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專家解答攀鋼鋼釩重組後怎麼走
9.59元是個現金行權價,也是鞍鋼給攀鋼的一個價位保證,目前股價8.32,還有15%的套利空間,但是攀鋼目前的股價,已經相當的虛高,按照鋼鐵板塊的平均市盈率來計算,攀鋼也就是3元附近。攀鋼重組啟動正股現金選擇權行使在前,而正股行權在後,權證所有者便不可能參與現金選擇權交易。但是,權證和正股價格存在聯動關系是不爭事實,正股上漲後,在投資者行使現金選擇權時,沒有行使現金選擇權的投資者出於理性,不會以9.59元以下的價格賣出正股,而期望較低的投資者將參與現金選擇權,就算所有流通股選擇現金9.59元賣給鞍鋼,所有流通股就沒股了,而鞍鋼不會9.59買,低於9.59賣.正股股價的大幅上漲自然會帶動權證的大漲,關鍵是9.6億行權後會不會無量跌停,這個問題肯定存在,不然002主力早拉了.
目前是停盤,但是到底重組能不能通過,還是未知數,
未來鋼釩權證和攀鋼走勢有以下幾種可能。
首先-------確定了重組後再行權,意味著權證的行權最終無價值!
其次-------重組不通過,則正股和權證連續跌停!
其三-------重組通過復牌,正股急速上漲到9.59元附近,權證可能跟漲也可能不漲!(不管跟不跟漲都將是最後拋售機會)
其四-------股東現金選擇權登記日過後,正股連續跌停,權證巨跌到無任何價值!
其五-------風險虧損高於收益所得,但收益的可能性大於風險發生的可能行!(也就是說通過的可能性大一些)
『貳』 000629 這是怎麼啦
因為攀鋼重組,現在鞍鋼給它提供了一個現金選擇權,是9.59元,目前攀鋼鋼釩的市盈率45倍,但鋼鐵股的平均市盈率只能去到6倍左右,單從其所處行業來看,股價是嚴重高估的。於是就出現了股價高估存在巨大的價值回歸的壓力,但價格低於9.59又存在低風險的套利空間,造成現在股價上去難(股價高估),下來也難(套利者進場)的情況。買賣頻繁證明市場對現在股價無法達成共識,個人覺得主要的分歧在於對重組時間的確認上,覺得短期能夠實施重組的會認為目前的差價值得參與,覺得短期無法實施重組的則會認為賺取目前的差價不如將資金轉投其他收益更高的品種。
你是9.5買的,盈利的空間基本沒有,早點賣吧,免得到時候又出了什麼意外,重組方案擱淺了,那肯定是連續跌停的。
『叄』 攀鋼鋼釩股票分析
昨日200811,攀鋼鋼釩公布了整體上市二次現金選擇權的行權價格,首次現金選擇權的價格為9.59元/股,而放棄
昨天鞍鋼集團再度出手支持攀鋼系重組,承諾首次未行使現金選擇權的攀鋼鋼釩(000629行情,愛股,主力動向)股東在首次申報期截止日起兩年後的特定期間行使第二次現金選擇權,行權價為10.55元/股,同時承諾連續兩年現金分紅,每股不少於0.12元。即符合條件的股東每年可獲得不少於6%的收益。分析人士認為,鞍鋼集團是在「用時間換空間」,希望兩年後資本市場與鋼鐵行業市場轉暖,以緩解資金壓力。
二次行權價升至10.55元
攀鋼鋼釩昨天披露,鞍鋼集團向公司出具《關於第二次現金選擇權行權價格的補充承諾函》約定,在現金選擇權首次申報期截止日未全部申報行使現金選擇權的攀鋼鋼釩股東將取得第二次現金選擇權權利,並有權在首次申報期截止日起兩年後的特定期間按10.55元/股行使現金選擇權。
在現金選擇權首次申報期截止日未全部申報現金選擇權的攀渝鈦業(000515行情,愛股,主力動向)及長城股份(000569行情,愛股,主力動向)股東,可以分別按1.78及0.82的換股比例轉換為攀鋼鋼釩股票,並有權於首次申報期截止日起兩年後的特定期間按8.73元/股的價格行使現金選擇權。
為盡可能吸引攀鋼鋼釩股東持有股票,鞍鋼集團表示,如在首次現金選擇權申報期截止日至第二次現金選擇權行權期起始日之間,攀鋼鋼釩股票發生分紅、派息等情況,第二次現金選擇權行權價格將不進行除息處理。
綜合年收益率不低於6%
同時,攀鋼集團出具了關於現金分紅的承諾函,承諾在攀鋼鋼釩符合現金分紅條件並仍然保留一定未分配利潤的前提下,攀鋼集團及一致人將向攀鋼鋼釩2008~2009年度股東大會提議分配現金紅利,分配標准將不低於每10股派發1.2元(含稅),攀鋼集團及一致人並承諾將在審議該等事宜的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投贊成票。
