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價低於多少會被退市
由於上交所和深交所將股票劃分了幾個板塊,因此每個板塊市值退市要求不同:
1、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就會被退市;
2、上交所科創板: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3、深交所主板(和原中小板):上市公司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就會被退市;
4、深交所創業板: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退市新規出台後,還對規范類、財務類、交易類和重大違紀類退市做了詳細說明。
拓展資料:
股票名詞
散戶:就是買賣股票數量較少的小額投資者。
作手:在股市中炒作哄抬,用不正當方法把股票炒高後賣掉,然後再設法壓低行情,低價補回;或趁低價買進,炒作哄抬後,高價賣出。這種人被稱為作手。
吃貨:作手在低價時暗中買進股票,叫做吃貨。股票
出貨:作手在高價時,不動聲色地賣出股票,稱為出貨。
慣壓:用不正當手段壓低股價的行為叫慣壓。
坐轎子:目光銳利或事先得到信息的投資人,在大戶暗中買進或賣出時,或在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前,先期買進或賣出股票,待散戶大量跟進或跟出,造成股價大幅度上漲或下跌時,再賣出或買回,坐享厚利,這就叫「坐轎子」
抬轎子: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後,認為股價將大幅度變動,跟著搶進搶出,獲利有限,甚至常被套牢的人,就是給別人抬轎子。
熱門股:是指交易量大、流通性強、價格變動幅度大的股票。
冷門股:是指交易量小,流通性差甚至沒有交易,價格變動小的股票。
領導股:是指對股票市場整個行情變化趨勢具有領導作用的股票。領導股必為熱門股。
投資股:指發行公司經營穩定,獲利能力強,股息高的股票。
投機股:指股價因人為因素造成漲跌幅度很大的股票。
高息股:指發行公司派發較多股息的股票。
無息股:指發行公司多年未派發股息的股票。
成長股:指新添的有前途的產業中,利潤增長率較高的企業股票。成長股的股價呈不斷上漲趨勢。
浮動股:指在市場上不斷流通的股票。
穩定股:指長期被股東持有的股票。
行情牌:一些大銀行和經紀公司,證券交易所設置的大型電子屏幕,可隨時向客戶提供股票
行情。
② 股票跌到多少退市
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在面值(即1元)以下就會觸發面值退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投資者在投資股票的時候,特別是投資低價股的時候,一定要對公司的基本面做深入研究。
股票跌到多少退市
股票退市條件: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股票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一、主動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二、被動性退市
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公司法》第157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③ 股價跌到多少才會退市
當股票價格下跌到一定程度時會被退市,即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則會被強制退市,因此,投資者盡量遠離低於1元的股票。
拓展資料: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況,也會被退市:
財務類:連續虧損4年會終止上市、營業收入連續低於1000萬元4年退市、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6個月退市、營收低於1億退市、科創板和創業板現行的營業收入和扣非凈利潤的組合指標引入主板和中小板,企業年度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退市等。
規范類:連續3年虧損暫停上市,如次年轉盈可恢復上市變為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連續2年觸發財務類標准即退市。
重大違法類:連續三年的利潤造假金額超過當年對外披露利潤的 100%;累計造假金額要達到 10 億元以上等。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主動或者被動的原因退出二級市場而隨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公司法》第157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④ 低於1元股票會規定退市嗎
不會。股票一元是不一定會退市的,但如果當股票市場價格可以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低於了一元時,就會有可能退市。但如果不滿足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價格的水平低於一元這個條件的話,是不會退市的。一般普通投資者就要避免此類股票。
(4)幾元錢夠股票退市擴展閱讀: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私有化退市:私有化退市一般以主動退市完成。比如遼河油田(000817)和錦州石化(000763)。
換股退市:換股退市一般也是主動退市。換股退市後,原股東會成為另一家公司的股東。比如S山東鋁(600205)、S蘭鋁(600296)換股和中國鋁業(601600)換股後,原S山東鋁(600205)、S蘭鋁(600296)的股東就變成了中國鋁業(601600)的股東。
虧損退市:虧損退市一般是被動退市。ST股票,如果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就會暫停上市,若在規定期限內還是達不到恢復上市的條件,就會被退市。比如*ST精密(600092)S*ST龍昌(600772)就是因為暫停上市後依然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年報而被退市。
股價低於1元退市:股價低於1元退市一般也是被動退市。如果上市公司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都低於1元,就會被交易所強制終止上市。比如ST中弘(000979)。
⑤ 股票跌到多少退市
股票連續下跌至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就會退市。
拓展資料:
股票退市新規:明確財務造假判定指標。退市整理期減少至15個交易日。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數董事長對年報、半年報不保真。凈利潤虧損並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直接退市,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
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交易類退市不設整理期,一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ST,深交所設「風險警示板」單日買入不得超過50萬股。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主動或者被動的原因退出二級市場而隨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私有化退市一般以主動退市完成。
換股退市一般也是主動退市。換股退市後,原股東會成為另一家公司的股東。
虧損退市一般是被動退市。ST股票,如果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就會暫停上市,若在規定期限內還是達不到恢復上市的條件,就會被退市。
股價低於1元退市一般也是被動退市。如果上市公司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都低於1元,就會被交易所強制終止上市。
⑥ 股價跌破多少要退市
不同交易所規則不同,就好比滬深交易所祥冊亦有明確的規定,並有細化的具體條款賀局:謹拍宏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一元,將被強制退市。
⑦ 低於1元股票退市規定什麼時候開始的
2022年3月25日。根據查詢《旦宏股票上市規則》得知,2022年3月25日規定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就會被退市。退市是上轎遲兄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閉襲。
⑧ 市值退市標准
法律分析:市值退市,標准為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面值退市標准明確為「1元退市」。
法律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第十四條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500萬股;
(二)在本所僅發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三)在本所既發行A股股票又發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其A股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500萬股且其B股股票累計成交量同時低於100萬股;
(四)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或者僅發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
(五)在本所既發行A股股票又發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A股、B股每日股票收盤價同時均低於1元;
(六)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七)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東人數均少於2000人;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個交易日。
第十五條 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九十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的,應當在次一交易日開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後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自上述九十個交易日的起算時點起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內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高於500萬股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止(以先達到的日期為准);
在本所僅發行B股股票的公司,出現連續九十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的,應當在次一交易日開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後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自上述九十個交易日的起算時點起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內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達到100萬股以上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止(以在先者為准);
在本所既發行A股股票又發行B股股票的公司,其A股、B股股票的成交量同時觸及前兩款規定的標準的,應當在次一交易日開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後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自上述九十個交易日的起算時點起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內A股股票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達到500萬股以上或者B股股票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達到100萬股以上,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止(以在先者為准)。
第十六條 上市公司連續十個交易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次一交易日開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後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應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止(以先達到的日期為准):
(一)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
(二)每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三)公司股東人數低於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