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順豐控股29日漲了嗎
1、2017年2月份是沒有29日的。順豐控股在3月1日繼續漲停。
2、最近物流板塊出現漲停潮,順豐控股更名後股價「四連板」,飛力達、申通快遞、韻達股份、圓通速遞同樣漲停。業內分析,這與快遞公司良好的業績有關,還因為他們均借殼上市帶來盤大流通股本小。昨天龍虎榜看,機構開始撤離,普通投資者不宜過分追高。
3、順豐控股指的是創立24年的順豐快遞於2017年2月24日上市,正式亮相資本市場。順豐控股上市後以連續漲停的方式高調「刷屏」,高居深市第一大市值的寶座。數據顯示,以山東席位為代表的活躍游資及借道深股通的北向資金成為推動公司股價連續上漲的重要力量,而「蛇吞象」式重組後特殊的股權結構也成為了這場資本狂歡的催化劑。
② 為什麼上市公司要溢價收購
上市公司要溢價收購是因為:
1、股票上市有成本,而且需要時間。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節省時間和中間成本,所以購買需要溢價。
2、股票收購形成重組預期,導致上市公司股票大漲。
3、股票如果二級市場買入也必然導致股價上漲。
拓展資料:
收購溢價成因分析
1、中外的價值評估方式存在差異
對於目標股權的價值評估國內外存在較大差異,對於股票不公開交易的企業,國際推行的做法是採取現金流量貼現法,注重市場價值的評估,充分考慮資產的未來盈利能力和市場綜合因素。因為現金流量貼現法對股權進行定價的基本假設是有效市場假說,該方法在成熟市場條件下才被承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價格通常以每股凈資產為基礎,更注重歷史靜態的賬面價值的評估,而且,我國國內監管機構普遍認可的是歷史成本重置的評估價格。
2、我國價值評估的忽略因素
控制權。決策權的角度來分析,一旦匯源被全資並購,那麼匯源一切的決策,最終目的圍繞著可口可樂的利益。目標一致性可增加企業的凝聚力,提高企業的決策效率。而可口可樂的全資收購,可以讓匯源全心全意地為可口可樂公司服務。商譽。形成商譽價值的主要原因是基於企業的市場資源優勢以及企業的生產資源優勢。匯源有較強的市場資源優勢,如果可口可樂成功並購匯源,那麼可口可樂將成為國內果汁市場最大的市場佔有者,其佔有率會是第二名的兩倍以上,對企業的生產、營銷決策都有著巨大的好處。同時,可口可樂公司可利用匯源暢通的市場銷售渠道,有效地降低產品在市場上的流通成本,綜合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
3、協同效應溢價
按照經濟學的並購理論,公司並購中並購公司向目標公司支付溢價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目標公司的發展前景及其被並購後所產生的協同效應。企業的協同效應具體表現主要有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及企業競爭者的削弱。
③ 股市中的蛇吞象是啥意思
就類似小魚吃大魚,比如一家市值10來個億的公司吸收合並一家數十億甚至上百億資產的公司~
④ 天齊鋰業,折在風口裡
文 | 王方玉
編輯 | 楊旭然
出品 | tide-biz
近年來最大的行業風口,非新能源 汽車 莫屬。
自2020年4月開始,我國新能源 汽車 持續保持增長,最終年產銷量創下 歷史 新高。這股熱潮不僅將電池龍頭寧德時代的市值送上萬億,也帶火了電池隔膜、正負極材料等上游產業鏈,這其中就包括上游的核心產品——鋰鹽。
鋰是生產動力電池最重要的原料,其之於新能源 汽車 ,正如石油之於燃油車,也因此有"白色石油"之稱。
在蓬勃市場需求的拉動下,2020年四季度,碳酸鋰價格觸底反彈,開始一路上漲。目前市場價格在8萬/噸左右,相比去年三季度已經接近翻倍。Choice碳酸鋰指數顯示,當前價格已接近2018年的價格。
A股的鋰鹽企業股價也隨之飆升——盛新鋰能、雅化集團、贛鋒鋰業的股價都在短短半年內翻倍上漲。其中作為曾經亞洲最大鋰生產商的天齊鋰業(SZ:002466)在此期間股價漲幅超過2.5倍,漲勢最為兇猛。
雖然股價已超過2013年上市以來的新高,但實際上天齊鋰業仍然處於大幅虧損狀態,並未遠離危機。2018年鋰價處於 歷史 高位時,一次「蛇吞象」式的海外收購讓天齊鋰業背負上了巨額債務,至今未走出債務泥潭。
鋰固然是新能源 汽車 時代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材料,但其強大的周期屬性則蘊含著巨大的機會和風險。以碳酸鋰價格為例,2018年一季度周期高點價格幾乎是2020年三季度周期低點的4倍,高峰和低谷時價格極為懸殊。
隨著鋰鹽價格回暖,天齊鋰業的發展也正迎來新的轉機。不過,鋰價能否持續上漲,引入戰投的交易能否敲定,仍存不確定性。在礦業周期頂點上「失足」的天齊鋰業,還有好幾個難關要過。
一般而言,礦業公司的發展與成長都離不開不斷獲取新的礦產資源,天齊鋰業亦是如此。復盤其發展歷程,最關鍵的兩個節點都來自「蛇吞象」式的收購。
時鍾回到2004年,創始人蔣衛平接過了四川當地一家小型縣辦鋰鹽加工廠射洪鋰業,並將其改名為天齊鋰業,並於2010年10月登深交所中小板,當年其營收不足3個億,凈利潤不足5000萬。
三年後的第一次收購,讓天齊鋰業實現了跨越式的發展。
2012年末,天齊鋰業總資產僅有人民幣15.69億元,股票市值亦僅35億元。但在2013年,天齊鋰業通過定向增發募資40億元,最終以30.41億元的價格收購了上游供應商泰利森51%股權,後者是全球最大固體鋰礦擁有者及供應商之一。
控制了全球資源稟賦上佳的鋰輝石礦資源,為天齊鋰業的發展插上了「騰飛的翅膀」。收購完成後的2014年至2017年間,天齊鋰業凈利潤從1.31億元飆升至21.45億元,一躍成為全球鋰業巨頭。
機構Roskill的報告顯示,按2017年的產量計,天齊鋰業是世界第三大以及亞洲和中國最大的鋰化合物生產商。
從並購中飽嘗到甜頭的天齊鋰業,又開啟了下一場「蛇吞象」式的並購。
2018年12月,天齊鋰業以40.66億美元(約278.44億元人民幣)收購全球鹽湖巨頭智利礦業化工(NYSE:SQM)23.77%的股份,成為SQM第二大股東。
這其中,只有2.41億美元來自天齊鋰業自有資金,35億美元則來自中信銀行牽頭的境內外銀團,其資金杠桿達到6.18倍。同樣是杠桿收購,不過這一次,天齊鋰業不再是「幸運兒」。
由於新增鋰鹽產能的釋放和中國新能源 汽車 補貼的退坡,2019年鋰礦石、中遊冶煉價格均出現持續回調。受此影響,SQM業績未達預期,天齊鋰業進行了高達52.79億的巨額商譽減值,導致2019年的虧損金額達到了59.83億元。
隨後是巨大的債務壓力蓋頂。35億美元的並購貸款在2019、2020年前三季度造成的利息支出就高達20.45億元、13.98億元。
在此背景下,天齊鋰業不出意料地出現了貸款逾期,並在2020年的業績預告中繼續實現了22.70億元至13.60億元的虧損。
天價的並購之所以出現嚴重的後遺症,並非是因為收購的資產不夠優質。
實際上,SQM是全球唯二兩家公司得以在阿塔卡瑪鹽湖開采鋰礦的公司,而智利北部的阿卡塔瑪鹽湖是全世界鋰濃度最高、儲量最大、開采條件最成熟的鹽湖。就連國內業界也普遍認可,天齊鋰業在八年內兩次海外收購的資產屬性優質。
