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誰知道有什麼股票交流的微信群
Chen79456654隻談對股票的態度和看法禁止推商業目的的加入
❷ 誰有股票交流的微信群
股票除了買到退市的股票,並沒有好壞之分!有價格的變動,就有盈利的機會!所以作為普通投資者,重要的是找到主力快要啟動的股票,把握好買賣點,再好的公司你買在高位,一樣虧錢!
股票市場比任何市場都難賺錢,因為門檻太低,隨便一個人都能夠進入這個市場。要炒好股票沒有長時間的積累和試錯是不可能的,除非能夠得到其他人的幫助!
最後推薦個公眾號:趨勢川哥 我覺得挺不錯,裡面經常會有好的個股分享及買賣點提示並長期跟蹤,還有操盤技巧分享!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❸ 微信指導炒股違法嗎
一、微信指導炒股違法嗎
不違法,但是以微信指導炒股布局並且涉嫌詐騙的就是違法的。
二、微信股票騙局
股票合作分成。詐騙手法就是在開盤前介紹3支在競價時間已經大漲或者突然拉升3%左右的股票來詐騙新手,新手一看,開盤前介紹的,從而上當受騙。
開盤後,3支股票,有漲有跌,如果漲了,群主就大勢宣傳。不漲就說已經提前布局,非用戶買賣點自己把握,買了軟體或者加了會員,他們所謂的老師會提供買賣點!開盤後,這些騙子,會發各種會員/群成員/客戶/截圖,來證明已經有人合作了,其實是他們自己的另外一個「托」發給自己的截圖,自己誇自己而已,還有會發個匯款單截圖,來證明已經有人匯款了,其實這些匯款,都是他們自己的銀行帳戶匯給自己,然後截圖下來,達到詐騙的目的。賣軟體的,收會員的,55分成的,都是一個又一個的騙局。股市沒有神仙,抄股要靠自已,股市上到處都是騙子,騙子的手段是無孔不入的。
三、共股騙局
「共股」詐騙。很多股民以「共股」的旗號在朋友圈、微信群發展「下線」,殊不知,風險將隨時降臨。「共股」就是以「原始股」投資為名,利用微信平台從事非法傳銷業務。此類傳銷具有隱蔽性強、發展下線速度快、受騙群眾多、平台崩盤快等眾多特徵,實質上主要以不斷發展「下線」資源作為盈利資金的主要來源,一旦資金鏈斷裂、跑路或相關部門介入,廣大參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
四、遇到炒股詐騙怎麼辦
炒股被騙報警是可以追回的,比如說承諾穩賺不賠的炒股軟體,用銷售軟體的名義騙取投資者的錢財,在報案以後警方只要立案偵查,破案以後受害人被騙的錢,追回來以後是會返還給受害人的。因此大家在炒股遭遇詐騙時,一定要及時報警,積極配合警方破案,爭取早日追回被騙的錢。
同時最根本的還是要擦亮眼睛,股票市場瞬息萬變,需要靠自己對市場的理解進行操作,切記天上不會掉餡餅。
❹ 能介紹幾個股票交流的QQ群給我嗎微信群也可以,如果有的話請麻煩貼出群號。
去今日頭條的財經專欄裡面尋找,你得有一個基本的判斷能力。如果是打著交流的幌子卻干著金錢的交易,要謹慎,真正的大神是不會在乎那點錢的。
我加了"股海神運算元"、"景泉論股"、"靳岩的投資思考"、"大寶說股市"這些人有點干貨。你可以去參考一下
❺ 你們誰能拉我進微信股票炒股交流群
很多股票群,都是些不靠譜人士建立的,不僅會給不好的建議,還會導致你出現虧損
因為兩市3000多隻股票,總會悶對1,2隻股票,然後會讓你們交錢,或者買賣什麼產品、
❻ 股票交流微信群"菜市場"
你好,很高興幫助你
為你解答問題,疑問
祝你生活愉快,幸福
: 本周末消息面上出現逆轉:全球市場一片反彈、石油暴漲、人民幣企穩、抑製做空措施升級、證金再次增資、國務院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❼ 那些推薦股票的微信群是怎麼騙人的
網上教人炒股的交流群絕大部分是不可信的,都是在騙。
他們這種騙術大概這兩種,通過推薦股票拉升起來他們出貨,尾盤股一樣。只跟他們做股票你可能不會血本無歸。但第二種騙術會讓你血本無歸。天天讓進房間聽課,時間長了大盤一跌,他們的托上場了,說股票不行了,做原油掙錢,給你看他們帳戶掙了好多錢。你要是跟了,ok你中招了,(其中過程自已網路一下),不讓你傾家盪產也會讓你一投入的血本無歸。記住一點,他們是騙子團伙,沒有人會不計成本天天給你免費講課的。
❽ 股票微信交流群只聊天!不賣軟體,不薦股!
