電視收費提價:公司在唐山、威海、長沙、武漢、合肥、南京等地積極開展數字電視業務,數字電視用戶已達16萬戶。2005年全國數字電視整體轉換明顯加速,年新增數字電視用戶292.1萬戶,同比增長率達383%。同時自05年下半年以來,49個試點城市先後進行數字電視基本收費提價的組織實施工作,數字電視基本收費提價將成為全國性趨勢。07年1月公司接到南京市物價局《關於南京有線數字電視收視維護費標準的批復》,南京有線數字電視收視維護費標准為每個主終端24元/月,收費標准從2007年1月1日起試行,將促進公司有線電視網路業務盈利能力的提升。
(5)鈷酸鋰生產基地:公司擁有的中信國安衛星通信網已輻射全國,具有較大規模。另外公司收購的中信國安盟固利電源技術有限公司為目前國內最大的鈷酸鋰正極材料生產基地。
(6)網路游戲概念:實際控股股東中信集團下屬全資子公司廣州光通通信發展有限公司代理網路游戲,拿下《傳奇3》的中國代理權。
(7)股改概念:中信國安有限公司承諾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2006年1月25日),在三十六個月內不上市交易;僅當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某一年度經審計的稅後凈利潤較2004年度稅後凈利潤的增長幅度達到或超過60%,中信國安有限公司方可在前述承諾期限期滿以後的年度出售股份。.
(8)參股金融概念:公司出資3500萬元參股巨田基金管理公司,占其35%的股權;持有中信證券股票100萬股,占其總股本的0.03%(原持有1836.66萬股,占總股本0.6%;已出售1736.66萬股)。
(9)奧運概念:從2004年起到2008年,北京市與奧運相關的投資需求將有望超過2800億元,總投資將達到15000億元,公司將直接受益。
(10)可轉債概念:公司將發行規模為17億元的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擬用於投資建設有線數字電視項目和償還銀行貸款,認股權證行權募集資金擬全部用於青海鹽湖資源綜合開發項目。此次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期限為6年,票面利率詢價區間為1.2%—1.6%。
(11)外資概念:2007年6月15日,微軟(中國)簽署致四川長虹的《承諾函》,承諾將作為戰略投資者認購長虹非公開發行1500萬股股份,認購價格為6.27元。同日,美國微軟公司與長虹簽署《四川長虹和微軟公司有關MediaGalaxy 項目的諒解備忘錄》,雙方同意在數字媒體重點是家庭互聯數字娛樂領域進行長期戰略合作,首期從事Media Galaxy合作項目,該項目主要研發、生產和銷售將家用電視、電腦和網際網路互聯的數字娛樂產品。通過該項目的合作,有利於增強長虹在信息家電領域的競爭能力,該項目將作為本次公司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的項目之一。
(12)資產收購:2008年1月2日公告,公司決定收購關聯方中信國安集團公司所持安徽廣電信息網路股份有限公司19.40%的股權。收購價格以經審計的安徽廣電截至2007年9月30日的凈資產值36,704.42萬元為基礎確定,交易金額為7,120.66萬元。
(13)股權投資:*ST新天2008年4月15日復牌。該公司稱,接到控股股東新天集團通知,公司實際控制人已變更為中信國安集團,相關工商變更手續正在辦理之中。據了解,新天集團之前為*ST新天控股股東,持有其37.35%的股權。此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和中信國安集團分別持有新天集團51%和49%的股權。通過股權轉讓,實現了對新天集團100%控股,這意味著*ST新天正式成為中信系旗下成員。從公司首次公告兵團轉讓股份至今日完成實際控制人變更,期間經歷的時間不過短短一個月,這表明中信國安集團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ST新天的實質性重組正進入沖刺階段。股權投資:中信國安2008年4月22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國安通信有限公司擬與江蘇省廣播電視信息網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南京市廣播電視集團等17家單位共同發起設立江蘇省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告,江蘇網路擬注冊資本為68.23億元,其中國安通信擬出資13.65億元認購其20%的股份。國安通信擬以南京廣電網路有限責任公司35%股權、常州廣播電視信息網路有限公司49%股權等公司股權所對應的凈資產進行出資,其餘部分以現金出資。
⑻ 北新路橋重組成功了嗎
成功了。北新路橋重組成功了,現在已經是在通車了。北新路橋是2001年8月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主發起人。用戶可以根據導航指示前往。
⑼ 財稅 2009 57號原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七十五條規定,現就企業重組所涉及的企業所得稅具體處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企業重組,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以外發生的法律結構或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包括企業法律形式改變、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合並、分立等。
(一)企業法律形式改變,是指企業注冊名稱、住所以及企業組織形式等的簡單改變,但符合本通知規定其他重組的類型除外。
(二)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書面協議或者法院裁定書,就其債務人的債務作出讓步的事項。
(三)股權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收購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被收購企業)的股權,以實現對被收購企業控制的交易。收購企業支付對價的形式包括股權支付、非股權支付或兩者的組合。
(四)資產收購,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受讓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轉讓企業)實質經營性資產的交易。受讓企業支付對價的形式包括股權支付、非股權支付或兩者的組合。
(五)合並,是指一家或多家企業(以下稱為被合並企業)將其全部資產和負債轉讓給另一家現存或新設企業(以下稱為合並企業),被合並企業股東換取合並企業的股權或非股權支付,實現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依法合並。
(六)分立,是指一家企業(以下稱為被分立企業)將部分或全部資產分離轉讓給現存或新設的企業(以下稱為分立企業),被分立企業股東換取分立企業的股權或非股權支付,實現企業的依法分立。
