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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易所有退市風險股票

發布時間:2023-02-10 02:33:05

A. 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怎麼辦

若某股票出現退市風險警示,可以選擇賣出。
因為股票出現退市風險警示,往往是因為上市公司經營不良或審計報告為否定或拒絕,這時該股票的成交價可能不高,屬於利空。此時該股票在公告日後會停牌一天,復牌後可以正常交易,但是每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退市風險警示是中國A股市場中的一種制度。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降低市場風險,2003年4月2日和4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加強退市風險警示等問題的通知》,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對其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具體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記,以區別於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被退市風險警告的股票會在公告日後停牌一天,復牌後的股票名稱前會加上ST,復牌後可以進行正常交易,但是每日漲跌幅度會受到限制,限定在5%左右,股票持有者可以根據自身持有情況選擇賣出或繼續持有。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可能是因為上市公司經營不良或審計報告出現問題等原因。

B. 2021年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退市新規 深市退市規則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修訂)》所述:
上市公司觸及本章規定的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情形的,本所依據本章規定程序審議和決定其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事宜。

第二節、交易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在本所僅發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 500 萬股;
(二)在本所僅發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 100 萬股;
(三)在本所既發行 A 股股票又發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其 A 股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 500 萬股且其 B股股票累計成交量同時低於 100 萬股;
(四)在本所僅發行 A 股股票或者僅發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 1 元;
(五)在本所既發行 A 股股票又發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 A 股、B 股每日股票收盤價同時均低於 1 元;
(六)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 3 億元;
(七)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東人數均少於 2000 人;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節、財務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本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因本規則觸及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首個會計年度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准確、完整的年度報告;
(五)雖符合第 條規定的條件,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條規定的條件,其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審核同意。
公司因觸及第條第一款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出現前款第(四)項至第(六)項情形或者實際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指標相應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現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節、規范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
(二)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真實、准確、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有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的;
(三)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規則第 條第(四)項所述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公司已經失去信息披露聯系渠道;
(二)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
(四)本所認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因第條第(一)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准確、完整的相關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
(二)因第條第(二)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有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真實、准確、完整的;
(三)因第 條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
(四)因第 條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改正的;
(五)因第 條第(五)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六個月內仍未解決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問題的;
(六)因第條第(六)項、第(七)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強制解散條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產的;
(七)雖符合第 條和第 條規定的條件,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八)因不符合第 條和第 條規定的條件,其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審核同意。
第五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本規則第 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二)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三)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公司連續會計年度財務類指標已實際觸及本章第三節規定的終止上市標准;
(四)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 5 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凈利潤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凈利潤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 5 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 50%。
(計算前述合計數時,相關財務數據為負值的,先取其絕對值後再合計計算);
(五)本所根據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本規則第 條第(二)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據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第八節、主動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請主動終止其股票上市
交易:
(一)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並決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
(三)公司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四)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並被注銷;
(五)公司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
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六)公司股東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向公司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七)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收購人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八)中國證監會或本所認可的其他主動終止上市情形。

C. 為什麼退市風險警示還漲了告訴你真正原因

究因原因,主要是體現在以下幾點:
退市風險警示並不意味著就會立即退市
以*ST晨鑫為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若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仍為負值,公司股票才會被暫停上市,至少還有一年的時間可以爭取摘帽。期間不乏採取資產重組、業務調整、大股東財務支持等措施,都會對股價產生重大影響。
退市風險警示之前股價已經完全反應
ST銀河在公布退市風險警示之前為其他風險警示,股價從最高的跌至跌去了公司市值只剩下之前的零頭11億,沒有隻跌不漲的股票,也沒有隻漲不跌的股票,當退市風險警示公布之時,也算是一種利空出盡。
流動性的限制給部分投資者提供了炒作的機會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間業務特別規定》(2017年修訂)個人投資者准入門檻條款為:參與退市整理期股票買入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必須具備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申請開通許可權前二十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得低於人民幣五十萬元,意味未開通許可權但又持有風險警示品種的只能賣不能買,而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則趁其他投資者恐慌拋售時大舉進場。
退市並不代表一文不值
退市的股票並不代表一文不值沒有了,只要公司在存續期,持有人的那部分股權就仍然存在,退市摘牌後的股票將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即轉入新三板轉讓,或破產清算,也有可能重組再重新申請上市。
既然是風險警示,則代表該類股票有退市的巨大風險,如果不是對公司基本面有詳盡的把握,建議普通投資者最好不要參與,交易所關於交易條件的限制可以理解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

D. 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類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0.4.1條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
(二)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三)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
(五)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六)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七)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的第三項情形,由本所提請上市委員會審議,並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認定。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E. 主板(含中小板)上市公司凈利潤、凈資產等財務指標觸及哪些情形的,深交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3.1條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本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深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項所述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准,所述營業收入應當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
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負值的,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營業收入扣除情況及扣除後的營業收入金額;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就公司營業收入扣除事項是否符合前述規定及扣除後的營業收入金額出具專項核查意見。
公司未按本條第二款規定扣除相關收入的,深交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並按照扣除後營業收入決定是否對公司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需注意的是,本條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情形以2020年度為第一個會計年度起算。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F. 深市己退市股票有哪些

