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公司重組與股票的增發
那如果剝離資產,不用注銷股票啊,就是每股凈資產被攤薄、稀疏而已,股價應該有些下跌的!
比如中國石化和中國石油,剝離了許多的附屬的非主營業務,又購買了許多主營業務關聯很高的資產,公司的股票不會作變化的,變化的是股價和上市公司的一些指標
再比如中國聯通吸收中國網通,通過協議確定重組後的事項和股票置換的方式和價格,二級市場的持股者沒有什麼關系的,不用擔心什麼,沒有那麼復雜,
如果很復雜,就一定有問題,就好像馳宏鋅鍺和宏達股份搶著金鼎股份一樣,最後股市風頭一變,原來什麼也不是,什麼也沒有,就是製造概念,互相哄抬捧場,屬於鬧劇!!
目前,好的公司的重組是貨真價實的,但是有一多半是打概念牌、有許多是濫竽充數的,要注意選擇!
有一些公司的所謂重組其實什麼沒有,黑的就是股民,管理者很快就換屆走人了,不好區分,除非自己有調查的渠道!
㈡ 企業重組股票會怎麼樣
上市公司重組對股票來說屬於重大利好消息,但利好並不等於股價會上漲,公司重組的時候一般會進行停牌,停牌期間股價不會有變化。重組後才開始復盤,復盤股價可能會大漲可能會下跌,主要和重組的內容有關。
(2)重組增發的股票怎麼辦擴展閱讀:
並購重組,是搞活企業、盤活國企資產的重要途徑。現階段我國企業並購融資多採用現金收購或股權收購支付方式。隨著並購數量的劇增和並購金額的增大,已有的並購融資方式已遠遠不足,拓寬新的企業並購融資渠道是推進國企改革的關鍵之一。
僅僅依賴收購方自有資金,無法完成巨大收購案例。
銀行貸款要受到企業和銀行各自的資產負債狀況的限制。
發行新股或實施配股權是我國企業並購常用的融資方式,但它卻受股市擴容規模限制及公司上市規則限制,許多公司無此條件。發行公司債券,包括可轉換債券,也是可使用的融資方式,但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的資產規模、負債、償債能力方面均達到一定要求,方有資格發債。上述並購單一融資方式顯然制約了多數並購重組的進行。在此情況下,杠桿收購融資方式就成了我國並購市場亟待探討和開拓的融資方式。
杠桿收購的資金來源組合可因各國具體金融環境而異,並不一定完全照抄美國模式。例如,在我國,杠桿收購不一定要以被並購企業的資產作為擔保融資,也可用收購方的資產和收入為基礎,或以並購雙方的資產和收入為基礎擔保融資。對於許多公司企業,杠桿比率不宜太高,但參與者必須是信用高的公司和金融機構。高風險高收益的垃圾債券不宜採用。自有資金和現金支付也應佔有一定比例。運用股票和債券融資還必須符合國家監管機構的有關法律規定。同時,國家監管機構也需要對有信譽的公司、銀行、證券交易商放寬融資限制,這樣才能真正推動企業的資產重組。
㈢ 企業重組後原來的股票怎麼辦
正常交易。股市之中,常見的事就有公司重組,很多人投資者喜歡買重組的股票,那麼對於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今天我就為大家講述一下。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其實就是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可以使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發生顯著改變。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就這樣然後再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即將兩個或更多企業相組合,建立起一個全新的公司。
2、兼並:意思就是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但其中一個企業仍然將它的原有名稱保留。
3、收購:指通過購買股票或資產,一個企業得到了另一企業的所有權。
4、接管:其實就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況。
5、破產:是指企業虧損狀態長期保持,不能扭虧為盈,結果沒有能力償還欠下的債務,從而導致企業失敗。無論重組形式到底是什麼樣的,都會對股價產生一定的波動,所以必須及時獲取重組消息,推薦給你這個股市播報系統,及時獲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重組通常都是好事,重組一般來說就是一個公司發展得較差甚至虧損,更有實力的公司通過向該公司置入優質資產,而將不良資產置換出來,或者通過資產注入改善公司的資產結構,使公司擁有更強的競爭力。重組成功一般意味著公司將脫胎換骨,能夠將公司從虧損或經營不善中拯救出來,成為一個有競爭力的公司。
來看中國股市,對於重組題材股的炒作其實也就是炒預期,賭它能不能夠成功,只要傳出了重組公司的消息,市場通常都會爆炒。如果原股票資產重組後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又有新的說法了,那麼重組後該股票就會不斷地出現漲停的現象。反之,若是重組但沒有新的大量資金來注入,再者就是沒有將公司經營改善,那麼就是利空,股價會繼續下跌。不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應答時間:2021-09-23,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㈣ ST公司重組後,原有的股票怎麼辦
原有的公司股票就是重組後的公司股票。最多變更公司名稱和股票簡稱。
每年有許多投資ST股票的投資者遭受損失,但很少有人知道股票ST到底是什麼,下面詳細講解下。
讀下去絕對有好處,尤其是第三點,不注意操作的話很容易被坑慘。
在講解股票ST之前,先給大家分享今日機構的牛股名單,趁還沒被刪前,趕緊點擊領取: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1)股票ST是什麼意思?什麼情況下會出現?