二、本通知所稱股權支付,是指企業重組中購買、換取資產的一方支付的對價中,以本企業或其控股企業的股權、股份作為支付的形式;所稱非股權支付,是指以本企業的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項、本企業或其控股企業股權和股份以外的有價證券、存貨、固定資產、其他資產以及承擔債務等作為支付的形式。
三、企業重組的稅務處理區分不同條件分別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和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
四、企業重組,除符合本通知規定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的外,按以下規定進行稅務處理:
(一)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非法人組織,或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區),應視同企業進行清算、分配,股東重新投資成立新企業。企業的全部資產以及股東投資的計稅基礎均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企業發生其他法律形式簡單改變的,可直接變更稅務登記,除另有規定外,有關企業所得稅納稅事項(包括虧損結轉、稅收優惠等權益和義務)由變更後企業承繼,但因住所發生變化而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除外。
(二)企業債務重組,相關交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解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按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確認相關資產的所得或損失。
2.發生債權轉股權的,應當分解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
3.債務人應當按照支付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所得;債權人應當按照收到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4.債務人的相關所得稅納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三)企業股權收購、資產收購重組交易,相關交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被收購方應確認股權、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2.收購方取得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3.被收購企業的相關所得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四)企業合並,當事各方應按下列規定處理:
1.合並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定接受被合並企業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
2.被合並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3.被合並企業的虧損不得在合並企業結轉彌補。
(五)企業分立,當事各方應按下列規定處理:
1.被分立企業對分立出去資產應按公允價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2.分立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認接受資產的計稅基礎。
3.被分立企業繼續存在時,其股東取得的對價應視同被分立企業分配進行處理。
4.被分立企業不再繼續存在時,被分立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5.企業分立相關企業的虧損不得相互結轉彌補。
五、企業重組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
(二)被收購、合並或分立部分的資產或股權比例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比例。
(三)企業重組後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
(四)重組交易對價中涉及股權支付金額符合本通知規定比例。
(五)企業重組中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重組後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六、企業重組符合本通知第五條規定條件的,交易各方對其交易中的股權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規定進行特殊性稅務處理:
(一)企業債務重組確認的應納稅所得額占該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50%以上,可以在5個納稅年度的期間內,均勻計入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發生債權轉股權業務,對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暫不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以原債權的計稅基礎確定。企業的其他相關所得稅事項保持不變。
(二)股權收購,收購企業購買的股權不低於被收購企業全部股權的75%,且收購企業在該股權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
1.被收購企業的股東取得收購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2.收購企業取得被收購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收購股權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3.收購企業、被收購企業的原有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和其他相關所得稅事項保持不變。
(三)資產收購,受讓企業收購的資產不低於轉讓企業全部資產的75%,且受讓企業在該資產收購發生時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