你可以去調出三板市場的股票看,裡面找原來深市退下來的。
尤其是在股市當中,股民是非常懼怕股票退市,很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嚴重虧損,剛好也帶大家一起來看一下股票退市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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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退市是什麼意思?
股票退市,也指的是原本這家上市公司因為沒有滿足交易相關的財務等標准要求,然後自主的或者是被動的終止上市的情況,最終由上市公司轉變為非上市公司。
公司在退市的情況會在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之中,公司自主決定要退市,這屬於主動性退市;被動性退市一般的形成原因是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得到了來自監督部門的懲罰,即吊銷《許可證》。退市必須滿足下面三個條件:

很多人對於如何辨別公司的好壞都存在盲區,或者分析不全面,導致看不準而虧損,在這里有免費的股票診斷平台,把股票代碼直接輸入,就能看到你買的股票好不好:【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假如股票退市了,交易所就會有一個退市整理期,通俗點說,倘若股票符合退市條件,就會被強制退市了,那麼可以在這個期間賣出股票。直到退市整理期結束,這家公司就不在二級市場了,不能夠再進行買賣了。
假如你不清楚股市,最好是先選擇入手龍頭股,不要什麼也不清楚就往裡投資,小心白白打了個水漂,以下是我歸納的各個行業的龍頭股:【吐血整理】各大行業龍頭股票一覽表,建議收藏!
如果過了退市,整理期之後,股東還將股票留在了自己的手裡,只能夠在新三板市場上進行買賣交易了,新三板它的最主要的存在作用便是處理退市股票,朋友們,如果你們需要在新三板買賣股票,要想進行買賣還需要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
要注意的是,退市後的股票,縱然可通過退市整理期賣出,可是本質上對散戶是很不利的。股票如果進入退市整理期,最先一定是大資金出逃,小散戶的小資金是很難賣出去的,由於賣出成交的原則是時間、價格、大客戶優先,於是待到股票售出之時,股價已經大幅度下跌了,對於散戶來說,虧損的實在是太重了。注冊制度下,散戶們要購買那種退市風險股的話,隨之而來的風險也是不小的,所以說萬萬不能買入ST股或ST*股。

應答時間:2021-09-24,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G. 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多項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情形的, 如何適用退市規則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0.1.5條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兩項以上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觸及先適用的原則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同時存在兩項以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的,須滿足全部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的撤銷條件,方可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已滿足撤銷條件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不再適用其對應的終止上市程序。
公司雖滿足撤銷退市風險警示條件,但還存在其他的風險警示情形的,深交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相應的風險警示。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H. 深市股票停牌新規

1.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

(一)僅在本所發行a股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交易量低於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日收盤價低於1元人民幣;

(二)僅在本所發行b股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交易量低於1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日收盤價低於1元人民幣;

(三)在本所同時發行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其a股和b股的交易量或收盤價達到本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標准;

(四)上市公司股東人數連續20個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個交易日)每天少於2000人;

(五)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所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總市值低於3億元人民幣;

(六)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科技創新委員會

(一)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交易量低於200萬股;

(2)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日收盤價低於1元;

(三)本所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日收盤市值低於3億元人民幣;

(4)連續20個交易日日均股東人數不足400人;

(五)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深圳主板(中小板)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4.創業板市場

和科技創新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第二,金融強制退市

1.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

13.3.1

上市公司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本節規定的金融類強制退市的,本所將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上市公司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本節規定的金融類強制退市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13.3.2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將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人民幣,或者經追溯重述後,下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人民幣;

(二)會計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為負,或者經追溯重述後的會計年度末凈資產為負;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披露的經審計的上一會計年度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經觸及第(一)項和第(二)項的;

(五)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科技創新委員會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3.深圳主板(中小板)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4.創業板市場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第三,規范類強制退市

1.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

13.4.1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將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1)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公司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且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後2個月內仍未改正的;

(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半年度報告或者經審計的年度報告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上述期限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且公司在停牌後2個月內未披露該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

(三)因半數以上董事不能保證公司披露的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的真實、准確、完整,且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更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且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後2個月內未作出更正的;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證券交易所要求公司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且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後2個月內未進行改正的;

(五)因公司總股本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之後公司在股票及衍生產品停牌後一個月內仍未解決問題的;

(六)公司可以依法被強制解散;

(7)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3.4.14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票因13.4.1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2個月內未披露經更正的財務會計報告;

(二)公司股票因13.4.1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未能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2個月內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

(三)因13.4.1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半數以上董事仍不能保證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2個月內公司披露的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的真實、准確、完整;

(四)公司股票因13.4.1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2個月內未按要求整改;

(五)因13.4.1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情形,公司股票總股本或權益分派問題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6個月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股票因13.4.1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七)項規定的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公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並達到其他強制解散條件,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產;

(七)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

(八)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未獲本所批准。

2.科技創新委員會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3.深圳主板(中小板)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4.創業板市場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四、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1.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

