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幾年虧損才st
根據證監會規定,上市公司連續虧損2年,其發行的股票會加上「st」,以提醒投資人該只股票被「進行特別處理」。如果股票連續虧損三年,那麼,股票名稱前會加上「*st」,進行退市預警,投資需謹慎。對於新手投資人來說,最好不要買st股票和*st股票,因為這類股票投資風險大,且一旦退市脫手比較麻煩,也會有虧損。
【拓展資料】
st股票意義:
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並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股票分類:
*ST---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預警。
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理。
S*ST--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預警+還沒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理+還沒有完成股改。
S----還沒有完成股改。
交易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
2.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幾年會被st
依據最新的退市政策,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會被ST。每個版塊的退市制度都是不一樣的。上交所和深交所對於退市制定了新的制度,上市公司連續三年凈資產為負數(虧損),或連續三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低於股票面值,該上市公司將會被強制退市。退市制度主要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避免出現以次充好的情況。
滬深證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據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 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經營連續兩年虧損,被進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連續2年虧損會被戴上st標志,3年虧損暫停上市。
如果連續虧損三年,自年報後該股票就將暫停上市,如果上市公司無重組,業績又不能扭虧,也許就有可能退市,然後進入三板市場交易。就成為現在的400打頭的股票。部分ST股票,沒有戴*,是遭受過2年虧損戴上的*ST後,第3年贏利,報有關部門批准,摘去*變成ST股票。ST股是連續2年虧損(也有可能是存在重大問提的股票,例如造假被證監會特別處理的),第三年的季報或中報繼續虧損會變成*ST股。
拓展資料: 恢復上市的條件有:
因第(一)、(二)、(三)項的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交易所依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決定恢復該 公司股票上市。因第(四)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且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終止上市也稱「退市」或「摘牌」。有下列情形的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第(一)項所列情形而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因第(二)、(三)項所列情形,經查實後果嚴重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
3. 上市公司連續虧損兩年是否摘牌
一、上市公司連續虧損兩年不會被摘牌,但是會有退市警告,交易所會對公司股票進行ST處理。
二、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
1、交易所可以自其公布第三年度報告之日起,對其實施停牌,做出是否暫停上市決定。
2、公司暫停上市後45日內允許其申請為期一年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盈利的,公司在公布年報後將被允許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3、該公司如沒有提出寬限申請、或申請未獲批准、抑或寬限期內未公布年報和恢復上市申請未獲批準的,將被終止上市。
(1)退市制度主要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避免出現以次充好的情況。
(2)可以讓市場機制發揮優勝劣汰的調節作用,讓市場的秩序得到穩定,投資者投資回歸到理性。
(3)上市公司如果規避退市,進行內幕交易,那麼對於投資者來說損失將會是慘重的。好的退市制度,才是維系市場健康發展的保證。
三、如果PT公司能夠扭虧為盈,可以申請恢復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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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麼看公司盈利還是虧損 通過財務報表裡分析資負債情況,查看利潤表是否盈利,現金流量是否增加。
1、查看資產負債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查看所有者權益是否有增加,所有者權益增加股價有望上漲。
另外可以查看應收賬款或存貨等,應收賬款過多,會有信用影響;如果企業要靠變賣存貨才有盈利,那麼公司後市不被看好。
2、查看利潤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反應日常經營能力,正數說明盈利,負數說明虧損。利潤表要與過去做對比。
3、查看公司的現金流量表,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占現金總流入比重大的企業,經營狀況較好,財務風險較低,現金流入結構較為合理。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越大,企業面臨的償債壓力也越大。
如果上市公司年報虧損的原因?
