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的股票退市規定
1.上市公司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不足3億的,將退市;
2.上市公司單股面值低於1元的,退市;
3.如果上市公司的股票已經掛了st,但未出轎爛正具符合標準的審計報告,將退市;
4.上市公司連續兩年公布的財務內容造假,總金額達到5億的,退市;
5.上市公司存在重大管理缺陷,拒不改正。
以上是股票退市的一些新規定。
退市新規的影響
1.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在股票交易市場的質量,也有利於股票交易市場的長期發展;
2.退歷嘩市新規對上市公司起到警示作用,特別是對上市公司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有利於公司提高管理和組織能力;
3.新的退市規定反映了國家對股票交易市場的關注,並不斷完善股票市場的相閉悔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