13.5.1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包括以下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破壞證券市場秩序、嚴重影響上市地位的重大違法行為,其股票應當終止上市;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等違法行為。,且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其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終止上市。

13.5.2

上市公司有13.5.1條第(一)項所列重大違法行為,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生效的有罪判決;

(二)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生效有罪判決;

(三)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已經實際導致連續會計年度財務指標觸及本章第三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

(四)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業務收入連續兩年被虛假記載,且虛假記載的業務收入總額達到5億元以上,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業務收入總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連續兩年被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凈利潤總額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凈利潤總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被虛假記載,且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達到5億元以上,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的50%;或者公司連續兩年披露的資產負債表存在虛假記載,且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總額達到5億元以上,超過該兩年披露的每年年末凈資產總額的50%(計算上述總數時相關財務數據為負數的,先取絕對值再合並計算);

(五)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影響認定的其他嚴重破壞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統稱為欺詐發行強制退市,第(三)項至第(五)項統稱為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強制退市。

13.5.3

上市公司出現13.5.1條第(二)項所列重大違法行為,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

(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合法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據上市公司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公司承擔的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認為應當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

2.科技創新委員會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3.深圳主板(中小板)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4.創業板市場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動詞 (verb的縮寫)主動退市

1.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

13.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主動終止上市:

(一)公司股東大會決定主動退市,並決定停止在本所交易;

(二)公司股東大會決定主動退出本所股票交易,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

(3)公司向全體股東發出回購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總股本、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且不再符合上市條件;

(4)公司股東向其他所有股東要約收購全部或部分股份,導致公司總股本、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且不再符合上市條件;

(五)公司股東以外的購買者向全體股東要約收購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導致公司總股本、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且不再符合上市條件;

(6)公司不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因新的合並或吸收而被注銷;

(七)公司股東會決定解散公司;

(八)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定的其他自願終止上市情形。

2.科技創新委員會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3.深圳主板(中小板)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4.創業板市場

和上交所主板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I.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流通股不足會退市嗎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流通股不足10%會退市。
尤其是在股市當中,股票退市對投資者來說是很恐怖的,很可能讓投資者面臨資金虧損,那麼今天就帶大家來講一下股票退市的相關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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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退市是什麼意思?
股票退市,說白了,就是因為這家上市公司不符合交易的相關上市標准,然後自主的或者是被動的終止上市的情況,會出現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也有區別,分別是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主動性退市是由公司自主決定;被動性退市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最終被市場上的監督部門強行吊銷了《許可證》。如果公司想要進行退市的話需要滿足下面三個條件:

如何辨別公司的好壞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一件事情,可能分析的不夠全面,這樣會出現導致接收到的信息不全面,因此致使虧損,這個平台是免費診股的,股票代碼被輸入之後,就能看出你買的股票到底怎麼樣:【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當股票退市,交易所有會進行整理,有一個整理期,換句話說,如果股票符合退市規定,就會出現強制退市的情況,那麼在這期間可以把股票賣出去。退市整理期過完這家公司就會退出二級市場,再進行買賣就不允許了。
如果說你對股市很陌生,最好是優先買入龍頭股,別啥都不懂就往裡倒錢,小心錢打了水漂,我整理了一些關於每個行業的龍頭股:【吐血整理】各大行業龍頭股票一覽表,建議收藏!
過了退市整理期之後,若是將股票還留在手中的股東,做交易的時候只能在新三板市場上做了,新三板的主要作用就是處理退市股票的,大家如果需要在新三板買賣股票,還得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才可以進行交易。
要清楚的是,退市後的股票,即便說可通過「退市整理期」賣出股票,然而實際上對散戶是非常不友好的。股票只要處於退市整理期,首先肯定是大資金出逃,小散戶賣出小資金是十分不容易的,因為賣出成交的原則是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大客戶優先,所以直到股票被售出的時候,股價已經下降了不少了,散戶虧損慘重。注冊制下,購買退市風險股的散戶們要面臨不小的風險,所以千萬不能買賣ST股或ST*股。

應答時間:2021-09-24,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J. 退市風險警示後多久退市

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不一定退市,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如連續2年虧損後扭虧了,可以摘帽摘星。而如果上市公司的經營、財務等狀況仍沒有緩解,連續3年虧損、連續2年被注會出具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則會進入暫停上市環節,再繼續一年則會被終止上市,進入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最後被摘牌,進入股轉系統。
可見,A股市場股票退市的時間比較長,最短4年。不過,科創板股票退市只要2年,且退市股票無法重新上市。
拓展資料
退市風險警示是中國A股市場中的一種制度。
分類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
(一)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後連續為負值;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後為負值;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後低於1000萬元;
(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七)公司可能被解散;
(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九)因第12.14條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的20個工作日內向本所提交解決股權分布問題的方案,並獲得本所同意;
(十)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在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後,上市公司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該特別處理,並應按照交易所要求在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交易所撤銷其股票簡稱中的「*ST」。
上市公司應在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之前1個交易日發布公告。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合並報表范圍內的公司除外)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值100%以上(主營業務為擔保的公司除外)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後,在24個月內再次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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