1.轉讓企業取得受讓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被轉讓資產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2.受讓企業取得轉讓企業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被轉讓資產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四)企業合並,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合並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企業合並,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
1.合並企業接受被合並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以被合並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2.被合並企業合並前的相關所得稅事項由合並企業承繼。
3.可由合並企業彌補的被合並企業虧損的限額=被合並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並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
4.被合並企業股東取得合並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其原持有的被合並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確定。
(五)企業分立,被分立企業所有股東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業的股權,分立企業和被分立企業均不改變原來的實質經營活動,且被分立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分立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於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
1.分立企業接受被分立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以被分立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2.被分立企業已分立出去資產相應的所得稅事項由分立企業承繼。
3.被分立企業未超過法定彌補期限的虧損額可按分立資產佔全部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由分立企業繼續彌補。
4.被分立企業的股東取得分立企業的股權(以下簡稱「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棄原持有的被分立企業的股權(以下簡稱「舊股」),「新股」的計稅基礎應以放棄「舊股」的計稅基礎確定。如不需放棄「舊股」,則其取得「新股」的計稅基礎可從以下兩種方法中選擇確定:直接將「新股」的計稅基礎確定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業分立出去的凈資產占被分立企業全部凈資產的比例先調減原持有的「舊股」的計稅基礎,再將調減的計稅基礎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六)重組交易各方按本條(一)至(五)項規定對交易中股權支付暫不確認有關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的,其非股權支付仍應在交易當期確認相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並調整相應資產的計稅基礎。
非股權支付對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被轉讓資產的計稅基礎)×(非股權支付金額÷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
七、企業發生涉及中國境內與境外之間(包括港澳台地區)的股權和資產收購交易,除應符合本通知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可選擇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
(一)非居民企業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業轉讓其擁有的居民企業股權,沒有因此造成以後該項股權轉讓所得預提稅負擔變化,且轉讓方非居民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承諾在3年(含3年)內不轉讓其擁有受讓方非居民企業的股權;
(二)非居民企業向與其具有100%直接控股關系的居民企業轉讓其擁有的另一居民企業股權;
(三)居民企業以其擁有的資產或股權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業進行投資;
(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核準的其他情形。
八、本通知第七條第(三)項所指的居民企業以其擁有的資產或股權向其100%直接控股關系的非居民企業進行投資,其資產或股權轉讓收益如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可以在10個納稅年度內均勻計入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九、在企業吸收合並中,合並後的存續企業性質及適用稅收優惠的條件未發生改變的,可以繼續享受合並前該企業剩餘期限的稅收優惠,其優惠金額按存續企業合並前一年的應納稅所得額(虧損計為零)計算。
在企業存續分立中,分立後的存續企業性質及適用稅收優惠的條件未發生改變的,可以繼續享受分立前該企業剩餘期限的稅收優惠,其優惠金額按該企業分立前一年的應納稅所得額(虧損計為零)乘以分立後存續企業資產佔分立前該企業全部資產的比例計算。
十、企業在重組發生前後連續12個月內分步對其資產、股權進行交易,應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將上述交易作為一項企業重組交易進行處理。
十一、企業發生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特殊性重組條件並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的,當事各方應在該重組業務完成當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備案資料,證明其符合各類特殊性重組規定的條件。企業未按規定書面備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組業務進行稅務處理。
十二、對企業在重組過程中涉及的需要特別處理的企業所得稅事項,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十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參考資料:河北納稅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