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的股票一直跌會怎樣
股票一直跌可能會觸發退市機制,股票連續下跌至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就會退市,股票退市後會進入三板市場交易,投資者確權並開通三板交易許可權後可以掛牌轉讓。
股票退市規則:1、明確財務造假判定指標;2、退市整理期減少至15個交易日;3、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4、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數董事長對年報、半年報不保真;5、凈利潤虧損並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直接退市,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6、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交易類退市不設整理期,一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ST,深交所設「風險警示板」單日買入不得超過5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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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如果股票一直跌不賣會怎樣
股票投資賺錢,說簡單點也是賺取中間差價,低點買入高點賣出,但是誰也不知道哪裡低點。俗話說「你想抄它底,它卻想抄你家」那麼遇到股票一直跌不賣會怎麼樣呢?
如果股票一直跌不賣會怎樣?
股票一直下跌不會跌到0元,而且雖然股價一直跌會面臨退市的風險,但是基本不會出現退市的情況,因為退市是要走程序的。按照現在的市場規定,如果股票連續出現虧損了,才有可能被強制退市,A股市場乃至世界的股市這么多年了,從來都沒有聽說有股票是跌退市的,因此不不需要擔心出現這樣的情況。
我們買股票肯定是要買那種基本面良好、財務狀況良好的股票,因為只有這種股票才有賺錢能力。而有賺錢能力的股票就算再怎麼跌都不會跌到0元去。就比如說你可以想像到貴州茅台會跌到0元然後退市嗎?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別說是茅台了,就算換任何公司都是不可能的,因為只要是上市公司,哪怕是一直虧損的企業都是有固定資產的,這些固定資產都是有價值的,只要是有價值在,那麼就不會跌到0。所以,投資者實在是不需要擔心股票一直跌的問題,股市的漲跌都是自然規律,把心態放平,看淡就好了。
綜上,股票退市需要達到一定的條件,並不是說股票一直跌就會退市,並且股票退市還需要一定的流程時間。股票投資風險很大,所以投資者在投資時一定要謹慎選擇,買入的時機很重要,賣出的時機同樣重要。
C. 一隻股票一直跌的最後結果是什麼
股票如果一直跌到最後就是退市上三板市場.
1、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2、證券市場按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可以分為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交易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這同主板市場、二板市場,以及三板市場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三板市場的全稱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於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目前在三板市場由指定券商代辦轉讓的股票有61隻,其中包括水仙、粵金曼和中浩等退市股票。作為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的一部分,三板市場一方面為退市後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繼續流通的場所,另一方面也解決了原STAQ、NET系統歷史遺留的數家公司法人股流通問題。
D. 如果股票一直跌會怎麼處理
股票一直跌可能會觸發退市機制,股票連續下跌至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就會退市,股票退市後會進入三板市場交易,投資者確權並開通三板交易許可權後可以掛牌轉讓。
拓展資料
退市制度(delisting provision),資本市場一項基礎性制度,是指證券交易所制定的關於上市公司暫停、終止上市等相關機制以及風險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轉讓服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機制的制度性安排。
制度介紹
中國證監會於2001年2月23日發布了《虧損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之後又於2001年11月30日在原有辦法基礎上加以修訂,規定連續三年虧損的上市公司將暫停上市。我國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正式開始推行。
退市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提高我國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初步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資本市場發展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退市制度在實際運行中逐漸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其中主要表現為上市公司退市標准單一,退市程序相對冗長,退市效率較低,退市難現象突出。存在著上市公司通過各種手段調節利潤以規避退市的現象,導致上市公司「停而不退」,並由此引發了「殼資源」的炒作,以及相關的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場的正常秩序和理性投資理念。
數據顯示,自2001年4月PT水仙被終止上市起,滬深兩市迄今共有退市公司75家。其中,績差公司因連續虧損而退市的有49家,其餘公司的退市則因為被吸收合並。退市比例占整個A股掛牌家數的1.8%,而美國納斯達克每年大約8%的公司退市,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的退市率為6%;英國AIM的退市率更高,大約12%。
2012年3月18日,國務院轉批發改委《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提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健全新股發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強化投資者回報和權益保護。
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自5月1日起施行。創業板退市制度正式出台。其中規定創業板公司退市後統一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將不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借殼恢復上市。
2012年6月28日,上交所,深交所公布新退市制度方案,連續三年凈資產為負,或者連續三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股票面值的公司應終止上市。
2018年3月2日,證監會宣布就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公開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