Special Treatment簡稱為ST,指的是滬深兩市交易所給那些財務或其他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進行警示的政策,會在股票名稱前添加一個「ST」作為標志,俗稱戴帽,用這個來告訴每一位投資者要再三考慮後在投資這種類型的股票。
如果一個企業持續虧損了三年,就會替換成「*ST」,碰上這樣的股票提高警惕是必須的,因為它的個股很可能會退市。
並且不僅要帶帽,這種上市公司還要經歷一年的考察,處於考察期的上市公司,這一年以內,股價的日漲跌幅被限制為5%。
那場極其聞名的就是2019年康美葯業的300億財務造假案例,,往日的A股大白馬在案件發生過後變成了ST康美,都是在此次案件之後,收獲了15個連續的跌停板、蒸發超374億的市值。
(2)股票 ST如何摘帽?
如果在考察期間的上市公司年度財務狀況恢復了正常、那麼審計結果就表明財務異常的狀況已經消除,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公司凈利潤仍為正值,公司仍然是持續運轉正常的話,便可向交易所申請撤銷特別處理。
我們俗稱的「摘帽」,就是股票名稱前的ST標記在通過審批後撤銷掉的。
一般情況下,摘帽之後會有一波上漲的行情,像這類股票我們可以重點關注,順勢賺點小錢,應該怎麼第一時間獲得這些摘帽信息呢?這個投資日歷能很大程度幫到你,比如哪些股票進行分紅、分股、摘牌等信息,每天都會提醒的,趕快點擊鏈接獲取吧: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3)對於ST的股票該怎麼操作?
萬一自己手頭里的股票已經成了ST股票,那必須重點關注5日均線,並將止損位設置在5日均線下方,股價跌破5日均線之後,及時清倉出局能夠最大程度降低損失,避免出現持續跌停,被套的死死的。
另外還有一點,不建推薦投資者去建倉帶ST標記的股票,因為每個交易日,帶ST標記的股票最大漲跌幅只有5%,如果操作的話,要比其他的股票更困難,若想把握好投資節奏是一件非常艱辛的事情。
如果你對於操作還是一頭霧水,我推薦給你一款必備炒股神器,把股票代碼填進去,就能馬上收到股票的相關信息:【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應答時間:2021-09-23,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㈤ 上市公司破產重組股票怎麼辦
公司 宣布破產 重整的話,有兩種處理方式: 1、 公司破產 清算,那麼,只有等到公司拍賣掉所有的資產,還清所有負債之後,仍有多的資產才可以供所有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 2、股票轉移至三板市場交易。如果公司在未來連續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請到主板交易。 《 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 債務 ,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 法規 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㈥ 股份公司上市增量發行時,原有股東的股票怎麼辦
增量發行 :
增量發行是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方式之一。增量發行是指公司在原有股份基礎之上,增發新的股票上市。增量發行的特點就是募集的資金歸上市公司所有,總股本增加,隨之凈資產和市盈率都發生變化
另一個所常用的新股發行方式是存量發行。存量發行是原始股東把持有的股份出售給投資者而上市的方式。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差別:
(1)增量發行使總股本增加。而存量發行不改變總股本。
(2)增量發行募集的資金歸上市公司所有。存量發行所募集的資金歸原始股東,某種程度上相當於股東提前套現。
(3)增量發行有利於改變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壯大公司實力,從而創造進一步發展的需要。存量發行的資金歸於發起人,對公司的基本面變化較小,在管理上甚至有弱化的可能。
(4)增量發行會引起公司凈資產和市盈率的變化。存量發行不會引起這種變化。
(5)增量發行引起原有股東持股比例較小。而存量發行較大的改變了持股比例。
(6)增量發行容易引起超募及炒作。而存量發行不太會引起超募,供應量有保證。
(7)存量發行更容易引進戰略投資者。
關於上市後股份鎖定期的規定:
1、IPO鎖定期;(1)《公司法》142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5.1.5,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5.1.6發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3)《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5.1.4發
關於上市後股份鎖定期的規定:
1、IPO鎖定期
(1)《公司法》142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
5.1.5,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5.1.6 發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申請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承諾:(一)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二)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機或者面臨嚴重財務困難,受讓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該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同過和有關部門批准,且受讓人承諾繼續遵守上述承諾;(三)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
5.1.4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5.1.5 發行人向本所申請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但轉讓雙方存在控制關系,或者均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後,經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
前款承諾。
2、發行期間的鎖定期