機構Roskill的資料顯示,天齊持有25.86%股權的SQM,其生產碳酸鋰的提鋰成本還不到贛鋒鋰業(SZ:002460)的一半。
但是,天齊鋰業一方面是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使用了過高的杠桿,另一方面,在持續的高景氣中,對未來的鋰價形成了過於樂觀的預期判斷,忽視了周期的力量。
復盤過去幾年碳酸鋰價格的走勢就可以看到,從2016年初開始,碳酸鋰價格一直在上升和景氣階段,但從2018年初開始就一路直下。
「萬物皆周期,周期皆供需。」
實際上,周期或長或短,或強或弱,完全脫離於周期的產業幾乎沒有。
如今挖掘機賣到爆的機械龍頭三一重工,在2012-2015年基建停滯、房地產投資收縮的時候曾經業績大幅逐年下滑,員工人數削減近7成;
當下銷售增長停滯、甚至下滑的中國 汽車 業,曾經在過去十多年都保持了快速的增長,一眾車企賺得盆滿缽滿。
即使是被認為市場需求穩定的消費品,如高端白酒也受到宏觀經濟發展、各種投資項目、商務活動消費拉動影響,呈現出弱周期性。
礦業則一直被劃入到周期性行業之列,有著較強的周期性。與周期共舞,把握行業的周期性規律,也就成了整個行業的必修課。
鋰產業鏈下游主要包括應用鋰電池產品的手機、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等3C消費品、新能源 汽車 和儲能電池等,其中新能源 汽車 市場是目前被認為最具有市場前景的鋰電應用市場之一,也是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和大趨勢。
然而,任何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都不是線性的漸進,中途很容易出現各種阻礙、反復與回撤,從而對整個產業鏈帶來擾動和周期性的變化。
實際上,在天齊鋰業提出收購SQM前後,雖然鋰價仍然在周期高點,但鋰鹽市場已經出現了異常情況。
2017年,天齊鋰業鋰化工產品的毛利率為69.41%,而鋰礦產品的毛利率則高達71.77%,毛利率第一次開始出現倒掛。「賣產品不如直接賣原礦」這個反常現象已經說明了,鋰礦畸高的利潤水平難以長期維持。
果然,在暴利的誘惑下,國內上市公司開始大手筆涉足鋰相關產業。贛鋒鋰業、融捷股份、藏格控股、藍曉 科技 、華友鈷業等等公司,分別圍繞鋰輝石礦山、鋰鹽湖、鋰雲母及其相關產業進行巨額投資和產能擴張。
與此同時,海外鋰礦業三巨頭SQM、雅寶和FMC也在加緊恢復產能,分食這一誘人蛋糕。
隨後,中國在2019年調整了新能源 汽車 補貼政策,碳酸鋰下游需求出現萎縮。而上游鋰礦產能擴大,造成供給過剩,鋰價隨之進入下行空間。
天齊鋰業收購SQM雖然擁有優質的鹽湖鋰富礦,但隨著鋰礦的價格不斷下跌,SQM的盈利空間不斷被壓縮,其股價開始跟隨鋰價一路下跌。天齊鋰業隨後陷入債務困局。
反觀競爭對手贛鋒鋰業,直到2019年鋰礦處於周期低點時才開啟收購。當年,贛鋒鋰業開展了5筆收購,將包括澳大利亞Pilbara公司、RIM公司、阿根廷MineraExar公司、Bacanora公司等礦業公司的部分股權收入囊中。
一系列並購投資之後,贛鋒鋰業擠掉了天齊鋰業,成為了全球第三大、中國最大的鋰化合物生產商及全球最大的金屬鋰生產商。目前,贛鋒鋰業的鋰資源權益資源量約2059萬噸,超過了天齊鋰業的1607萬噸。
2020年四季度,鋰價經歷了跌勢末途的最後一「摔」,隨後開始了上漲趨勢。天齊鋰業的股價也隨之迅速飆升,並已超過了2013年上市以來的新高。
不過隨後,鋰鹽企業的股價開始跟隨新能源板塊,出現大幅的下跌和回撤。甚至伴隨著鋰價上漲,出現了「鋰價現貨天天漲,周期股天天跌」的情況。
天齊鋰業的股價從最高點的70.13元每股持續下跌,最低回撤至35.58元。
有投資人士指出,新能源板塊的巨大漲幅是因為DCF(現金流折現模型)估值的強烈看好預期。這種估值方式幾乎把未來多年的成長空間都算進去了,過快的漲幅已經透支了未來預期。
可以看到,擁有全世界鋰濃度最高、儲量最大、開采條件最成熟的鹽湖資源的SQM仍未回歸 歷史 最高點。而目前仍然身處債務危機中尚未解除的天齊鋰業想要維持、甚至突破 歷史 最高點,難度要更大。
根據業績預報,2020年天齊鋰業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約13.6至22.7億,同比變動62%至77%。而與IGO的重組交易預計於2021年中完成,仍然存在變數和不確定性。
天齊鋰業能否從債務泥淖中脫身,將取決於未來的業績表現,也取決於鋰價的景氣程度。
目前看來,受益於電動車與儲能大發展的需求驅動,未來兩三年鋰市回暖是大概率事件,天齊鋰業也有很有可能走出2019年的業績谷底。
但鋰價目前已經到了8萬/噸左右,已經接近2018年的水平,恐怕很難再保持不斷的上漲。
隨著鹽湖提鋰等技術的跟進,鋰鹽這一化合物的擴產變得更加容易。一旦鋰價持續走高,企業將會隨之擴大產能。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發布的《2020年中國鋰工業發展報告》指出,2020年全面世界鋰及其衍生物產量摺合碳酸鋰當量42.16萬噸,同比增長11.83%。
全球鋰礦巨頭雅寶在2020年第四季度電話會議中也指出,預計2021年鋰價格相比2020年會略有降低。
在當前躁動不已的資本市場環境下,僅僅是產品市場行情面的上漲已經難以說服投資者。只有實打實的一季報業績,才能讓投資者吃下定心丸。
給市場足夠的希望和預期,以獲得資本市場的支持和青睞之後,天齊鋰業的反擊戰才有開始的可能。
⑤ 高一政治:「蛇吞象」現象說明了什麼經濟學道理
價值規律促進企業的競爭,決定了企業的優勝劣汰。所以,產生了企業兼並和重組,也就有了「蛇吞象」。
⑥ 蛇吞象式重組能漲幾倍
至少1倍。在公司之間發生並購業務時,小公司想要並購大公司這種行為稱之為蛇吞象,而在並購後產生的股價上漲倍數則是根據兩個公司之間的實力進行評判,但是通常上漲至少一倍。
⑦ 誰清楚,李嘉誠蛇吞象,當初6億是如何60億和黃。我很想知道
和記黃埔,是香港第二大英資洋行,資產價值六十多億港元。而長實只是一間資產不到7億的中小型公司。李嘉誠不但控得和黃,還做到兵不血刃,他由此而被譽為「超人」。和黃一役,李超人究竟有何超人高招?
李嘉誠退出九龍倉角逐,將目標瞄準另一家英資洋行——和記黃埔。
和黃集團由兩大部分組成,一是和記洋行;二是黃埔船塢。和黃是當時香港第二大洋行,又是香港十大財閥所控的最大上市公司。
和記洋行成立於1860年,主要從事印度棉花、英產棉毛織品、中國茶葉等進出口貿易和本港零售業。初時規模名氣不大,遠不可與怡和、置地、鄧普、太古等洋行相比。到二戰前,和記有下屬公司20間,初具規模。
黃埔船塢有限公司的歷史,可追溯到1843年,林蒙船長在銅鑼灣怡和碼頭造木船。船塢幾經遷址,不斷充資合並易手,成為一間公眾公司。到20世紀初,黃埔船塢與太古船塢、海軍船塢並稱為香港三大船塢,形成維修、建造萬噸級輪船的能力。除此,黃埔船塢還經營碼頭倉儲業。
二戰之後,幾經改組的和記洋行落入祈德尊家族之手。該家族與怡和凱瑟克家族、太古施懷雅家族、會德豐馬登家族,並列為本港英資四大家族。20世紀60年代後期,祈德尊雄心勃發,一心想成為怡和第二。他趁1969~1973年股市大牛沖天,展開一連串令人眼花繚亂的收購,把黃埔船塢、均益倉、屈臣氏等大公司和許多未上市小公司歸於旗下,風頭之勁,一時無兩。
