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1年科創板退市新規 科創板退市規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所述:㈡ 科創板退市新規
1、新增市值退市,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將被市值退市。
2、面值退市標准明確為「1元退市」,並設置了過渡期安排:觸及面退的個股,「低面」時間從新規之前開始的,按照原規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法律依據:
《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
一、健全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制度
(一)確立主動退市的途徑和方式。上市公司通過對上市地位維持成本收益的理性分析,或者為充分利用不同證券交易場所的比較優勢,或者為便捷、高效地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資產結構、人員結構等實施調整,或者為進一步實現公司股票的長期價值,可以依據《證券法》和證券交易所規則實現主動退市。
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後,可以主動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撤回其股票在該交易所的交易,並決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上市公司在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後,可以主動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撤回其股票在該交易所的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者轉讓。
上市公司向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
上市公司股東向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
除上市公司股東外的其他收購人向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
上市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並被注銷,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解散的,其股票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則退出市場交易。
(二)明確主動退市公司的內部決策程序。上市公司擬決定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者轉讓的,應當召開股東大會作出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並須經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在召開股東大會前,上市公司應當充分披露退市原因及退市後的發展戰略,包括並購重組安排、經營發展計劃、重新上市安排等。獨立董事應當針對上述事項是否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和全體股東利益充分征詢中小股東意見,在此基礎上發表獨立意見,獨立董事意見應當與股東大會通知一並公布。上市公司應當聘請財務顧問為主動退市提供專業服務、發表專業意見並予以披露。
全面要約收購上市公司股份、實施以上市公司為對象的公司合並、上市公司全面回購股份以及上市公司自願解散,應當按照上市公司收購、重組、回購等監管制度及公司法律制度嚴格履行實施程序。
(三)規范主動退市申請與決定程序。申請其股票退出市場交易,或者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者轉讓的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終止上市決議後的15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提交退市申請。退市申請至少應當包括股東大會決議、退市申請書、退市後去向安排的說明、異議股東保護的專項說明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材料。證券交易所應當自上市公司提交退市申請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公司;決定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上市公司提交的退市申請之日起15個交易日內,重點從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權益的角度,在審查決策程序合規性的基礎上,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其股票終止上市交易的決定。
因全面要約收購上市公司股份、實施以上市公司為對象的公司合並、上市公司全面回購股份以及上市公司自願解散,導致公司股票退出市場交易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在上市公司公告回購或者收購結果、完成合並交易、作出解散決議之日起15個交易日內,作出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建立上市公司主動退市的專門報告制度。證券交易所應當在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上市公司主動退市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及上市公司退出市場交易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上市公司主動退市情況報告證監會。
(四)健全主動退市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上市公司收購制度,豐富要約收購履約保證形式,研究建立包括觸發條件、救濟程序等內容的余股強制擠出制度。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制度,允許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優先股以回購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制定上市公司吸收合並專門制度規范。研究豐富並購融資工具。完善非上市公眾公司並購重組制度,對包括退市公司在內的非上市公眾公司並購重組的條件、程序、披露要求等作出規范。