(1)《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24條:戰略投資者不得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當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12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25條:詢價對象應當承諾獲得本次網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3個月,持有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3、股權分置改革中原非流通股轉為流通股限售期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27條:改革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轉讓;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
4、上市公司董、監、高持上市公司股份鎖定期
(1)《公司法》142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監、高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深交所《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第3條、《證券法》47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上司公司
所有,公司董事會應收回其所得收益。
上市公司應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申報離任六個月後的十二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50%。
5、上市公司重整中的鎖定期
(1)《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第9條: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10條: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9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不得轉讓。
(2)《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43條: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36個月不得轉讓:
(一)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三)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
5、股權激勵中的鎖定期
(1)《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第3條第2點: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
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頂級原則和鎖定期要去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自股票授予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36個月不得轉讓。
(2)《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第22條: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低於2年。禁售期滿,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和業績目標完成情況確定激勵獨享可解鎖期的股票數量。解鎖期不得低於3年,在解鎖期內原則上採取勻速解鎖辦法。
1、IPO前股東持有的股份一般鎖定一年,但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鎖定三十六個月。
2、IPO前十二個月內增資擴股的股份要鎖定三十六個月(從新增股份辦理完成工商登記手續算起)
3、IPO前十二個月內進行過轉增、送紅股,視同增資擴股,鎖定三十六個月(從新增股份辦理完成工商登記手續起算)
4、IPO前十二個月內其他股東以股權轉讓方式取得的股份,要鎖定一年;但不排除根據監管層要求追加鎖定的可能。但如果該等股份受讓自控股股東,很可能要鎖定三年。
5、作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關聯股東持有的股份,要鎖定三年。
6、構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的,其持有的股份要鎖定三年。
7、同時為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的自然人股東,其持有的股份可能要鎖定三年。
8、對發行人業務有一定影響的股東,或作為戰略投資者的股東,雖然其成為股東的期限已超過首發前十二個月,也可能要延長上市鎖定期,鎖定三十六個月。 此外,公司股東可以自願作出超過法定要求的承諾。股東還可以追加承諾內容,如「鎖定期+減持比例」的雙重承諾。
㈦ 上市公司破產重組股票怎麼辦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如果破產,先要進行破產清算。清算的資產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費用、國家稅收、員工工資等,然後才考慮股東的利益。一般破產的公司,都是資不抵債,也少有資產分給股東。
破產清算時的償付順序是:首先是企業的破產費用,然後是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等,然後是拖欠的國家稅金,然後才是對一般債權的清償。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先一個順序的債務,那麼後一個順序的債權就不能得到清償。如果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債務, 那麼按照債權的比例進行清償。普通股股東是清償的最後一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㈧ 資產重組的股票該如何操作
一般來說鋼鐵股的重組股復牌後漲幅一般都少於其他相關概念的股票的,多數情況下最多隻會有一個漲停,建議在這股票復牌後第一天或第二天示情況就拋出獲利了結。
㈨ 企業重組後原來的股票怎麼辦
重組,要看是怎麼組合的,組合了後,原本被組合的企業股票會看組合公司的體量折算成市值。在股市上,可能會改名,在散戶持倉中,可能會重新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