祈德尊掐准了本港人多地少,地產必旺的產業大趨勢,關閉九龍半島東側的碼頭船塢,將修船業務與太古船塢合並,遷往青衣島,並將其他倉場碼頭統統轉移到葵涌去發展。騰出的地皮,用來發展黃埔新村、大同新村、均益大廈等。祈德尊滿天開花大興土木,地產成為集團的支柱產業。
傳媒說祈德尊是個「食慾過盛、消化不良」的商界「大鱉」。他一味地吞並企業,鼎盛期所控公司高達360間,其中有84間在海外。祈德尊雖長有「鋼牙銳齒」,「腸胃功能」卻太差,「腹瀉不止」——不少公司狀況不良,效益負增長,給他背上沉重的債務負擔。幸得股市太旺,祈德尊大量從事股票投機生意,以其暫獲彌補財政黑洞。
1973年中股市大災,接著是世界性石油危機,接著又是香港地產大滑坡。投資過速、戰線過長、包袱過沉的和記集團掉入財政泥淖,接連兩個財政年度虧損近2億元。1975年8月,匯豐銀行注資1.5億港元解救,條件是和記出讓33.65%的股權。匯豐成為和記集團的最大股東,黃埔公司也由此而脫離和記集團。
匯豐控得和記洋行,標志著祈德尊時代的結束,和記成了一間非家族性集團公司。匯豐物色韋理主政。1977年9月,和記再次與黃埔合並,改組為「和記黃埔(集團)有限公司」。韋理有「公司醫生」之稱,但他一貫是做智囊高參輔政,而從未在一間巨型企業主政。又因為祈德尊主政時,集團虧空太大,公司醫生韋理上任,未見其妙手回春——和黃的起色不如人們預想的好。
乘虛而入,是戰場常見並有效的戰術。李嘉誠在覬覦上九龍倉的同時,也垂青和記黃埔。 他放棄九倉,必然要把矛頭對准和黃。 輿論皆說,和黃一役,足見李嘉誠是聰明絕頂的人。
其一,李嘉誠成全包玉剛收購九龍倉的心願,實則是讓出一塊肉骨頭讓包氏去啃,自己留下一塊瘦肉。因為九龍倉屬於家族性公司的怡和系,凱瑟克家族及其代理人必會以牙還牙,殊死一搏反收購。包氏收購九龍倉,代價沉重,實際上與怡和大班打了個平手。怡和在港樹大根深,收購九龍倉,必有一番血戰惡戰。
反之,淪為公眾公司的和記黃埔,至少不會出現來自家族勢力的頑抗反擊。身為本港第二大洋行的和黃集團,各公司「歸順」的歷史不長,控股結構一時還未理順,各股東間利益意見不合,他們正祈盼出現「明主」,力挽頹勢,使和黃徹底擺脫危機。
只要能照顧並為股東帶來利益,股東不會反感華人大班入主和黃洋行。這便是李嘉誠最初的出發點。
其二,李嘉誠權衡實力,長江實業的資產才6.93億港元,而和黃集團市值高達62億港元,蛇吞大象,難以下咽。和黃擁有大批地皮物業,還有收益穩定的連鎖零售業,是一家極有潛質的集團公司。本港的華商洋商,垂涎這塊大肥肉者大有人在,只因為和黃在本港首席財主匯豐的控制下,均暫且按兵不動。
李嘉誠很清楚,匯豐控制和黃不會太久。根據公司法、銀行法,銀行不能從事非金融性業務。債權銀行,可接管喪失償債能力的工商企業,一旦該企業經營走上正常,必將其出售給原產權所有人或其他企業,而不是長期控有該企業。
在李嘉誠吸納九倉股之時,他獲悉匯豐大班沈弼暗放風聲:待和記黃埔財政好轉之後,匯豐銀行會選擇適當的時機、適當的對象,將所控的和黃股份的大部分轉讓出去。
這對李嘉誠來說,不啻是個福音。長實財力不足,若藉助匯豐之力,收購算成功了一半。
其三,李嘉誠夢寐以求成為匯豐轉讓和黃股份的合適人選。為達到目的,李嘉誠停止收購九倉股的行動,以獲匯豐的好感。
李嘉誠賣了匯豐一份人情,那麼,信譽卓著的匯豐必會回報—還其人情。這份人情,是否是和黃股票,李嘉誠尚無把握。
為了使成功的希望更大,李嘉誠拉上包玉剛,以出讓1000萬股九倉股為條件,換取包氏促成匯豐轉讓9000萬股和黃股的回報。李嘉誠一石三鳥,既獲利五千九百多萬港元,又把自己不便收購的九龍倉讓給包氏去收購,還獲得包氏的感恩相報。
在與匯豐的關繫上,李嘉誠深知不如包玉剛深厚。包氏的船王稱號,一半靠自己努力,一半靠匯豐的支持。包氏與匯豐的交往史長達二十餘年,他身任匯豐銀行董事(1980年還任匯豐銀行副主席),與匯豐的兩任大班桑達士、沈弼私交甚密。
李嘉誠頻頻與沈弼接觸,他吃透匯豐的意圖:不是售股套利;而是指望放手後的和黃經營良好。另一方面,包氏出馬敲邊鼓,自然馬到成功。
1979年9月25日夜,在華人行21樓長江總部會議室,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嘉誠,舉行長實上市以來最振奮人心的記者招待會,一貫持穩的李嘉誠以激動的語氣宣布:
「在不影響長江實業原有業務基礎上,本公司已經有了更大的突破—長江實業以每股7.1元的價格,購買匯豐銀行手中持佔22.4%的9000萬普通股的老牌英資財團和記黃埔有限公司股權。」
在場的大部分記者禁不住鼓起掌來,有記者發問:「為什麼長江實業只購入匯豐銀行所持有的普通股,而不再購入其優先股?」
李嘉誠答道:「以資產的角度看,和黃的確是一間極具發展潛力的公司,其地產部分和本公司的業務完全一致。我們認為和黃的遠景非常好,由於優先股只享有利息,而公司盈虧與其無關,又沒有投票權,因此我們沒有考慮。」
李嘉誠被和記黃埔董事局吸收為執行董事,主席兼總經理的仍是韋理。
記者招待會後的一天,和黃股票一時成為大熱門。小市帶動大市,當日恆指飈升25.69點,成交額4億多元,可見股民對李嘉誠的信任。李嘉誠繼續在市場吸納,到1980年11月,長江實業及李嘉誠個人共擁的和黃股權增加到39.6%,控股權已十分牢固。其間,未遇到和黃大班韋理組織的反收購。
1981年1月1日,李嘉誠被選為和記黃埔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成為香港第一位入主英資洋行的華人大班(註:包玉剛入主的怡和系九龍倉不屬獨立洋行),和黃集團也正式成為長江集團旗下的子公司。
李嘉誠以小搏大,以弱制強。長江實業實際資產僅6.93億港元,卻成功地控制了市價62億港元的巨型集團和記黃埔。按照常理,既不可能,更難以令人置信,難怪和黃前大班韋理,會以一種無可奈何、又頗不服氣的語氣對記者說:
「李嘉誠此舉等於用美金2400萬做訂金,而購得價值十多億美元的資產。」
⑧ 物權法對國有企業有什麼實質上的影響呢
http://www.stdgx.com/article.php?tid=139
我國修改物權法草案 防止企業並購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編輯: stdgx 發表日期: 2006-10-27 21:48 復制鏈接
新華網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任芳、王婭妮)在27日開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正在進行第六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在保護國有資產方面又添重要一筆:通過「合並分立」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今年8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物權法草案進行第五次審議時,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現實生活中,通過企業並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嚴重,應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