上市公司在出現股價低於每股凈資產等情形時部分乃至全面回購股份,導致公司股票退出市場交易的,公司可以申請再次公開發行證券,或者向其選擇的證券交易所申請重新上市。存在強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在觸及強制退市指標前,實施主動退市,在消除可能導致強制退市的情形後,可以重新申請上市。涉嫌欺詐發行的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前,按照公開承諾回購或者收購全部新股,賠償中小投資者經濟損失,及時申請其股票退出市場交易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證券交易所可以通過設定差異化的上市年費、提高信息披露要求等經濟或者自律方式,加大存在強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維持上市地位的成本,引導其主動退出交易所市場。
二、實施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制度
(五)對重大違法公司實施暫停上市、終止上市。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證券交易所應當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行為暫停上市、終止上市實施規則。
㈢ 科創板退市規則
退市制度是指上市公司退出證券市場,甚至退出證券市場。由於科創板IPO實行注冊制,與傳統的核准制有較大區別,其退市制度也與上交所的核准制有較大區別,主要表現在重大違法、交易違規、財務等退市標准上。
注冊制背景下,IPO常態化帶來的是簡單高效的市場准入,匹配的話退市也要常態化。注冊制對上市公司的財務指標、募集資金用途、控制人、關聯交易等要求更寬松,審核程序更簡單,企業更容易達到上市資格。與此同時,隨著上市公司數量的大幅增加,處於下滑或年底不良業務的企業也應被淘汰。
上海證券交易所現行的《證券法》和科技創新板上市規則,在原核准退市規則的基礎上更新了多項具體規定。其中《證券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規則中上市,退市制度單列一章說明。與上交所核準的退市制度相比,科技創新板注冊制的退市制度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審批制度
(1)包括舞弊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其中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包括「連續會計年度財務指標」;(二)危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行為;3.對信息披露、聽證等退市程序做出要求。
2.科技創新板注冊制度
(1)包括舞弊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其中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包括「相關財務指標」;(二)危害國家團舉友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行為;(三)退市期限為15日;(4)細化退市決定撤銷、重大違法司法裁判文書撤銷後的程序。
科創板注冊退市制度中重大信息違法披露弱化了對企業盈利能力的明確要求,強調了企業財務的公開透明,退市程序細化了裁判文書撤銷後的程序。
1.審批制度
(一)包括連續120個交易日成交500萬股;(二)包括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和股票面值;(3)包括連續20個交易日的股東人數,平均每天2000人。
2.科技創新板注冊制度
(一)包括連續120個交易日,交易量200萬股;(2)包括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為人民幣1元;(三)包括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3億元人民幣;(4)包括連續20個交易日的股東人數,平均每天400人。
科技創新板的注冊退市制度降低了交易量要求,增加了退市交易指數和「1元退市」規則。
1.審批制度
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包括: (一)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連續為負;(2)扣非凈利潤為負值且近一年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末凈資產為負;(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意見或審計報告為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
2.科技創新板注冊制度
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包括: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扣非凈利潤為負,營業收入1億元;(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資產為負。(3)扣非凈利潤為負的公司需要披露扣非情況,會計塌槐師事務所將出具專項核查意見。
科創板注冊退市制度優化了業務能力指標,調整了財務退市風險預警標准。
1.審批制度
(一)財務會計報告和年度/中期報告存在重大錯誤、虛假記載和未按時披露;(二)上市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3
(2)對於紅籌企業,適用《關於紅籌企業申報科創板發行上市有關事項的通知》,相應答帶條款另行適用。
如果是獨立子公司應該是可以的,公司資產不計入上市公司。如果計入上司公司資產,需要通過一些途徑剝離,不過現在搶著上科創版的多的是,肯定先選優質的,條件更符合的。科創版與主板最大的區別是注冊制,更接近國際金融市場規則。退市規則也要完善的多。新股發行結束後8個交易日內安排上市(如遇重大事件視情況順延),排隊時間不會超過4個月,漲跌停板為20%,而且震盪幅度過大時會有盤中臨時停盤,這點類似於當時的熔斷機制。總之,科創版與主板在上市條件,交易規則,運行機制方面都有很大區別,也是中國金融市場邁入國際的具有歷史意義的一步。
㈣ 科創板退市制度
科創板退市制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科創板退市環節:公司觸及終止上市的標准,股票直接終止上市,不再適用暫停上市、恢復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2)科創板退市時間:退市時間縮短為兩年,首年不達標ST,次年不達標直接退市;退市整理期為三十個交易日,累計停牌時間不超過五個交易日。
(3)重大違法退市指標: 重大違法「一退到底」,取消暫停上市,實施永久退市。
拓展資料:
一、股票退市是什麼意思?
