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st、*st最新规则 沪市摘帽摘星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所述:② st股票是如何处理的
手中持有ST股票时,这时候最需要关注的就是该只股票最后是摘帽,还是被标记为*ST。如果该只股票有重大资产重组的利好消息,那么这时候的建议是持有。因为重大资产重组的股票复牌后,有可能出现连续涨停。但ST股票如果股价连续下跌,甚至被标记为*ST,建议尽早出场止损。
③ 证券公司没有提示股票转成st有责任吗st
有。
这个是年报一些财务往来问题。财务审计公司保留了一些意见就是不完全认同按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要求。证监会按这个规则给予st,今年很多爆出年报的都是这样这两年监管越来越规范严格,和纯业绩预告连续亏损或者交易量或者净资产这些可以预告。
主板的股票如果存在退市风险,交易所会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提示退市风险,创业板以前没有风险提示,但是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也增加了*ST、ST制度。但是在主板和创业板中,提示*ST、ST的条件是不同的。
④ 上市公司的股票亏损到什么情况会被“ST”
以深市上市公司为例。
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七)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又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在深交所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这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⑤ 202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股票st、*st规则 深市摘帽摘星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所述:⑥ st新规2021解读
受市场高度关注的退市制度改革终于落地!2020年12月31日深夜,围绕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配套规则(以下合并简称“退市新规”)。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从严设置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将造假年限由3年减少为2年;将造假比例由100%降至50%;造假金额合计数由10亿元降为5亿元;同时新增营业收入指标。而证监会在交易所发布新规后,也同时发布答记者问,表示证监会将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加快制定相关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退市、监管执法等全流程全链条监督问责,推进《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九大退市新规要点,新增市值退市
以下为退市新规的要点:
1、新增市值退市,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将被市值退市。
2、面值退市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并设置了过渡期安排:触及面退的个股,“低面”时间从新规之前开始的,按照原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取消单一净利润和营收指标的退市指标。新规下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戴上*ST,连续两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终止上市;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4、新增重大违法财务造假指标:连续2年财务造假,营收、净利润、利润、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总额达5亿元以上,且超过相应科目两年合计总额的50%。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判决生效之日。
5、新增规范类指标,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出现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有两个月未改正,终止上市。
6、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明确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
7、交易类退市不设退市整理期。其余类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
8、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新规前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决定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适用原规则;新规施行后收到相关告知书的,以2015至2020年财务数据按照原规则标准判断其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20年及以后年度财务数据按照新规标准判断其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9、深市设立风险警示板,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设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计买入单只股票不得超过50万股。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该板股票,需签风险揭示书。参与退市整理股票,需满足“50万元资产+2年投资经验”的门槛。【拓展资料】
此外,交易所还设置了新旧退市制度的过渡期安排:已暂停上市的,2020年年报披露后,仍执行旧的退市制度;已实施风险警示的,则安排了以下处理方式:
1.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旧暂停上市规则的,不暂停上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按照新规实施风险警示。
⑦ 新的退市规则出来,说很严,清仓了ST舍得,舍得会在今年退市吗
脱胎于1994年公司法和1999年证券法的2001年退市制度,经历2012年退市制度初完善,2014年“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两大体系,2018年重大违法退市等历次改革后,在全面推行注册制的2020年,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
首先是退市标准,精准打击“僵尸”上市企业。
在原有的退市制度下,上市公司最容易触发的是连续亏损退市,新规下,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被取代,引入“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个亿”的退市指标,更精准的刻画出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主业“空心化”企业;同时,注册制下,“盈利”都不再是上市的硬性指标,“无法盈利”也不应该成为退市的触发条件。
此外,那些调节非经常性损益并操纵审计意见的,那些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1元以下(不再是面值以下)的,那些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3亿以下的,那些连续三年造假超过净利润100%且合计达到10亿元的,那些半数董事无法对年报半年报发表意见的,那些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那些董事长失联公司有都被监管雷达纳入了退市高危的队伍。
但需要看到的是,连续三年财务造假,且每年造假都超过当年披露利润的100%(或各科目虚假记载超过净资产的50%),且三年合计超过10亿元,可能是一条过于容易规避的财务造假退市标准,在A股动辄虚增利润200%、300%,同时虚增收入和费用的“国际领先水平”面前,很容易被“真一年假两年”或者“控制在当年净利润90%以下”等手段绕开退市红线。
其次是退市程序,充分实现“高效”退市。
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的缓刑期,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从原有的“三连亏暂停、四连亏退市”变成了“一年警示两年退”,杜绝了“久拖不退”。同时,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面值、市值)不设退市整理期,其他类型退市整理期从原来的30个交易日缩短到15个交易日,大大缩短退市交易时间。
最后是交易制度,强化“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
新增了四种风险警示类型,最近一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违规担保余额超过1千万或达净资产5%以上;无实控人并向第一大股东提供较大关联资金的,都将被纳入风险警示板。
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需签署风险揭示书,并满足“50万元资产+2年投资经验”的适当性门槛;风险警示股票设置单日50万股交易量上限;退市整理期首日无涨跌幅限制,充分市场化定价避免投资者因流动性不足扩大亏损。
原有的核准制下,上市公司是稀缺的壳资源,是合法的一二级套利工具,是具备一定直接融资功能的牌照,甚至于是地方政府的KPI指标,当地GDP、税收和就业的大户,也正因为以上种种,上市公司股东、地方政府都有极强的“保壳”动机,通过玩弄财技、调节报表、操纵审计意见甚至不惜财务造假来维持上市地位。
炒壳股、炒小盘股,炒垃圾股,也是那个时代背景下,伴随着并购重组大爆发,伴随着题材炒作讲故事,伴随着内幕消息横行的必然产物。
游戏规则一夜颠覆,对于那些已经完全空心化的上市公司来说,不务正业必累于正业,迷恋资本必死于资本。
全面注册制时代来临,IPO盛宴开启,机构在白马蓝筹龙头股里抱团,行情两极分化出局部牛市和局部熊市,壳资源已经随着“IPO不审行不行”的改革探索,渐渐失去往日的光环。
A股的生态也将在制度的不断打磨刻画下发生深刻的变革。只有那些真正优秀的,伟大的,长期的商业模式,才能持续抢占市场的倾斜,获得丰沛的流动性溢价,一批平庸的,僵化的,衰退的公司,则将在市场的洪流中逐步边缘化。