有啊,就是專門交流股票的微信群,我就在那個群裡面啊,不賣軟體,不推薦股票,就只交流技術
❾ 拉人進群被騙是拉人的責任嗎
案情回顧一:
2020年5月至9月,李某光、李某里(另案處理)等人成立武漢XX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主營業務是為他人組建的股票微信群引流,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這些股票微信群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仍通過電話推廣、添加客戶微信的方式,將客戶拉入股票微信群,並從中獲利。公司下設經理、業務員崗位,經理負責管理業務員,業務員負責撥打客戶電話,添加客戶的微信,將客戶拉入股票微信群,之後業務員便退出該股票微信群。該公司以成功拉入股票微信群的客戶數獲利,累計獲利28萬余元。
期間,被告人郭某於2020年5月起在公司擔任業務員,一個月後提任經理職務,個人累計獲利2.5萬余元。
2020年7月,被告人郭某組內的業務員夏某(另案處理)通過上述方式將被害人姜某拉入「三元九運209」股票微信群。「喂,請問是姜先生嗎,我是天順證券公司的客服,現在有一個免費的股票交流群,每天都有專家為您帶來股市策略分析、牛股分享。我加下您微信好友吧。」
「有個叫『老羅』的人在群里授課,自稱做了十年的私募基金,現在退休了帶我們炒股,讓我們下載『XX資產』APP,稱這個APP是走基金的順風車,下午三點股市閉市之後還可以買入。我一開始也半信半疑,但是這個APP里的股票數據、走勢與正規炒股APP里的完全一樣。剛開始我擔心被騙,還試探著往裡面充了一萬塊,立馬能提現。沒想到他們的圈套這么深!」被害人姜某說道。2020年8月3日至8月18日,姜某在該平台上共充值了人民幣520萬元。2020年8月19日,姜某發現該平台無法登陸更無法提現,才發現被騙,共計損失520萬元。
2020年9月11日,被告人郭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今日,瑞安法院公開宣判這起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案件,判處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5000元。
法官說法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普通老百姓也把越來越多的心思花在了理財上。不少詐騙團伙抓住普通公眾投資經驗不多、專業知識掌握不夠的特點,以提供虛假平台、虛假信息等方式,非法獲取他人財產。而本案中的被告人雖未實施詐騙行為,但主觀上明知其行為將造成不特定主體的財產損失,客觀上仍通過不法手段獲取他人信息、為他人實施詐騙提供了幫助,對新型網路犯罪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應予以堅決打擊。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免費股票咨詢」「入群買牛股」等引流行為可能是詐騙行為,切勿輕信!如有投資意向,請一定前往具有合法資質的金融機構,在詳細了解金融產品風險的情況下進行理性購買。若是發現自己被騙,請第一時間保存聊天記錄、銀行流水等證據,主動尋求司法救濟。
有人假冒老師進群行騙!法官提醒家長這樣做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近期各學校紛紛延期開學,並組織開展線上教育,QQ群、微信群也因此成了老師、學生和家長加強溝通聯系的重要平台。有少數不法分子利用群聊假冒老師身份,要求家長電子支付方式繳納學費、培訓費等,給一些家庭造成了財產損失。多地發生利用班級群詐騙案
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近期發布預警,建議廣大中小學生和家長在做好疫情防控、線上學習的同時,警惕利用班級微信群、QQ群等媒介假冒學校工作人員發布詐騙信息的現象。
