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整和重組的區別
區別是定義不同。
重整是指破產重整,是現代破產制度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又名「重組」、「司法康復」,或者「重生」。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終止,為重整期間。在重整期間,經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批准,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
(1)股票重整和重組一樣嗎擴展閱讀
重組(Restructuring)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1.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2.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3.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其中國內目前使用得比較廣泛的有以下:
從資產的重新組合角度進行定義。
專家認為資產是企業擁有的經濟資源,包括人的資源、財的資源和物的資源。所以,資產重組就是對「經濟資源的改組」,是對資源的重新組合,包括對人的重新組合,對財的重新組合和對物的重新組合。趙楠(1998)甚至認為,資產重組不僅包括人、財、物三個方面的資產重新組合,而且還應當包括進入市場的重新組合。
該定義只突出了資產重組的「資產」的一面,沒有突出資產重組的「產權」的一面。他們認為資產重組是企業對資源的重新組合,根據這一定義企業內部的資源調整,人員變動等也屬於資產重組范圍,而我們約定俗成的「資產重組」的概念是不包括這些內容的。
『貳』 重整和重組的區別
重整和重組的區別在於定義,自主性,司法保護程度,成本,對企業經營現狀的影響,計劃方案的通過條件,以及時間效率上的不同。
重整是指破產重整,是現代破產制度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又名「重組」、「司法康復」,或者「重生」。
弊桐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資產重組分為內部重組和外部重組。
內部重組,是指企業(或資產所有者)將其內部資產按優化組合的原則,進行的重新調整和配置,以期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部分和整體效益,從而為經營者或所有者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在這一重組過程中,僅是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和資產配置發生變化,資產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陪物屬於企業內部經營和管理行為,因此,不與他人產生任何法律關繫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外部重組,是企業或企業之間通過資產的買賣(收購、兼並)、互換等形式,剝離不良資產、配置優良資產,使現有資產蘆卜液的效益得以充分發揮,從而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這種形式的資產重組,企業買進或賣出部分資產、或者企業喪失獨立主體資格,其實只是資產的所有權在不同的法律主體之間發生轉移,因此,此種形式的資產轉移的法律實質就是資產買賣。
『叄』 股票重整是什麼意思
股票重整又被稱為股票重組,是上市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股票重整包括有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以及名稱改變。主要有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挑戰;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從一個國家遷移到其他國家地區。
一般情況下,企業進行股票重整的主要目的在於希望通過重組使企業的盈利能力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企業股票重組的時候也難免會出現失敗的情況。因此投資者投資這類股票一定要慎重進行選擇。
【拓展資料】
一、股票破產重整需要多長時間,解答如下:
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會對一些投資感興趣,但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在企業中,一旦沒有把握好,就可能面臨破產的可能。如果一個企業是在經營不下去,就必須要有一定的退回,因為如果申請破產,那麼情況就會非常嚴重。
正常情況下,只要是公司宣布破產之後,這時候就會有清算人員接管公司,對破產的財產進行估值清算。那麼一般情況下,破產清算需要多久呢
對於破產清算時間,這個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一般時間都會非常長,幾年是常事。破產法中只是明確了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並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為企業破產的情況很復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說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因為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著繼續經營,這個時間下去就更不好說了。而如果企業最終因為沒有財產可分配,直接就可以進入結束階段了,但清產核資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所以說,如果企業進入破產清算,最好的計時單位是月,通常這個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條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 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 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二、股票重整後股價怎麼定的?
