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三年虧損一定退市嗎
退市新規包含:交易類退市、財務類退市、規范類退市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以財務類退市來說:若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就有可能退市,但如果一個公司連續虧損三年,但是營收沒有低於1億元,那麼不會退市。
拓展資料: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還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據業績決定。你首先要去證券營業部開立一個三板市場的股東帳戶。需要你本人帶身份證,股東帳戶卡,還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先辦理一下三板股東開戶,然後辦理一下股票過戶。如果還沒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有三種可能,一種是重組後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濟南輕汽),另一種就是將來上三板,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破產,徹底沒有了。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
B. 上市公司連續虧幾年會退市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二年或三年會被st。
股票的名字加上st
就是給股民一個警告,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麼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希望警惕的意思,具體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證監會交的財務報表,連續3年虧損,就有退市的風險,一般5月沒有被退市的股票可以參與一下,收益和風險是成正比的。
基本分類
*ST---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預警。
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理。
S*ST--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預警+還沒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理+還沒有完成股改。
C. 創業板虧損幾年可以直接退市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就會直接退市。
新版《創業板上市規則》中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條件如下:
(1)連續虧損;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凈資產為負;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拓展資料: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在創業板公司暫停上市的規定中,將原「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改為「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年末未經審計凈資產為負」,以及「最近兩年年末凈資產為負則終止上市」。這是創業板退市制度最具威懾力的條款,也是「相對主板一個最大的進步」。
在董登新看來,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最大創新在於多元化、市場化、定量化以及與IPO標准對稱化。而這些正好是現行主板退市制度的最大空缺,也將是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方向。
多位專家呼籲,主板退市制度設計必須同樣遵循「多元化」的標准體系,以財務類標准為主,以市場化標准及行政性標准為輔,並將凈利潤、凈資產、總資產等指標納入財務類退市標准之中,以此構建真正有效的淘汰機制。
參考資料:投資者教育-創業板學堂
創業板-網路
D.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幾年退市三年!
針對上市公司連續虧損幾年退市這個問題很明確的告訴您:三年!E. 股票連續三年虧損一定要退市嗎
不一定。
退市新規:
1、明確財務造假判定指標。
2、退市整理期減少至15個交易日。
3、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
4、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數董事長對年報、半年報不保真。
5、凈利潤虧損並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直接退市,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
6、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交易類退市不設整理期,一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ST,深交所設「風險警示板」單日買入不得超過50萬股。
拓展資料:
一、 法律:
根據《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上市公司第三年度連續虧損的,自公布第三年年度報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報告,則自《證券法》規定的年度報告披露最後期限到期之日起),證券交易所應對其股票實施停牌。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盈利的,可以在年度報告公布後,向證監會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
二、 退市程序: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三、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F. 連續3年虧損一定會被st嗎
根據退市新規規定,連續虧損3年不一定會被ST,現階段被ST的標准有: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決議等一些規定。
拓展資料:
ST股票,意即「特別處理」的股票。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 就是給市場一個警示,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麼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希望警惕的意思,具體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證監會交的財務報表,連續3年虧損,就有退市的風險。
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ST股的走勢具有必然的持續性,經常呈現持續上漲或者持續下跌的現象。呈現一個漲停板今後往往等閑呈現第二、第三個漲停板,而反之跌停也是這樣。是以一旦某隻ST股呈現漲停今後可以連系根基面進行分析後實時介入,此外假如呈現跌停也要實時止損,避免將損失擴大化。
G. 連續三年虧損會退市嗎
退市新規取消了三年虧損退市規則,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凈利潤虧損並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直接退市,這是退市新規。
拓展資料
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若是退市整理期過了之後還沒有賣出股票的股東,那麼到時候的買賣交易就只能夠在新三板市場上進行 ,新三板的主要作用就是處理退市股票的,要在新三板買賣股票的夥伴們,只有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後才能進行買賣。
要知道的是,退市後的股票,縱然可通過退市整理期賣出,然而實際上對散戶是非常不友好的。股票如果進入退市整理期,開始肯定是大資金先出逃,小散戶的小資金是不容易賣出去的,因為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大客戶優先是賣出成交的原則,因而等到股票賣出之時,股價現在已經跌了很多了,對於散戶來說,虧損的就相當的嚴重了。注冊制之下,購買帶有退市風險的股票對於散戶來說風險很大的,因此ST股或ST*股這兩種是千萬不能買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