股票退市就是指上市公司因為不符合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就是上市公司轉向成為了非上市公司。
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是退市的兩種方面,主動性退市是由公司自主決定;通常由於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因素,造成被動性退市,監督部門會採取相應的懲罰,例如吊銷公司的《許可證》。
退市不是件隨意的事,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大多數人對於好公司的標准都不太清楚導致難以辨別,或者對這個公司的認識不夠全面,最終導致了購買的股票虧損的情況,在這里有免費的股票診斷平台,把股票代碼直接輸入,即二、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如果股票退市,交易所就會有一個退市整理期,簡單的說,如果股票符合退市規定,就會採取強制退市措施,那麼可以在這個期間賣出股票。等把退市整理期過完,這家公司需要退出二級市場,不能夠再進行買賣了。
當退股整理期過了之後,如果還有股東沒有賣出股票的話,進行買賣交易的時候,就只能夠在新三板市場上進行了,新三板是專門處理退市股票的,如果有需要在新三板進行股票買賣的夥伴們,還得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才可以進行交易。
要注意的是,退市後的股票,有一個「退市整理期」,即便說可通過這一時期賣出股票,可是本質上對散戶是很不利的。股票一旦處於退市整理期,首先大資金肯定先出逃,小散戶的小資金售出去是不容易的
由於賣出資金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大客戶優先這三個原則,於是等到股票賣出去了,現在的股價已經出現了大幅度的下降,散戶虧損的就已經十分嚴重了。注冊制度下,散戶們要購買那種退市風險股的話,隨之而來的風險也是不小的,所以千萬不能做的事情就是買賣ST股或ST*股。
㈤ 科創板怎樣退市
科創板與現有主板、創業板退市制度相比,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基做蠢上市環節,退市時間縮短為2年,更為嚴格。
科創板退市不再採用單一的連續虧損作為退市指標,退市情形如下:
1、上市公司觸及終止上市標準的;
2、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等重大違法行為的;
3、股票交易量、股價、市值、股東人數不達標的;
4、上市胡簡公司喪失經營能力,財務指標不達標的;
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規范運搏陪作存在重大缺陷的。
㈥ 7. 以下關於科創板股票退市流程的表述,錯誤的是( )
科創板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投資者將不可閱讀上市公司公告是錯誤的。科創板股票的退市整理期的交易限額為30個交易日,科創板股票的退市流程中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已退市的科創板企業不在設置專門的重新上市環節都是正確的。
拓展資料:
科創板退市制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重大違法退市指標: 重大違法「一退到底」,取消暫停上市,實施永久退市。
(2)科創板退市時間:退市時間縮短為兩年,首年不達標ST,次年不達標直接退市。退市整理期為三十個交易日,累計停牌時間不超過五個交易日。
(3)科創板退市環節:公司觸及終止上市的標准,股票直接終止上市,不再適用暫停上市、恢復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4)市場類退市指標:構建成交量、股價、股東人數和市值四類退市標准,保留現有未按期披露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等基礎上,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規性退市指標。
(5)交易類退市指標:強制退市交易標准達到一項即終止上市。科創板還首次引入市值標准,對於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的上市公司進行強制退市。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
(6)財務標准強制退市:以下情形首年不達標實施 *ST 警告,次年不達標則直接退市。還有通過引入扣非凈利潤和營業收入雙重指標,連續兩年扣非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的上市公司將被強制退市。
科創板退市股票的簡稱前會冠以「退市」標識。與上交所主板一樣,科創板公司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內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退市整理期內,但停牌天數累計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累計停牌天數達到5個交易日後,上交所不再接受公司的停牌申請;公司未在累計停牌期滿前申請復牌的,上交所於停牌期滿後的次一交易日恢復公司股票交易。
㈦ 股票退市怎麼辦,股票的退市流程是怎麼樣的
股票退市一般會提前公告的,就算當時沒看到退市公告也沒關系,一般股票退市後還會給一段時間贖回,如果錯過贖回時間,還可以去這家公司贖回,不過手續比較多,也很費事。
㈧ 中信建投證券開通科創板測試題答案
1.投資者以市價申報方式參與科技股交易,不包括下列()。(單項選擇)
a、最佳五檔實時交易盈餘撤銷申報
b、最佳五檔實時交易剩餘轉讓價格申報
c、雙方的最佳價格聲明
d、交易對手的最佳價格聲明
答案:c。
2.下列關於科技創新板股票退市流程的說法不正確的是()(單選)
A.在科技創新板股票退市過程中,取消了暫停和恢復上市。
B.已退市的科技創新板企業不再設立專門的重新上市環節。
C.科技創新板股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
D.如果科技創新板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投資者將無法閱讀上市公司公告。
回答:D
3.科技創新板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前,表決權差額安排應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以上通過。(單項選擇)
一半
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答案:c。
4.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證券交易所交易時,應當符合申請許可權開放前20個交易日內,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不含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方式投入的資金和證券)資產每日不少於()萬元人民幣的要求。(單項選擇)
50英鎊
b、70
c、90
100英鎊
答:答
5.參與科技創新板交易的個人投資者,除應當符合適當性管理的要求外,還應當通過()組織的科技創新板股票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價。(單項選擇)
A.上海證券交易所
B.證券公司
C.中國胡賀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d、中國證券業協會
答案:b。
6.證券公司應當動態跟蹤和掌握科技創新板個人投資者的交易情況,至少每()年進行一次風險承受能力跟蹤評估。(單項選擇)
一半
b、1
c、2
d、3
答案:c。
7.盤後定價交易是在收市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匹配收市定價申報,並於當日()進行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單項選擇)
一、最高價
b、最低價格
C.收盤價格
D.開盤
答案:c。
8.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網上申購時,必須滿足以下哪一項要求才能持有市值?()(單項選擇)
A.持有上海市場無限售條件a股總市值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
b .持有無限售條件a股和無限售條件存托憑證的總市值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
c持有上海市場無限售條件a股和無限售條件存托憑證的總市值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
D.持有無限售存托憑證的總市值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
答案:c。
9.科技創新板每新股認購單位為()股,認購數量為()股或其整數倍。(單項選擇)
一、200股,200股
乙,500股,500股
丙,800股,200股
d,1000股,500股
答案:b。
10.關於科技創新板股票競價交易異常波動的說法不正確的是()。(單項選擇)
a、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公布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會員營業部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b、連續三個交易日日收盤價背離30%屬於異常波動。
C.沒有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數計算。
d、投資者可以不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利用資金和持股優勢進行集中交易,影響股票交易價格的正常形成機制。
回答:D
昨夜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方案的通過成功佔領財經圈的C位,發文內容表示:在創業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後的交易日漲跌幅限制從10%調整為20%。那麼創業板為何要試點注冊制?對散戶又有什麼影響呢?
