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澤達易盛和*ST紫晶或被強制退市
11月18日晚,澤達易盛、*ST紫晶分別披露《關於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根據《告知書》認定情況,兩家公司未來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澤達易盛和*ST紫晶將在11月21日停牌一天,11月22日復牌,其中澤達易盛自復牌之日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證券簡稱「澤達易盛」變更為「*ST 澤達」,*ST紫晶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分析人士表示,證監會對兩家公司的行政處罰和上交所對公司予以「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彰顯了監管機構對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和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決心。
澤達易盛和*ST紫晶或被強制退市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跟隨我一起看看吧。
上市僅2年被退市警告,募集10.23億,股民被掏空了
科創板退市警告第二股,688086ST紫晶2020年2月上市,如今僅僅過去2年時間公司被退市警告,股票名稱從紫晶存儲變成ST紫晶。股民:罪魁禍首是中信建投,為了1.19億保薦費,什麼都乾的出來!
這種股票你如果說不是為了圈錢,我真的找不出其他理由,從上市之日起,一路下挫,一路虧損,一路爆雷。原始股東至少兩大陰謀:1、用於大股東自己個人利益方面投入;2、到點減持走人。
股民們一致認為這紫晶存儲就是來圈錢退市的,只是節奏有點兒快了!是不是下一家公司等不及了,也要上市圈錢了?
您覺得紫晶存儲上市就暴雷,中信建投有連帶責任嗎?如何避免這種上市圈錢傷害投資者呢?歡迎您下方留言評論。
監管「零容忍」!澤達易盛和*ST紫晶或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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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晚,澤達易盛(688555)、*ST紫晶(688086)分別披露《關於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根據《告知書》認定情況,兩家公司未來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澤達易盛和*ST紫晶將在11月21日停牌一天,11月22日復牌,其中澤達易盛自復牌之日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證券簡稱「澤達易盛」變更為「*ST 澤達」,*ST紫晶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分析人士表示,證監會對兩家公司的行政處罰和上交所對公司予以「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彰顯了監管機構對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和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決心。
主要責任人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公告內容,澤達易盛《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等,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發行人在其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證監會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做出責令改正、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並對主要責任人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告知書》顯示,澤達易盛通過公司或全資子公司浙江金淳、蘇州澤達簽訂虛假合同、開展虛假業務等方式,2016-2019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34.23億元,虛增利潤1.87億元。在上市後,澤達易盛繼續通過財務造假虛增營業收入,2020年—2021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23億元,虛增利潤1.09億元。該公司同時存在《招股說明書》、定期報告未按規定如實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如實披露股權代持情況。
根據公告內容,*ST紫晶因公司涉嫌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招股說明書》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構成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款所述的違法行為,證監會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做出責令改正、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並對主要責任人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告知書》顯示,*ST紫晶長期通過深圳宇維、深圳富宏華、南京疊嘉等單位虛構銷售合同、偽造物流單據和驗收單據入賬,《招股說明書》虛增營業收入、利潤,在上市後,繼續通過前述財務造假方式虛增營業收入,2017年—2020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7.66億元,虛增利潤3.76億元。此外,公司同時存在《招股說明書》、定期報告未按規定如實披露對外擔保情況。
上交所將立即啟動相應的紀律處分流程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澤達易盛、*ST紫晶《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揭示的違法違規事項,上交所將立即啟動相應的紀律處分流程。後續,上交所將持續關注行政處罰進展,並將根據處罰結果和退市規則,啟動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相關流程。
11月18日晚,澤達易盛和*ST紫晶均發布《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第一次風險提示公告》。根據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公司應當每5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相關事項進展,並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進行風險提示。
記者梳理發現,澤達易盛和*ST紫晶上市以來,已多次收到上交所發出的監管函件。其中,上交所先後對澤達易盛發出4份監管函件,並對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等予以紀律處分或監管措施。
在*ST紫晶上市首年即2020年年報被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後,上交所高度關注「非標」審計意見事項,就重要會計科目、業務模式變化、預付款項變化等進一步問詢,分別就公司2020年年報保留意見、2020年年報及2021年半年報3次發出問詢函。2021年4月以來,對*ST紫晶2020年年報、2021年半年報、2021年年報、2022年半年報、2022年三季報,發出問詢函及監管工作函10餘份,持續緊盯公司風險事項,挖掘信息披露疑點。自2022年2月被證監會立案後,公司違規擔保、資金劃扣、投資者訴訟等風險接連爆發,上交所均在第一時間發函問詢,督促公司核實了解相關情況,明確監管要求。
此外,針對與澤達易盛進行相關交易的上市公司,上交所已發出《規范運作建議書》,督促公司嚴肅自查,並按照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對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行為「零容忍」
*ST紫晶、澤達易盛分別於2020年2月、2020年6月上市,上市均未滿三年,即因涉嫌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未來還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分析人士指出,本次證監會對公司的行政處罰和上交所對公司予以「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彰顯了監管機構對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和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決心。
市場人士指出,注冊制下發行上市制度的包容性決不意味著放鬆監管,發行人不能心存僥幸,企圖通過財務造假等手段「闖關」。對存在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行為的公司,監管必然會重拳出擊,依法依規強制其退市,這對於營造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保障科創板長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強調,上交所將繼續貫徹「建制度、不幹預、零容忍」方針和注冊制改革「三原則」,切實履行一線監管職責,依法從嚴從快打擊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秩序。
責編:萬健禕
校對:祝甜婷
版權聲明
王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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