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重大資產重組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購買資產的區別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重大資產重組是可以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來實現的,還有募集配套資金也通過非公開發行來實現。要說區別,就是重大資產重組有更大的想像空間,重組都會有朦朧性,力度也是未知的,一般來說重大資產重組利好的程度更大。而非公開發行股票因為信息更明確,所以這種利好的程度一般不如重大資產重組。
非公開發行股票為公司單純增發股票,重大資產重組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1、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2、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3、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人民幣。
❷ 股票重組會稀釋股份嗎
股票重組,一般是非公開發行股份(給機構投資者),不會稀釋你的股份,總股本增大,會稀釋每股利潤的。一般送股轉增股本就要稀釋股價,增加股份。
但有個別置地太差的股票,重組不順利,為了保殼,採取了縮股的方式來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每股利潤大幅增加,你的股份就會稀釋,但股價會提高。
❸ 重大資產重組和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能否同時進行
親,當然可以,在國內股票市場中股票重組通常是上市公司藉助非公開發行股票向潛在重組方來完成資產注入或重大資產重組的,盼,財源廣進!
❹ 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後三個月內不得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么求大神幫助
確實是個問題,本站上有一篇個人研究,其中提到,若公司在承諾停牌期限內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或逾期未能召開董事會審議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並向交易所提交相關信息披露文件的,應當在董事會決議終止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或承諾期限屆滿時,向交易所說明未能審議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具體原因,申請股票復牌並進行公告,公告中應當做出如下承諾:「公司在公告後3個月內不再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但是好像沒有依據啊。 查看原帖>>
麻煩採納,謝謝!
❺ 非公開發行購買資產重組什麼意思
1、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俗稱的增發股票。
2、當一家公司為了擴大生產、增加新的投資項目或進行資本購並的時候,由於缺乏足夠的現金,就會通過增發股票來進行二次融資。
3、資產重組主要是購買某公司的資本方通過發行股票獲得資金,完成對該公司的資產置換,從而達到控制該公司的目的。
❻ 現金非公開發行股票。18個月內不得轉讓請問在這18個月里能重組嗎
應該不能重組,公司有明確公告的話,就不能重組
❼ 非公開發行股票後能重組嗎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構成重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法》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重組規定非公開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法》並未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對象予以明確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存在差異:發行對象的確定方式不同。在作出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行政許可決定時,發行對象是不確定的,通過詢價確定。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目的是購買發行對象持有目標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