草案據此將有關條款修改為:「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通過企業改制、合並分立、關聯交易等,低價轉讓、集體私分、擅自擔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隨著我國國有資產監管體系逐步建立和股權分置改革接近尾聲,為國有企業大規模進行並購重組創造了條件。
一家境外金融與商業顧問公司均富企業金融新近一份報告顯示,從去年7月到今年6月,有價值140億美元的中國內地公司為境外企業所並購,交易金額比上年同期增長52%。
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在國有企業並購重組過程中,「蛇吞象」、政府「拉郎配」、「合並報表」式的虛假重組、非相關產業重組等是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典型方式。這些重組難以保證企業創造不斷增長的利潤,往往會發生大股東侵佔、非法轉移國有資產。
有關人士指出,物權法草案六次審議稿在保護國有資產的條款中添加的「合並分立」幾個字,將有利於今後更有針對性地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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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36325
平等保護原則:中國物權法的鮮明特色
王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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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物權法上的平等保護原則,是指物權的主體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物權在受到侵害以後,應當受到物權法的平等保護。平等保護是物權法的首要原則,也是制訂物權法的指導思想。平等保護原則充分體現了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主義的特色,因為在西方國家,物權法以維護私有財產為其主要功能,所以沒有必要對所有權按照主體進行類型化,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平等保護的問題。但是,在我國,由於實行的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因此在法律中尤其是物權法中確立平等保護原則對維護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一、平等保護原則完全符合我國憲法
物權是一定財產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物權法作為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歸屬和利用關系的法律,必須確認和體現一國憲法所確認的基本經濟制度。一方面,物權法必須在憲法的框架內調整財產的歸屬與利用關系,「物權制度有關一國的經濟,勢不能不採取一貫的政策,以為社會的准繩。」[1]也就是說,物權法必須採用憲法所確定的政策作為其基本規則設計和體系構建的指導思想。另一方面,物權法也必須反映一個國家的所有制關系形態。正如德國法學家鮑爾所指出的,「作為法律制度一部分的物權法,包含著人類對財務進行支配的根本規則。而該規則之構成,又取決於一個國家憲法制度所確立的基本決策。與此同時,國家的經濟制度,也是建立在該基本決策之上,並將其予以具體化。」[2]正因如此,物權法才具有濃厚的固有法和本土性的色彩。我國物權法作為調整平等主體之間財產歸屬和利用的法律,是憲法所確立的基本經濟制度在民法上的表現,也是憲法中保護各類財產權利法律規則的具體化。因此,物權法必須體現憲法的精神,符合憲法的要求。
物權法作為基本財產法,必須反映憲法的所有制關系。西方國家的物權法以保護私有財產權作為其基本的功能[3],而我國物權法雖然也具有保護私有財產權的功能,但它對財產權的保護不是單一的。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於多種所有制形式的存在,因而我國物權法必須確認平等保護原則,反映基本經濟制度的要求和維護多種所有制的需要,平等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物權法草案中確立的平等保護原則,正是憲法所確立的基本經濟制度在物權法上的具體體現,也是對憲法的基本精神的反映。
之所以說平等保護原則完全符合我國憲法,是因為該原則符合我國憲法所確立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按照《憲法》第6條的規定,我國目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所有制形態上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因此,「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並存」構成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物權法的平等保護原則正是對這種基本經濟制度的充分反映和具體體現。
首先,「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並存」的基本經濟制度在內容上包括了各種所有制形式之間的平等,並不意味著不同所有制之間存在高低差別。所謂「以公有制為主體」,主要是強調各種公有制對國計民生、經濟安全以及政府實現宏觀調控等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及其對國民經濟的重要影響,也是為了保證生產關系的社會主義屬性。我個人理解,「主體」的本意更多的是強調公有制對經濟關系的影響力和對經濟生活的基礎性作用。比如說,對關繫到國民經濟命脈的鋼鐵、交通、汽車、能源等大型產業實行共有制,有利於保證基本的經濟制度和屬性,保護國家的經濟安全和實現政府的調控能力。只有保證公有制的主體性的作用,才能保證社會主義的方向。上述憲法條款雖然在措辭上存在著主體和非主體的差別,但只能理解為各種所有制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是有差異的,而不能理解為各種所有制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不是說公有制為主體就意味著公有制處於優越的法律地位,其它所有制處於次要的法律地位。正是因為在憲法上,多種所有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因而決定了物權法草案需要規定對各類所有權的平等保護原則。
