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受證監會行政處罰對公司後期的影響什麼
受證監會行政處罰對公司後期的影響什麼?
1、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後未滿6個月期間,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2、不得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的規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的條件之一,是上市公司及其現任董監高最近三十六個月內未受到過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並且,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情形的,不得公開發行證券。3、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上市公司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過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證監會收取傭金嗎?
傭金有證券公司收益,證監會會收取任何費用,股票手續費包括傭金、印花稅和過戶費,傭金買賣雙向收取,各證券公司收費標准不同,一般收費標准不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3,單筆最少5元,印花稅由稅務局收取,在賣出時收取成交金額的千分之1,買入時不收取,過戶費由交易所收取,收費標准為成交金額的十萬分之1(固定不變),買賣雙向收取。證監會是國家依法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而設立的。主要職能是建立統一的證券期貨監管體系,按規定對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實行垂直管理。加強對證券期貨業的監管,強化對證券期貨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和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其他機構的監管,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貳』 行政處罰對上市的影響
法律分析:對於上市公司,行政處罰不僅影響資金周轉、信用水平,還將影響公司信息披露以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等資本運作,甚至導致公司被強制退市。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
(二) 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三) 最近36個月內曾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
(四) 本次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五) 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六) 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叄』 上市公司被警告過可以重組嗎
法律分析:若行政處罰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不會構成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如果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直至報告期內不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 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肆』 移送公安的股票基本上會退市嗎
移送公安的股票,證券交易所應當依法先給予退市風險警示,30天內做出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在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移送決定之日起1年內,證券交易所應當做出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形(可以申請恢復上市或重新上市):
1、有關行政處罰被依法撤銷,且證監會不能重新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因對違法行為性質的認定發生根本性變化,有關行政處罰被依法變更。
3、公安機關決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銷案件,而證監會不能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決定,而證監會不能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5、司法機關作出無罪判決或免於刑事處罰,而證監會不能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伍』 公司被深交所批評.新規下影響後續資產重組嗎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四)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於2016年7月11日被深圳證券交易所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從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處分,不存在影響公司發行股份的情形
『陸』 重組股票幾年不能重組
在上市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後,交易所將啟動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核查程序,如發現股票交易明顯異常,交易所將及時把結論告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自主決定是否終止重組。如決定終止重組,上市公司需承諾6個月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
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終止重大重組的,公司在12個月內不得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此外,上市公司如就非公開發行的傳聞予以澄清的,需要承諾在三個月內不籌劃非公開發行事宜。
(6)行政處罰的股票多久不能重組擴展閱讀: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資產重組應該遵循以下的原則:
1、資產重組要以產權連接為基礎。因為以產權選接為基礎的資產重組是牢固的,它避免以契約形式來進行資產重組時過多的談判成本和道德風險;同時,真正的產權轉移可以為新企業的產權明晰創造條件,使新企業擁有完整的產權。
2、資產重組要以市場的要求為出發點。國有資產重組過程中切忌政府的過多干預,而必須是資本所有者和企業經營者根據市場提供的信號,按照資本追逐效益的原則來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