攀鋼鋼釩表示,基於鞍鋼集團和攀鋼集團的上述承諾,未首次行使現金選擇權的股東,其獲得的包括持股相關期間的現金股利和第二次現金選擇權行權價格與首次現金選擇權行權價格之差額在內的綜合年收益率,以首次現金選擇權行權價格為基準將不低於6%。
意在「用時間換空間」
10月27日,攀鋼系確定重組方案後,攀鋼鋼釩、攀渝鈦業、長城股份3隻個股受到市場追捧,從公布重組方案至昨天,3隻股走出獨立行情,8個交易日股價上漲均超過14%,此階段,滬指下跌4.3%。昨天,3隻股分別報收9.50元、13.99元和6.43元,與第一次現金選擇權的價格越靠越近。在攀鋼系的重組方案中,鞍鋼集團承諾向攀鋼鋼釩、攀渝鈦業、長城股份的股東,可分別以9.59元、14.14元和6.5元的股價兌換手中的股票。第二次的現金選擇權10.55元的行權價比第一次的現金選擇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也吸引了更多投資者購買攀鋼系的3隻個股。
假設全部流通股東均選擇行使現金選擇權,攀鋼重組後的公眾股權將會低於10%,面臨退市的尷尬。鞍鋼集團這次推出兩年後更高的二次現金選擇權,是否希望用更大的利潤空間,讓投資者能繼續持有攀鋼系股票兩年,以力保攀鋼重組後的上市地位?對此,廣發證券行業研究員劉保瑤表示:「不能完全這么說。」
他認為,這是鞍鋼集團「用時間換空間」的做法,確實希望讓投資者在未來兩年繼續持有攀鋼系的股權,但另一方面是出於對目前整個大經濟環境的考慮。他表示,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目前A股股價偏低,未來兩年繼續暴跌的空間不大,鞍鋼如此做是寄望兩年後市場會有所回升。
寄望兩年後「冬天」過去
此外,劉保瑤認為,目前鋼鐵行業正處於「冷冬」,企業的現金鏈緊張。鞍鋼把第二次現金選擇權定在兩年後,是希望能把現金兌現的壓力拉長,從而化解目前公司資金壓力。「假如不提高二次現金選擇權的行權價,投資者全部兌換現金,鞍鋼集團將面臨非常大的現金壓力,可能會影響其正常的生產經營。」同時,攀鋼系的股本擴張也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
他表示,如今攀鋼系的3隻個股因為重組的概念支撐,其股價明顯高於同行業的其他個股。目前,鋼鐵行業的大部分個股股價僅處於2~4元的區間。
劉保瑤預期,鋼鐵行業的「轉暖」最快在明年的下半年,因而鞍鋼集團選擇在兩年後執行更高的現金選擇權的行權價。
『肆』 鞍鋼股份發生什麼大事了
昨日,*ST釩鈦、鞍鋼股份(A股、H股)同時臨時停牌。記者從*ST釩鈦有關人士獲悉,兩公司停牌原因是,鞍鋼集團與攀鋼集團的重組已獲國務院國資委審核批准。分析人士指出,這將鋼鐵業又一次重量級大整合,重組後的「大鞍鋼」將躋身為中國特大鋼企之列。
深交所昨日早間公告稱,因發生對股價可能產生較大影響、沒有公開披露的重大事項,根據有關規定,經公司申請,鞍鋼股份、*ST釩鈦兩公司股票自5月24日開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關公告後復牌。停牌前一交易日*ST鋼釩收於8.18元,鞍鋼股份收於8.57元。
據悉,鞍鋼集團、攀鋼集團均為國務院國資委旗下獨資企業。今年「兩會」期間,鞍鋼集團總經理張曉剛表示,鞍鋼和本鋼、東北特鋼之間的戰略合作今年將有實質性進展。鞍本集團早在2005年已掛牌,而隨著本次與攀鋼集團整合,整合後的「大鞍鋼」粗鋼年產量有望達4000萬噸,將超過河北鋼鐵集團。
『伍』 什麼是攀鋼權證事件(股票500分!!!)拜託了各位 謝謝