其次,平等保護完全符合憲法關於以公有制為主體的規定。一種觀點認為,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因為憲法第12條(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和第13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國的核心條款和關鍵條款,兩者並不能是平等和同等的,否則不能表明我國物權法和西方國家物權法的區別。物權法堅持平等保護原則,與憲法的相關規定是不符合的。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對憲法的誤解。現行憲法第12條的規定,作為一條宣示性的條款是具有其合理性的,在1982年制訂該條的時候,針對文革期間一些人大搞「打、砸、搶」,破壞公共財產的現象,在憲法中宣示公共財產的神聖性是必要的。作出這種規定,從強化國家主權的角度,也有一定的道理。因為一些國有自然資源與國家主權具有密切的聯系,有必要從強化國家主權的角度有必要宣示公共財產的神聖性。但這一條的規定顯然不是對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不能因為存在「神聖」兩個字就認為憲法所確認的各種所有制是不平等的,更不能從「神聖」兩個字就引申出要對國有財產優先保護,而對私人財產另眼看待。當然,憲法第12條的規定並不是關於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憲法》第6條 關於「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並存」 的規定才是對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
第三,憲法關於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強調多種所有制的共同發展,而共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就是平等保護。一方面,按照《憲法》第6條的規定,我國目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所有制形態上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憲法》雖然規定了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但同時維護多種所有制的共同發展。根據這樣一種所有制所採取的戰略取向,就是我們不是搞私有化,而是實行多元化,鼓勵和保護多種所有制的共同發展。這就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所有制的基本特點。既然要實行多種經濟成分的共同發展,就要對其它經濟成分給予同等保護。所以,強調物權法對不同所有制的平等保護,這也是對憲法同等保護各種所有製成分唯一符合邏輯的解釋。沒有平等保護就難以有共同發展,失去了共同發展,平等保護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應有的目的。另一方面,只有通過物權法規定平等保護的原則,才能鞏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排除各種「左」的和「右」的干擾,堅定社會主義改革開放的正確方向。憲法規定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也是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發展規律的總結。實踐證明,只有努力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才能鞏固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從長遠來看,物權法之所以要確認平等保護原則,就是要使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長期存在。通過平等保護,促進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才能真正發揮物權法在維護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方面的作用。
第四,平等保護與產業政策等方面的差異並不矛盾。應當承認,在我國,不同的所有制在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准入、銀行貸款等方面有所區別,對不同的類型的企業,國家在稅收、信貸、市場准入和用人指標等方面確實存在一些政策上的差異,對一些國有企業在貸款上確實存在這傾斜。對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必須確保國有經濟的控制力,但這些區別與平等保護原則並不矛盾。物權法是私法,它確立的是財產的歸屬和利用,而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以及關於市場准入等方面的特別規定,其屬於公法調整的范疇,而不屬於物權法的內容。事實上,各國在產業政策上針對不同的領域和不同的主體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但這並不影響對私有財產的平等與統一的保護。另一方面,產業政策的差異主要影響的是財產的取得,而並不影響對已經取得某一財產權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平等保護,物權法的平等保護原則涉及的是民事主體取得財產權之後的平等保護問題。這些差異主要體現在它們取得財產之前的差異,在取得財產以後,法律對它們的財產當然要給予平等的保護。物權法並不涉及有關取得財產的優惠的調整,也不應該介入政策性優惠的領域。從物權法角度出發,具有不同來源和不同性質的財產,一旦確定其具有確定的歸屬之後,它們在交易關系中,就應該適用同一法律規則。
之所以說,平等保護原則完全符合我國憲法,是因為我國憲法不僅確立了多種所有制形式,而且規定了對所有權的平等保護。憲法本身對財產的保護,就貫徹了平等原則的要求。例如,現行憲法雖然規定了「社會主義公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同時又規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4]憲法強調對國有財產的保護,但是,憲法對各類財產規定的實際保護規則,並沒有差別。尤其應當看到對各類財產權的平等保護是國家的義務。例如,憲法修正案第21條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並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該條實際上明確了國家負有保護對非公有制經濟義務,國家機關在行使各自的職權過程中負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不受侵害的義務。所以,按照我國憲法學者的一致看法,從憲法本身的內涵來看,實際上也體現了平等保護的精神[5]。而物權法的平等原則,只不過是憲法平等原則在物權法中的具體表現。
