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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連續幾年虧損回退市

發布時間:2023-03-28 05:28:22

⑴ 連虧三年是不是一定退市

三年虧損不一定退市,一般上市公司的股票已經被標注為st股,如果連續虧損三年是一定會退市的;如果上市公司的股票在連續虧損的第二年會變成st股,接著就會變成*st股,如果繼續虧損就會退市。
一般股票需要退市處理時都會進行公告,這時退市的股票會進入整理期,在整理期股票是可以正常交易的,而且很多投資者在整理期大筆的買入,希望這只股票可以重新上市,不過面臨風險還是比較大的。
一隻股票退市後會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轉讓,這就是大家俗稱的三板市場。不過需要股民到證券營業部辦理託管手續到三板市場交易退市的股票就可以。
在股票退市的整理期,股民賣出的數量一般比較多,這時會出現連續跌停的局面,賣出會有一定的困難。不過退市的股票也有可能出現上漲的情況,需要大家理性對待股票的退市。
拓展資料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後配股:
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范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1)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2)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3)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
垃圾股:
經營虧損或違規的公司的股票。
績優股:
公司經營很好,業績很好,每股收益0.8元以上,市盈率10-15倍以內。
藍籌股:
股票市場上,那些在其所屬行業內佔有重要支配性地位、業績優良,成交活躍、紅利優厚的大公司股票稱為藍籌股。

⑵ 上市公司連續幾年虧損會被退市

上市公司連續5年虧損會被退市。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6、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深圳創業板公司直接退市,不允許借殼。

(2)股票連續幾年虧損回退市擴展閱讀:

退市程序:

⑴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⑸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⑹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⑺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⑻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⑶ st連續虧損幾年退市

st連續虧損三年,會被退市。
股票st後並不表示該股票會馬上退市,更多隻是表示這只股票有較大的風險。通常情況下,當股票的st成為*st的時候,這只股票才是真正意義上面臨著退市風險。*st後,如果股票財務報表出現連續3年虧損,就會直接退市處理。但是股票st後若第三年業績有所好轉的話,那麼該股票也是有可能脫帽的。
總的來說也可以理解為,股票st後在三年後才可能會退市。即股票st成為*st後,財務報表出現連續三年虧損,就會直接在次月做退市處理。
拓展資料
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並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ST股票是指滬深交易所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ST意即「特別處理」(SpecialTreatment)。如果股票的名字加上ST,就是警示市場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如果加上*ST,就是指該股票有退市風險。
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

⑷ 創業板虧損幾年可以直接退市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就會直接退市。

新版《創業板上市規則》中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條件如下:

(1)連續虧損;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凈資產為負;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拓展資料: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在創業板公司暫停上市的規定中,將原「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改為「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年末未經審計凈資產為負」,以及「最近兩年年末凈資產為負則終止上市」。這是創業板退市制度最具威懾力的條款,也是「相對主板一個最大的進步」。

在董登新看來,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最大創新在於多元化、市場化、定量化以及與IPO標准對稱化。而這些正好是現行主板退市制度的最大空缺,也將是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方向。

多位專家呼籲,主板退市制度設計必須同樣遵循「多元化」的標准體系,以財務類標准為主,以市場化標准及行政性標准為輔,並將凈利潤、凈資產、總資產等指標納入財務類退市標准之中,以此構建真正有效的淘汰機制。

參考資料:投資者教育-創業板學堂

創業板-網路

⑸ 股票連續三年虧損一定要退市嗎

不一定。
退市新規:
1、明確財務造假判定指標。
2、退市整理期減少至15個交易日。
3、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
4、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數董事長對年報、半年報不保真。
5、凈利潤虧損並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直接退市,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
6、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交易類退市不設整理期,一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ST,深交所設「風險警示板」單日買入不得超過50萬股。
拓展資料:
一、 法律:
根據《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上市公司第三年度連續虧損的,自公布第三年年度報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報告,則自《證券法》規定的年度報告披露最後期限到期之日起),證券交易所應對其股票實施停牌。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盈利的,可以在年度報告公布後,向證監會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
二、 退市程序: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三、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⑹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幾年退市三年!

針對上市公司連續虧損幾年退市這個問題很明確的告訴您:三年!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三年退市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三年將暫停上市,是《證券法》規定的。
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的退市標準是連續3年虧損就要暫停上市(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如果之後6個月內仍繼退市續虧損就要面臨退市處理。退市的另一種情況發生在公司實施私有化時,在大股東或戰略投資者回購全部流通股後即可宣布公司由公眾上市公司重新變為私有公司,如中石化(600028)對旗下多家上市子公司實施私有化後這些子公司就將一一退市。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1)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相信閱讀了本文,股民朋友們對上市公司連續虧損幾年退市這個問題已經有了答案,所以,股民朋友們千萬注意自己手上的票是不是連續虧損幾年的股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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