【一】 000629 公司董事會有使 000312 權證持有人不能 獲得現有股東向鞍鋼集團行使現金選擇權的可能 「 意圖 」 1. 理由: ( 1 ) 大家知道的目前發生的一日之差的所謂 「 生死極速 」 。 ( 2 ) 伏筆其實已經早已埋下 ---2008.5.19 披露的《 發行股份 購買資產、換股吸收合並暨關聯交易報告書 (草案) 》(下稱 《 5 .19 草案》 ) ◆「 ( 5 )現金選擇權 鞍鋼集團已於 2008 年 5 月 7 日與本公司簽署了《 關於提供現金選擇權的合作協議》, 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 購買資產、 換股吸收合並暨關聯交易報告書確定鞍鋼集團擔任本次重大資產重組 的現金選擇權第三方,並向本公司承諾:對按照攀鋼鋼釩、 攀渝鈦業及 ST 長鋼 屆時 公告的現金選擇權方案所規定的程序申 報全部或部分行使現金選擇權的攀鋼鋼釩、攀渝鈦業及 ST 長鋼 除攀鋼集團及其關聯方以及承諾不行使現金選擇權的股東以外的其他 所有股東,鞍鋼集團將無條件受讓其已申報行使現金選擇權的股份, 並分別按照 ……… …………….. 如本公司的權證持有人在現金選擇權申報股權登記日之前行權, 則持有權證行權所新增股份並於現金選擇權申報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 的股東有權獲得現金選擇權。 如本公司的權證持有人在現金選擇權申報股權登記日之後行權, 則持有權證行權所新增股份的股東無權獲得現金選擇權, 無法申報及實施現金選擇權 ◆ 《 5.19 草案》 重大事項提示 「 公司提請本公司權證持有人對上述因素予以關注, 並結合其他信息披露資料適當判斷及進行投資決策。 」 2. 為什麼要這樣做? 2.1 利益出發點? 見 《 5.19 草案》 重大事項提示 「5……. 如本公司的權證持有人在現金選擇權申報股權登記日之前行權, 則持有權證行權所新增股份並於現金選擇權申報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 的股東有權獲得現金選擇權。 如本公司的權證持有人在現金選擇權申 報股權登記日之後行權, 則持有權證行權所新增股份的股東無權獲得現金選擇權, 無法申報及實施現金選擇權,在該等情況下,權證行權後, 公司的會公眾持股量將會提高, 從而降低本次交易後公司股權分布情況不符合上市要求的風險。 」 2.2 推演:若權證持有人不能獲得現金選擇權,一, 對公司是有利益的 ---- 利益就是降低本次交易後公司股權分布情 況不符合上市要求的風險 . 二,可為鞍鋼集團(當前)節約數十億元的資金佔用。 這是董事會為公司以及真心幫助( 見本人於相關傳言發生時的其他博文) 公司重組的公司重要的股東利益盡力的表現,值得贊許。 3. 董事會 「 意圖 」 實現的客觀效果 犧牲權證持有人利益使中國上市公司具有最大里程碑意義的重組獲得 成功的更大保障(減少退市 = 失敗的風險呀) . 4. 筆者說明: 筆者只是根據目前所見事實包括為此查閱的公司的若干公告大量內容 分析(此處從略)後有此 i 董事會意圖的推測。說實話, 筆者希望這種推測是錯誤的,說不定下述情況還能出現,若彼, 則就本人的以小人物之心度大人物之腹作自我反省。 4.1 基於以下預留空間,筆者前述推測可能(但願)錯誤: ( 1 ) 08.5.8 公司披露的《 關於鞍山鋼鐵集團公司擔任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現金選擇權第三方 的公告 》表述: 「 鞍鋼集 團致函攀鋼鋼釩並作出以下承諾: 1 、對按照攀鋼鋼釩、攀渝鈦業及 ST 長鋼 屆時公告 的現金選擇權方案 所規定的程序 申報全部或部分行使現金選擇權的攀 鋼鋼釩、攀渝 鈦業及 ST 長鋼除攀鋼集團及其關聯方以及向攀 鋼鋼釩承諾不行使現 金選擇權的股東以外的其他所有股東, 鞍鋼集團將無條件受讓其已申 報行使現金選擇權的股份, ….. 」 ( 2 )今天即 08.10.24 公司批露的鞍鋼集團新的承諾函稱 「6 、 本承諾函的用語和定義以攀鋼鋼釩董事會制定並發布的現金選擇權實 施公告為准,如二者存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 以攀鋼鋼釩董事會 制定並發布的現金選擇權實施公告為准 。 」 ( 3 )《 5.19 草案》(三)本次交易概況 「2 、換股吸收合並 …… 鞍山鋼鐵集團公司已承諾擔任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現金選擇 權第三方,關於現金選擇權申報、 實施的具體方案將由公司董事會另行制定並公告。