之所有說,平等保護原則是符合憲法的,是因為對各類財產的平等保護符合憲法平等保護的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基本的法律原則,也是基本的憲政原則。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第6條就宣稱,「法律對於所有人,無論是施行保護或處罰都是一樣的」。我國憲法第33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般認為,憲法中的平等既是一種基本權利,又是一項憲法原則。因為「憲法意義上的平等概念,是一種以憲法規范的平等價值為基礎,在憲法效力中體現平等的內涵。」[6]所謂「法律面前的平等」或「法律上的平等」這一類的憲法規范,對於國家一方而言,即可表述為「平等原則」,而對於個人一方而言,即可表述為平等權。[7]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中也包括了財產權的平等。一方面,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權利的平等,財產權作為公民基本權利的一種,依據平等原則,必然應該與公共財產一起受到平等的保護;另一方面,財產權作為主體的基本權利,對於保障其主體資格的實現也具有重要意義。財產不平等就談不上主體的平等,尤其是對企業而言,企業與其財產是不可分割的,企業財產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血脈。從一定意義上將,企業本身甚至是為一定目的而存在的才財產。在一些企業買賣中,企業本身也是當作財產來作為交易的對象的。如果財產不平等,這也就意味著主體是不平等地,勢必會動搖法治社會的根基。在我國,已經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而法治國家的特點就是要對各類主體進行平等保護。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不僅僅是所有制形式本身要求平等保護,而且各類財產權要求平等保護,法治社會的根基就是對所有社會主體都要平等對待。
二、平等保護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
准確、全面地理解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必須要看到,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除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形式共同發展這一面之外,還包括另一面,就是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也是對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完整表述。只有將這兩方面結合起來,才能完整、全面的理解與認識我國憲法對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報告指出,要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必須「保障所有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據此,作為調整財產歸屬和利用關系的物權法,應當把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作為其基本的任務和目標之一,為此,物權法草案就必需要確立平等保護原則,保障所有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主體的平等地位,確立起點的平等,使得每一主體能夠進行平等的交易和公平的競爭,最終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繁榮與發展。
第一,堅持平等保護,才能為市場經濟提供基本的產權制度框架。平等保護原則是由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性質所決定的。所謂市場,是由無數的每天重復發生的紛繁復雜的交易所構成。交易的最基本的要素就是財產權和合同,因為交易要求以交易主體各自享有財產權為前提,並以財產權的轉移為交易追求的目的。因而產權的構建是市場的基本規則,但作為市場經濟規則的產權制度,必須建立在平等保護的基礎上。因為,一方面,市場經濟天然要求平等,因為交易本身就是以平等為前提,以平等為基礎。否認了平等保護,就等於否定了交易當事人的平等地位,否認了市場經濟的性質。另一方面,市場經濟天然要求市場競爭主體是平等的,只有平等才能實現競爭的平等。任何企業無論公私和大小,都必須在同一起跑線上平等競爭,並適用同等的法律規則。這樣才能真正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平等地位需要通過物權法的平等保護來實現。如果對不同所有制的財產給予不同的保護,就沒有所有制上的平等和法律上的平等。將財產所有權區分為三六九等,就意味著不同的企業本身也被區分為三六九等,因為財產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必然決定佔有財產的企業的法律地位的不平等。這必然導致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國有企業必然享有一定的法律特權,而這和我們要建立的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是完全不相符合的。