01創業板
創業板也被稱為二板市場,是與中小板、科創板、主板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因為主要是針對解決中小型企業、創業型企業等融資和發展需求而設立,且在其上市企業大多為創業型企業,故而也被稱為創業板。
在未實行注冊制之前,創業板的開通並沒有資金限制,不過開通創業板許可權需要到營業部進行辦理。交易經驗(股票賬戶開戶時間)2年以上的的客戶許可權開通為T+2,未滿2年的客戶創業板許可權開通為T+2。
02創業板為何要改革
股市是一個融資的地方,主要就是為了解決企業的融資困難以及為投資者提供一個投資渠道,通過相關的運作可以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在國家層面來說,通過股市融資,可以促進實體經濟的快速發展。
相比較西方一些發達國家而言,我國的股市起步晚且制度並不完善,而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逐步完善股市相關制度邁向國際化是一個大趨勢。而創業板的注冊制實行相對來說是我國股市制度完善往前邁進可一大步;除開為了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外,還會加速市場上企業的優勝劣汰。
創業板注冊制的推出並不突然,早於2016年就有鋪墊,後又有推科創板的推出在前面探路,科創板試點運行(投資者投資年限需滿2年,資金不低於50萬,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股票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後的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前期也出現過一些問題,不過隨後逐步穩定下來。
在科創板試點穩定之後,創業板注冊制也開始推行,這就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可以大膽的推測一下,創業板注冊制運行一段時間趨於穩定之後,再下一步可能就是主板的改革、漲跌幅的全面放開,也可能是T+0制度的推出。
03對散戶的影響
創業板注冊制的推出是為了讓我國的實體經濟得到更快的發展,讓我國的股市邁向國際化與國際金融接軌。這些對於普通投資者都不用考慮,那麼創業板注冊制的推行對散戶來說都有哪些影響呢?
①提高了投資風險,散戶需提升投資能力
創業板股票漲跌幅限制從10%調整為20%,市場波動變化,投資風險也會隨著上升。想要拿到這翻倍的收益相對來說也會困難很多,這就需要部分散戶提升自己的投資能力,避免被市場淘汰。
②提高了資金要求,保護部分小散
創業板原先的許可權開通要求沒有資金限制,但是注冊制推行之後開始有了10萬元的資金門檻。這個投資門檻對於一部分投資者來說形同虛設,但是也有部分投資者資金量不足10萬元的,這部分投資者無法參與創業板投資,可能會損失一些投資機會,但是更大程度上的是市場的一種保護機制,與科創板的50萬資金限制有異曲同工之處。
③引導價值投資,投機行為減少
現在的A股市場,很多機構、游資等大資金可以通過一些操作來拉動一些垃圾股的股價,造成股價上升的假象引導散戶接盤。在創業板注冊制實行之後,通過這種方式來割散戶的韭菜風險將會變大,機構等大資金投資也會傾向於投資優質的企業股票。
綜上:相對來說,部分散戶在短期內因為創業板注冊制的實行交易上有所差異而會有點不知所措,但是長期來看對散戶絕對是一個比較好的消息。掙錢不易,將本求利。我是@易將學財,歡迎關注,一起解鎖更多財經掙錢知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