1、計提商譽造成的虧損
如果上市公司年報虧損,不是因為正常的經營活動不佳而造成的虧損,而是因為計提商譽造成的虧損,那麼上市公司的未來還是有希望的,利潤可能會重新回到正增長的軌道。
2、連續虧損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年報連續虧損,那麼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會暫停上市或退市。
3、突發性情況造成的虧損
一些上市公司年報虧損,是突發性情況造成的,未來不一定會經常出現,日常經營會正常持續,那麼還是有投資機會的。
4. 創業板連續三年虧損直接退市嗎
創業板連續三年虧損會直接退市,以下情況會導致創業板退市:1、持續虧損;2、追溯調整導致持續虧損;3、未更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者虛假記載的;4、凈資產為負;5、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拓展資料
一、創業板與主板有什麼區別
1、招股審核要求不同:因為創業板和主板的上市要求差別很大。為此證監會專門設立了主板開發審核委員會和創業板開發審核委員會。針對初創企業規模小、業績不穩定、運營風險高、退市風險高等特點,招股說明書還加大力度、提高標准、擴大披露深度,提高初創企業的成長性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標准。
2、上市門檻不同:創業板上市有兩個量化的業績指標,第一個是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000萬元,且連續增長;第二個是最近一年實現盈利,凈利潤不低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過去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 % ,只要滿足這兩個指標中的一個就符合標准。
3、信披要求不同:創業板對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和中期報告的信息披露要求更有針對性,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與主板公司一樣,年報披露期為四個月,中期報告為兩個月,一、三季報為一個月,預計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創業板公司應當及時向深交所報告,並公告延遲披露的原因、解決辦法和期限。
二、創業板退市後怎麼處理
深交所會給予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屆時股票移入退市整理版進行交易,股票漲幅限制仍為10%。另外,創業板退市後,公司會進入股轉系統的專門層次掛牌轉讓,持股人還可以從股份轉讓代辦系統中退出。
三、創業板退市帶來的好處
1、有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退市可以培養投資者和整個市場的風險意識,抑制炒作,形成業績型投資理念,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從根本上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2、有利於市場健康發展,創業板退市對提高我國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初步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起到了積極作用。,嚴厲打擊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保護投資者利益,保持創業板合理進出狀態,吐舊吸新,動態平衡,形成創業板的生存機制。 優勝劣汰,促進市場規范、健康、穩定發展。
5. 股票連續三年虧損一定要退市嗎
不一定。
退市新規:
1、明確財務造假判定指標。
2、退市整理期減少至15個交易日。
3、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
4、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數董事長對年報、半年報不保真。
5、凈利潤虧損並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直接退市,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
6、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交易類退市不設整理期,一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ST,深交所設「風險警示板」單日買入不得超過50萬股。
拓展資料:
一、 法律:
根據《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上市公司第三年度連續虧損的,自公布第三年年度報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報告,則自《證券法》規定的年度報告披露最後期限到期之日起),證券交易所應對其股票實施停牌。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盈利的,可以在年度報告公布後,向證監會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
二、 退市程序: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三、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6. 連虧三年是不是一定退市
三年虧損不一定退市,一般上市公司的股票已經被標注為st股,如果連續虧損三年是一定會退市的;如果上市公司的股票在連續虧損的第二年會變成st股,接著就會變成*st股,如果繼續虧損就會退市。
一般股票需要退市處理時都會進行公告,這時退市的股票會進入整理期,在整理期股票是可以正常交易的,而且很多投資者在整理期大筆的買入,希望這只股票可以重新上市,不過面臨風險還是比較大的。
一隻股票退市後會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轉讓,這就是大家俗稱的三板市場。不過需要股民到證券營業部辦理託管手續到三板市場交易退市的股票就可以。
在股票退市的整理期,股民賣出的數量一般比較多,這時會出現連續跌停的局面,賣出會有一定的困難。不過退市的股票也有可能出現上漲的情況,需要大家理性對待股票的退市。
【拓展資料】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後配股:
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范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1)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2)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3)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
垃圾股:
經營虧損或違規的公司的股票。
績優股:
公司經營很好,業績很好,每股收益0.8元以上,市盈率10-15倍以內。
藍籌股:
股票市場上,那些在其所屬行業內佔有重要支配性地位、業績優良,成交活躍、紅利優厚的大公司股票稱為藍籌股。
7. 中小板連續虧損幾年就退市
不一定,根據退市新規要求,現階段有:強制類退市、交易類退市、財務類退市、規范類退市、重大違法類退市,即如果中小板的股票沒有連續虧損兩年,只要違反這裡面細則的一些規定就會退市。
注意:自2021年4月6日以前,深交所主要由三個板塊構成,分別為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組成,但2021年4月6日以後,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進行合並,所以現在的交易軟體上並沒有中小板和主板之分了。
【拓展資料】
中小板股票達到主板退市條件的,按主板條件退市。另外,《特別規定》還要增加了三大類七項退市指標,具體包括:
第一,財務類指標,增加了股東權益為負和異常審計報告兩項指標。根據《特別規定》,如果公司年度報告顯示股東權益為負值,或者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而且本所認為情形嚴重的。
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果下一個會計年度仍然沒有好轉,則公司股票將被暫停上市;再過半年,如果中期報告審計結果顯示仍然沒有明顯好轉,就被終止上市。
第二,規范類指標,增加了資金佔用、多次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高比例擔保三項指標。根據《特別規定》,如果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合並報表范圍內的公司除外)超過1億元並且占凈資產值的100%以上。或者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余額超過2000萬元或者占凈資產值的50%以上,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如果下一個會計年度仍然沒有好轉,暫停上市;再過半年,如果經審計的中期報告仍然沒有明顯改善,予以退市。
另外,如果公司在二十四個月內受到本所公開譴責兩次,將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在其後十二個月內再次受到本所公開譴責,暫停上市;其後十二個月內再次受到本所公開譴責,終止上市。
第三,市場類指標,增加了股票價格和成交量兩項指標。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公司的股票成交價格低於面值,或者一百二十個交易日內累計成交量低於300萬股,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在一段時間內不能得到改善,將被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