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市對股票的影響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退市是指股票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退市直接影響到股票的流動性,通常伴隨著股價的大幅下跌,關繫到數以萬計股東的切身利益。同時退市對公司聲譽的影響也非常嚴重。上市公司退市說明市場體系是完善的,有進有出,好的上市公司留,壞的上市公司踢。否則不良上市公司就像一顆定時炸彈,危及市場的健康發展。因此公司退市可能不是一件好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貳』 上市公司股票退市的話,對大股東有什麼影響
隨著退市新規出來之後,市場又關注股票退市的問題。最典型的問題是上市公司退市對大股東到底有什麼影響?
關於上市公司退市對所有股東都會帶來巨大影響,自然也是包括大股東在內,具體對大股東主要有以下幾點影響:
(1)讓大股東失去圈錢套現渠道
大股東逢高圈錢套現是A股市場相當嚴重的問題,公司上市對大股東是最有利的,為大股東打開了圈錢套現的平台。
所以當上市公司出現退市,大股東同樣會關閉圈套套現的機會,集體大股東是怎麼圈錢套現呢,需要有兩種渠道:
比如我是某三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其中一家公司上市了,另外兩家公司還未上市,我可以提議把另外兩家公司直接注入到已上市公司,然後把這兩家非上市公司注入之後,可以通過股票市場變現。
以上三個方面就是一家上市公司退市之後,對大股東帶來最大的影響。上市公司退市除了對大股東造成影響,同樣為題對中小股東帶來影響。
上市公司出現退市,對中小股東最大影響就是資產縮水,會造成中小股東出現巨大損失,當然這個損失大股東也避免不了的,大股東也會出現重大損失,導致資產縮水的,說白了就是股票退市對大家都不是好事。
『叄』 退市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中國在美股上市的公司被退市經濟上的後果是回中國上市,信譽度會下降。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山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⑴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⑵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⑶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⑷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⑸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⑹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⑴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⑵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⑶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⑷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⑸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⑹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境外證券交易所對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決定一般都比較謹慎,並規定了非常復雜的程序。
如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02規定了以下程序:
⑴交易所逗兆搏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⑸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⑹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⑺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⑻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香港聯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⑴第一階段:在停牌後的6個月內,公司須定期公告其當前狀況
⑵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標准,並要求其在6個月內,提供重整計劃(ResumptionProposal);
⑶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公告聲明公司因無持續經營能力,將面臨退市,並向公司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是6個月),再次提交重整計劃。
4)第四階段:第三階段結束後,如公司沒有提供猜困重整計劃,則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