股票重組後,最終只會保留一隻股票,以保留的股票的市場價格定價,另一隻股票根據估值按比例換成新的股票。
比如:股票A股價為10元,股票B為9元,兩只股票進行合並重組,那麼兩只股票的比例為1 : 0.9 ,最終保留股票A,假如投資者持有股票 B 1000 股,那麼投資者按比例可以換算為900股。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國內股票在重組後,都會保留一隻股票的,然後按照這只股票的市場價格進行定價,我們在操作的時候還是很好理解的,另外大家在投資的過程中還是要謹慎選擇,以免發生必要的損失。
『肆』 請問上市公司重組和重整的區別
1、定義:重組指公司通過收購其它企業部分或全部的股份從而取得對這家企業控制權,並對企業進行重新整合的產權交易行為,而重整指上市公司在法院參與下進行逗型悉業務上的重整和債務調整,以幫助債務人擺脫財務困境、恢復營業能力的法律制度。
2、自主性:重組是股東、債券人等自願進行的,抱團取暖從而進行資產以及結構重組,而重整由租雀法院指導的,比如債權人的清償順序,重整時間山乎等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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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重整和重組的區別
1、 其定義有所不同:公司重組,並非嚴格的法律概念,而是一種慣用的稱謂;破產重整,是一種從法律上來說非常有價值的概念,它的法律基礎是照企業破產法的明文規定,其內涵、程序、效率、後果都由法律明確規定;
2、自主權的差異:公司重組,由於沒有法律約束,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談判是自願的,沒有強制性;破產重組,由法院領導,是受法律框架約束的。
一、重組一般是指企業的重組,是企業制定和控制的計劃,將明顯的改變企業的經營范圍、組織形式和經營的模式,主要包括有:
1、銷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的業務;
2、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比較大的調整;
3、關掉企業的一部分營業場所,或者是把此類活動從一個國家或者地區轉移到別的國家或者地區;
4、重組還包括了股份分析、資本減少、合並和名稱的變更
二、重整
1、 重整是指破產重整,是現代破產制度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又名「重組」、「司法康復」,或者「重生」。 中文名 重整 別名 「重組」、「司法康復」 概念 是指破產重整 出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快速 導航 歷史發展意義和特點產生與功能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結束法律思考 概念 重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重要內容。是指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即對該企業進行重新整頓、調整。
2、 即不對無償付能力債務人的財產進行立即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制定重組計劃,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債務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償債務,同時債務人可以繼續經營其業務的制度 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終止,為重整期間。在重整期間,經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批准,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
3、 2 0 0 7年6月01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對重整申請和重整期間、重整計劃的制定和批准等事項作出若干規定。例如,依照本法規定已接管債務人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營業事務,本法規定的管理人的職權由債務人行使
『陸』 股票重整是什麼意思
股票重整的意思是:
1.股票重整又被稱為股票重組,是上市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2.股票重整包括有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以及名稱改變。主要有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挑戰;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從一個國家遷移到其他國家地區。
3.一般情況下企業進行股票重整的主要目的在於希望通過重組使企業的盈利能力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企業股票重組的時候也難免會出現失敗的情況。因此投資者投資這類股票一定要慎重進行選擇。
【拓展資料】
股票重整和股票重組的區別:
1.發生所處情況不同。
股票重組主要發生於公司規模較大而導致公司的效率不夠高、利益不夠高,此時通過重組就可以分離出一些與主體業務不匹配的業務或者是一些導致虧損的業務,這樣以來就可以使得企業能夠更好地發展。也經常發生於公司的規模太小業務不豐富時,通過重組可以使得擴大公司的經營方式從而提高公司的效益。
股票重組可以使得股價上漲,但是如果操作不當,面對動盪充滿風險的股票市場,也會有可能導致股票連續下跌。
2.時間效率不同。
重組的期限,是企業的當事人決定的,並沒有時間限制,可以根據公司自身狀況進行決定。但是重整是國家法律規定重整之日起的六個月內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否則就會停止重整的程序。
3.成本不同。
重組並不走法律程序,也就不存在法律成本。但是重整是一種訴訟的程序,存在一定的法律成本,比如在重整期間停止計算的財務的利息,而這個消費是很大的一筆。因此,我們要區分重組和重整可參考以上不同,在定義方面、所處情況方面以及成本方向的區別。
『柒』 重整和重組的區別
兩者定義不同。
重組不受法律框架約束,股東、債權人之間的協商都是自願的,沒有任何強制。重整由法院主導,屬於法庭內的重整,受到法律框架的約束。一切必須按照法律規定。
適用范圍不同。重組僅適用於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式,而重整則適用於所有的企業組織形式。也就是說,除公司之外,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在發生財務困難時,只要符合一般破產的法定條件,均可採取重整的方式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