第二,平等保護是構建市場經濟秩序的基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易主體是平等的,利益目標是多元的,資源的配置也具有高度的流動性,市場主體都從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出發,各自追求自身的利益,這樣就會使市場經濟的運行交織著各種矛盾、沖突。因此,必然要求通過法律手段從宏觀以及微觀上對各個主體之間的行為加以協調與規范,以維護市場經濟的法律秩序。而通過物權法確立平等保護物權的原則,有助於維護公正的市場秩序,為市場經濟的建立與發展確立基本的條件。市場經濟之所以需要物權法,首先就在於物權法確認的是平等保護原則,充分鼓勵市場主體廣泛深入地從事市場交易活動,展開公平競爭。即使國家作為民事主體,以國有資產為基礎,參與各類民事活動,如發行國債、發行國庫券、對外擔保等,國家也應該和其他民事主體處於平等地位,並遵守民法調整民事活動的一般規則。國家從整體上作為民事主體的時候,和其他民事主體都是平等的,同樣,國有企業、國家控股參股的公司參與民事活動時,與其他民事主體之間也應該是平等的,不能對其支配的國有財產設置一些特殊的保護規則,否則就限制了此類市場主體在市場競爭中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最終不利於國有資產的增值、保值。在我國現行民事立法尤其是民事基本法《民法通則》上,強調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一律平等,這就意味著只要是從事民事活動,無論民事主體的具體形態是什麼,都要平等的遵守相同的游戲規則。否則,其所從事的民事活動就不能稱為民事活動,這類主體也沒有資格被稱為民事主體。
第三,平等保護是市場主體平等發展的條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產保護的平等不僅僅為市場主體從事市場交易和公平交易創造了前提,而且也為各類所有制企業的共同發展提供了條件。新中國成立以後,在一段時期內採取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實行「一大二公」的政策,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並不存在平等的關系,這就嚴重壓抑了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財產保護的不平等就意味著不同的企業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差異,甚至對一些企業實行明顯的歧視性待遇,這就會嚴重的損害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只有在改革開放以後,國家建立了市場經濟體制,促進各類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我國改革開放實踐表明,正是因為我們堅持了各種所有制平等保護、共同發展的方針,最大限度地挖掘了社會主義公有制的潛力,調動了億萬人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從而使中國經濟二十多年能夠保持高速發展,綜合國力得到迅速提升。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色也正在於此。可以說,正是在政策法律上對不同所有制經濟實行平等保護,才使我國的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社會財富迅速增長,綜合國力大幅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得到極大提高。只有通過平等保護,才能為市場主體的平等發展創造基本條件。
受到平等保護的權利是各類市場主體賴以生存和發展所應當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一方面,財產的平等意味著企業的平等。企業作為進行市場活動的主體,其賴以生存的基礎就是對一定財產的支配和控制,而市場的交易行為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就體現為企業對一定財產的處分,如果對於財產不能進行平等的保護,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市場交易根本無法進行。如果將各類財產根據其財產歸屬主體的不同,區別對待,實際上就是將市場主體劃分成不同等級,這就根本無法實現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競爭,平等發展也就根本無從談起。另一方面,平等保護意味著要遵守共同的財產規則。當前,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體制是否是市場經濟,關鍵看市場是否在資源的優化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而其中一個重要的標志就是市場主體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是否遵循同樣的游戲規則,規范市場經濟的民商法體系是否建立和健全。維護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規則,如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都旨在維護和保障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地位,而物權法則是通過對各類財產的平等對待和一體保護,來實現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這種平等對待要求各類市場主體在享有並行使財產權,以及在其權利遭受侵害的情況下都要遵循共同的規則,這也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如果作為市場經濟基本法的物權法摒棄了平等保護原則,對不同財產進行不平等的對待和保護,就很難證明我國真正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第四,平等保護是市場經濟繁榮和經濟增長的動力與源泉。美國法學家龐德有一句名言,即「在商業時代里,財富多半是由許諾組成的」[8],既然合同構成財富的主要內容,它天然的就要求在市場主體之間存在著平等關系,而財產的歸屬是進行交易行為的前提條件,這就要求在物權法上對各類財產的主體要進行平等保護。只有確認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才能建立一個有效的激勵機制,使市場經濟的主體具有足夠的動力與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促使經濟的繁榮與發展。平等保護原則不僅要求強調對公有財產的保護,而且也要求將個人財產權的保護置於相當重要的位置。財富是由芸芸眾生創造的,充分釋放個人創造財富的潛力,是搞活經濟、迅速提高我國綜合國力的基礎。古人說,「有恆產者有恆心」,如果缺乏對私有財產權平等、充分的保護,則人們對財產權利的實現和利益的享有都將是不確定的,從而也就不會形成所謂的「恆產」,也很難使人們產生投資的信心、置產的願望和創業的動力。通過物權法強化對這些財產的平等保護,才能鼓勵億萬人民群眾創造財富、愛護財富、合法致富。如果我們對各類財產採取區別對待的辦法,對私有財產「低看一眼」,甚至採取殺富濟貧的辦法,公民不敢置產創業,企業不敢做大做強,就會出現許多財富的大量浪費、資產大量外流現象,民窮國弱,整個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無從談起。
