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退市後重新上市,那原來的股票怎麼辦
股票退市後重新上市,那原來的股票怎麼辦:
退市後重新上市,原來持有多少股沒有賣出的,現在依舊不變,但是如果賣出了,就不再擁有該公司的股份。
在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後,會給予上市公司股票三十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可以進行交易。若還是錯過賣出,股票則退市到新三板交易,還是可以繼續賣出。
【拓展資料】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一、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二、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退市情況:
一、私有化退市。私有化退市一般以主動退市完成。比如遼河油田(000817)和錦州石化(000763)。
二、換股退市。換股退市一般也是主動退市。換股退市後,原股東會成為另一家公司的股東。比如S山東鋁(600205)、S蘭鋁(600296)換股和中國鋁業(601600)換股後,原S山東鋁(600205)、S蘭鋁(600296)的股東就變成了中國鋁業(601600)的股東。
三、虧損退市。虧損退市一般是被動退市。ST股票,如果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就會暫停上市,若在規定期限內還是達不到恢復上市的條件,就會被退市。比如*ST精密(600092)、S*ST龍昌(600772)就是因為暫停上市後依然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年報而被退市。
B. 退市的股票怎麼處理還能重新上市嗎
退市的公司還能重新上市,不過上市的情況不一樣了。
目前退市股有分三種,第一種,虧損退市;第二種,違法違規退市;第三種,一元退市規則退市。這三種不同的退市制度,如果股民買入後有的可以賠償,有的是不能賠付的,只能轉到新三板再次交易,不過此時的股價已經是很低了,投資者賬戶也沒有多少資金了。
那股民應該怎麼應對?
一、虧損退市股。
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連續虧損三年將暫停上市。這種因為業績因素導致的退市是會暫時保留上市資格,如果半年後仍然繼續虧損,沒有出現扭虧的局面就會終止上市,踢到三板去交易。
創業板不同,創業板股票是連續三年虧損就直接退市,此時不會經歷ST的戴帽過程。創業板退市後是永不上市,主板退市後連續三年盈利並達到標准還可以申請恢復上市,這兩者是有區別的。
股民如果是買入虧損退市股,基本是只能算投資失敗,最悲觀的結果就是和上市公司一起退市,期待能否三年後盈利迎來繼續申請上市烏雞變鳳凰的時刻。
總之:三種退市制度,如果是違法違規的退市,在事件發生前買入的股民可以訴訟賠償,調查發生後買入的股民是不能賠償的,如果是正常的退市行為,基本是持股和它一起退市,或者割肉虧損離場了。
C. 股票退市再上市,原來的股票還值錢嗎
買了股票,就相當於持有公司的股權,不管公司上市還是非上市,都是公司的股東,擁有對應份額的公司權益。所以,公司退市後再上市,你的股票更後面人買入股票的權益是一樣的。公司重新上市後,你的股票仍然可以按市場價交易。
股票的定義: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上市公司的定義: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公司上市的要求如下: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D. 退市股票重新上市首日,連續競價時的申報價格範圍有什麼規定
根據《管理辦法》,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前款所稱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新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E. 退市股票重新上市首日,集合競價時的申報價格範圍有什麼規定
根據《管理辦法》,集合競價階段及開市期間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無價格限制,請投資者注意交易風險,理性申報。
F. 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是否有價格漲跌幅限制
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法律條例規定
《深交所交易規則(2016年9月修訂)》第3.3.17條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二)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三)證監會或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計算漲跌幅限制價格?
漲跌幅限制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限制比例)
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漲跌幅限制價格與前收盤價之差的絕對值低於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的,以前收盤價增減一個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漲跌幅限制價格。
三、上交所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辦法》提出,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98%。恢復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當日盤中臨時停牌事宜按照本所關於新股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的規定執行。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四、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當日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二)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應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其他情形。」
五、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G. 退市股票還能重新上市嗎
可以的。
退市公司自其股票進入本所退市股份轉讓系統或者其他場外交易市場轉讓之日起的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屆滿後,可以向本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請。
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請獲得本所同意後,應當在三個月內辦理完畢公司股份的重新確認、登記、託管等相關手續。本所在公司辦理完成相關手續後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應當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上海證券交易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署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2、公司全部股份已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託管的證明文件。
3、公司行業分類的情況說明。
(7)股票退市後重新上市股價怎麼定擴展閱讀
股票退市的清情況:
1、私有化退市
私有化退市一般以主動退市完成。比如遼河油田(000817)和錦州石化(000763)。
2、換股退市
換股退市一般也是主動退市。換股退市後,原股東會成為另一家公司的股東。
3、虧損退市
虧損退市一般是被動退市。ST股票,如果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就會暫停上市,若在規定期限內還是達不到恢復上市的條件,就會被退市。
4、股價低於1元退市
股價低於1元退市一般也是被動退市。如果上市公司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都低於1元,就會被交易所強制終止上市。
H. 低於1元退市股重新上市
低於1元退市股重新上市指的是股價低於一元的股票退市以後重新上市。
低於1元退市股重新上市條件:
1、該股票在最近兩年內凈利潤都為正,且凈利潤累計超過2000萬元。
2、發行退市股的上市公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且發行退市股的上市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
3、發行退市股的上市公司必須經有關機構審查其管理體系,執行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規定。
低於1元的股票一般是三年連續虧損即退市被退市,在股票退市後發行該退市股的上市公司將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但發行退市股的公司仍然存在,可以正常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57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I. 退市股票重新上市首日,是否有價格漲跌幅限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