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破產清算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如果破產,先要進行破產清算。清算的資產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費用、國家稅收、員工工資等,然後才考慮股東的利益。一般破產的公司,都是資不抵債,也少有資產分給股東。
破產清算時的嘗付順序是:首現是企業的破產費用,然後是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等,然後是拖欠 的國家稅金,然後才是對一般債權的清償。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現一個順序的債務,那麼後一個順序的債權就不能得到清償。如果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債務, 那麼按照債權的比例進行清償。普通股股東是清償的最後一個。
但是如果公司能夠進行重組或者說有其它的公司來接手破產公司,那麼你的股票還在,只是改名了。一般的公司會重組,不會讓你虧得一無所有的。但是ST類型的股票,就得注意其風險了,它存在退市的可能,風險很大。不過也可以到三板市場進行股份轉讓。
國內目前極少有上市公司破產,即便到了破產境地,也會進行破產重組,股票也不會一文不值。對於股民來說,真的出現突然出現上市公司倒閉然後血本無歸的很少,最多是股價跌到 1 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八條上市交易的證券,有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照業務規則終止其上市交易。
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證券上市交易的,應當及時公告,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Ⅱ 上市公司破產重組股票怎麼辦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如果破產,先要進行破產清算。清算的資產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費用、國家稅收、員工工資等,然後才考慮股東的利益。一般破產的公司,都是資不抵債,也少有資產分給股東。
破產清算時的償付順序是:首先是企業的破產費用,然後是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等,然後是拖欠的國家稅金,然後才是對一般債權的清償。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先一個順序的債務,那麼後一個順序的債權就不能得到清償。如果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債務, 那麼按照債權的比例進行清償。普通股股東是清償的最後一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Ⅲ 上市公司破產重組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產,那麼按照破產程序,上市公司必須首先償還債務和優先股權,剩下的資產就是普通股東的可分配財產。一般來說,當某隻退市股票宣布破產後,普通股東基本是沒有資產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擔上市公司的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破產法》第八十八條重整計劃草案未獲得通過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獲得批准,或者已通過的重整計劃未獲得批準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
《破產法》第八十九條重整計劃由債務人負責執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後,已接管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營業事務。
Ⅳ 上市公司破產了股民的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破產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進行破產重整,另一種是直接退市到老三板市場交易。對於破產重整的股票,期間可能會長期停盤,等待股票重整後再次上市;退轉到老三板交易系統的公司,投資者可以繼續在老三板市場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並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條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終止,為重整期間。
第七十三條在重整期間,經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批准,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
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規定已接管債務人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營業事務,本法規定的管理人的職權由債務人行使。
Ⅳ 如果上市公司倒閉破產了,請問股票要怎麼辦
破產清算的時候會有一部分,通過股票賬戶。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的委託費(通訊費)、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以及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的刷卡費、超時費等。
這些費用主要用於通訊、設備、單證製作等方面的開支,其中委託費在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在上海、深圳本地買賣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1元委託費,異地繳納5元委託費;
其他費用由券商根據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沒有明確的收費標准,只要其收費得到當地物價部門批准即可,目前有相當多的證券經營機構出於競爭的考慮而減免部分或全部此類費用。
(1)仿差陵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備戚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慶培配。
Ⅵ 上市公司破產後股票怎麼辦
一、 上市公司 破產後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如果破產,先要進行 破產清算 。 清算 的資產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費用、國家稅收、員工 工資 等,然後才考慮股東的利益。一般破產的公司,都是資不抵債,也少有資產分給股東。 國內目前極少有上市 公司破產 ,即便到了破產境地,也會進行破產重組,股票也不會一文不值。對於股民來說,真的出現突然出現上市 公司倒閉 然後血本無歸的很少,最多是股價跌到 1 塊。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股份有限公司 。在公司倒閉之前,連續虧損兩年的上市公司就會轉成 ST 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然後再轉為 ST 股票(三年虧損,嚴重退市風險警示),到第三年度末,還不能轉為盈利的,將暫停上市,到第四年度末,還這樣的,轉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結束,轉入場外櫃台交易市場。 二、公司破產程序是怎樣的? 1、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 債務 的公司,由其 債權人 或 債務人 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並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2、成立清算組 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 律師 、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 3、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清算組正式成立,並進駐破產企業後,清算組便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4、破產企業的財務審計 對破產企業的財務進行審計:破產企業公司的基本情況,如 公司注冊 登記情況、股東情況及股權比例情況,破產企業注冊資本情況及到位情況;破產企業財務管理情況:破產企業財務人員情況和變動情況,財務憑證及帳冊保存情況,帳目記錄情況,財務審批情況,如負責人、支出程序等,財務帳冊及原始憑證的真實和完整情況。 5、 破產財產 的清理、清算 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這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6、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由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 債權人會議 討論通過後,報請法院裁定後執行;清算組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法院確認後三日內製作分配表;清算組執行分配方案,並通知債權人限期領取財產,逾期未領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產清算報告 製作一份破產清算報告,提交債權人會議和法院。破產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破產清算組的成立情況;清算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產企業大宗資金的走向及回收情況;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經營管理人員的離職在職審計情況;企業破產原因分析;破產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決的問題。 8、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司只要經營不善的話是很有可能會破產的,上市公司也是不例外的,對於公司的股票,我國也是有專門 公司法 ,不會讓股民損失太大,首先要保障公司員工的利益,再者就是股民,最後才是公司的股東,這樣才不會引起各種的糾紛。