關於現金選擇權 申 報 、實施的 具體方案將 由公司董事會另行制定並公告 。 」 4.2. 邏輯推演 由於董事會有如此大的自由決定 「 屆時 」 的空間, 若其欲使權證持有人可以獲得現金選擇權, 則可將現金選擇權申報股權登記日另行制定為 11 月 28 日之後的任 何一天而毫無困難與障礙,若其不欲如此,則必須確定為 11 月 28 日之前,有網上文章計算相關程序後說,也只能是 11 月 27 日。( 24 小時太久,只爭朝夕,如此,亦可贊許之工作精神也), 以上邏輯大概是能夠成立的。 【二】 部分權證持有人所持 「 彼鋼釩非此鋼釩 」 的主張難不住公司董事會。 1. 假定前提:事態發展為權證持有人真的處於 「 權證持有人在現金 選擇權申報股權登記日之後行權, 則持有權證行權所新增股份的股東無權獲得現金選擇權, 無法申報及實施現金選擇權, 」 的境地。 2. 事實方面的分析: 2.1 11 月 27 日(或其之前) 僅是現股東申報及實施現金選擇權的階段。即使申報當天就得到實施 = 鞍鋼集團當天就把 9.59 元 / 股的資金向申報人付訖(假定 00 0515 和 000657 同樣如此), 此時不過是完成股份的登記過戶,股東由申報人變更為鞍鋼集團, 直至鞍鋼集團將依申報人行權得到的 000515 和 000657 股 份換為 000629 股份並且完成 000629 的公司變更登記 ( 第一個絕對重要的事項,待後分析!!!) 同時 000515 和 00 0657 進行注銷之前的期間, 000629 還是原來的 00062 9 ! 2.2 權證持有人行權期為 11 月 28 日始至 12 月 11 日( 之間的交易日),行權後(即使是拖到 12 月 11 日行權) 得到的股票仍然是 000629 的股票。因為依照法定程序, 三個合並公司辦理完成變更與注銷登記 = 在法律上還沒有完成合並為 一個公司的程序。即,至 12 月 12 日,彼時的鋼釩仍然是此時( 例如:今日即 10 月 24 日)的鋼釩, 權證行權人仍然是此鋼釩的股東。 只有在此鋼釩完成公司變更登記後, 那一個彼時的鋼釩才非此時鋼釩。也就是說, 行權人是資源行權成為此鋼釩的股東後, 才發生此鋼釩變為彼鋼釩的事件,盡管這一事件是預先確定的, 行權人也知道這一將確定發生的事件。因此, 權證持有人援引深圳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第 「 第二條本 辦法所稱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 ( 以下簡稱發 行人 ) 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 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 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 來主張自己的權利, 是難為不了公司(董事會)的。況且, 2.3 即使 「 彼鋼釩非此鋼釩 」 的主張能夠成立(比如,通過訴訟), 由於權證持有人行權之前與公司的法律關系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關系 (第二個絕對重要的事項,見後分析!!!), 權證持有人以此為理 由不行權也是無濟於事的。依據是: ( 1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 「 公司合並時, 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 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 也就是說, 權證持有人要求行權之債權,於行權之日,債務人是原鋼釩, 則由原鋼釩滿足權證持有人的要求,同時,原鋼釩作為債權人, 要求行權人作為債務人履行繳納行權價款之債務。