其實,組建班級群對家長們並不陌生。詐騙分子正是利用社交軟體便利且暗藏風險的特點,利用家長對教職人員的高度信賴,在疫情期間頻頻得手。2月11日,浙江寧波的湯先生在班級微信群里收到了「班主任老師」發布的一個繳費通知:「因為疫情影響,接教育部門通知,現開始收取數學輔導費。」同時發布的還有付款二維碼,讓家長通過掃碼支付500餘元。湯先生看到通知後即按對方要求掃碼付款,然而,當他電話聯系學校老師確認輔導事項時,才發現學校根本沒有收取此項費用,虛假通知是騙子假冒班主任老師名義發出的。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介紹,在全國各地的類似警情中,詐騙分子的作案手法幾乎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首先,全面「撒網」尋找目標。詐騙分子通過QQ平台「找群」隨機搜索班級群名關鍵字,如「初中」、「高中」等便可查看相似群名的列表,然後根據群名、簡介、照片識別該群是否為班級群,隨後嘗試添加。如果該群沒有設置特定的驗證機制,或者群主審核不嚴格,詐騙分子就能輕松入群。實踐中,也有詐騙分子通過在校外蹲守冒充學生家長,再與其他家長閑聊時讓對方將自己拉進班級群的情況,更有甚者直接採取盜取群成員賬號的方式潛入群聊。
其次,「張冠李戴」掩飾身份。入群後,詐騙分子會利用班級群實名制的特點,識別群成員身份,並及時修改群名片偽裝成某同學家長,同時下載老師的群頭像,並在發布詐騙信息前設置與老師相同的頭像和群名稱。
最後,瞞天過海實施詐騙。經過一段時間觀察,在熟悉老師生活規律和發言習慣的基礎上,詐騙分子就會發布虛假繳費通知,要求家長通過掃描二維碼繳納學費、培訓費等。有的詐騙分子還會同時要求家長上傳繳費憑證,以降低其他家長的警惕性,造成群體受騙。為了降低被老師或其他家長揭穿的風險,詐騙分子還會利用QQ群可以發起臨時會話的特點,直接對家長進行一對一行騙。再加上疫情期間,各學校大多都通過班級群傳達各項通知,安排教學任務,短時間內信息的快速疊加也容易讓家長放鬆了警惕。
詐騙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由於家長與老師核實信息的難度增加,同時也容易讓家長誤以為因延期開學繳費方式與往年不同,因而對此類詐騙行為不加提防。不法分子正是利用這一特殊時期通過班級群行騙,這是網路詐騙的一種新型犯罪形式。
網路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擬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與傳統方式不同,網路詐騙不需要面對面的溝通,只需要通過聊天工具就可以交流。
我國刑法沒有單獨列出網路詐騙犯罪條款,因此和普通詐騙犯罪一樣,也適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即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近期發生的班級群聊系列詐騙案,詐騙分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收費通知並在群中騙取學生家長錢財,數額較大,符合法律規定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對於「數額較大」等量刑情節的認定標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作出了明確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萬元以上和3萬元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中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此外,近期也出現了未成年學生被班級群通知詐騙的案例,對於此類情形,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酌情從重處罰。
遭遇詐騙該如何維權
在確認被騙後,被害人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報案,同時向公安機關提交相關證據,特別是詐騙分子的群名片、聊天記錄和付款憑證等信息。對能夠追回的贓款,公安機關會在抓獲犯罪嫌疑人後及時收繳和發還被害人。
在近期警情中,詐騙分子往往要求被害人通過支付寶和微信進行掃碼支付。如果是通過支付寶向對方支付,被害人可以通過支付寶安全中心生活號的「投訴舉報」頁面「欺詐騙局」模塊,對已經發生的交易行為發起投訴。經筆者致電支付寶客服詢問得知,目前掃描二維碼支付一般都是即時到賬,在受理投訴後,支付寶公司會對賬戶交易進行核實,如果確實存有違規行為,會採取一定限制措施並通過平台進行滾動公示,但對已到賬交易無法進行資金凍結和劃轉,必須通過司法流程,需要專門機關出具相關法律文書。
微信支付騙局也可以在微信錢包內的「幫助中心」進行投訴,對於經過核實的違規賬戶,平台將進行封號。微信平台也提示用戶,對於資金損失要盡快向公安局報案,微信方面會全力協助,平台也會注意挖掘、分析有價值團伙線索,聯動警方對詐騙犯罪實施線下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