Ⅶ 上市公司破產重整,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破產重整,股票是可以轉讓的。若是公司重整成功,股權價值提升,這是一筆巨大的財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記名股票交付即發生轉讓的效力。記名股票可以通過背書方式轉讓。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Ⅷ 上市公司破產清算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如果破產,先要進行破產清算。清算的資產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費用、國家稅收、員工工資等,然後才考慮股東的利益。
一般破產的公司,都是資不抵債,也少有資產分給股東。國內目前極少有上市公司破產,即便到了破產境地,也會進行破產重組,股票也不會一文不值。
對於股民來說,真的出現突然出現上市公司倒閉然後血本無歸的很少,最多是股價跌到 1 塊。
公司破產程序:
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由其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並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
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清算組正式成立,並進駐破產企業後,清算組便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破產企業的財務審計:
對破產企業的財務進行審計:
破產企業公司的基本情況,如公司注冊登記情況、股東情況及股權比例情況,破產企業注冊資本情況及到位情況;
破產企業財務管理情況:
破產企業財務人員情況和變動情況,財務憑證及帳冊保存情況,帳目記錄情況,財務審批情況,如負責人、支出程序等,財務帳冊及原始憑證的真實和完整情況。
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這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由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後,報請法院裁定後執行;
清算組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法院確認後三日內製作分配表;清算組執行分配方案,並通知債權人限期領取財產,逾期未領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制定破產清算報告:
製作一份破產清算報告,提交債權人會議和法院。破產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
破產清算組的成立情況;
清算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
破產企業大宗資金的走向及回收情況;
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經營管理人員的離職在職審計情況;
企業破產原因分析;
破產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決的問題。
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Ⅸ 上市公司破產重組股票怎麼辦
公司 宣布破產 重整的話,有兩種處理方式: 1、 公司破產 清算,那麼,只有等到公司拍賣掉所有的資產,還清所有負債之後,仍有多的資產才可以供所有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 2、股票轉移至三板市場交易。如果公司在未來連續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請到主板交易。 《 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 債務 ,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 法規 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Ⅹ 公司破產了,股票怎麼辦
1、你開戶的證券公司破產
你所持有的股票是按照個人的證券賬號記錄在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有相應的證券交易風險監管制度進行控制,用於買賣股票的資金賬戶也由商業銀行存管。
故此在財產的安全性方面,不用擔心。但這段時間的股票買賣交易會受到一定的影響,證監會將盡快做出安排,由接管的證券公司為你提供服務。
2、你持有其股票的上市公司破產
破產清算時的償付順序
首現是企業的破產費用,然後是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等,
然後是拖欠的國家稅金,然後才是對一般債權的清償。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現一個順序的債務,那麼後一個順序的債權就不能得到清償。如果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債務,那麼按照債權的比例進行清償。普通股股東是清償的最後一個。
但是如果公司能夠進行重組或者說有其它的公司來接手破產公司,那麼你的股票還在,只是改名了。一般的公司會重組,不會讓你虧得一無所有的。但是ST類型的股票,就得注意其風險了,它存在退市的可能,風險很大。不過也可以到三板市場進行股份轉讓。
所以根據上面的內容來看,上市公司破產以後,股票的處理方式需要區分具體的情況,同時我們也可以知道,上市公司的股票也不一定會因為公司的破產面臨不好的結果,在某些情況下,股票的收益和風險還是會轉危為安的。
公司破產欠款怎麼辦
破產企業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價款,不足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其差額應列入破產債權。計息的破產債權,計算到破產宣告之日止。
破產企業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價款,不足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其差額應列入破產債權。計息的破產債權,計算到破產宣告之日止。破產宣告時破產企業未到期的債權,以到期債權列入破產財產,但是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損失。確實無法收回的破產企業的財產,不列為破產財產進行分配。
清算組應當根據清算結果製作破產財產明細表、資產負債表,並提出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後,清算組應即通知債權人限期領取財產,逾期不領取的,可以提存。
債權人領取財產時,應當出具註明債權人具體地址、開戶銀行帳號的證明。破產財產分配完畢,清算組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破產程序終結後,清算組應當向破產企業原登記機關辦理破產企業注銷登記,並將辦理情況及時告知人民法院。破產企業注銷登記後,人民法院應宣布清算組撤銷。破產程序終結後發現的破產企業的財產請求權,由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行使。追回的財產,由人民法院依照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清償。如財產較少,人民法院認為無再行分配的必要,可歸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清算組應當根據清算結果製作破產財產明細表、資產負債表,並提出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後,清算組應即通知債權人限期領取財產,逾期不領取的,可以提存。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想要在競爭激烈的商業競爭中存活,不僅需要領導者的智慧,還需要員工的無謂付出。因此,做好一個公司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若公司不幸破產,其股民不必要太擔心。對於公司破產其股票的處理都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