三、平等保護原則適用於所有類型的國有財產
物權法的平等保護原則,作為確認財產歸屬和利用,尤其是對財產進行保護的規則,不僅可以適用於已經進入交易領域的財產,而且也可以適用於那些沒有進入交易領域的財產,即使對國有財產來說也不例外。有一種觀點認為,各類市場主體的財產並不一定都會進入市場交易領域,所以物權法對財產的平等保護,不一定與市場經濟存在著必然的聯系。由於許多國有財產並不進入交易領域,因此物權法的平等保護原則對國有財產關系的適用范圍是有限的。
應當承認,物權法草案確立的平等保護原則與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有著密切聯系,它首先是作為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則存在的,對市場經濟的發展發揮重要作用。這並不是說,平等保護原則僅僅只是調整進入交易領域的財產關系,也適用於大量沒有進入交易領域的財產關系。一方面,平等保護原則作為物權法的基本原則不僅僅是反映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它也是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反映。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內涵已經包含了對所有制在法律地位上平等對待的要求,因此,物權法的平等保護原則就不僅僅是與交易關系相聯系,其適用的范圍是十分寬泛的。任何類型的財產關系不管是否進入交易領域,客觀上都要求在物權法上平等對待,在其財產權遭到侵害時受到物權法平等保護。物權法作為調整財產關系的基本法,並不僅僅只是規范交易關系,也不僅僅是調整與交易相關的財產權,而應當確認和保護各類財產權,如果平等保護原則不能適用於各類財產,那麼,這與物權法作為基本財產法的屬性也是不符合的。另一方面,任何類型的財產,在有關財產歸屬和利用的規則上,都不可能不受物權法的調整。財產如果不受物權法的調整,就意味著它不是一種財產,正如布拉曼特所言:「准確地說,財產導致了民法的產生,沒有財產就沒有法律和政府。」[9]而只要受物權法的調整,就必須適用物權法的規則。因為任何財產歸根結底都是民事權利的客體。在財產被侵害的情況下,只有採取民法的方法,才能獲得充分的救濟。
從實踐來看,確實有一些國有財產並不進入交易領域,例如許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佔有的國有財產,並不發生財產的移轉,對這些財產是否可以不適用市場經濟的平等保護原則?我們認為,平等保護原則適用於各種類型的財產,同樣也適用所有類型的國有財產。因為任何類型的國有財產不管其是否進入交易領域,都要適用平等保護原則。這是因為:
第一,任何類型的國有財產都要在法律上表現為一種財產權利,對這種權利的必須通過物權法來確認。這就是說,國有財產本身仍然是一種民事權利,或者說是一種私法上的權利,盡管國有財產在財產的管理、監督,以及國有財產的行使等方面都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甚至在很多情況下國家的所有權和行政權並沒有嚴格的區分開。但當國有財權作為一種財產權利表現的時候,它只能以民事權利的形式表現出來。如果國有財產屬於公法確認而非物權法確認的權利,它就不是真正意義上財產權利。而物權法在確認國有財產權的時候,必須要將國有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同等對待,承認其平等的地位。所以,國有財產無論是否盡管國有財產在取得和行使方式以及國家所有權的客體上,都具有自身的特點,這些特點也已經為我國民事法律、經濟法所確認。即使沒有進入交易領域的財產,仍然是財產的一種類型。不進入交易領域的財產,可能要受到多個部門法的限制,但這並不意味著其就具有優越於其它財產的地位。即便是國有自然資源,它們雖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甚至關繫到國家主權,但它們仍然要適用民法的財產規則。我們也很難設想去設計一種讓其具有優越地位的法律規則。當然,我們可以在物權法上根據其自身特性設計一些例外規定,比如說,關於國家
⑨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對股票價格的影響
針對公司重組一事,是股市中最常見的,很多人投資者喜歡買重組的股票,那麼今天我會把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告訴大家。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其實就是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十分明顯的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以此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建立一個新的公司。
2、兼並:意思就是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不過還是保留住其中一個企業的名稱。
3、收購:指一個企業將另一企業的所有權以購買股票或資產的方式獲取了。
4、接管:也就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況。
5、破產:指的是企業長期處於虧損的一種狀態,並且不能扭虧為盈,最後到了需要償還到期債務時卻沒有錢去償還的一種企業失敗。不管是怎樣的重組形式,都會對股價產生不小的影響,所以重組消息要及時掌握,推薦給你這個股市播報系統,及時獲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重組通常都是好事,一個公司發展得較差甚至虧損就會重組,實力更強的公司通過向這家公司置入優質資產,並置換不良資產,或通過注入資本來改進公司的資產結構,使公司能夠具有更強大的競爭力。重組成功的話,就意味著公司將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虧損或經營不善的情況就能夠徹底擺脫,成為一個有競爭力的公司。
中國的股票市場,像是重組題材股的炒股都只是炒預期。賭它是否會成功,一旦傳出了公司要重組的消息,市場上一般都會炒的特別猛。如果新的生命活力在原股票資產重組後再注入進來,又變成可以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如果重組之後,這個股票就會不斷出現漲停的情況。反之,要是在重組以後缺失新的大量的資金注入,又或者沒有使公司的經營得到改善,這種情況就是股票利空,股價就會有所下降。不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應答時間:2021-09-25,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