若行權人行權時, 相對人已經由原鋼釩完成合並成為彼鋼釩,依公司法上述規定, 彼鋼釩承繼了合並前原鋼釩的債權( 向行權人請求支付行權價款的請求權)和債務( 向繳納行權價款的行權人給付股票),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 ( 2 ) 由於公司依法發行債券( + 分離權證。後同) 與債券購買人購買亦屬於合同行為,從《合同法》規定來看, 其第九十條 規定 「 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合並的, 由合並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 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 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 承擔連帶債務。 」 ,因此,結論同上面分析是一樣的。 【三】公司董事會的兩個法律失誤 1. 然而,由於公司董事會的兩個關鍵性的法律失誤(其實, 還有其他不少法律失誤但此兩個法律失誤就) 足以導致導致鋼釩權證持有人可以趕得上在股東申報現金選擇權之前 行使 031002 的股票認股權,從而具備公司董事會公告的、 鞍鋼集團承諾的 「 申報全部或部分行使現金選擇權的攀鋼鋼釩、攀渝 鈦業及 ST 長鋼除攀鋼集團及其關聯方以及向攀鋼鋼釩承諾不 行使現 金選擇權的股東以外的其他所有股東 」 中的 「 其他股東 」 的 資格。具備該等 「 其他股東 」 資格, 就可以依鞍鋼集團承諾向鞍鋼集團行使現金選擇權。除非發生同樣於 08.5.19 由公司披露的公司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中國國際金融 有限公司 在《 關於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換股吸收合並暨關聯交易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中的 「3 、 與現金選 擇權相關的風險 」 部分所述的 「 如果第三方( 鞍鋼集團擔任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現金選擇權第三方 . 筆者注 . ) 未來因任何原因不能履行其承諾,攀鋼鋼釩、攀渝鈦業及 ST 長鋼的 股東將無法行使現金選擇權,其利益可能遭受損失。 」 的情形,但, 如果發生此情形,不僅現權證持有人、 000629 和其他兩個參與 合並的公司也無法行使現金選擇權。 筆者堅信鞍鋼集團是誠信且有能力履行承諾的企業, 絕對不會出現此情況(見筆者 08.8.1 拙文《 關於鞍鋼若不履行 現金收購承諾之法律方面的若干問題》 http://www. eastmoney.com ). 。 2. 公司董事會的第一個法律失誤 2.1 從公司董事會披露的實施程序說起 公司董事會 08.5.19 披露的《 攀枝花新鋼釩股份有限公司發 行股份購買資產、換股吸收合並暨關聯交易報告書 (草案)》之 (三)吸收合並的主要程序 為: 「 1 、 本公司召開首次董事會審議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和本次吸收合並, 作出決議並公告;攀渝鈦業、 ST 長鋼召開董事會審議本次吸收合並 ,作出決議並公告; 2 、 本公司召開債券持有人大會審議本次吸收合並債券持有人保護方案, 作出決議並公告; 3 、國資委批准本次整體上市; 4 、 本公司召開二次董事會審議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和本次吸收合並, 作出決議並公告;攀渝鈦業、 ST 長鋼召開二次董事會審議本次吸收 合並,作出決議並公告;本公司分別與攀渝鈦業和 ST 長鋼簽署合並 協議; 5 、 本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和本次吸收合並 ,作出協議並公告;攀渝鈦業、 ST 長鋼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本次 吸收合並,作出決議並公告; 6 、經股東大會授權, 本公司董事會擇機刊登現金選擇權申報公告; 7 、本公司、攀渝鈦業及 ST 長鋼分別刊登公告, 通知債權人有關吸收合並事宜; 8 、本公司、攀渝鈦業及 ST 長鋼分別按照債權人要求清 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9 、獲得中國證監會對攀鋼有限、 攀鋼集團豁免要約收購本公司股份申請的批准; 10 、獲得中國證監會對本公司本次整體上市的核准; 11 、本公司刊登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換股吸收合並及關聯交易報告書及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攀渝鈦業及 S T 長鋼刊登吸收合並報告書及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12 、本公司、攀渝鈦業及 ST 長鋼刊登現金選擇權實施 公告; 13 、第三方對申報現金選擇權的股份支付現金, 完成股份的登記過戶; 14 、第三方持有的攀渝鈦業、 ST 長鋼股份, 以及攀渝鈦業、 ST 長鋼未申報行使現金選擇權的股份按照確定的換 股比例轉換成本公司本次新增的 A 股股份; 15 、本公司向攀鋼集團、攀鋼有限、 攀成鋼及攀長鋼發行股份購買; 」
『陸』 關於鞍鋼和攀鋼的問題
1\攀鋼整體上市是什麼意思? ——
——指攀鋼集團整體上市,注意攀鋼股份、攀渝鈦業、長城股份是攀鋼集團旗下的上市公司。
2\為什麼鞍鋼力挺攀鋼整體上市,而又會使攀鋼退市? ——
——力挺的是攀鋼集團的資產整體上市,而攀鋼鋼釩是攀鋼集團的資產,如果攀鋼鋼釩是不退市,就會有兩個「攀鋼」,就不叫攀鋼整體上市了。所以要攀鋼集團整體上市就要攀鋼鋼釩是退市。
3\攀鋼為什麼股價走勢背於大盤. ——
——因為鞍鋼提供一個現金選擇權,相當於一個賣出期權,無論他跌到多少,持有他的股民都可以以一個定價賣給鞍鋼,所以就股價走勢背於大盤,維持一個相對的走勢區間。
4\攀鋼權為什麼有那麼多的負溢價. ——
——權證之所以炒得那麼高,是因為他不僅有行權價值,還因為他有時間價值。你學過證券投資分析,看過推導權證價值的模型就會了解到:由於權證具有杠桿放大的作用,而且現價的權證離行權日有時間距離,他就有理論上股價沖高過行權價的概率。股價的波幅愈大、離行權日越遠,他的這個價值就越大。而由於我們算正溢價負溢價的時候主要是基於現時點,而不是基於以後時點。所以就會沒有體現了權證的時間價值。而攀釩GFC1權證有特別。就是他的正股具有現金選擇權,走勢嚴重背離大市,維持一定區間橫盤在他的現金選擇權價位附近,這已經是遠遠超越了他的在這個大市價值體系的估值系統,嚴重虛高。就是說他純粹是因為這個因素而維持住股價,所以這個股價是沒有上升空間的。他的時間價值為零,甚至是負(買了他,他正股沒升,等於你虧利息)。所以他就要負溢價了。
5\攀鋼與鞍鋼是存在什麼關系. ——
——傳聞中,合作關系,很曖昧很糾纏不清的那種。
6\鞍鋼現金選擇權是什麼意思.詳細且明了的說下下. ——
——你可以用他定的這價錢,無條件賣股票給他的意思,即使你的股票的現價是多少,他也要按協議去接受的意思。
7\攀鋼鋼釩要退市才是整體上市.是不是說明以後在一級市場會出現個攀鋼級團?那麼是不是長城股份和攀渝汰業同樣是現金選擇權.也同樣要退市???——
——對傳聞中的版本就是大概這樣。
『柒』 鞍鋼收購攀鋼後,鞍鋼和攀鋼的股票價格會有什麼變化呢
本人的意見是,攀鋼鋼釩現在有些高估因為當初定的9.59的收購價格是在市場估值很高的時候定的。鞍鋼我認為相對好些,鞍鋼礦業與鞍鋼股份關於鐵礦石有關聯交易,能保證上市公司鐵礦的供給。
攀鋼鋼釩在1年後的收購價是10.5幾元吧,當然這個條件只是股權登記日前股東才有的條件。個人認為這個價格對股價有很大的壓力。因為超過這個價格後,很多股東就可以提前跑出自己的股票。
綜上所述,我認為鞍鋼的投資價值更大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